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媒体逐步繁荣,各种五花八门的新事物和新名词层出不穷,例如“网红”“网络打赏”等等。所谓“网络打赏”,指的是互联网用户对于网上发布、传播的原创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直接进行金钱或是虚拟商品奖励。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小学生应不应该参与“网络打赏”这个话题,看看大家的看法都是怎样的——
“打赏”要有度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新闻,一名11 岁的小学生“网络打赏”花费了近两百万元,直到她的妈妈发现并找律师处理此事。听到这件事情我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且不说作为小学生,我们没有收入,根本就没有资格乱花父母辛苦挣来的钱,就算“打赏”,也应该是在我们能力范围内的,例如我们的零花钱、压岁钱之类的,怎么能“打赏”出两百万呢!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细究原因,都是因为这些人不知道父母挣钱的不易,如果让他们自己去挣钱体会一下,我估计就不会这么“大方”了。
因此,我的观点是:“打赏”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有度。
——董浩然
“打赏”还要擦亮眼
关于这个话题,我想提两个问题:我们“打赏”是为了什么?什么才是值得我们“打赏”的?
可能有的人会说:我“打赏”是因为我喜欢他(她)。可是,你真的了解他(她)吗?实际的他(她)是你以为的他(她)的样子吗?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前阵子的某“殿下”,原本大众以为的小萝莉,其实是58 岁的大妈。我们不是说58 岁的大妈就不好,但是,这件事情足可以说明那些“打赏者”的盲目和可笑。
接下来说什么才是值得我们“打赏”的。网络上涉及“打赏”的内容五花八门:写网络小说、播放语音节目、网络直播等等,更有甚者,一些网站和主播为了利益不惜哗众取宠,靠玩弄“噱头”吸引粉丝,甚至传播一些虚假骗人的内容。这些,很容易对受众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引导人走上错误的道路。所以,我们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明辨是非。
——庄美歌
“打赏”应该征得父母同意
我觉得,“打赏”就跟我们玩游戏一样。有时候因为喜欢一款游戏,为了玩得更好我们可能会往游戏里充钱,同样的,我们可能很喜欢某个主播或者网络作者,给他(她)适当“打赏”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意,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因为我们是小学生,并不具备挣钱的能力,也缺少鉴别好坏的能力,所以,如果想“打赏”,最好是征得父母的同意。这样,既可以让父母帮我们鉴别“打赏”对象的好坏,也会让我们的“打赏”适当和有度。万一父母不同意,我们也没必要不开心,毕竟父母挣钱不容易,我们应该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尊重他们的意见。
——曹飞
我不赞成给主播“打赏”
对于给那些网络主播“打赏”的行为,我是不赞成的。
我觉得,真正值得我们敬佩和支持的,是那些对国家和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科学家;是那些守卫边疆、保卫祖国,在灾难来临时冲在救援第一线的军人、消防员;是那些为国家夺得了荣誉的世界冠军……他们,才是我们应该学习和敬佩的榜样。
反观那些所谓的“网红”,他们中的很多人不仅没有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什么贡献,甚至有些人言语粗俗、行为丑陋,带坏了社会风气,对青少年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这样的人,不仅不该“打赏”,反而应该封杀。
——孙若群
小雨姐姐的话:
“网络打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我们可以正视和接受它的存在。但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觉得还是应该慎之又慎。因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没有经济收入,是需要父母抚养的,应该尽量减少父母的负担。其次,如果“打赏”,就应该是让我们有所收益、能够让我们获得正能量的东西,这一点,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