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税〔2018〕122号),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口岸通关进一步提效降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案》(闽政办〔2018〕8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推动福建全省口岸通关提效降费。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全面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到2018年底,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三分之一;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降低100美元以上;需在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数量比2017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联网核查。到2020年底,相比2017年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降低一半。到2021年底,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