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食安委〔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推动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提出,我国将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政府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组建新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制修订一批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小麦、小麦粉、大豆等粮油标准制修订,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跟踪评价,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提升地方风险评估能力。
《通知》要求,政府将进一步简化准入审批流程,推动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办”,推进许可证照电子化应用。对低风险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并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改革,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