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旺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 兰州 730030)
信息不对称最早是由美国的一位专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首次提出的,当时这个理论主要研究的是经济学领域,而不是新媒体领域,并将这种概念划分成两个不同部分,其中一种就是逆向选择,另外一种就是道德风险。后来经过缓慢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这个理论完全可以引入新媒体的传播之中,并且还可以对已经发生的一些社会现象很好地进行解释。就目前而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媒体信息在传播上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网络技术可以让信息传播做到了实时的程度。
信息制造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微博以及微信等信息交流平台的出现,信息制造的主体已经由官方媒体逐渐转变到个人。在过去进行信息传播的过程中,信息制造的媒体不仅仅有着相关规则制度的制约,还具备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在这些信息发布宣传之前,一般情况下都会对收到的所有信息进行过滤,可以说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媒体充分地发挥出把关人的作用。新媒体在传播过程中表现出更多的是信息的互动性以及实时性,任何个人都可以参与到信息的制作和发表,可以自由地表述自己的观念。这就导致信息的制作主体慢慢由官方媒体逐渐转移到个体之中,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但是新媒体传播也有着很大的问题,那便是要想清楚地了解信息的来源非常的困难,可以说每个个体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1]。
在过去信息的发布是由官方媒体等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把关,而新媒体信息传播的时候却人人都可以把关。比如说在发生一些特殊事件以后,一般情况下,个人的信息发布通常要比媒体发布的时间要早很多,就个人而言,不管在专业的水平上,还是在技术的应用上和媒体相比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更没有非常专业的团队来对这项特殊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真假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以及识别,个体处理这些问题的能力也往往有限。与此同时,新媒体的信息交流平台,可以很好地保护个人的隐私,集合行为的出现很容易让他们沉溺在其中,因为没有人可以知道自己的具体身份信息,可以说网络行为缺乏社会约束力,这样很容易让他们陷入一种不良的状态。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个体所制造的信息没有办法充分地保障其真实性,很多的流言蜚语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产生,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信息的不对称性。
通过对近些年发生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的话,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舆论的重要性。在这些事件中,个体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如果发表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群众心理,便会得到充分认可,可谓是“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具有非常强的话语权。因此,机构的管理人员在对信息进行传播的时候,需要尽可能地补充和完善信息,有效地防止因为提供的信息不全而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于此用时,还要实时关注舆论具体的发展动向,对于一些具有发言权的个体也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对于话语中的一些偏差要及时地进行修正,确保舆论的发展始终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在修正的过程中要多方面地进行沟通和交流,不仅需要线上进行互动,在线下也要及时地和对方进行解释,这两种方式相互结合才能发挥出更好的优势。在交流的过程中,对于一些可能存在危机的地方加强关注的力度,并积极寻找导致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找到原因之后要收集关于危机的信息,并做好相应的监控工作,如果危机真的发生时,这些信息就会为危机的解除提供坚实的信息基础,在发生危机的时候还需要将那些权威的信息进行发布,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处理信息的不对称问题[2]。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民意栏是实现线上互动的重要手段,及时地在线解答民众疑问以及快速透明地公开政务信息,构建稳定的信息对称,配合线下面对面的沟通,可以在消解信息不对称壁垒的同时,为政府塑造一个亲民的形象,在无形中缩短了双方对话距离。但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政府和民众之间天然信息不对称与异质化的受众之间的文化水平、社会地位等多种不对称的存在。
通过上文的具体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新媒体传播中信息不对称的具体现象以及新媒体传播中信息不对称的规制策略。要想有效地处理新媒体传播信息的不对称问题,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保障网络的环境。对于很多人而言,网络空间承载着很多人民的精神意识,一个良好的网络空间,可以有效促进人们的精神建设,反之,一个不良的网络空间,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国家政府需要加强网络环境的监督力度,宣传更多的正能量,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网络环境,与此同时,国家政府还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处理信息的不对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