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北京市《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意见》中明确街道职能定位。为适应城市治理重心下移、街道任务日益增多的形势,解决街道职能定位不清、责权利不对等的问题,《意见》明确,街道是代表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會治理四个方面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据悉,为实现这一职能定位,必须着力提升街道统筹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动员能力“四个能力”建设。要向街道赋予“六权”,包括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参与权;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和人事任免建议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确保基层有充分的权力和更多的资源为群众办事、解决问题。
来源:千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