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博浩 孙波 冯延娟
摘 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国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之一。基于经济第一强省广东省的研究背景,以“双创”发展现状与运行状况为研究对象,就“双创”问题结合广东省省情,对于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广东创新创业发展体系提出要素设计。
关键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常态;发展模式;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1-0164-07
2014年9月,在天津举行的达沃斯论坛中,李克强总理第一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概念。2015年,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提高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并呼吁全国人民参与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队伍中来。201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有关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旨在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市场环境,激发创新,支持创业,有力支撑广东省发展成为创新创业驱动的先行省。
由此可见,广东省作为经济强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和新业态,推进省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是经济新常态下的必然要求与举措。
一、广东省创业创新市场主体的分布情况
(一)创新创业市场总体分布
2016年,广东省新登记市场主体与注册资本分别为162万户与71 867亿元。新登记企业日均数量大概占全国日均登记总量的15%,为 2 160户,较2015年提高29.03%。2017年,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相对于2016年,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和注册资本也有所上升。
2017年,广东省新登记市场主体与注册资本值分别为195万户与111 224亿元,较2016年提高20.68%和54.76%。截至2017年底,广东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累计达到1 026万户,该数值贡献了全国实有市场主体总量的1/10以上,较2016年年末同比增長14.39%。
在新登记的市场主体数量上,个体工商户数量所占比例居于首位,达到53.33%;在增长率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率最大,超过90%,内资(非私营)企业同比增长率居次,达到37.58%。在注册资本绝对量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居首,私营与内资企业分列第二、三位。其中,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同比增长最多,达到63.24%,为 96 875亿元;内资(非私营)企业注册资本7 521亿元,增长率居次,为49.28%。外商投资企业在注册资本绝对值上下降,但数量上有所增加。由此反映出,相比于2016年,2017年广东省省内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和注册资本值都有所上升,增速提高,投资意愿增强,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持积极态度,省内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
通过表1和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2016—2017年新登记的市场主体中,数量上,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占主要部分。而注册资金方面,私营企业在所有新登记市场主体中同比增长最多,高达63.24%,只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金同比下降,但这与2016年注册资金的同比增长过多有直接因素。相较2015年,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在所有新登记市场主体中同比增长最多,高达156.87%,超预期增长。
以上数据与分析说明,2016年,创业市场的主体集中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创业市场的参与者已经扩散到广大人民群众,但创业资金还是主要集中于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017年,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大主体仍然是创业市场的主导,但创业资金也更加趋于理性和优化,资金增长逐渐流向市场创业主体,外商注册资金增长结构放缓,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这一部分得益于社会公众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响应,另一方面得益于广东省内新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的门槛降低。
(二)新登记市场主体的区域特征
图1和图2反映出,广东省新登记企业区域聚集发展特征明显,广东省新登记企业向珠三角地区聚集,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总体上缺乏活力。2016年,广东省新登记企业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且珠三角地区占比达到了92.62%,粤北、粤东和粤西占比依次下降,分别为3.02%、2.23%和2.13%;2017年,聚集性特征变化不大,珠三角新登记企业区域占比仍超过90%,为91.72%,同比下降了0.9个百分点;粤东、粤北与粤西地区同比分别上涨0.22、0.48与0.19个,珠三角以外的新市场区域活力有所增加,区域分布结构优化程度有所提高。
这说明,近几年粤东和粤北地区经济发展较好,相比于珠三角的激烈竞争,以往缺乏活力的其他地区也开始在新政的影响下发展有所转向,粤东和粤北地区开始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新登记企业数量占比最多的个体工商户增长量上,粤东、珠三角、粤北及粤西地区顺次位列,分别为61.7%、25.39%、23.29%和9.82%。粤东、珠三角和粤北地区的新登记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这4个地区新登记个体工商户累计数量104万户,一次所占比例为69.59%、11.58%、11.04%和7.79%。珠三角一直是各类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投资热点。
(三)新登记市场主体的产业特征
从本文图3和图4可以看出,新登记市场主体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占比不到15%。新登记企业的行业分布有热点,且其行业分布保持稳定。主要表现在:
1.新登记企业中,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比超过50%,其次为制造业。这三个行业的新登记企业最为集中,占全行业比例的41.78%、11.74%和10%左右,同比分别增长了0.54%、1.33%和-0.88%。2017年,这些集中行业保持不变,但行业占比分别为39.88%、13.66%和10.98%,新登记主体的市场热点保持集中,未出现重大转变。
2.新登记个体工商户也主要分布在三个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呈集中分布趋势。2016年其在全行业的占比分别为53.33%、20.86%和9.48%,同比分别增长了-6.23%、5.72%和-1.65%。2017年,集中分布不变,行业占比分别为51.77%、21.39%和8.57%,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比增幅位居前三,加上金融业在内,行业增幅均超过60%。
3.个体私营经济促进社会就业的作用加大。截至2017年末,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实有从业人员数量同比增长14.89%,达到4 180万人。其中,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为2 753万人,个体工商户1 426万人,比2016年末分别提高16.84和11.31个百分点。全省个体私营经济新登记从业人员805万人,其中,私营企业人数占比67.81%,贡献量过半;个体工商户259万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增加了更多可选择的工作机会,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就业。
二、广东省创新创业所创造的经济效益
(一)地区生产总值和产业增加值
2016年,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GDP)79 512亿元,人均GDP达到72 787元,2017年为GDP总值75 810 亿元,人均81 089元,GDP同比增长8.0%。2016年与2017年两年中,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在三个产业中均居首位,分别为9.1%和8.6%,均超过同年度GDP的增长率,且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最大。两年中,第二产业增加值均超过6%,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居次。第一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最小,连续两年均为2%以下。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4.7∶43.2∶52.1变为4.2∶43∶52.8。
2016年,在现代产业增长最多的为高技术制造业,同比增长达到11.7%,增加值8 818亿元,其他现代产业中的增长中,先进制造业居次,达到15 740亿元,较上年提高9.5%。现代服务业增长值25 569亿元,提高10.4%。在第三产业中,金融业增长居首,达到11.5%,其次是房地产业,增长达到6.9%。民营经济增长42 579亿元,同比上升7.8%[1]。
2017年,在现代产业的增加值中,高技术制造业再创新高,同比提高13.2%,达到9 517亿元;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3%,增幅超过去年,达到17 597亿元,。现代服务业增长值29 710亿元,提高9.8%。第三产业占比较去年增加了约0.8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仍为增长最多的行业,达到8.8%;批发和零售业增长超过房地产业,居于次位,为5.4%;房地产业增长放缓,为4.8%。
在生产总值上,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区域的结构比重为79.7∶20.3,其中东翼、西翼、山区分别占6.8%、7.5%、6%[2]。
(二)广东省创新创业下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情况分析
2017年,广东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 003元,相比于2016年的30 295元,去除物价影响因素,同比提高7.3%;按常住地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 975元,实际增长6.9%。广东省恩格尔系数为33.51%,同比降低0.67个百分点。在这之中,城镇与农村分别为32.16%和40.18%。
2017年,把广东省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五等份均分组,全省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相差65 240元,最低收入组为10 534元,最高为75 775元。在住房建筑面积上,广东省居民人均值为36.94平方米(m2),其中城镇与农村分别为33.09m2与45.27m2。
2017年,含离退休在内,广东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22.32%,同比增长1.7%。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占全省总人口比例为34.82%,同比增长3.9%。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占比57.14%,同比增长1.1%。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与生育保险站全省总人口比例分别为30.36%、28.57%和29.46,分别同比增长4.8%、4.8%和4.4%。2017全年社保基金收入5 945億元;累计结余13 343亿元,同比增长17.6%。截至2017年年底,城市与农村低保人数分别为22.84万人和146.7万人。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新增0.82万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新增4 560个,达到21 085个。
三、广东省创新创业的主要问题
(一)粤东西北缺乏投资吸引力
2016年和2017年粤东西北新登记企业数量在全省新登记企业中的占比不到10%,且2016—2017年占比在下降。虽然全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影响下,新登记企业有所增加,但是区域的创业和投资结构不平衡的问题尤其突出,粤东西北缺乏投资吸引力。这主要根源于区域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粤东西北的经济远远落后于珠三角地区的经济,消费者的平均可支配收入远低于珠三角地区,故而吸引的投资者甚少,自主创业者也不多。
(二)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不平衡
新登记企业主要集中在三个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41.7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74%)、制造业(10%)。可以看到,新登记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而制造业占比不足12%,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中国制造还没有完全走出国门,未来还需要向“中国制造2025”进一步努力。且从2016年和2017年广东的统计年鉴可以看到,金融业对GDP的贡献与现代产业对GDP的贡献基本持平,而且金融业的贡献有时甚至超过现代产业,这就可能使得经营实体经济的企业转向虚拟经济,从而实体经济疲软,虚拟经济过热,造成创新创业的后驱力不足。现在全社会都有一种资本运作的企业比经营实体经济的企业获得的利润要多的风气,现代产业才是能让一个泱泱大国可持续发展的最有力武器。
(三)全省没有广泛形成创新创业意识
从2014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首次提出至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四年多来,民众创新创业的热情虽然有所上升,但并不显著。
对2016—2017年广东省全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增量与注册资本的相关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近两年新设企业和创造就业人数上确实有所增加,改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用明顯加强。但横向来看,作为中国经济最强省份,创新创业的师范作用不够明显,全省每千人拥有企业达38户,远不及发达经济体水平。在全省远没有广泛形成创新创业意识,这归根结底是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缺乏足够的理解。尽管在全省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有密切关注该政策,但是能够真正明白其重要性的却相对甚少,进而可以看出全省范围内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关注度不够,且对其重要性的理解不够深刻。因此,在广东省范围内,并没有广泛形成创新创业意识,并且缺乏积极主动的参与。
四、构建科学有效的创新创业发展体系
(一)扎实推进创新创业政策措施
广东省降低初创企业①登记门槛,减免服务收费,规范收费标准。近年来,广东省深化初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在登记审批手续、公司注册资本、企业经营范围与场所等有关事项上有所简化和放宽,并进行依法依规改革,逐步简化企业单位注册程序[3]。
广东省规范并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不准纳入收取费用项目。对初创企业所涉及的登记、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项目免受费用,不收取工会费。对初创企业的专业服务收费,如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检测、论证费用等均按不高于核定标准的一半收取。确保“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政策应进一步扎实推进。
(二)引进高端人才,营造有利环境
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核心位置。人才是竞争力的核心,更是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的第一驱动力,据统计,发达国家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75%,而在我国,这一比率大约为35%左右[4],说明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存在极大发展和提升的空间。
广东省总人口1.12亿人(2017年年底),中15~64岁的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为74.17%,约为0.83亿人,人口净流入大约70万。人口数量充足、密度高、劳动力资源丰富,开发和利用好这些资源,建立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和数量充足的人才队伍至关重要。
作为经济强省,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迫在眉睫,优化人才梯队结构,率先解决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需求,缓解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迫压力。以完善高端人才的引进机制和服务方式为先导,扎实解决高端人才创新创业面临的各种难题。如在人才引进、租房补贴、就业创业和子女教育上都应给与相应的优惠,加大扶植政策的力度。
广东省人口流入规模居各省之首,但地区层次分布差距极大,粤西(湛江、茂名、阳江三市)和北部山区(韶关、河源、梅州、清远、云浮五市)作为农业用地和农田保护区,人口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很难保障人才需求的充分供给,与珠三角和粤东地区差距加大。在此背景下,全省应努力创设人才发展的包容环境,既要重视并奖励成功,更要允许和宽容失败,给与粤西北引进人才的政策支持,提高转移支付的力度,发挥优势、挖掘潜质,为人才发挥提供更加宽广的空间和舞台,使得人尽其才、人才相宜、才尽其用、有所成就。其次,进一步发挥科技平台作用,重视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广纳国内外人才资本,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创新,鼓励发明创造,大力培养广东省文化的创新特色和创新个性,营造全省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人才氛围。
(三)优化准入制度,完善市场环境
公平的市场环境是市场主体合理、高效运行的基础。
1.推进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建设全面统一、开放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对清单之外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按照规定依法依章平等进入[5]。2016年4月,广东省已被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实行的四省、市之一。《草案》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类各96项和232项。
2.完善有关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取消妨碍创新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设流程标准化程序,从政府服务管理模式入手,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和便捷办理。广东省工商局和各个监管部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证照分离”制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新思路。对于新登记主体中比重最大的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行业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制度实行改革,实现事前审批便捷便利、全程监管到位的全方面行政审批体制。
3.杜绝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公平审查,建立透明公正、有序规范的市场运行环境。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加强审查、有效管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
(四)加大扶持力度,创造发展条件
1.加强创业培训与租金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可以帮助初创企业经营管理者提升能力、拓展素质,广东现行标准为10 000元/每人,每年500名资助名额执行,帮助优秀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进修考察[6]。在现行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可适当放款该执行标准,鼓励更多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申请补贴,并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增加租金补贴,以政府转移支付的形式鼓励更多劳动者和企业公司参与到创新创业的大环境中来。
2.分级提供一次性创业资助。广东省现行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5 000元的创业资助。对这一标准,广东省可按照产业经营或区域发展状况进行分类,实行分级资助。如对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重点提高粤东西北的资助力度,提高创业资助标准。从申请资助5 000元提高到更高费用,重点解决创新创业区域不平衡问题。此外,在创业培训,资金补贴,和行政手续审批登记,企业管理和税收方面,也可适当实行分级管理,帮助粤东西北解决缺乏投资吸引力的问题。
3.支持创新行业的潜质项目。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行业,遴选优秀创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7]。对广东省特色产业,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等产业,评选优秀项目,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和资助,发挥行业先导和企业示范作用。
(五)多元化支撑创业创业的运行与发展
1.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建设“互联网+”创业服务。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一项新的金融创新,能够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并进行更加科学化的运作,广东省应鼓励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积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参股、融资担保和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保证创业投资资金的供给,探索资金来源的多元化。适当开放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和银行的流向资金,允许其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动多元化资金来源对接实体经济。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业务模式,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8]。
3.推动创业孵化服务建设,打造“互联网+”创业服务。2014年以来,广东省先后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意见方案,明确在广东全省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和孵化基地“一十百千万”等示范计划,推动更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平台的设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广东省统计局.2016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广东统计信息网,2017-03-06.
[2] 广东省统计局.2017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广东统计信息网,2018-03-02.
[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Z].2015.
[4] 黄维德,李燃.我国人才开发中的人力资本社会性贬值问题及原因研究[C]//第一届中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学术研讨会,2009.
[5]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Z].2014.
[6] 童有好.促进创业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中国中小企业,2014,(8):74-76.
[7] 黎春秋.縣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与培育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1.
[8] 释放社会投资潜力促进创业投资发展[J].中国经贸导刊,201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