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部粮食安全地方性法规——《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8年年底经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所称粮食,是指谷物(稻谷、小麦、玉米和其他谷物)及其成品粮、豆类、薯类;粮食安全,是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市场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居民生活和社会生产对粮食的需求基本满足,粮食质量安全符合国家规定。
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对粮食立法提出了明确要求。浙江省于2016年开始起草《条例》,是全国最早出台粮食安全地方性法规的省份之一。《条例》适应了新时代粮食消费转型升级的需求,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推进浙江省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保障浙江省高水平粮食安全。
(资料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