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北京 福建省厦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福建厦门 361000
1.1 进厂查验
1.1.1 查证验物 检查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车辆消毒证、耳标等情况,如证物不相符、无效证明、标识不全者等,禁止进入屠宰厂。
1.1.2 临床检查 检查生猪精神状态、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等临床健康状态。如发现有一、二、三类疫病等传染病症状的生猪,依据《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等相关规定处理。
1.1.3 生猪急宰 在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性损伤及应激反应等造成伤残且无碍肉食安全的生猪,按急宰相关规定处理。
1.2 违禁药物监督检测
1.2.1 检测数量 每日按进厂每批次(车)生猪数量的4%进行尿样检测,节假日加大检测量至8%。
1.2.2 检测项目 采用快速检测卡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1.2.3 检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准予通过;检测结果为阳性或疑似阳性,将采集的尿液样品封存,做好登记,送市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确证检验,同时将该批次生猪扣押,清点数量,专人看管,不得移动,确证结果为阴性,解除扣押,准予通过;如确证结果为阳性,则同批次(车)所有生猪一同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监督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生猪产地溯源。
1.3 巡栏检查
1)生猪在待宰期间,每隔两小时巡栏一次。
2)巡栏时,扰动猪群,观察生猪的皮肤、外貌,细听呼吸是否均匀,叫声是否嘹亮等。
3)如发现健康状况异常则应测量体温,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立即隔离,不得移动,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患有重大动物疫病的生猪进入屠宰车间。
4)如发现猪丹毒、猪肺疫、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等检疫规程规定必检的猪病临床症状,应经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实验室检测合格,排除染疫者,方可进入屠宰车间。
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进行屠宰同步检疫,重点对口蹄疫、猪丹毒等十种检疫规程规定的疫病进行检疫,发现问题产品,及时剔除,确保猪肉产品安全,具体查看如下部位。
2.1 头蹄部 查看口、唇、鼻、蹄冠有无水泡、红肿、溃疡等症状。
2.2 内脏器官 检查心脏、肝脏、肺脏、肠胃、脾脏及相关淋巴结等部位有无出血、坏死、增生、硬化等。
2.3 检查寄生虫 切开两侧咬肌及腰肌查看有无囊尾蚴,检查膈肌有无旋毛虫,同时进一步进行镜检及旋毛虫快速检测。
2.4 胴体 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骨骼、胸腔等有无淤血、出血、疹块、黄染、脓肿等。
按照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逐头检验,剔除不合格猪肉产品,集中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如下:(1)严重放血不全的生猪产品;(2)白肌病生猪产品及严重的白肌肉(PSE肉);(3)严重黄脂、黄脂病、黄疸的生猪产品;(4)骨血素病(卟啉症)病变的骨骼和内脏;(5)脓毒症、尿毒症、急性或慢性中毒及全身性肿瘤的生猪产品;(6)肾上腺、甲状腺、病变淋巴结;(7)检验出病变的组织器官,包括局部化脓、创伤,皮肤发炎,严重充血与出血,浮肿,病理性肥大或萎缩,钙化变性,寄生虫损害,非恶性局部肿瘤,带异色异味及异臭部分等十方面组织器官。
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规定,对病死生猪、不合格生猪产品,修割下的病变淋巴结、脓包及病变组织器官等进行无害化处理。据统计,从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生猪屠宰厂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生猪及产品如下:(1)宰前检疫不合格生猪数量。宰前检疫生猪106.8688万头,检出不合格生猪1 613头,不合格率0.15%,并对不合格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检测违禁药物生猪58 778头份,检测率达5.5%,全部为阴性。(2)宰后同步检疫不合格生猪1 920头,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率为0.18%。(3)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包括严重黄脂、黄脂病、黄疸、修割坏死组织器官、病变淋巴结、肿瘤包块、脓包等76.8294 t,占屠宰生猪产品总重量的0.072%。
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在生猪产品胴体上加盖检疫验讫印章。(2)生猪产品过磅后,凭过磅单的开票联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共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06.5155万张,占屠宰检疫生猪总数量的99.67%。肉品品质检验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经检验合格的猪胴体,加盖检验合格验讫章,并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从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屠宰厂自检瘦肉精及农业部抽检猪肉质量安全情况。
6.1 屠宰厂自检 每日按每批次(车)生猪数量的5%,用快速检测卡检测尿样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共检测53 434头份,全部为阴性。
6.2 农业部抽检 农业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检测),检测人员共随机抽检屠宰厂内13批次171个猪肉样品,按规定的检测项目进行实验室检测,全部合格。
7.1 负有责任感是工作基础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环境艰苦,任务繁重,并且常年半夜上班,白天休息,人体生物钟颠倒,从业者需要具备较高思想觉悟、对职业有高度认同感,能克服困难,能自觉负责任做好检疫工作,才能真正提供放心猪肉。
7.2 技术提高是履职关键 检疫人员应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对各类动物疫病诊断、检疫方法等熟记于心,同时在具体实践中熟练动手能力,并及时总结,提高操作技能,才能胜任检疫技术工作。
7.3 相互协作是安全保障 农业部门内部与检疫工作相关的单位有动物卫生监督、产品质量检测、行政执法等,应各履其职、相互协作;农业部门与屠宰厂、生猪批发商等之间,也应各负其责、沟通合作,形成合力,才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