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 广西 南宁 530004)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渐上升,早在 2008 年 11 月,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负责人就称,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延迟退休年龄这项政策,等待时机成熟时便会开始施行,采取“小步逐渐”的方式,可能在2010年便从延迟退休呼声最高的女性职工开始执行,在2015年延迟退休政策便过度到男性职工。并且计划采取每 3 年延迟 1 岁,逐步将退休年龄提高到 65 岁。如此一来在 2030 年前,职工退休年龄将延迟到 65 岁。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使延迟退休政策从国家层面上确定了下来。
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核心是养老与抚养的比例问题,根据数据分析可得,延迟退休能够让中国的养老统筹基金一年增加 40 亿元、减支 160 亿元,这样看来一年则可以减缓中国养老基金缺口约 200 亿元。不仅如此,延迟退休还能够降低国家养老金的支出压力,一旦支出压力减小就可以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保驾护航。更重要的是延迟退休政策可以保证增加国家的财政投入,为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提供足够且成熟的劳动力资源,在满足了改革需要的同时,更顺应了时代的发展。
在世界各国公布的法定退休年龄的排名中(由高到低),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排在最末端的,也就是说我国是法定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所以从长远发展来看,延迟平均退休年龄已是势在必行。通过对延迟退休政策的研究,并结合人口周期理论和公平效率理论,总结出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并且利国利民科学有效的延迟退休政策,助推我国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也就是此篇文章的研究意义。
本研究旨在研究我国延迟退政策的影响以及延迟退休的具体实施办法的内容,从而得出我国实施延迟退休政策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本研究采用的数据搜集研究方法有:问卷调查法、文献研究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等方法。通过以上方法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岗位以及不同的文化水平的人民群体对于延迟政策实施意愿进行调查,分析我国延迟退休政策实施的利弊,接着对于我国几种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制度的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形成本研究的核心,并以此挖掘我国延迟退休政策产生的原因以及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并且深入分析其背后原因及归纳其影响因素,进而得出我国延迟退休政策应采取遵循软性、弹性的退休制度。
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对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上看到,由于时代进步,世界各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大多数国家都在采取延迟退休方案以顺应国家内需发展。具体的方案为:一,延迟女性退休年龄,因为长期以来男性占据着工作的主导地位,随着自由平等思想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女性逐渐进入职场并占据职场半边天,而男性工作年限却仍然高于女性,所以在延迟退休一事中女职工呼声比男职工更高,延迟女性退休年龄在一定年限内达到男女退休年龄一致。其中,英国延迟退休的方案规定为:到 2018 年,女性退休年龄延迟到 65 岁,到 2026 年男女退休年龄一致达到 66 岁;意大利则将女性退休年龄延迟到65岁,与男性一致。二,男性与女性的退休年龄均延迟,如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在1989年时,全世界男性平均退休年龄为60.04岁,而女性的平均退休年龄为57.84岁,而到2015年为止,世界上已经有175个国家,平均延迟男性退休年龄为61.3岁,平均延迟女性退休年龄达到59.9岁,在社会发展的20多年间男女平均退休年龄分别延迟了1.26岁和2.06岁。我们从世界各国平均退休年龄的变化就可以看出各国的改革趋势。随着经济技术发展,医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有着更多精力投入工作与劳动当中。其中,法定退休年龄最高的是欧洲,男性平均退休年龄为64.2岁,女性平均退休年龄为 60.5 岁。而法定退休年龄最低的是亚太地区,男性和女性平均退休年龄分别为59.6岁和57.4岁。欧洲比亚太地区的男性与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分别高出4.6岁和3.1岁。
从人口预期寿命的角度来看,我国人均寿命已经大幅度提高,现在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能够反映个人劳动能力的界限,我国法定平均退休年龄比相近人均寿命国家低大约 10 年以上,所以我国对于退休年龄的制定也应该与时俱进。并且国内有学者认为,从基金给付压力的角度来讲,退休年龄每提高1%,养老金收支缺口便会缩小1.949%,当退休年龄每提高5%,养老金收支缺口便会会缩小22.69%之多。
利用全国调查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组织中,较高职位者以及低收入者对于延迟退休的态度比较强烈,而在组织里,中等收入者则更希望提前退休。其实早在1999年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通知中就已经对于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延迟了5年,并且规定对于其他一线工人或者重体力工人享有提前退休的待遇。可以说这一项政策颁布的合情合理,这样既保证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同时也顺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关系着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实际利益。由于文化水平、社会地位以及工作能力、经济条件等不同,公民对延迟退休的意愿也是有着不同程度区别的。
在2011 年我国开展对全国28个省健康与养老的意愿的调查。追踪数据结果显示了我国城镇中老年人延迟退休意愿的影响因素,以及各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其中还涉及到包含无休止劳动个体数据,以及不包含无休止劳动个体的数据对比。结合样本数据分析,整体来讲女性延迟退休的意愿高于男性,样本中女性意愿最高的退休年龄是55岁,而样本中男性们最中意的退休年龄是在60岁。结合数据并联系实际分析可得出:职称的高低是影响延迟退休意愿的一个影响因素,其中职称越高的人员的意愿越倾向于延迟退休。并且,受教育程度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文化程度越高的人员反而越不抗拒延迟退休。此外,健康状况似乎对人们延迟退休的意愿并没有明显的影响。
利用《延迟退休态度调查问卷》,对抽取的500 名临近退休企事业员工进行调查的研究发现几个有规律的现象:第一、临近退休状态的员工对工作的态度并不积极,而且越是临近退休员工对延迟退休的态度越较为消极。第二、组织的支持感也是影响退休意愿的一项重要因素,在组织支持感较低工作环境中,员工态度会从以工作为中心逐渐偏移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到家庭生活,组织支持感低的组织,员工在组织中工作得不到重视感支持感与满足感,这样会使以家庭为中心的员工对延迟退休的态度更为消极。第三、高价值认同条件也是员工工作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同第二点类似,员工在组织内部工作,如果充分实现了自我价值,这将会提升其工作效率,同时使得员工的延迟退休意愿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组织给予员工价值的高度认同感可以提升员工对延迟退休的积极态度[1]。
延迟退休政策的推行存在着一定阻力,近些年来,我国学者们对关于延迟退休政策的阻力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其一,只有理论而无实践经验。在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背景下,人们不再仅局限于讨论是否应该延迟退休年龄,而是更加进一步肯定应该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更加朝着讨论解决政策实施后产生系列后续问题以及如何提升政策实施的有效性的方向倾斜。
但我国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的制定仍然处于 “纸上谈兵”的讨论型阶段,这样一来就会造成具体的实践工作将滞后于讨论的理论发展,而政府相对于学者们研究结果的热情也并不高涨,始终保持一贯的慎之又慎的观望态度,在延迟退休政策正式启动之前需要一个很漫长的观察期与酝酿期。
其二,延迟退休政策将造成失业率增加。运用静态的奥肯定律发现:人员参与劳动的比率越高则失业率会越高。所以当退休年龄越高,劳动参与率则会相对提高,继而导致更高的失业率。通过实证结果显示:在OECD国家,延迟退休促进了其青年人的就业。但中国就业人口存量、青年人和老年人岗位的互补性、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异质性等方面均与 OECD 国家存在着显著差异,所以在我国推行延迟退休政策对我国来说,在青年就业方面不论从绝对量或者从相对量上分析,都不利于青年人就业。延迟退休年龄背后涉及的社会经济问题非常复杂,更因为可能会加剧就业压力等而受到普通劳动者的反对[2]。我国的对外型经济在未来几年,劳动力市场形势并不乐观,实际失业率水平仍然较高,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剧,这个时期推行延迟退休政策不合时宜。
但延迟退休政策也并非无益。
首先,延迟退休可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利用率,这样就会使得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员工为组织创造更多价值,帮助组织获得更大的利益,为社会做出贡献,也给家庭和社会减轻养老负担,人们都将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应有的价值和对社会的贡献,从这方面来看,延迟退休不论是对社会还是对个人的影响都是正面的。
其次,上文通过理论分析得出了延迟退休年龄对失业率的影响:延迟退休年龄会使劳动年龄人口增加,从而导致失业率下降。但通过分析发现,延迟退休对青年人就业虽有负面影响,但具体影响是依行业的不同而不同的,在教育、科技等“高端行业”上负面影响较轻,而在制造业、批发零售等“低端行业”负面影响较重。由于我国青年受教育程度持续上升,所以说延迟退休对我国青年失业率的影响并不大。
第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社会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很多高科技和科学技术岗位更加需要这些有经验的老人带领年轻人,向年轻人传授工作经验,分享成果,这样更有利于知识技术的保留与传承。同时延迟退休老人可以继续工作为自己和家庭挣取更多的财富,这样还可以为子女减轻供养老人费用,国家也可以减轻养老基金负担。
因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差距大,导致延迟退休有争论,政府应结合社会选择和个体选择的矛盾,尊重个体成全总体,应遵循软性、弹性退休制度。
通过养老金财富模型分析发现,延迟退休对职工利益的影响也取决于养老金参数的不同水平组合,如工资增长率越高,越有利于延迟退休。所以,为适应延迟退休政策的推行,实施弹性的退休政策势在必行,保持养老金参数的可预期性,维持其参数的稳定性,这样更利于员工们更加理性思考选择自己退休时间。对于不同退休年龄待遇计发应须符合精算中性或公平,这样以便于减小弹性退休给制度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调整退休年龄主要是调整各类养老金最低领取年龄。
通过我国学者们编制的寿命健康工作表中显示,我国劳动力延迟退休的合理目标年龄,应该以男性 62 岁,女性 58 岁为上限,与前文展示的延迟退休意愿调查表中显示的结果高度相似。我国延迟退休政策应以女性工作时限应小于男性而且女性应提前于男性退休须采取弹性退休制度逐步推迟退休年龄。
通过对我国现有的退休立法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借鉴域外延迟退休立法的经验中分析得出:为保证能够我国延迟退休政策有效实施,退休立法宜采取渐进式分层级模式,建议当条件成熟时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法》,并且应分别规定退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退休时限的计算、退休年龄、在确认退休权益的同时明确其法律责任,充分保障公民的退休权益[3]。
通过正反两个方面分析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给我国带来的影响,从而得出我国推进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应保持渐进式原则、弹性原则、充分就业原则和兼顾公平原则。推行弹性退休政策、改革过渡阶段严格执行现行法定退休年龄、逐步 统一男女退休年龄、出台激励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以及推进退休年龄的法制化进程[4]。
通过养老金财富损益模型,运用交叉分析法,定量考察延迟退休对养老金财富的影响,将延迟退休定调为“渐进式”改革,并不代表利益受损。当预期寿命可预知时,女性延长退休年限的空间远大于男性,延长相同年限时,女性获益程度将高于男性。因此延迟退休政策应选择以不同人群分类实施,并且在实行法定延退政策的同时结合弹性退休制度,这样不仅保持养老金参数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更加便劳动者对于退休时间理性选择,根据养老金财富影响参数的变化,建立相应的利益调整机制。
通过劳动力市场搜寻-匹配机制的75期生命周期模型中,展示了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升对劳动力市场和福利的复杂影响。第一,虽然延迟退休会减轻财政压力,但这种效果会随着退休年龄提升幅度的增加而逐渐减弱。在现行制度下,提高 1-2 岁是较为稳妥的选择。第二,政策的制定还必须考虑对不同年龄段的异质性效果。
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其实面临的是两方博弈,一方认为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会增加年轻人的就业压力,因为对于低收入的体力劳动者延迟退休很可能会“有命交社保,没命拿社保”;另一方则认为我国人民平均寿命越来越长,人口老龄化是必然趋势,因此延迟退休有助于弥补养老金的亏空,缓解养老保险金的缺口。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是不能采用“一刀切”手段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分类渐进式延迟退休和灵活弹性延迟退休制度相结合,合理的选择延迟退休的时机,还应该充分考虑到地区人均预期寿命差异、初始工作年龄的差异、劳动力供求变化及其对就业的影响等因素的影响,以便于构建灵活弹性、渐进式、自愿的延迟退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