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红岩
(长治学院 音乐舞蹈系,山西 长治 046011)
声乐艺术教学示范研究将其艺术活动与艺术形态,整体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科学研究。根据有关教育学、心理学、音响学、生理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系统开展对声乐教学示范理论与方法的研究。中外声乐艺术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鲜明的艺术实践,开展对声乐艺术的本质与外延规律的探索,要秉承以声乐艺术感性为基础,把其内在的科学规律通过以表及里、去伪存真的梳理、整合提炼,把感性认识、个体经验和感受提升到理性高度,从而起到对声乐艺术实践的科学指导。声乐教学示范研究应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一个完整体系,声乐教学示范研究应以声乐专业建设为关键,整体围绕声乐专业人才培养目的、声乐课程体系、声乐教育和教学内容、声乐教学方法和声乐教学手段、声乐教学评价及声乐艺术教学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应对声乐艺术教师教学示范的概念、声乐学科的属性以及声乐学科的体系全面开展研究,同时紧紧围绕声乐艺术教学实践的传统经验和现实经验,对声乐示范艺术的理论、声乐示范艺术的技能、声乐教学示范艺术的修养、声乐教学示范艺术的文化、声乐教学示范艺术的教育教学、声乐示范艺术的实践等体系开展系统研究,并紧密结合我校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课程教师教学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基层认真对声乐艺术教学的系统、声乐艺术教育教学示范的模式、声乐教师对的声乐艺术基础理论方面研究的示范、声乐教师对声乐艺术教育教学的实践研究示范、声乐教师的课堂教育教学示范、声乐教师对声乐艺术的舞台演唱示范等方面的系统研究,积极探索声乐教师专业教学示范的机制、理论及方法等科学规律,围绕整合声乐艺术教育教学资源,创建声乐示范教学平台,积极加强教师教学科学研究,保障声乐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做好声乐艺术教学评估工作,促使声乐艺术教学质量的提高,进而提高声乐艺术专业教师教学示范的科学性、系统性,从而保证声乐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高等师范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精神和国家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杨瑞敏先生的《加强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教师》[1]33要求,努力开展声乐艺术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对声乐艺术课程的教学实践起到了很好的理论引领作用。声乐艺术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特点,声乐教学是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的整体,艺术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与完善。目前,声乐教育教学主要沿用的是声乐课堂教学这一单一的教学模式,根据声乐艺术教育教学的实践性特点,中外声乐艺术教学已把“声乐示范法作为声乐艺术教学的主要方法”[2]261,声乐教师的教学示范作用尤为重要,因此,整合长治学院音乐舞蹈系教师团队、声乐教研组、对外交流、网络信息、图书资料、琴房、排练厅、音乐厅(在建)等声乐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发挥长治学院物理声学、生物解剖、外语口语、中文朗诵、历史与上党文化研究等自然与社会科学综合优势,创建完整声乐示范教学平台,是提高声乐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
率先垂范,以身教人,我国著名声乐教育家、歌唱家沈湘先生指出:“老师教学生,老师得先明白”,[3]38因此努力提升声乐教师的整体教育教学示范能力,是促进声乐学生努力学习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声乐艺术教育教学水平的重点。美国著名声乐学者马腊费奥迪先生指出:“声乐教师虽不要求是著名的歌唱家,但必须是正确的歌唱者,以便以实际方式给学生示范正确的歌唱方法”。[4]144当前,由于声乐教学运用的是“一对一,师傅带徒弟”的单一课堂教学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当今的声乐教学任务,因此,声乐教师应加强理论研究示范和实践探索示范,积极采用多种渠道开展学术研讨,像歌王帕瓦罗蒂那样用心研习声乐艺术,歌王讲在澳大利亚的一次排练时说:“我把手放在老师的音箱上(腹部),看她在歌唱时,躯干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5]250,培养教师自身、教研组集体理论研究示范的习惯和自觉性;主动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实践探索,提高教师个体、教学团队“讲台”与“舞台”示范的热情和主动性。通过声乐教师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两方面的示范,正确发挥教师教学主导作用,积极调动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良好的师生协助关系,使其相辅相成、教学相长,顺利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保障声乐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我国著名歌唱家、声乐教育家喻宜萱教授指出:“声乐是一门艺术,声乐教学也是一门艺术”。[6]262教学评价是指对教师教和学生学两方面进行的评判,做好声乐教学评价工作,有利于声乐学科的持续发展。目前采用的是单一的只对学生学业进行评价的体系,缺乏对教师教学能力进行评价的体系,不利于学生开阔视野,也不利于教师开拓创新,因此,重塑声乐教学评价体系,开展对声乐教师“讲台”和“舞台”教学、科研示范能力的评价,可以增进声乐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促进声乐教师业务提高,拓宽声乐学生创新性学习渠道,加强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学信息反馈,有利于师生间的全方位了解与互动,以便声乐教师和学生更合理、更科学地开展教学活动,使声乐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得到保障。
我国高等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和《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精神要求,努力开展声乐艺术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认真系统开展对“声乐教学示范研究应解决的关键问题”的研究,对声乐艺术课程的教学实践起到很好的理论引领作用,进而为促进声乐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