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宣判,认定房峰辉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此前2018年10月的通报中称,房峰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军队形象,经中央军委研究并报党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房峰辉开除党籍处分。
简历显示,2007年,56岁的房峰辉升任北京军区司令员,成為当时七大军区司令员中最年轻的一个。2012年,房峰辉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在郭伯雄、徐才厚落马后,他曾用大篇幅批判郭徐流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