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边缘户”的相对贫困处境与施治

2019-03-18 01:53朱冬亮
人民论坛 2019年7期
关键词:红利边缘贫困地区

朱冬亮

【摘要】在我国农村深度贫困地区,由于整体经济发展滞后,贫困面广,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不少处于贫困“边缘”状态的相对贫困群体。他们的发展境地和纳入精准扶贫的贫困户相差不大,但却不能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红利,由此引发的心理不平衡和相对剥夺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必须加以重视和应对。

【关键词】精准扶贫 贫困 “边缘户” 相对贫困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虽然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不少贫困户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精准帮扶下,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大为提高,但是在此过程中,贫困“边缘户”的相对贫困问题却日益凸显出来。如果不加以重视、设法应对,势必影响精准扶贫的顺利实施,甚至会影响整个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治理。

贫困“边缘户”:精准识别中产生的相对贫困群体

2011年,全国划定14个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进行重点扶贫;2013年起,开始推进精准扶贫战略。该战略的宗旨是凸显“真扶贫”“扶真贫”,强调在整个扶贫过程中要精准识别、精确管理、精确帮扶、精准脱贫。因此,如何精准识别真正的贫困户是整个精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的基本前提。

我国约有80%以上的深度贫困人口生活在交通落后、信息封闭、生产生活条件相对恶劣的山区、林区和沙区。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剩下的约2000万贫困人口,仍然主要集中在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467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区)。实际上,深度贫困地区的总体贫困发生率比经济发达地区要高得多。在精准扶贫政策的精准识别过程中,各地均以设定的贫困线收入为识别标准,把整个村庄的村民分为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两个群体。由于深度贫困地区整体经济发展落后,无论是绝对贫困发生率还是相对贫困发生率都处于较高水平。

不仅如此,大多数深度贫困地区的相对贫困发生率较高也是一种普遍现象。随着国家精准扶贫逐步进入尾声,深度贫困地区的相对贫困问题更是日益显现出来。客观而言,深度贫困地区由于受各种外在和内在条件的限制,当地村民的收入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而在精准识别过程中,那些被地方政府列入精准扶贫的贫困户家庭和没有被列入贫困户的家庭总体上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差异不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贫困户“边缘”群体。他们处于当地政府划定的贫困线的上边缘界限,处于相对贫困境地。由于他们的收入水平比政府划定的贫困线标准略高,因此没有被识别为政府精准扶贫的贫困“边缘户”,自然也无法享受各级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红利。

以笔者课题组2017年调查的甘肃为例,其郭川乡Z村2013精准识别后,纳入建档立卡帮扶的贫困人口有81户371人,贫困发生率为30%。2016年,Z村全村人均纯收入只有6641元。和2016年甘肃省划定的贫困户识别线3500元相比,全村村民人均纯收入只高出3141元,也就是0.89倍。这就不难推算出,z村有相当部分家庭属于贫困“边缘户”。他们的整体生活水平和纳入精准扶贫的贫困户差距不大甚至可能没有多大差别。但是,就是这个差别,当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那些被识别为贫困户的家庭能够享受到精准扶贫政策红利,而处于贫困“边缘户”的家庭却不能得到相同的帮扶待遇,两个群体之间的整体发展处境甚至可能因此发生根本性的逆转。

精准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贫困户享受的政策红利

党的十九大把精准扶贫列入全国“三大攻坚战”之一。精准扶贫2013年起始于贵州、甘肃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实践,2015年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召开后将其提升到国家扶贫战略实践并推向全国。

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仅2013—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就从394亿元增加到1060.95亿元,增长了1.69倍。这还不算地方政府安排的各类扶贫资金。和以往以解决温饱问题的扶贫评价标准相比,精准扶贫是按照小康社会的标准开展的,标准大幅提高。在确保贫困户实现“不愁吃、不愁穿”基础上,增加了“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作为考核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基本条件。由此不难理解,随着精准识别的高要求以及社会各界扶贫投入力度的大幅度增加,纳入精准扶贫范围的贫困户得到的扶贫政策红利自然也大幅度增加。一旦贫困户被纳入精准帮扶范围,按照“两个不愁、三个保障”的基本脱贫标准,能够享受到各级政府乃至对口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个人一揽子的包括教育、医疗救助、住房、优惠金融贷款、产业项目补助等组合型的优惠政策待遇。贫困户得到的各类精准帮扶政策红利也远超过早期的扶贫待遇。

以广西罗城县为例,在实施精准扶贫的2015年度,该县共获得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58.41万元,户均和人均获得的专项扶贫资金分别为4619元和1220元。截至2016年9月底,这个县已获得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661.6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103.4%,相当于贫困户户均投入9395元和2482元。這还仅仅是2015—2016年两个年度的投入。按照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规定,即使是已经实现精准脱贫的贫困户,仍可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待遇,一直延续到2020年前后。总算起来,纳入贫困户的家庭得到的扶贫政策红利是非常可观的,他们也切实得到了满满的扶贫红利获得感。

贫困“边缘户”的相对贫困处境和相对剥夺感心理分析

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让纳入贫困户的家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扶贫获得感。但是对于那些没有纳入扶贫范围的处于相对贫困处境的贫困“边缘户”乃至普通农户而言,他们很容易产生明显的心理落差和不平衡感,特别是贫困“边缘户”对贫困户得到的扶贫政策红利感到“眼红”甚至是充满嫉妒,乃至对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感到不满和抱怨。这也就不难理解,有不少村民调侃说“要当就当贫困户”了。

笔者2017年7月在贵州龙里县调研时,某乡镇扶贫办负责人反映:“目前争戴穷帽的群众特别多,因为政策太好了嘛!”不少贫困户甚至不愿脱贫,即使其家庭收入达到脱贫标准,也千方百计隐瞒收入,希望保留在贫困户队伍中继续享受扶贫待遇。在精准脱贫考核过程中,有的对口帮扶干部甚至不得不与被帮扶的贫困户斗智斗勇,甚至刻意讨好贫困户,以获取贫困户外出打工收入之类的详细信息,目的是评估贫困户是否能按期脱贫。对于这类贫困户而言,即使经济上脱了贫,他们在思想上仍然处于贫困状态。

如果作一个模拟推理分析,可以发现贫困“边缘户”产生心理不平衡和相对剥夺感心态是可以理解的。以广西罗城县为个案,假设该县某个贫困“边缘户”家庭年均纯收入为3300元,按照自治区划定的3146元扶贫标准,这个家庭就不能纳入精准扶贫范围。而另一个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为3000元,纳入了精准扶贫户,并得到各类扶贫资金的帮扶。这个家庭推算可得到的扶贫红利包括:申请金融扶贫贷款,有5%—8%的分红,按照贷款5万元计算,一年可获得分红2500—4000元;如果家里有一个在学儿童,则可获得最低1000元的补助;从事产业发展项目,每户可得到3000—6000元的无偿补助。除此之外,贫困户还可以额外获得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生态扶贫补助等各类政策转移性收入。这样计算下来,每个贫困户平均每年最低也可得到5000元的扶贫政策红利收入,人均仅此可增收1000元以上,其家庭人均纯收入可突破4000元,这样比年均人收入为3300元的贫困“边缘户”高出至少700元。

相对纳入精准扶贫的贫困户而言,贫困“边缘户”原本处于相对贫困的处境,但是贫困户在得到精准扶贫后,双方的处境却倒转过来了。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贫困户获得的收入有相当部分并不是自己辛勤劳动付出所得,而仅仅是因为政府认定其为贫困户。考虑到少数贫困户可能好吃懒做,那么,原本就比较勤劳的贫困“边缘户”对此产生的感受更是五味杂陈了。

这也就不难解释,在深度贫困地区,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公信力因此颇受基层党政干部尤其是贫困“边缘户”的非议和质疑。特别是如果某些地方政府或者党政干部在执行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就可能触发贫困“边缘户”甚至普通村民的敏感神经,鄉村治理的秩序可能因此出现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精准施策:贫困“边缘户”扶贫思考

事实证明,我国的精准扶贫政策总体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对于在此过程中出现的贫困“边缘户”及相对贫困加剧的问题,是精准扶贫走向深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可以预见,2020年精准扶贫告一段落后,国家的相关扶贫政策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延续,并把重点放在解决贫困“边缘户”相对贫困问题上来。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相对贫困现象仍然较为突出。精准扶贫,仍需久久为功,进一步精准施策。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后期的精准扶贫应该与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并行施策,提高扶贫标准,把部分贫困“边缘户”纳入扶贫范围,同时要重点加强政治扶贫、思想扶贫、文化扶贫和精神扶贫的力度,营造和谐的扶贫社会舆论氛围。具体而言,经历精准扶贫之后,要把扶贫的重点放在村级场景,通过土地产权改革发展村集体经济,以产业振兴带动村民增收致富,这样才能从整体上降低深度贫困地区的相对贫困问题。

责编/张忠华 美编/李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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