(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 渭南 715517)
企事业单位是我国经济领域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力量,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维护企业内部的安全与稳定,不单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亦是实现强国富民“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如何做好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企业内部的安全与稳定,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国梦”提供经济动力与物质保障,是我们应认真研究思考的问题。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即“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预防为主的“防”,是我们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纲”,我们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应着重围绕“防”字上做文章,在“防”字上下功夫。加强事前的预防与控制,减少或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使企业财产和员工个人财产免遭损失,员工生命、健康免遭威胁,确保企业内部的安全与稳定,是衡量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是一项涉及企业内部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鼎力支持以及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与全体员工的广泛参与。特别是构建全方位的安全防控体系则必须依托人力、财力、物力做后盾。因此,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主要领导的支持是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的关键。因此,企业内部保卫职能部门,要主动经常性的向主管领导特别是企业主要领导通报敌情、社情,汇报企业内保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引起关注与重视,博得认同与支持。同时,要利用多种形式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明确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在保障企业内部安全与稳定,促进企业和谐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俗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为了使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有章可循、有责可究,我们要依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实际,制订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消防工作管理办法》、《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办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及预案》、《门卫管理制度与管理规定》、《治安巡逻制度与管理规定》、《保卫人员工作职责》、《保卫人员管理规定》、《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企业内保管理制度和规定。明确企业法人、主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职责与义务,确立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评优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使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一套长效的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机制。
治安防控体系一般由人防、物防、技防三个部分组成。人防,即人力防范,是指按照安保工作要求及管理规定,执行门禁管理、区域巡逻守卫以及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各类警情、突发事件的安保人员。物防,即物理防范或称实体防范。它是由能保护防护目标的物理设施(如防盗门、窗、铁柜)构成,主要作用是阻挡和延迟罪犯作案的时间。技防,即技术防范。它是由探测、识别、报警、信息传输、控制、显示等技术设施所组成,其功能是及时发现罪犯,并迅速将信息传送到指定的监控地点。“三防”体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加强人防基础工作,探索安保守卫、巡逻新模式。
治安防控体系是否有效,是由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所决定的。对一个治安防控体系进行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只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的一个方面,没有专职保卫人员的严格管理,持之以恒的制度规范和配套的处置措施,其所谓的治安防控体系仍然形同虚设。因此,建立一支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通、工作作风严谨以及具有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的保卫队伍,以强化企业门卫管理、区域守卫、巡逻,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及时、有效、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显得尤为重要。这样对于有效的提升单位治安防范工作水平与能力以及企业形象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充分利用科技防范手段,严密布控,不留死角。
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手段与预防犯罪的手段亦在博弈中不断的创新与发展。俗语说:“人防贼,防一世;贼防人,防一时。”。加之我在明、敌在暗的现实防范难点,单纯依靠人力防范难免有所疏漏。为此,强化科技防范措施,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科技防控体系是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的重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按照全面布控,确保重点的原则,对企业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实行物防、技防加人防的“三防”措施加以重点防范。以达到全方位监控,确保重点的安全防控目的。
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安保制度与安防措施落实到位,是维护单位内部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保障。
1、强化对保卫人员的监督考核。按照各类保卫管理制度不定期对保卫人员执行门禁制度及区域巡逻、守卫等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定期检查各保卫部门的工作、训练、管理情况,及时将考核结果及存在的问题书面反馈回去并限期整改,以督促基层保卫科改进安保服务工作,提升安保服务水平与质量。
2、坚持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安防系统工作正常、运转有效。对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基本的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同时每年定期对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义务消防队员以及全体保卫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与灭火演练,以提升实战能力。
3、根据不同时期的各种敌情、社情及属地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定期与不定期对单位内部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重点的治安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治安安全隐患限期予以整改,同时落实整改结果的复核、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总之,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事前预防与控制,是确保企业内部安全与稳定重要方法与措施,是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