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旭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森林消防支队,黑龙江 哈尔滨 )
哈尔滨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地处松嫩平原南端,小兴安岭南麓余脉、完达山系余脉、张广才岭余脉,自北、至东、到南呈新月形环拱松嫩平原,松花江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形成沿江湿地、西部平原、中部丘陵、东部山地的自然地貌。全市辖9区、9县(市),有197个乡镇 (街道办事处),是全省的重点林区。辖区内有6个国有森工局,地方所属林业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形式,设75处国有林场。全市幅员面积531万hm2,辖区内有林地总面积238万hm2,其中地方所属有林地面积108.4万hm2,活立木总蓄积9 152万m3,森林覆盖率46%。在市属有林地面积中,国有占78 %,集体占22%;天然林占61%,人工林占39%。
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即林权权利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大类。
国家所有的林权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对国有森林的经营权,包括对国有森林的占有、使用、依法收益和在法定范围内的处分权等诸项权能。
集体所有的林权是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使用权是指根据合同或有关规定,使用他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力。
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林权权利人包括国家、集体、机关团体和公民个人。
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优化设计,尝试林权制度改革,探索研究5种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模式并应用。分别为:(1)国有民营模式设计,适用于森林资源管护难度大,滥砍盗伐、毁林开荒多发,农林交错浅山区小型国有林场;(2)国群联营模式设计,适用于施业区内农林交错,人口密集,资源管护难度大浅山区小型国有林场;(3)股份合作经营模式设计,适用于浅山区经济危困国有林场;(4)承包经营模式设计,适用于低价低产林分较多国有林场;(5)基地化管护经营模式设计,适用于各种类型国有林场。
以上5种模式,除基地化外,其他4种模式都属于森林资源资产流转范畴,流转面积29.5万hm2,占全市有林地面积的27.2%,共吸引6.8万户、10余万山区群众和社会人员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活动,安置6 000多名林业职工重新就业,吸引社会投资6亿多元。
对属于森林资源资产流转范畴的既有4种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模式依法进行规范完善。在全市9区、9县(市)19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 879个行政村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5.1.1 明晰产权 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林权权利人的经营主体地位。
5.1.2 规范流转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产权明晰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
5.1.3 勘界发证 核发林权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5.1.4 放活经营权 在坚持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的基础上,探索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方式,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改进林业金融服务、创新林业管理体制机制,鼓励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促进林业资源向资本转化。
5.1.5 落实处置权 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可以依法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
5.1.6 保障收益权 林权权利人依法享有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
5.1.7 落实责任制 签订承包合同,落实森林防火、防止乱砍滥伐、防止病虫害等管护责任。
5.2.1 活化林木采伐管理机制 以区、县(市)为单位编制集体林采伐规划,有序安排和实施集体林采伐。 根据市场需求和林权权利人的实际需要,可调串使用年度间采伐限额。 集体防护林更新采伐年龄按用材林的主伐年龄确定。 对于火烧木、病虫害木和风折木、雪折木、枯死木等灾害木的采伐清理,采伐限额单报单批。林权权利人直接向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
5.2.2 规范林地林木流转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森林资源、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的作用,建立健全林权流转和林产品交易平台,保障森林资源资产合法、有序流转。加强流转管理,依法规范流转,保障公平交易,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在依法、自愿和有偿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可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5.2.3 加强社会化服务 加快建立以管理、执法、服务为职能的新型林业行政管理体制,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发展林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和行业自律等作用。加强森林培育、林木采伐、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为广大林农提供全方位服务。
5.2.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给予补贴,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将林业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林业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实行贴息贷款、增加长期贷款项目、放宽小额贷款条件等政策,允许林权权利人以林权抵押贷款。
通过调查勘界、调处争议、解决纠纷、政策引导,全市明晰集体林产权面积21万hm2,核发林权证 11.6 万本,30万农民获得了发展林业的生产资料,承包经营期限由过往的30~50 a最长延至70 a,乱砍滥伐案件同比下降11.8%,林地林木依法处置年均流转交易额近亿元,集体林业发展活力得到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