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2日上午,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科学》编辑部与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共同发起的“减税降费与财政可持续”专题沙龙①《财政科学》专题沙龙自2018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期,选取我国经济发展与财政改革热点问题进行特别关注与深入研讨。此种新型研讨形式及其效果获得了参与者的广泛好评。在新知大厦举行。本期专题沙龙重点关注2019年两会期间相关热点,邀请财税领域知名学者就“减税降费与财政可持续”进行深入交流,并通过《财政科学》专题沙龙的专属微信群为众多参与者提供了广泛交流以及与专家互动的平台,提高了沟通效率,拓展了学术交流渠道,并起到了吸引读者参与、提高投稿热情的积极作用。
本期沙龙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刊物编辑部主任邢丽研究员主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研究员致欢迎辞并作主旨发言。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财税室主任许生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冯俏彬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教授、院长助理贾俊雪,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研所理论税收研究室主任龚辉文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主任梁季研究员在沙龙上做主题发言。会议内容综述如下。
《财政科学》编辑部邢丽主任首先感谢各位专家及线上参与者对此次活动的热情支持和关注。她介绍了专题沙龙的工作规划,2019年将利用多媒体平台及丰富的学术教研与财政系统资源,尝试带领专题沙龙走进高校、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让专题沙龙成为开放式、不闭幕的研讨会。她还介绍了此次沙龙选题的思路,初衷意在结合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热点,就“减税降费”机制调整、政策及其效果、财政可持续等话题,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召集能力,邀请财政科研与实践领域的参与者们,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白景明副院长在主旨发言中首先指出,此次沙龙主题准确反映出当下我国经济发展与财政实践的焦点与热点,较好地体现了理论研究应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的研究路径。白景明副院长从减税降费的历史沿革分析了此次减税降费的力度,认为中国的减税体现了保民生、高强度(减税增支并举,企业个人并进)、反周期调节、保增长的特点;并体现了中国税制改革公平、客观、适时、注重制度环境建设等几大特色,从理论角度与现实需求上总结了减税降费的主客观原因,指出通过减税降费有利于增强企业信心,增进社会公平。
许生研究员总结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财政政策体现的四大特点,一是扩张性财政政策加力增效,与货币政策、就业政策同时发力,反周期宏观调控作用突出;二是主要税种税率和社保费用同时大幅度降低,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发展;三是明确公开总支出规模的具体数字及GDP增长率,是政府工作报告中重要的创新点。2018年减税降费政策的效果,主要涉及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税率的降低、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范围的扩大,以及关税水平的下降与各类收费的减免,减税降费总规模大约1.3万亿元,带动经济增长0.1%左右。在梳理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减税降费内容后,许生研究员认为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重点在于各主要税种和社保收费同步较大幅度降低,注重降低制造业企业与商业企业间的税负差别,体现了增强税收公平性的政策意图。同时,提出要兼顾支出的需要,在需要与可能之间寻求合理、适当的减税政策,长期还需要积极研究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
冯俏彬教授首先指出此次减税降费与以往相比,具有三大不同点,首先减税方式从税基式减税转向税率式减税;第二是力度从逐步降低到一步到位;第三是针对新一轮减税降费可能引起的财政收支矛盾,中央已有具体应对方案。冯俏彬教授认为,以总量为目标的减税政策应适时转向以税制优化及提高政府综合理财能力为目标。总的来看,减税降费效果的长期化稳定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关键在于制度层面的完善与提升。公共收入体系在结构上首先须将全社会负担稳定下来,其次需提高国有资本金预算收入比例;进一步提高税收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政府性收费应在前阶段整顿清理取得显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界定收费口径并明确用于弥补公共成本;社保是关系到财政可持续的最大因素之一,应向全国统筹方向发展。
龚辉文研究员首先梳理了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五种情况,一是经济下行趋势下的逆周期调节与税基培育,二是短期性的危机应对,如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三是政治性需要,四是在出现稳定的财政盈余情况下,减税以增加居民财富增量并促进消费,五是税收的国际竞争压力。当前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发点主要是逆周期宏观调控,但仍然应当密切关注由于可能的长期经济不景气和政府支出刚性而带来的财政可持续风险,包括政府债务风险、行政性收费的过度反弹,以及减税政策带给地方政府减收效果叠加而造成的地方财政压力过大。同时,对于税负水平高低的判断应取决于政府职能与效率,大政府的收入需求会相对较大并更应努力提高政府效率,减税降负的政策制定与实施不应被舆论绑架。
张学诞研究员的发言围绕减税降费政策的效应与财政可持续的路径展开。减税降费的效应包括算术效应和经济效应,一方面造成财政收入的减少,另一方面促使市场主体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投资与消费的增长。针对减税降费造成的财政收入减少和财政支出刚性的矛盾,应注重开源节流。在开源方面,一是可以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二是增发专项债券;三是逐步提升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率,并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在节流方面,仍需适当压缩中央与地方的行政支出,一般性支出压缩5%,三公经费压缩3%。长期来看,仍须全面发挥减税的经济效应,促进经济自身发展能力的提升。
梁季研究员在发言中着重分析了减税政策的受益人与政策效果。减税政策的最终受益是多种因素形成的,其中矛盾集中在,一是中央减税规模大而企业获得感小,二是增值税减税政策效果在理论和现实中的冲突。理论认为,增值税本身是流转税,其税率高或低所产生的结果应主要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而不应对企业纳税人产生明显影响。然而,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即中国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使用含税价签订合同,因此在政策调整前后,对其经营形成影响,这是企业纳税人获得感不强的重要原因。短期来看,增值税的税率调整可能影响市场主体的成本和利润,长期来看,增值税的调整是否最终带来价格的调整取决于市场供需关系或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议价能力。梁季研究员分享了一个四种情景下增值税税率调整对不同市场地位企业的减负程度分析框架,得出结论认为,本轮税率下调幅度比较大,但是对不同产业、行业和市场主体的减负程度会有所差异,并不排除极个别企业税负会有所上升。尤其对于加工业,由于其处于竞争充分的行业,且上游企业为垄断型企业,就会面临成本不变而销售价格下降的局面,则企业税负可能会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