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 西北政法大学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几乎占据着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在手机终端,互联网几乎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带给大众便利,但是,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盗取私人用户信息,造成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这些问题的出现说明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漏洞和监管力度不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全,因此,如何解决互联网金融风险及监管问题,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对各行各业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和意义。
从狭义角度来讲,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从事不包含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业务的金融职业业务。互联网金融从其狭义定义分析,主要包含四个特点,第一,简洁高效,相比于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借助网络信息技术,不用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办理金融业务速度高效。第二,普惠性,互联网金融不会存在阶层限制,开放门槛低,突破空间限制,其客户范围更加广泛。第三,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互联网金融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具有非常高的风险,这是因为在开展金融业务的同时,无法获取双方的信用等级,存在网络诈骗等其他网络不规范行为,因此,互联网金融是基于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才能够高效运行的互联网产物。第四,互联网金融更加高效的克服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即使开展业务的双方不能够当面办理金融业务,但是在互联网技术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信息的获取可以通过多种渠道。
互联网金融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但是当前社会主要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网络理财产品风险和网贷风险,当然,并不能否认网络理财产品以及网贷的合理存在。网络金融风险可能导致非常大的经济财产的损失,所以,认识了解并且熟悉网络金融的诈骗手段,才能保障每位公民财产的合法权益。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深受广大群众青睐,自从上市依赖,运营时间较长,并且信誉度良好,适合低风险投资者投资。但是随着余额宝的成功崛起,网络上便出现一系列高收益,高灵活性的理财产品。相对于传统银行理财,投资者更加青睐网络上的理财产品,但是投资者并不清楚理财产品背后的运作模式,也无法得到相关具有可参考的信息,只是通过理财产品披露的预期收益,进行选择,抉择,这无形的增加了网络理财产品购买的风险,预期收益并不能够保证投资期结束后投资者实际获取的收益,如果发生资产的人为舞弊或者整个行业的衰退期,就会导致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加大,意味着投资失败,投资者需要自行承担后果,因此,投资任何网络理财产品,都需谨慎。
近年来,网贷的出现,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尤其在大学校园。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各个地方的消费水平不同,尤其在一些一线二线城市,消费甚至更高,因此,一些网贷公司瞄准大学生这个消费群体,诱使其进行网贷,虽然表面利息不高,但是在合同上网贷公司做了各种手脚,利息极其高额,稍有不慎,就会陷入陷阱之中。而网贷风险不仅仅出现在校园里,P2P模式的网贷风险主要表现在道德风险,交易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P2P行业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相对于传统金融产业表现得更加弱势。
对于一些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购买,需要这些理财产品的机构及平台提升自身信息的透明性和公开程度。就目前而言,由于信息存在不对称现象,再加上一些理财产品的机构及平台存在恶意隐瞒或者披露虚假信息,这会直接导致投资者做出不正确,不理性的投资决策,最终会造成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当然,就当前我国大部分群众对投资的认识仍然不足,在有了闲置资金后,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往往会选择网络理财产品,因此,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理财产品的机构及平台加大信息披露的公开程度。
由于校园贷以及P2P网贷形式的出现,归根到底,是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一些不法分子根据法律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通过国家政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排除能力较差或者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网贷机构及平台,其次,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及平台做整体的规划和进一步的优化,即通过加强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有效提升网贷公司的运营规范化。通过政府的干预,才能够保证互联网金融运行的合法化,规范化,才能切实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实用价值。
互联网金融是指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从事不包含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业务的金融职业业务。但是互联网金融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当前社会主要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网络理财产品风险和网贷风险,而通过互联网金融需要不断提升公开程度,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才能切实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