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格语法出现的背景及其作用

2019-03-27 12:14宋丹
文教资料 2019年32期

宋丹

摘    要: 格语法发展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格语法为处理词汇语义与句法之间的复杂关系应运而生,期间出现了一些其他重要的理论,如框架语义学和构式语法,格语法、框架语义学和构式语法都是Charles Fillmore语言理论的三个重要阶段。虽然框架语义学、构式语法在很多方面超越了格语法,但是格语法作为这些理论的基础,仍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本文对格语法产生的背景及格语法的作用和缺陷进行阐述并给予评述。

关键词: Fillmore    格语法    框架语义学    构式语法

一、引言

格语法是美国语言学家Fillmore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在他的一篇名为《格辩》的论文中首次提出的一种重要的语法理论和语义学理论,着重研究句法结构与语义之间的关系。在此之前,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发展为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的兴起提供了条件,Chomsky秉持以句法结构为主、语义为辅的观点。而师从Chomsky的Fillmore则认为,仅范畴概念不能解释清楚语言现象,还要加上关系概念才行,并在1968年发表的《格辩》一文中提出了以语义为主、句法结构为辅的格语法理论,弥补了语义在Chomsky标准理论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一不足。在Fillmore看来,格就是句子深层的语义格即深层格,是一切语言的普遍现象。Fillmore之后又在其著作《“格辩”再议》及《词汇语义学中的论题》中阐述了他的理论[1]。本文以格语法的背景为基础,对三个理论的发展脉络进行逻辑梳理,简要分析格语法的作用和缺陷,并进行总结性评价。

二、格语法的背景

1.传统语法和转换生成语法

传统语法是指代表前语言学时期语言研究的特征,特别是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欧洲学校语言特征的一系列看法、程序和规定。传统语法又叫规范语法,认为语法要遵循规则,传统语法详细解释了词和句子的组成结构,但忽略了句子的语义特征[2]。为了解决传统语法学中规则太混乱繁多,有时只能意会而不能将其发展为精确精密科学这一问题,Chomsky提出了转换生成语法理论。Chomsky认为语言不是独立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事物,而是句子的集合。句子生成过程需要特定的阶段和手段即深层结构(输入)和表层结构(输出),由深层到表层的转换需要语义的输入和语音的输出[2]。虽然转换生成语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精密性,但是它仍限制了句子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所以,传统语法和转换生成语法很难处理词汇语义和句法之间的关系,格语法应运而生。之后Fillmore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格语法的论文,从语义分析角度弥补了转换-生成语法的不足,提出了以语义为主、句法结构为辅的格语法理论。

2.格语法的发展

格语法是研究动词与名词之间的各种语义关系的语法,主要对句子的语义层面进行研究。在格语法体系中Fillmore明确区分了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及结构和语义之间的关系。Fillmore认为格是指“处于底层的句法—语义关系,用格的形式这一术语指特定的语言中某种格的关系的表现形式,不论是通过词缀还是通过异干法、附加助词、词序制约的方法[3]。像主语、直接宾语、间接宾语、介词宾语等均属于表层结构的概念,而句法语义关系中如施事、受事、工具,与格等的关系才是深层结构中需要的语法关系。也就是说每个名词和代词都有格,经过转换之后可以在表层结构表现为主语、宾语,介词短语等。下面简要讨论一下名词和代词在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的表现:

(1)施事格(Agent):表示动词动作的发出者,通常表现为“有生命的”人或者物,例如:

He plays basketball on the playground.(这里He深层结构为施事格,转换之后的表层结构为主语)

(2)受事格(Patientive):之前又称客体格(Objective),通常跟在动词后面,承受着动词的动作或者状态,例如:

He drank a cup of tea.(这里a cup of tea为受事格,表层结构为宾语)

(3)工具格(Instrument):表示对于动词的动作或者状态所起作用的外界“无生命的”工具,前面常跟介词with或者by,例如:

He cut the bread into pieces with a knife.(这里a knife为工具格,表层结构为方式状语)

(4)与格(Dative):动词动作的承受者,且为“有生命的”个体,例如:

He bought his father a present.(这里his father是有生命的,为与格,表层结构为间接宾语)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是格语法的初期阶段,以句子的底层语义表达为主,七十年代中期之后进入了格语法的第二阶段,Fillmore在《“格辩“再议》和《词汇语义学中的论题》中增加了用深层语法关系解释语义和句法。但因单词差异而把句法功能和语义结构关系区分开来,所以Fillmore在此基础上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提出了框架语义学,而八十年代末出现了发展更为完善的构式语法。

三、格语法的作用

1.初期理论

格语法试图通过揭示句子中名词与动词的语义关系及深层的格关系,对语义问题作出正确的解答。每个动词可能出现的格组成一个有序的集合,就是该动词的格框架,有助于我们分析句子各个成分的语义关系。例如,BUY(买)的格框架应为:[OBJECT(INSTRUMENTAL)(AGENT)],它的意思是任何一个以BUY为动词的句子,它的深层结构中必须有OBJECT(对象)也就是宾语,而INSTRUMENT(工具)和AGENT(施事)则是可有可无的[4]。例如,John took the photos.(约翰照了相,未提工具)。The camera took photos. (用相机来照相,未提施事)。The photos were taken.(照相成功了,施事,工具都是未提到的)。在以上三個例句中,深层结构中处于对象格地位的是photos,与其在表层结构中作为主格还是宾格是没有关系的。Fillmore认为格大约有13种,常见的有4种,分别为:(1)施事格(Agentive)(经常在句子中作主语,即动作的发出者);(2)工具格(Instrumental)(常用介词with连接,即主语达成的动作所凭借的工具);(3)受事格(Patientive)(位于动词后面的宾语,即动作的承受者);4)与格(Dative)(常指动词的间接宾语,即承受动作的有生命的个体)。在之前格语法的发展段落中,已对常见的格进行了举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