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在对下肢手术和下腹部手术患者开展麻醉时,所应用的麻醉方式主要为椎管内麻醉,但由于患者不具备足够的疾病认知,加之容易对手术产生恐惧感,因此很容易导致其出现焦虑、紧张等负性情绪,使得患者的手术治疗受到影响,因此为患者采用合理的镇痛镇静药物进行麻醉前用药,对于麻醉效果的保障具有积极作用[1]。目前临床上在开展椎管内麻醉辅助时,所应用的药物主要为芬太尼联合咪达唑仑,两种药物可发挥协同作用,从而使镇痛时间得以延长,使镇痛的强度得到提高,但芬太尼联合咪达唑仑进行应用时会对患者的呼吸系统产生较大的影响,从而使术后患者的病情恢复受到影响[2]。本次研究就选取股骨骨折患者100例,探讨舒芬太尼与咪达唑仑联合应用于股骨骨折椎管内麻醉前的镇痛效果。报告如下。
选取2017年1月—2018年1月我院收治的股骨骨折患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50例。本次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通过。对照组中,男28例,女22例,年龄32~60岁,平均(46.7±4.5)岁,体质量42~73 kg,平均(63.7±4.1)kg,ASA分级:28例患者为Ⅰ级,22例患者为Ⅱ级;观察组中,男27例,女23例,年龄30~60岁,平均(46.5±4.2)岁,体质量40~74 kg,平均(63.9±4.5)kg,ASA分级:30例患者为Ⅰ级,20例患者为Ⅱ级。两组患者的基线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可比性。
纳入标准:病情经临床X线、CT检查确诊;具有备手术适应证;对本次研究内容知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存在上呼吸道感染的患者;机体存在严重心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存在阿片类药物过敏史;呼吸睡眠暂停综合征患者;椎管内麻醉禁忌证患者。
全部患者均按照常规方式进行禁饮禁食,手术开展前未采用其他药物进行应用,手术开展前为两组患者均采用阿托品0.5 g和苯巴比妥钠1.0 g进行常规应用。入室后对患者机体生命体征进行密切监测,包括呼吸、心率、血氧分压等,并对静脉通道进行开放,为患者采用复方氯化钠进行液体输注。对照组采用芬太尼与咪达唑仑进行联合镇痛,在为患者开展椎管内麻醉前15 min,采用咪达唑仑按照0.06 mg/kg的剂量进行静脉滴注,咪达唑仑用药3 min后采用芬太尼按照1 μg/kg的剂量进行静脉滴注。观察组采用舒芬太尼与咪达唑仑进行联合镇痛,在为患者开展椎管内麻醉前15 min,采用咪达唑仑按照0.06 mg/kg的剂量进行静脉滴注,咪达唑仑用药3 min后采用舒芬太尼按照0.5 μg/kg的剂量进行静脉滴注。如果患者机体的血氧饱和度在90%及以下,则需为其开展麻醉剂面罩吸氧,并根据其具体情况为其开展加压给氧治疗。
比较两组给药前后心率(HR)、呼吸频率、血氧饱和度、血浆皮质醇水平、Ramasay镇痛评分和改良镇静评分。Ramasay镇痛评分标准为:若患者处于深睡眠状态则计6分;若患者对于呼叫反应较为迟钝则计5分;若患者处于睡眠状态但可唤醒则计4分;若患者对指令可作出敏捷反应,但发音含糊则计3分;若患者可安静合作则计2分;若患者烦躁不安则计1分,评分越高则提示取得的镇痛效果越好[3];应用Wilson’s Sedation Scale评分标准开展镇静评分,若患者受到轻微刺激时未被叫醒则计4分;若患者在受到轻微刺激后可将其叫醒则计3分;若患者表现出困倦嗜睡,需对其大声呼叫才可叫醒则计2分;若患者具备正常的定向力,可对问题进行正确回答则计1分,评分越高则提示取得的镇痛效果越好[4]。
采用SPSS 17.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给药后的HR、呼吸频率和血浆皮质醇水平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相较于对照组,观察组Ramasay镇痛评分和改良镇静评分均更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两组给药前后各指标比较(±s)
表1 两组给药前后各指标比较(±s)
HR(次/min) 呼吸频率(次/min) 血浆皮质醇水平(ng/mL) 血氧饱和度(%)给药前 给药后 给药前 给药后 给药前 给药后 给药前 给药后对照组(n=50) 81.8±12.4 77.2±9.6 18.3±3.5 15.1±2.0 526.6±114.4 537.8±111.1 99.2±4.5 98.5±3.6观察组(n=50) 81.1±11.3 73.0±8.5 18.2±3.0 12.6±1.7 529.9±124.6 512.5±104.7 99.1±4.1 98.7±3.9 t值 0.295 2.316 0.153 6.735 0.138 1.172 0.116 0.266 P值 0.769 0.023 0.878 0.001 0.891 0.244 0.908 0.790组别
表2 两组用药后镇痛和镇静评分比较(分,±s)
表2 两组用药后镇痛和镇静评分比较(分,±s)
组别 Ramasay镇痛评分 改良镇静评分对照组(n=50) 1.33±0.57 1.10±0.42观察组(n=50) 2.96±0.70 2.49±0.70 t值 12.768 12.040 P值 0.001 0.001
椎管内麻醉在临床上具有较高的应用率,由于受到阻滞范围和阻滞深度的影响,同时为了保证麻醉达到预期效果,通常需要在麻醉过程中应用镇静和镇痛药物。目前临床上在开展椎管麻醉时,可采用的方式包括硬膜外麻醉、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全身麻醉复合硬膜外麻醉等,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和硬膜外麻醉可使患者机体所受的手术应激反应得到延缓,使手术治疗过程中的出血量得以减少,并可使手术治疗后患者机体发生的并发症得以减少[5]。但在开展椎管麻醉手术前,患者很容易发生焦虑、烦躁、紧张等不良情绪,使得患者的机体内脏在受到牵拉时,患者会感到更为明显的不适感和疼痛感,因此在为患者开展椎管内麻醉时,往往需要为患者应用镇静和镇痛药物,对麻醉进行辅助。
咪达唑仑是短效镇痛药物,其可和苯二氮卓受体进行有效结合,由此使GABA受体的功能得以增加,从而发挥有效的肌松、抗焦虑、催眠、抗惊厥以及顺行性遗忘作用,同时期具备较好的水溶性,所具备的药物功能可达到地西泮药物功能的1.5~2.0倍[6]。同时该药物所具备的作用时间更短,仅为地西泮作用时间的10%,可对机体在发生疼痛时所出现的异常应激反应进行有效调节[7]。但咪达唑仑自身不具有镇痛的作用,但可对其他药物所具备的镇痛作用进行增强[8]。
芬太尼具备较强的镇痛作用,可依靠将麻醉部位的镇痛作用进行加强,同时使患者机体脏器受到牵拉而引发的不良反应得以减轻,从而使麻醉效果得到增强[9]。舒芬太尼属于基于芬太尼发展而来的衍生物,其是依靠和μ受体发生特异性结合,由此达到镇痛的功效。有学者通过研究报道称,舒芬太尼主要是依靠和μ1受体进行结合,从而发挥自身所具备的镇痛作用。也有资料报道称,相较于芬太尼,舒芬太尼所具备的镇痛强度高6~8倍,且其可使患者体内儿茶酚胺水平得以降低,使患者的焦虑、恐惧负性情绪得到有效缓解[10]。同时相较于芬太尼,舒芬太尼所具备的安全范围高100倍左右,亲脂性高2倍左右,作用时间也长2倍左右[11]。本次研究中,舒芬太尼的用量明显低于芬太尼,提示采用咪达唑仑进行辅助麻醉时,可使舒芬太尼的药物剂量得以有效降低,从而使药物对呼吸系统所造成的刺激得以减少。有学者通过研究报道,咪达唑仑联合舒芬太尼于麻醉前用药,可减轻麻醉对患者机体的血流动力学和心血管系统造成的影响,效果优于咪达唑仑联合芬太尼。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给药后的HR、呼吸频率和血浆皮质醇水平均低于对照组,观察组Ramasay镇痛评分和改良镇静评分均更高,这也和前人的研究报道相符[12]。
综上所述,舒芬太尼与咪达唑仑联合应用于股骨骨折椎管内麻醉前的镇痛效果显著,可减轻对患者机体呼吸和心率造成的抑制,可发挥良好的镇静镇痛效果,且具备较强的遗忘作用,属于理想的椎管内镇痛镇静辅助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