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不含重新核定、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申报企业可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或登录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填报申报信息,自动生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并完成签字、盖章。住建部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申报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除外),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