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和谐: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文化协同路向

2019-03-17 17:52蒋珍莲
贵州民族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族群民族政策

蒋珍莲

(广西民族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广西·南宁 530006)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1]生态和谐既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也蕴含着人文社会各种关系之间和谐有序的状态。生态和谐的状态有赖于民族文化的支撑与政策的助力,并在此基础上促成生态系统中各要素之间得当的配合与协同。民族教育政策作为调整国家和各民族教育利益关系和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内外部关系的产物[2],代表着党和国家的意志,对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规约和引领作用,其功效也受到民族文化的主客观制约。然而,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往往忽略文化的生态意义,这种缺失不仅影响民族文化的健康发展,限制民族教育政策效率和效益,还会对生态和谐的美好社会造成阻隔。因此,如何从生态的角度探索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文化的耦合,是民族教育政策与文化研究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尝试从生态和谐的视角,聚焦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文化的协同路向,并对两者协同的合理性逻辑及其协同的路径进行探讨和阐述。

一、生态和谐的民族文化意蕴

和谐就是多样统一,是事物之间搭配得当和协调[1]。从人类生存的环境来看,生态和谐是文化生态系统中诸多要素间的多样统一、协调搭配,体现人类生存环境各要素在时间、空间和内容中动态协同的文化生态,彰显着各族人们文化发展的趋向、选择和进步。

(一)生态和谐是族群与自然相得益彰的文化趋向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4]。各族人们在与自然长期的互动实践中,深入地探悉生态和谐的生存法则,演绎着“和谐无边,发展有道”的文化生态理念。首先,自然界是族群生存和创造的物质基础。“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的生活。”[4]族群中的个体生存要从自然界获取物质原料的基础上,积极地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以获得更好地适应自然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和条件。其次,和谐的民族文化理念是族群适应自然的手段。文化创造的重要基础是建立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上的,族群正是在不同自然环境的劳作中产生了各自独特的民族文化内容,生成了认识自然、改造世界的文化价值观念,以获取在自然界的生存和发展。所以自然怀抱着文化世界,是各族群文化世界的环境和背景,是民族文化世界的本源。

生态和谐理念蕴含于人与自然关系深层的互动与博广的文化智慧之中。地球“统治者”的兴衰成败昭示:“能以中和理天下者,其德大盛”(《春秋繁露·循天之道》)其力无边;以暴力加万物者,其德必衰,其力必竭[5]。文化发展的方向在和谐发展的视野下得到了确认,各民族只有尊重自然、敬畏自然、遵循自然的规律,才能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创造更适合族群生存的环境。正如马克思之言:“不以伟大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6]各种自然灾害都是人类对自然界过度贪婪而导致不可逆转的生态灾难。当前,我国在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道路上,积极倡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进,摈弃单纯的自然主义和单纯的人文主义[7],在各民族文化发展之中重构生态和谐的核心价值体系,形成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生态文化制度。

(二)生态和谐是族群团结共存的文化选择

任何时空中的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差异,和谐就是差异之间的协同[3]。和谐社会的基础在于族群之间在时空中进行文化差异协同,展现多样统一的文化生态。人类一切美善活动的主观意愿和价值指向都是为了成就一个更加美善的社会[8]。生态和谐便是美善社会的综合体现。首先,美善社会只有在和谐的生态文化环境下才得以呈现。任何时代,当民族之间相互侵略夺取,族人民不聊生,社会动荡不安;当民族之间友好往来,族人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其次,安全的民族防御环境只有在和谐的生态环境下才得以保障。生态和谐的族群关系是共同面临外来挑战的智慧选择,既能达成精诚协作的集体力量来抵御外部侵略,也能形成坚实的团体震慑外部的滋扰。再次,各民族主体文化安全只有在生态和谐的环境下才得以维护。“历史的一般结论是,只有得到政治保护的民族才能生生不息,永葆民族青春”。[9]实现对各民族政治庇护的前提,就是国家本身在差异与共性相统一的民族关系下联结成健康的文化生态体,方能促使各民族发展和繁荣。

历史经验昭示,在多民族国家,各族群能否幸福美满地生活,国家能否富强振兴,关键在于能否促进族群之间建立起一个彼此理解尊重、相互欣赏互促的生态和谐的文化环境。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执着坚守、理性思考、开拓创新、担当奉献,凝聚各民族力量面对各种文化生态失衡问题,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中华文明复兴的时代使命。

(三)生态和谐是民族文化进步的内在动力

文化进步是在人类有意识地自我优化中实现文化水平由低级向高级的无限上升,既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遵循不同文化普遍交往中跨越性进步的规律[10]。在民族文化迈向更高水平的进步历程中,实现生态要素之间相得益彰的理想境界是各民族永无止境的追求,构成了民族文化进步的内在动力。人类在争取和谐文化生态之路的不懈努力中以群体的共同目标为条件,在群体文化间实现营养互给、差异互容,经由选择与批判、冲突与认同、积累与创新的文化运动,促进各民族文化的提升。

首先,和谐的文化生态为民族文化的进步提供选择和批判的源泉。文化的进步起源于对现状的批判性思考[11]。而人类的批判思考往往源于对多元文化空间环境中的比较、评价与选择,和谐的族群环境能为民族文化提供开放的比较本源。其次,生态和谐是消解文化冲突,促进文化差异互促互优的基本路径。民族文化在发展过程中贯穿着文化冲突与认同的双重运动,和谐的价值理念将引领族群在文化发展中尊重差异,促进民族文化在多元文化环境的互动中实现优化和进步。再次,生态和谐是民族文化积累和创新的营养土壤。民族文化需要在丰富的文化空间中吸取营养以实现积累和创新。只有当文化各要素之间处在相融共生状态,民族文化才有可能得到发展性创造、实质且有历史性意义的提升[12]。生态和谐正是文化进步所追求的相融共生状态,迎合了文化进步所需的营养土壤。

二、民族教育政策对民族文化的规约和引领功能

生态和谐状态的出现和维持需要相应的核心文化作为软件支撑。[13]民族教育政策之所以能规约和引领民族文化的生发走向,是因为教育具有对人类文化意识的发现、选择和建构功能。因此,民族教育政策与生态和谐社会的建设便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对各族文化的规约和引领为生态和谐的实现提供支撑。

(一)民族教育政策规约着民族文化发展的方向

在制度与文化的互动中,都是以制度的更新带动文化价值观念的更新,发挥着制度选择文化的功效[13]。文化的选择从根本上受社会物质条件的影响,不同民族的生产力水平、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不同,其文化价值也不尽相同。族群通常从本族利益出发建构文化世界。这既可能促进人类文化的丰富和提升,也可能会因单个民族的“狭隘性”有悖于人类发展的价值主流。是以,须引入有力的政策加以引导、制约和调控,以规避传统文化在自我形成、自我发展过程中的盲目状态。

在文化生态环境中,教育深刻地影响着特定民族思维方式,进而深层次地影响到少数民族文化变迁和社会发展[14]。民族教育政策对民族文化发展引导意义在于,在每一个民族的文化走向现代化的文化选择过程中,根据社会主流意识,以教育为中介,通过控制、教化的方式影响各民族新一代的文化继承者,实现对文化的选择功能,以促进各族文化走向和谐共生的健康持续发展路向。首先,民族教育政策对民族文化发展的支持促进作用。它通过经费的支持改善地域发展的不平衡而带来的教育问题,为各民族文化朝着主流方向的发展提供条件,引导各民族通过教育提升族人文化适应力和发展力。其次,民族教育政策对民族文化发展路向的选择引导。通过对教育的规定性,如对教材的选择、教育资源的设计,引导各民族形成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实现文化发展走向的引导功能。最后,民族教育政策对优秀民族文化的弘扬保护。在国际文化融合变迁的环境里,民族教育政策从文化保护的立场出发,将优秀的民族文化渗透到教育场域,实现民族文化的弘扬和保护。

(二)民族教育政策引领民族文化的融合

在多民族文化世界里,差异是蕴涵其中的客观存在。基于不同自然要素的文化场域,必将导致各民族在物质创造方式、价值判断、心理精神等方面的文化差异,并将表现在道德观念、情感方式、思维模式等文化心理和行为准则之上。在文化主权上,任何民族不会放弃自身文化在本民族发展的控制作用,在文化发展不断趋同与融合的过程中,每个民族都希望从自身文化意愿出发参与社会决策,以此获取自身最大限度的权益。如此,族群之间必然存在利益博弈,如不加协调,会因利益诉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造成民族冲突,不利于多民族国家的和谐发展。

在政策科学语境下,教育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教育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的调节器而存在的,最终表现为对利益关系的处理[15]。于是,如何沟通各族文化差异、协调国家内部民族关系,实现不同族群利益协调便蕴含于民族教育政策的使命之中。民族教育政策作为国家教育治理的实体要件,它以民族文化认同为动力,以民族文化和谐共生为目标,以教育的育人功能为路径,通过对教育目标的规定、教育活动的组织和教育内容的设计等方式,引领民族教育在正视“差异”、寻求“共同”的实践活动中,[16]促进各族人们在互相交流、尊重、理解的基础上,消解文化冲突,形成和谐共生的文化思维,促进各民族文化的融合。

三、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文化走向生态和谐的协同路径

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文化间的协同耦合是生态和谐状态实现的有效之径。和谐包括时间和空间中万有存在的和谐,既是动态的和谐,又是发展的和谐[5]。从时间、空间及内容三个维度入手探讨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文化的协同路径,正适应和生态和谐的立体性与动态性。

(一)加强时间维度的关联俱进,彰显生态和谐的时代意识

人类的“文化事物”都在“时间”中表达和呈现[11],民族文化在时间维度上反映了各族群文化积淀的过程性、连续性、变化性及发展的方向性,并在一定的理念认知、价值行为中形成自身文化特色,成为民族发展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深刻影响着民族社会的发展。民族教育政策承载着时代使命,反映了政策主体的发展理念和时代需要。因此,从时间维度上加强民族文化与民族教育政策的协同,便是促进民族文化形成适应新时代文化选择的时代意识。

在时间维度上走向生态和谐的协同路径,强调民族教育政策的理念与民族文化意向之间在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彰显时代意识。首先,关注民族教育政策理念与民族文化选择在发展中的关联性。民族教育政策以在教育场域中的调控作用而规定着教育的实践内容,经由教育引领民族文化内容的选择与时代需求的统一,实现两者在协同中通达生态和谐的理想。其次,重视民族教育政策目标与民族文化走向一致的俱进性。民族教育政策秉承民族主流文化的意志,通过教育的化育功能,在继承和传播的过程中融合扬弃,促成民族文化流向与政策走向的一致,形成民族国家“美美与共”的和谐文化态势。再次,推进民族教育政策效力与民族文化发展的互促性。互促蕴含于和谐共生的意义之中。民族文化借助民族教育政策形成对自身现状的批判性思考,产生优化自身的意向和动力;民族教育政策通过民族文化诉求的“鞭策”,追求更完善的理念,提升民族教育政策的整体观照能力。

(二)关注空间维度的互融互适,强调生态和谐的地域意识

从空间结构来看,不同民族在各自的地域空间中创造出形态多样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形成风格迥异的文化形态。文化的空间性,意味着文化的共同性和差异性,不同文化背景的族群在交往中或因互动、融合,或因干涉、冲突而形成不同的文化生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族群间在频繁交往互动中,会因欣赏效仿,逐渐呈现融合同质倾向;也会因价值和习俗差异而造成对立和冲突,使得社会出现暴乱,影响人们和谐的生活秩序。

在文化的冲突中,民族间力量差距的调和,必然要以寻找制度和价值层面上的措施来解决问题[11]。内外部环境压力的输入能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17]。关注多元文化在空间维度互融互适的实质,就是通过民族教育政策关注族群共生的生态环境,将各族文化和谐状态作为教育活动的目标,推动教育在文化继承和传播过程中,帮助各民族在发展自身文化的基础上,形成多元文化互适互融的文化生态路径。首先,民族教育政策应根据党和国家的要求创设民族文化互融共生环境,借助教育途径促进民族间的文化互动,化解文化差异带来的冲突,形成多元文化共存的价值取向。其次,民族教育政策应根据国家发展目标把握主流文化方向,通过教育场域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国家主流文化意识的价值观念,提升不同地域空间的文化互适能力。再次,通过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文化的协同互动,促进各族文化在保护自身文化特性的基础上,汲取其他文化或主流文化的优秀元素,形成互促互进的超循环态势。

(三)重视文化内容的品质追问,深化生态和谐的价值取向

文化价值取向的实现通常借助一定的文化内容作为载体,民族教育政策在功能上是要为民族教育确定发展路线、方针和总体目标[14],民族教育政策与民族文化协同的基本策略之一,就是把关好文化内容品质以实现民族文化发展的价值目标。将生态和谐的价值观融入民族教育政策文本,借助教育活动渗透到各族学生的文化观念之中,影响新一代文化持有者在生命活动中求和谐之真、倡和谐之善、达和谐之美,使整个文化世界不断接近合乎自然天道的文化生态之境。

文化内容的品质追问,需要民族教育政策的把关和支持,既彰显国家多元文化和谐共生思想,又突出民族文化自身的优势和特质。首先,民族文化课程应该从国家发展需求出发,结合各民族文化的特质来设计教育内容,让各族学生在接受知识的同时,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国家观、民族观和人生观。其次,关注教育内容的品质,萃取各族文化中优秀元素,让各族学生在多元文化的熏养下认识到中华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同时也能洞悉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特点;培养各族学生在相互欣赏尊重的同时,能够承担维护祖国统一的责任。再次,开发和挖掘各民族的优秀资源充实到文化传承内容中。通过民族教育政策的支持和推动,鼓励现代学校多方挖掘隐藏在现代文明之下的优秀传统文化,共享于学校民族文化课程之中,既实现文化的继承与传播,也促进新一代诠释现代与传统结合的文化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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