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1999年,财政部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在7月、11月和12月陆续发布了检查结果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一号、第二号和第三号,标志着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度的正式建立和实施。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明确了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领域的主体地位。
●2000年,财政部组织专员办查处了一批上市公司重大造假案件,如: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会计报告造假,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一系列重要财务指标均存在不实,造假金额达到8579万元;广州京安云豹汽车有限公司年报中存在损益不实21061万元、虚减利润12237万元等严重问题。案件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后浮出水面,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强烈反响,也树立了财政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权威。
●2001年,财政部编写出版了《会计信息质量与会计监督检查》一书,以贯彻《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出发点,对各级财政部门、广大企业事业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有力地宣传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2002年,财政部收回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职责,强化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并且,财政部首次采取中央与地方财政联动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同时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2003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职责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财政部门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相关要求。
●2004年,财政部组织专员办重点检查了5户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10户上市公司,首次形成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会计监督模式。
●2005年,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明确了财政部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2005年,查处一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上市公司,其中包括中央企业“中国华源”。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薄弱,大量采用虚计收入、少记费用、不良资产巨额挂账等手段蓄意进行会计造假,导致报表虚盈实亏,多项造假金额过亿元,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个别子公司甚至伪造文件骗取银行资金。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及有关专员办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2006年,财政部统一部署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这是自1999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来第一次以部发文的形式专门对地方会计监督工作做出部署、统一下发检查名单,并对检查工作质量进行考评,有力促进了地方会计监督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会计监督工作的“全国一盘棋”。
●2007年,香港特区财务汇报局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分别与我国财政部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共同研究对跨境上市企业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联合监管事宜。同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会计监督工作搭建了良好的信息平台。
●2008年,财政部组织专员办对部分上市公司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新准则的情况展开重点检查,对金融企业加大检查力度;财政部发布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人就2008年全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答记者问》,首次向社会主动公开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提高会计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2009年,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切实强化专员办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全面提升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成效。
●2010年4月,中国会计学会审计委员会正式改组为会计监督专业委员会,以进一步做好包括审计在内的会计监督相关问题研究,为推动新形势下的会计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2011年,欧盟正式承认其监管体系与中国等效,我国上市企业可以在欧盟市场上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来编制财务报表,且可以由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这代表我国国际会计监管合作取得新突破,也为我国政府跨境会计监管奠定了基础。
●2012年,财政部首次组织11个专员办对国内第一大所普华永道事务所开展联合检查,普华永道年收入超过30亿元,在行业内以及国内外资本市场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此次检查是对国际“四大”会计公司的首次联合检查,在国内外和业内外引起了强烈震动,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部门的监管权威,增强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对政府监管的信心。
●2013年3月至11月期间,湖南专员办等五个专员办一起,对在港交所上市的5家国内企业和为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会计跨境监管检查。这是国内首次开展会计跨境监管检查。
●2014年,根据监管合作协议和香港方面的核查请求,财政部组织10个专员办,对包括国际“四大”在内的5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港上市公司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延伸检查了5家H股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这是内地首次与香港开展审计监管合作,也是国际上第一个在互相依赖的机制框架下开展的监管合作案例,对于深化内地香港交流合作、推进跨境监管谈判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
●2015年,财政部进一步优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创新了地方财政部门分省公告的模式,先后向社会发布了两期检查公告,引起主流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树立了财政部门的良好监管形象。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2016年,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会同条法司协调部内14个业务司局,对涉及财政部职能的5部法律、36件行政法规和96件部门规章进行系统梳理,牵头起草、征求意见并制定下发了财政部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现了财政部职责范围内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资产财务、会计等8项对外执法检查事项的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管理、统一处理处罚。其中,会计监督在财政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做到率先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涵盖8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率先实现随机抽查、率先公示公告、率先建立信息化系统等,有关工作得到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7年,针对《证券法》修订和取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务资格审批的改革方向,结合专员办职能优化完善的实际情况,财政部对原先专员办负责证券资格事务所监管、地方财政部门负责非证券资格事务所监管的分工体制进行调整:专员办主要负责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中央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的重点监管;地方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大型事务所分所的资格资质、内部管理以及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并对地方国有、民营、外资企业进行监管。
●2018年,我国积极推进中国与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审计监管合作,正式签署了双边合作协议,为促进人民币市场对外开放、加强双方金融经贸合作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