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家族联姻与教育机会获得

2019-03-21 00:24林上洪
大学教育科学 2019年1期

摘要: 科举考试制度为社会流动创设了通道,而教育条件是科举社会士子获取功名、实现上升流动的根本保障,科举家族联姻成为增进和共享教育资源的重要路径,文化资本则是科举联姻的首要匹配条件。考察《清代朱卷集成》浙江科举人物朱卷履历,可以发现科举家族联姻的“门当户对”特征,科举人物父母双方的家庭出身存在显著相关性。科举联姻一方面带来了母亲“庭训”教育机会,另一方面带来了家庭文化资本增量,以母舅、岳父为代表的姻亲在家族受业师中占有相当比例,这在更大范围为士子提供了获得教育的机会。

关键词:清代科举人物;家族联姻;教育机会

中图分类号:G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9)01-0101-07

收稿日期:2018-10-31

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家族文化资本与社会流动——基于清代浙江科举人物朱卷履历的考察”(13NDJC064YB)。

作者简介:林上洪(1972-),男,江西上饶人,教育学博士,宁波大学教育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教管理和考试制度研究;宁波,315211。

科举制度通过文化考试来选拔行政官员,“既体现了国家政府的利益和意志,也是实现家族希望和个人抱负的途径”[1]。科举的激励机制推动人们对文化教育的重视,获得教育机会是科举社会读书人实现代际流动的根本条件。在缺乏国民教育体系的时代,家庭教育乃至家族教育是士子投身举业、奔竞科场的起跑线,如何让子女获得优质教育资源是父母长辈需要从长计议的大事。考察《清代朱卷集成》(共420册)中科举人物的履历记录,可以管窥那个时代的教育获得来源,其中文化联姻及其衍生影响值得特别关注。

一、科举时代联姻的文化取向

从古到今,婚姻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不是纯粹的个体行为。人们缔结婚姻时,既要遵循婚姻的自然属性,又会受婚姻社会属性的影响。婚姻的自然属性与身体、相貌等条件相关,婚姻的社会属性则关乎阶层、经济、文化等因素。科举时代人们普遍重视教育,文化是家族联姻考虑的重要因素。

(一)古代婚姻匹配的影响因素

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里,婚姻毫无疑问是女性社会流动的最重要方式[2]。婚姻匹配受到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双重制约,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家庭背景以及相貌身材等经济性与非经济性资源的匹配是古代婚姻匹配的主要影响因素,但各项条件的重要性却因时、因人和因地而异。

等级制度是中国分封建国时代的重要社会属性,这一属性表现在婚姻习俗上,就是所谓的“身份内婚制”或“等级内婚制”,这种婚姻习俗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一度形成“士庶不婚”的现象,门第观念在联姻中占绝对地位[3]。等级社会中较高阶层的婚姻是两个家庭或家族在政治权势、经济利益及社会关系的延伸,包含联姻双方社会阶层和经济地位的匹配,这种婚姻匹配模式以维持阶层内预期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贵族家庭女性在彼此联姻中主要扮演权力交换的社会角色。

门阀婚姻导致社會流动停滞和阶层固化,士族人才日趋退化,此后寒门兴起、土豪崛起,“经过侯景之乱、江陵之破,再到隋灭陈,世家大族衣冠珍瘁,门阀制度衰亡了”。“士族身份内婚制的变化过程就正是门阀制度由盛而衰的过程”[4],也是察举选官制度衰落、科举考试制度萌生的过程。科举选官制度使读圣贤书的儒生通过制度安排成为社会管理层流动的主体,并由此形成了一些以科举为特征的家族,以婚姻方式进入或者走出科举家族的女性,她们扮演的社会角色发生了变化。

(二)教育之于科举成功的意义

有别于汉代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科举制度的选拔标准不是孝廉品行也不是门阀族望,而是“考试”。“怀牒自进”和“一切以程文定去留”是科举制度与生俱来的两大特征。宋代之后,科举选士制度进一步完善,贡院规制、命题评卷程序和惩罚作弊措施的完善,保证了科举考试成绩能真实地反映应试者的水平。贵族地位不再是世袭,而是通过考试竞争获得,考试选士对打破僵化的社会分层、促进社会流动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如德国社会学家韦伯所说,“追官逐禄者的竞争排除了联合为封建性质贵族的任何可能性;任何人,只要能证明自己是受过教育的合格者,都能跻身俸禄补缺等级”[5]。

教育是科举成功的必要条件乃至根本条件。“家世出身、家族声望和财富都不能成为科举流动的直接条件,唯有子代通过教育掌握了应对科举考试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才可能获得科举成功,实现最光彩、最有仕途前景的上升流动”[6]。“科以人重科亦重,人以科传人可知”[7],科举世家的教育,体现在对科举应试教育的高度重视上。科举制度选择人才标准是“学而优则仕”,即“科目重人”,“对家族中最聪敏慧黠的子弟而言,其最成功的人生是经由读书仕进,以提升其家族地位,创造家族之繁荣”[8],而这需要家族世代不懈的教育努力。

(三)科举社会联姻的文化取向

教育对科举成功的重要性使人们重视家庭乃至家族的文化资本积累,特别是那些已经通过科举制度获得过代际流动机会的家族,希望家族中更多聪慧子弟能够经由读书仕进,以提升其家族地位,传统联姻的阶层地位取向、经济条件取向发生变化,联姻中的文化取向得以凸显。据徐雁平统计,《清代文学世家姻亲谱系》中排列有5289重文学联姻(含重复),其中4716重可归汇于766个家族,比例高达89%,只有573重姻亲不能归入某一家族,可见联姻中明显的文化选择性[8]。虽然文学联姻并不等于科举联姻,科举世家不一定是文学世家,但科举社会的文学世家必然也是科举世家。

有清一代,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与统治者倡导的婚姻伦理观相背离的嫁娶论财之风[9]。科举家族的联姻价值取向不是一种顺其自然的社会惯习,而是积极的文化行为,“更受重视的是双方的文化背景,在中间起决定作用的往往是家族的文化素养,而不是权力和财富”[10]。统计《清代朱卷集成》中浙江籍1097名科举人物的朱卷履历,数据显示,母亲出身于进士家庭占2.4%,出身于举人家庭占5.1%,出身于贡生家庭占6.6%,出身于生员(含监生)家庭占44.1%,合计母亲出生于文化家庭的比例接近60%。由此可见,通过婚姻进出科举家庭的女性大多具有科举文化背景,这种文化背景使她们在家族科举事业发展中能够承担文化教育责任,她们的子女也多有成就,同时,“她们的娶进嫁出还能促进科举家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相互提携”[2]。

二、科举联姻的“门当户对”特征

(一)门当户对的内涵衍变

“门当户对”本指古代民居建筑大门中的两个组成部分,是一种用于镇宅的建筑装饰。 “门当”是放置于大门前两旁的一对石墩,俗称门墩,鼓形的“门当”代表武官的府邸,箱形的“门当”代表文官的宅院,民间则常用石鼓代“门当”;“户对”是位于门楣上方或门楣两侧的圆柱形木雕或砖雕,由于位于门户之上且取双数,故称“户对”。民宅一般是两个“户对”,而豪门富户、达官显贵则有四个“户对”,皇亲国戚则有更多。“门当户对”是传统中国社会家庭经济地位的象征,被引申为隔代式择偶联姻的重要原则之一,“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父母总是倾向于为其子女选择社会经济地位相当的配偶。

作为择偶匹配标准的“门当户对”,在中国古代西周时期已经出现,贵族阶层为了保持其血统的“高贵、纯正”,严格限制了通婚的范围[11]。发展到科举社会,“门当户对”,表面上看是要求婚姻双方家庭之间社会阶层和经济地位的相当,但实质更注重的是两个家庭乃至男女双方在文化上的珠联璧合。对于婚姻,费孝通先生曾提到:“高度契洽不易凭空得来,只有在相近的教育和人生经验中获得。”作为一种内涵衍变后的“门当户对”观念,表现在科举家族内部,“一方面科举作为一种文化风气会影响到所有的家庭;另一方面,由于科举家庭在家族资源和社会资源支配上的优势地位,对科举家族内部的非科举家庭也是一种很强的吸引力”[2]。在这种情况下,知识家庭的女性作为文化交流的角色受到空前重视,阶层地位或经济条件不佳的读书人家庭的女子能被更高社会阶层的家庭接纳。

(二)朱卷履历中的门当户对案例

考察《清代朱卷集成》中浙江科举人物的朱卷履历,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门当户对”的典型案例,这里所讨论的“门当户对”,是从科举人物祖父和外祖父的功名身份是否匹配意义上进行的界定。以下分别列举进士、举人、贡生、生员等功名身份对应的案例。

进士家庭联姻案例:光绪十五年(1889)己丑科浙江乡试举人吴宝坚,杭州人,祖父吴振棫是嘉庆癸酉科顺天乡试举人,甲戌科进士;吴宝坚的母亲程氏,江西新建人,是嘉庆辛未科进士程矞采的女儿[12](第279册,P99)。

举人家庭联姻案例:同治八年(1870)庚午科进士金星桂,嘉兴人,祖父金锡鬯是廪膳生,嘉庆辛酉科拔贡生,戊辰科顺天乡试举人;金星桂的母亲汪氏,是嘉庆戊寅恩科举人汪世棻的女儿[12](第40册,P327)。

贡生家庭联姻案例:光绪十七年(1891)辛卯科乡试举人丁立中,杭州人,祖父丁英是钱塘县贡生;丁立中的母亲沈氏,是钱塘县贡生沈文纬的女儿[12](第282册,P343)。

生员家庭联姻案例:光绪十一年(1885)乙酉科乡试举人张世训,宁波府鄞县人,祖父张延棻,县学增广生;张世训的母亲周氏,是县学生周程的女儿[12](第275册,P29)。

(三)门当户对的数据分析

《清代朱卷集成》中有浙江籍会试朱卷342份,浙江籍乡试朱卷1 497份,排除恩赐功名者、朱卷履历缺失、师承记录缺失和会试朱卷同名同人等情况,实际分析的清代浙江科举人物个案有1097例,其中进士321名,举人776名。在这1097个分析样本中,卷主祖父和外祖父在科举功名的名称上完全匹配的有197例,其中进士匹配4例,举人匹配8例,贡生匹配26例,生员匹配26例,太学生匹配50例,国学生匹配78例,监生匹配5人,文化家庭完全匹配的比例为18%。清代中后期,捐纳盛行,太学生和国学生这两个名称在朱卷履历中出现频次较高。另外,分析样本中还有98例完全匹配的布衣家庭。

如果我们把相邻功名身份如进士家庭和举人家庭的联姻定义为“门当户对”,把其他有文化资本家庭如进士家庭和生员家庭的联姻定义为“近似匹配”,把文化家庭与非文化家庭的联姻定义为“不太匹配”,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1 097个分析样本中,除3例功名身份有缺失外,476例属于门当户对,占比43.4%;340例属于近似匹配,占比31.0%;另有不太匹配有278例,占比25.4%。

通过功名身份数量化处理,可以更为方便地进行联姻家庭文化状况的相关性分析。本研究把进士赋值为4,举人赋值为3,贡生和生员赋值为2,太学生、国学生、候选官吏等身份赋值为1,布衣赋值为0。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清代浙江科举人物的祖父功名值与外祖父功名值相关系数为0.370,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一定程度上说明科举家族联姻的“门当户对”特征。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分析的是科举人物的家庭文化状况而非家族文化状况,样本中出现的非文化家庭很多来自于有文化习染的科举家族。

三、联姻带来的教育机会

考察《清代朱卷集成》浙江科举人物朱卷履历可以发现,科举家庭联姻的首要好处是文化女性能承担家庭教育的重任,母亲“庭训”是非常重要的启蒙教育;第二个好处是教育资源共享可带来文化资本增量,有相当数量的科举人物受业师来自联姻方的家族成员。

(一)联姻带来的母亲“庭训”教育

如前所述,通过联姻进入科举家庭的女性能够承担一定的家庭文化教育责任,刊印乡试会试朱卷的举人进士们本身就是教育成功的证据。朱卷履历中专门记录蒙师者甚少,家庭教育承担者扮演着蒙师的角色,朱卷履历大多有“庭训”记录,有些排在受业师项目之前,有些纳入受业师之列。“庭训”,泛指家庭教育,主要是童蒙阶段教育,有些也包括举业教育。“庭”,本义指“厅堂”、“房屋”,引申为“父亲、母亲有关的”、“家庭有关的”,如:庭诰,古代指家训文字;庭趨,指承受父教。“训”,形声字,本义是“教育、教导”,《说文》中解为“训,说教也”。

朱卷履历中的“庭训”是一个笼统的名称,包含许多类型,具体类型和家庭成员的功名身份和教育背景相关。母亲在庭训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家庭教育是启智发蒙的重要阶段,而母亲是家庭教育的主要承担者,“以母亲受教育状况为代表的家庭教育条件是士子经由科举考试实现化际流动的重要保障”[13]。出身读书人家庭经由联姻而来的母亲,即便没有受过正式教育,但她们耳濡目染习得的国学基础,足以扮演口耳相传、课子诵读的角色。如表3所示,1 097份浙江科举人物朱卷履历中,有庭训记录860份,占比78.4%,涉及具体名称主要有“庭训”、“祖训”、“祖训庭训”、“庭训慈训”、“严训慈训”、“祖训庭训慈训”、“慈训”等。其中“庭训”586份,占比最高。履历记录中的“庭训”名称即涵盖母亲教育,而明确单独以“慈训”提及母亲教育的朱卷履历另有59份,可见科举家族的文化联姻为士子带来了直接的教育机会。

(二)家族文化资本的增量

“文化资本”是一种具体化的文化资源,是布迪厄在研究文化问题时作为一个理论假设而提出的社会学概念,旨在“通过学术上的成就来解释出身于不同社会阶级的子女所取得的学术成就的差别”[14]。文化资本概念的创立是为了摆脱常识性观念和人力资本论的理论假设,前者将学术的成功归结于个体的天赋条件,后者往往只考虑可直接转换成金钱的那部分投资和收益,而忽略阶级因素的影响。布迪厄坚持认为,不同的社会阶级或阶层集团的后代,在学术市场上所获取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阶级与阶层集团之间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的分布状况。科举人物朱卷履历中详尽的师承记录为家族文化资本考察提供了方便,履历中家族成员的亲属关系和科举功名身份是人物说明的主要内容,功名身份不一定能证明官职地位,也不一定能说明财富多寡,但它是文化资本最好的注脚。

从科举人物履历的师承记录中可以看出科举联姻给卷主家庭带来的文化资本增量情况,相当数量的科举人物从姻亲方获得了教育机会,担任受业师的母舅、岳父、姻伯、姻叔、太姻伯、姻兄等都是来自卷主母亲或妻子方家庭的亲属。如:光绪二年(1876)丙子科浙江乡试举人钟世培,杭州人,履历师承项中记录的庭训类别为“严慈训、外舅训”,外舅即岳父[12](第266册,P369);同治二年(1864)甲子科浙江乡试举人章诏,湖州人,族亲业师中有岳父[12](第256册,P143);光绪八年(1882)壬午科浙江乡试举人葛祥熊[12](第72册,P269),宁波人,受业师中有3名母舅,2名叔母舅;咸丰二年(1852)壬子科浙江乡试举人徐延祺,湖州人,受业师中有2名姻伯和1名表兄[12](第245册,P129)。

(三)族亲业师的数据分析

分析1097份浙江科举人物朱卷履历,有801份履历师承项中记录了族亲成员担任受业师,族亲业师数量1名到12名不等,其中244份有1名族亲业师,217份有2名族亲业师,142份有3名族亲业师,111份有4名族亲业师,38份有5名族亲业师,26份有6名族亲也是,23份有7名族亲业师,11份有8名及以上族亲业师,族亲业师总数2067名。

如表4所示,姻亲受业师中,进士52名,占比8.1%,举人116名,占比18.0%,业儒14名,占比2.2%,布衣72名,占比11.2%;非姻亲受业师中,进士72名,占比5.1%,举人200名,占比14.0%,业儒57名,占比4.0%,布衣122名,占比8.6%。相比而言,姻亲受业师的高级功名身份比例更大。

表5更详细地呈现了各类姻亲业师数量和相应的功名身份,其中母舅出现的频率最高,达到157名,超过排名第二的表兄,也超过表格中未列出的各类非姻亲族亲业师的数量,在非姻亲族亲业师中,排名第一的是胞兄,数量为134名。表5中的岳父和外舅实际含义相同,只是履历记录所用的名称不同,合并计算,姻亲中的岳父有53名,排名在表叔之后表伯之前。从母亲承担庭训教育到母舅、岳父等姻亲担任科举人物的受业师数量,可以看出,科举联姻给科举人物为中心的父系家庭带来了丰富的文化教育资源。

四、结语

科举考试制度的存在是“门当户对”文化联姻的现实基础,以门当户对为前提,科举家族之间建立起错综复杂的联姻网,举业成功而致功名身份是族人的共同追求,藉此“使家族的文化与政治势力在地方上甚至更大的地域范围内得以巩固和扩张,达到扩大家族利益的最终目的”[15]。通过联姻实现文化再生产是科举家庭乃至科举家族的直接收益,科举人物朱卷履历记录客观呈现了科举家族联姻在士子教育机会获得方面的作用和影响。

综上,通过科举联姻改善家族文化资本状况从而获取更多教育机会,这是士绅阶层经由科举考试增加上升流动几率的有效途径。但是,这种“门当户对”式的改善总体上呈现出优势叠加而非互补的趋势。士绅阶层比平民占据更多的社会流动优势,对非士绅阶层而言,他们获得文化联姻的概率变小。从一定意义上说,“门当户对”的科举联姻消减了科举制度的社会流动功能,渐进造成了阶层流动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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