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玲 刘晓梦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实行,重视和加强高职院校会计核算成本管理,提高高职院校成本核算管理水平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对提升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性,促进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为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依据。为保证教育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我国高职院校在进行成本管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原则。权责发生制也称应收应付制,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发生为依据来决定收支归属期的一种制度。权责发生制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各期的经营状态。权责发生制是高职院校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即高职院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管是否已在本期收支,只要有收支的权利和义务就应作本期收入或费用处理。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权责发生制在我国高职院校并未得到广泛使用。收付实现制也称现收现付制,在会计核算时,只关注收支是否到位,只要是本期收到或支出的款项一律计入本期收支,这种核算方式手续简单,方便易行,既能真实准确地反映预算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又能便于资料的调度和统筹,因而在高职院校会计工作中有着广泛的应用。2014年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我国高职院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在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职院校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为此,我国高职院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依据经济事项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对于预算会计使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其他事项则使用权责发生制,这样既避免了预算上的虚假平衡,又能对各期的收入和教育管理成本进行比较分析。
(二)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成本核算是对一定时期各种活动实际成本和单位成本的统计,成本核算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成本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成本管理是在保证各项系统活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以科学合理的管理降低或改善成本以取得最大的生产成果。高职院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以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相结合做到“算管结合,算为管用”,即成本核算必须以教育教学活动的实际需求为依据,而成本管理则必须以成本核算的实际结果进行完善和改进。成本管理与成本核算之间只有形成良好的匹配状态,才能使高职院校保持可持续发展。
(三)实际受益原则。受益原则是指受益人依据获得利益的大小而承担相应的费用标准,即谁受益谁负担,受益越大负担的费用就越多。受益原则是高职院校成本管理的基本原则。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在进行成本管理时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对受益对象实际发生的支出进行计价,并由实际受益人承担受益的成本核算。受益原则不仅反映和实现了受益与代价的对等,而且还实现了有效的资源配置。但在实际核算过程中,由于实际受益原则存在难以确认受益程度的缺陷,因而在贯彻这一原则时,应注重综合重要性原则,对于一些难以测度、不具有普遍意义的、无法解释转移支付即收入分配问题的费用支出,可简化核算方法。
(四)明确各类费用的界限。高职院校发生的各种费用并非都是教育成本支出,对各类费用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既有利于维护高职院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又有利于保障成本支出与收入比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如为了准确归集各类费用的属性,高职院校会计核算时应严格区分教育成本费用与非教育成本费用,与学生培训、教学活动等教育事业有关的支出项目,可以直接计入教育成本费用,与教育事业无关的支出项目则不得计入教育成本。此外,高职院校会计核算时还应确保成本费用和收入的配比性。与无法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相比,高职院校实行“收支两条线”,院校所需经费除部分政府财政补助外,其他收入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因而其市场化经营特征日渐明显。如何合理配比一定期间的收入与费用,实现投入和产出的最优化,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是当前高职院校会计核算需要解决的问题。
将成本管理运用到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不仅有助于促进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有助于提升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性。因此,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必须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在遵循成本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会计核算成本管理,提升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确定成本管理对象。没有明确的对象,就没有有效的管理。确定成本管理对象是高职院校会计核算进行成本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使命是为社会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但由于各个院校侧重的专业不同、年限不同,学生培养的成本也存在极大差异。一般来说,文科类学生培养成本较低,而理科类学生培养成本相对较高,当然相同的专业,培养年限越长,成本也就相对越高。因此,高职院校在进行成本管理时,应依据院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有效的成本管理对象,并根据不同管理对象的消耗水平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这样既满足了正常教学运行所需的资金,又达到了良好的成本管理控制的目的。
(二)确定科学的成本管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是指会计核算经营活动的起讫期间,科学确定成本管理会计期间有助于及时了解单位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何单位在进行成本管理时都必须对成本计算的周期加以明确,这样才能保证成本费用期间化。当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已意识到成本管理会计期间确定的重要性,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公历年份计算的会计期间,这样既利于形成会计核算周期与成本管理周期的有效统一,便于院校定期、及时了解和对比不同时期单位的收入和成本支出情况,同时又便于各个院校之间成本管理的对比和分析。但在会计实务工作中,还应注意会计期间与学生毕业时间的不一致性,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成本核算期间,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明确具体的成本管理项目。成本项目亦称生产费用项目,具体到高职院校主要是指正常的教学过程中所耗费的资源和种类。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高职院校的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从事科研项目所耗费的科研经费支出,从事教学活动(教职工工资、福利、教学办公费用以及一切与教学有关的活动)所耗费的教学费用支出,从事食堂、宿舍等后勤保障支出以及学校管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支出和离退休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但这些成本项目与政府收支经济分类并非一一对应关系,因此在会计核算实务工作中,高职院校必须明确成本项目,并依据院校的实际需要增减成本项目和教学支出类别,以保证成本管理的标准化。
(四)及时归集和记录成本费用项目。作为公益性二类机构,高职院校的会计核算具有鲜明的特点:收入核算较为简单,但支出项目却较为复杂。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财务部门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对发生的支出以及各受益对象之间费用的分配进行有效的归集和分类,提高教育成本核算的质量。
高职院校承担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因而需要投入更多的教育成本。合理有效地对高职院校教育成本进行核算和管理,既是促进学校有序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高职院校自身财务会计核算水平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