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舫
(西南民族大学 西南民族研究院,四川·成都 610041;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省民族研究所,云南·昆明 650500)
“文化自在”阶段是指外来文化进入之前,文化客观存在一种状态,即“在一种内生的自治秩序中,基于生活逻辑而实现了的民族文化的活态传承。”[1]费孝通先生对“自在”的阐述出现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即“自在的民族实体在共同抵抗西方列强的压力下形成了一个休戚与共的自觉的民族实体……”。[2]文中“文化自在”特指外来文化介入布朗族社会前布朗族弹唱在村寨内部或者布朗族社会内部的发生与传承。“文化自觉”意为“生活在既定文化中的人对自己的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发展的趋势,并对文化转型具有自主能力,以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学者的自主地位”。[3]提出缘由主要是针对少数民族在进入信息社会时如何进行自己的文化转型这一问题。文化自觉就是要既发挥原有文化的特长,也要融合其他民族文化的优点。费孝通先生提出“文化自觉”,是希望一个民族对自己的文化有一个深度的认识和了解,首先要有自觉的意识,自觉的意识转化成一种实际的动力和日常实践,进而上升到文化自信的高度。正如赵旭东所说“没有一种自觉的开始,自然也就不会有一种自信的结果”[4]。那样,文化自觉是文化自信的前提,只有对本民族具有文化自觉意识,才会产生文化自信的结果。
通过多次深入调查发现其当下的传承实践方式“以传承促互动,以互动求传承”不仅加强了布朗族内部凝聚力,成为边境民族地区的文化交流名片,也催生了传承实践活动的多样化,无形中实现了可持续性传承。[5]那么,为什么一个位于中缅边境的非遗传承实践活动会如此丰富多彩,是什么力量促使它的传承实践活动多样化与可持续性发展,即传承实践的内在动力(可持续性动力)是什么?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将其置于一种历时性视角之中,从一种历时性的视角去分析它传承发展的实践逻辑,传承主体对本民族文化的认知是如何转变的,挖掘这些不仅可以指导我们如何应对“文化转型”[6],亦对保护人口较少民族、边境地区文化多样性来说具有实际意义。
近年来,关于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研究成果颇多,但多是从基于一项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视角提出的应对策略视角的切入,是一种基于当下存在的问题,如何唤起文化自觉与自信的探讨。较少关注到自觉与自信的前一个阶段,即“文化自在”,或者说是在外力介入一项文化事项之前的阶段(“文化自觉”的发生不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它一定是受到外部环境变化或者是在外力作用下产生的,那么在外力介入一项文化事项之前的阶段,即“文化自在”阶段)。那么,自在阶段的传承何以是可能的,这需要回归到自在阶段的传承实践与其日常生产生活的关系。
由于布朗族没有文字,弹唱承载着其族源记忆、生产生活知识和宗教信仰知识等,在布朗族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布朗族弹唱”传统、自在的传承实践植根于其社会生产与生活、宗教仪式、世俗生活、人生礼仪等,生活的每一环节都离不开它。当地村民说布朗族弹唱的作用就像是他们吃饭要放盐巴一样重要。自在性地传承场域以村寨或家庭为单位,采用师徒制的形式学习和传承,据曼夕下寨州级传承人岩赛站(新)说:“以前,我们想学唱歌,我们就去找寨子里的老人,拿着一对蜡条,带上一包茶叶、一包盐巴,或者一包烟,就去请教他,拜他为师,跟着他学习唱歌。以前不会弹琴、不会对歌是找不到男女朋友的,是会被看不起的。”从以上可以看出,弹唱和布朗族社会生活的紧密关系,不可或缺。
布朗族弹唱自在性的传承主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与信仰仪式之中。具体如下:
(一)宗教仪式中唱宗教歌。在布朗族村寨举行赕佛活动时,要唱赕佛歌,赕佛歌的曲调主要有索调或者摆(曼芽村寨称作摆调,在曼夕村寨是拽调)。老人们围成圆圈,舞动手臂,边舞蹈边唱歌,一人主唱,众人合唱,同时有一位男性老人打象脚鼓伴奏(布朗语称作“噶莫样”)。歌唱内容主要是对这次赕佛活动的介绍,谁家赕了什么物品,期望得到佛祖的保佑等内容。
(二)世俗生活中的布朗族弹唱主要有“串姑娘”、上新房、结婚等方面的曲调。“串姑娘”时主要演唱索调里的色排宰曲调,上新房也有上新房的曲调,如拽调、宰调和索调等,结婚时喜欢唱拽调、宰调和索调等。
布朗族传统恋爱方式是“邀贯奇”(布朗语,意为布朗族青年男女火塘边谈恋爱)。每天晚上,布朗族姑娘吃过晚饭后,就不出门了,布朗族小伙子喜欢背着布朗玎去“串姑娘”。若姑娘已经睡下,小伙子会用长棍子从楼下敲打姑娘的睡处。若姑娘对小伙子有好感,就会起来在火塘边上和其边喝茶边唱歌聊天。“串姑娘”时唱的曲调一般是色排宰曲调(一种说唱曲调,对歌的内容主要是交流白天在忙碌什么,做了哪些事情等,也可以对对方进行赞美,表达心意。)多是几个小伙子一起,有年龄大一些的,也有年龄小一些的,年龄较小的,就可以在“串姑娘”过程中,学习如何与姑娘聊天以及学唱色排宰曲调。
布朗族上新房时,都会邀请亲朋好友一起到家里来庆祝。主人家提前一天杀猪宰牛,准备饭菜。主人家会送一对小蜡条到要邀请的亲朋好友家,亲朋好友相聚一起要唱歌庆祝。布朗族上新房时间多集中在后桑康节前这段时间,因为这段时间相对来说不太忙。上新房时,主要演唱的布朗族弹唱曲调现在以索调为主,传统上还有拽调和宰调。
(三)传统节日是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布朗族的传统节日主要有开门节、关门节和桑康节。在传统布朗族社会中,开门节、关门节和桑康节期间,都要进行唱布朗歌和弹奏布朗玎以示庆祝。
弹唱是布朗族日常生活与宗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弹唱形塑着他们的生产生活,对生产生活的需要,也让不断地传承与延续,进而达到一种作为文化事项的弹唱与生产生活的互构。即可以说,文化服务于民众日常生活,也表征着民众的日常生活方式,服务于民众日常生活,文化在民众生活的继续中获得了继承[1]。布朗族的社会传承中,弹唱作为一项传承文化事项一直服务于生产生活,其文化表征即是社区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因此布朗族弹唱就在生产生活中一代传一代,不断地传承下去。从以上自在阶段融于布朗族传统生活的传承实践方式来看,他们对文化生活的实践即是传承。
倘若生活方式与文化生态不变,没有外力介入的话,这种自在的传承或许可以一直持续下去。但在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所有物质形态的、非物质形态的都被卷入到其中,布朗族社会也不例外。外来文化进入,不但使布朗族思想观念发生变化,也使他们的生计方式发生了变化,因而带来了布朗族弹唱的自在传承式微。我国主动加入到世界保护遗产队伍中,于2004年正式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遗运动正式拉开帷幕,制度化的传承机制为布朗族弹唱传承注入新的动力。
外来文化进入,布朗族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市场经济进入,生计方式发生改变,依托于传统生产生活环境的布朗族弹唱的自在传承状态被打破。这时,非遗政策的实施与介入作用于布朗族弹唱的自在传承,当地文化部门组织和实施了一系列传承实践,多样化的传承实践活动激发了传承人、民间艺人和社区群众的文化自觉意识。
一是打造原生地传承空间——布朗族弹唱传习所。建立布朗族弹唱传习所,给布朗族弹唱提供了一个长期稳定的原生地传习空间。最初,这是村寨内部的一个自发性组织活动,一种自下而上的民间自发组织引起关注,进而获得政府资助的传承模式,这是一个典型的“文化自觉”意识受激发而进行的传承实践方式。政府对布朗族弹唱的重视作用于布朗族社区成员,使得布朗族文化自觉意识提高,激发传承人和民间艺人自发性组织“布朗族弹唱儿童培训班”,并且得到村民们和文化部门的肯定与支持。
二是创建跨地域文化互动平台——布朗族弹唱培训班。布朗族弹唱培训班的开展,加强了不同地区布朗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布朗族民族认同感。组织者一般会召集西双版纳所有布朗族村寨代表人员参加学习,如打洛、布朗山、西定、勐满等地。各地布朗族在一起参加培训、学习,加强文化交流,共同学习布朗族弹唱,分享各地不同的唱法,同时增强了内部凝聚力。打破了传统的以家庭或村寨为单位的传承局限,扩大了布朗族弹唱传承的空间,促进了布朗族弹唱传承实践活动的多样性发展。布朗族弹唱培训班的举办给不同地域的布朗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提供了机会和平台。现在布朗山布朗族上新房,也会邀请打洛等地的布朗族去一起庆祝。
三是利用一年一度的桑康节盛典举行布朗族弹唱邀请赛。2014年,西双版纳州以法定形式确定每年的4月9日至11日为其节日桑康节的庆祝时间。布朗族开始有了属于自己单独的庆祝时间。布朗族弹唱邀请赛是布朗族桑康节庆祝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一年一度周期性举办的桑康节不仅构成布朗族弹唱活态传承的一个可持续性途径,全州各地布朗族、周边民族等的共同参与、庆祝,还会邀请缅甸的布朗族来打洛一起庆祝,加强了境内布朗族间的文化交流,而且促进了中缅布朗族的来往友宜。布朗族桑康节法定节假日以文件形式通过、布朗族弹唱邀请赛的隆重举行让布朗族群众感受到被尊重与重视,感受到是56个民族成员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些来自政府主导的传承实践共同激发了其“文化自觉”的传承。
总之,政府主导下的布朗族弹唱传承实践活动在其保护传承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催化剂作用,使得自在的传承发展为自觉的传承。
在国家非遗政策介入后,布朗族弹唱传承实践中多了一种作用力,即政府主导力。政府主导的传承实践活动使得布朗族弹唱得到快速有效的传承发展,传承样式多样化。文化自觉的力是在政府主导的传承实践中被激发出来的,让他们开始意识到保护民族文化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去深入学习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在传承实践过程中,布朗族不断通过各种途径展示本民族文化。传承人主体的自觉与自信在传承实践活动中逐渐凸显。社区群众也表现出自觉与自信,暑假期间主动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传承人那里去学习,有时候还会和孩子一起学习。社区年轻人意识到他们不能忘记传统文化,主动加入到学习与传承工作中,积极配合传承人组织的节目演出。
(一)布朗族弹唱从文化自省到文化自觉的实践活动
布朗族弹唱从申遗到自发举行传承实践活动的这一过程便是传承主体从文化自省到文化自觉的一个发展变化过程。
1997年、2001年云南省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民族民间工艺美术、歌、舞、乐艺人调查、申报、命名。2001年,布朗族弹唱民间艺人岩宝被命名为民族民间音乐艺人。从2003年5月至2005年9月,云南开展了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的普查工作[7]。西双版纳州成立了普查工作小组,下发了《西双版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实施方案》。2005年5月至7月,西双版纳州经过县、市、州文化馆普查、申报,县、市级专家评审,在州政府组织下,由傣、基诺、汉族、哈尼、布朗组成的12名专家评审通过了布朗族弹唱,评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05年10月,《西双版纳报》对首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进行公示,包括布朗族弹唱作为民族民间音乐、布朗族弹唱传承人作为民族民间音乐传承人被均纳入其中。在此基础上,2006年,布朗族弹唱被纳入和确定为云南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8年布朗族弹唱被列为国家级非遗。
在以上的介绍中,可以看到政府已作为一个重要的主导性力量参与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但也应该看到作为村寨知识精英对后来布朗族弹唱申请省级、国家级非遗做出了重大帮助。作为村寨知识精英的民间艺人在非遗政策介入之前的传承可以说是一种无意识的传承,在接触到非遗政策后才开始有意识地开展传承实践。首先,在意识层面注意到“布朗族弹唱”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在。在访谈中,国家级传承人岩瓦洛说:“我们布朗族没有文字,我们布朗族要口传,一代传一代,我们要传给更多的年轻人,原来很多都埋没了。现在我们得到国家关心支持我们布朗族文化,国家重视我们布朗族文化一分,我们要重视两分。”传承人认识到布朗族没有文字,很多传统文化依靠布朗族弹唱口传心授,传承布朗族弹唱的必要性和急迫性;非遗政策介入后,岩瓦洛从民间艺人到传承人身份的转换,他切身感受到政策对他们文化的重视,逐渐开始有了更加重视的自觉意识。
不仅仅村寨知识精英有了从文化自省到文化自觉的变化,社区群众、年轻人等都有了这种意识层面的变化。布朗族作为人口较少民族,岩的叫通过传媒工作的渠道和机会让更多人认识和了解布朗族和展示布朗族弹唱文化这本身即是一种文化自省和文化自觉的实践。此外,还有不得不提的布朗族乐队,打洛镇每个布朗族村寨都有一个自发的乐队,如曼芽村寨的“朗芽乐队”,主唱岩的叫将保留布朗族索调唱法,采用现代乐器伴奏也激发了村寨年轻人学习布朗族弹唱的热情。
(二)布朗族弹唱传承从文化自觉的实践到到文化自信的彰显
一是建立村寨布朗族弹唱社会团体。从2014年暑假开始,曼夕下寨成立了“布朗族弹唱四弦队”“布朗族弹唱小花队”等传承团体。在与其他来自全国各地的民族节目交流互动中,他们的表演通过电视节目、舞台被更多的人关注和喜爱,布朗族传承人、民间艺人等的文化自信心逐渐加强。岩赛站(新)近年来参与文化传承与文化交流,对于布朗族弹唱传承在和对其村寨文化传承比较后,有了自己的一些想法,传承人想把布朗玎符号凸显出来让更多人看到,这其实是文化自信的一种有意识表达。同时,传承人主体的能动性在加强,有了文化自觉意识后,他们开始思考如何能为自己的民族争取更多的文化资源的问题。从某种层面来看,这种对文化资源的诉求其实也属于文化自信的一种表现。
二是布朗族拥有其本民族专属的节日,节日庆祝中角色主客位转化加速其文化自觉与自信。在布朗族社区群众和民族文化精英的诉求下,西双版纳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桑康节”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布朗族传统节日的决定》,通过法定的形式确立了布朗族的传统节日——“桑康节”,同时将每年的4月9日至11日定为节期。布朗族有了自己的专属庆祝时间,这时他们可以以“东道主”的身份去邀请州县领导、周边傣族、拉祜族与爱伲人等一起庆祝,民族间和谐共生。傣族过泼水节期间,也会邀请布朗族、拉祜族与爱伲人去一起庆祝。布朗族主动邀请傣族村寨村民去参加他们的桑康节庆祝活动,这时布朗族身份发生了一个从之前的“客位”到“主位”的变化,正是文化自觉到文化自信的强烈表现。
三是尊重与调动传承主体的能动性,尤其是作为传承主体之一的传承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是确保非遗传承存续的基础和保障。2015年勐海县茶王节时,勐海县文化馆下到曼夕村寨组织排练茶王节节目“布朗族祭茶祖仪式”,勐海县文化馆馆长和省级传承人玉坎拉沟通舞蹈动作应该如何设计和安排等工作,产生了不一致意见。文化馆馆长为了舞蹈动作的观赏性想对布朗族传统舞蹈动作做一些创新性改编,而传承人玉坎拉不同意他的意见,当场表达了馆长的舞蹈动作与她们献祭时的动作不一致,她们要坚持她们自己的舞蹈动作,主要是尊重其传统祭祀仪式。从中可以看到作为布朗族弹唱传承人角色的玉坎拉,她对勐海县文化馆馆长的指导和建议有自己的取舍之道,她没有因为文化馆馆长的工作角色影响到自己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坚守,而是据理力争,这体现了传承人的一种能动性,同时也是文化自信的一种彰显。这种能动性的存在是布朗族弹唱这一传统文化传承至今的一种力量。这种能动性将有助于文化多样性的保护,避免文化样式的趋同。从文化权利的层面来看,这涉及到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中文化遗产管理权、所有权等关系[8]。同时,当民众的文化自信被形塑以后,政府主导的角色是否应向引导转向,这是当下应该重视和思考的一个问题。
实际上,文化自觉、自信的产生与形成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从内与外的视角来分析,如果将位于中缅边境的布朗族社会及其周边“小区域社会”看作是“内”,全球化无孔不入,作为传统文化的布朗族弹唱遭遇外来文化的影响与冲击。国家遗产政策的实施与介入,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迅速地激发了其文化自觉意识与文化自信,正如省级传承人玉坎拉所言,“国家都那么重视我们布朗族文化,我们要更加重视。我们没有文字,更要重视起来。”当然,亦可以从全球化与地方性二者的关系入手分析,如“全球化也在唤醒地方意识”[9],即全球化双刃剑的“有利”面向,可以说地方性的崛起恰是全球化带来的产物[10]。
其次,将其置于一种历时性视角之中,历史上,布朗族长期受到傣族土司的压迫。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废除封建统治,使得布朗族从原始公社制直接过度到社会主义。1954年,蒲满被识别为布朗族[11]。伴随着非遗政策的介入等,其想要通过布朗族弹唱的传承实践突显其民族身份以及想要挣脱傣族文化束缚的意识得以彰显。同时,在文化自觉意识的支配下,传承人中开始有人有了一种比较视角,即为什么布朗族的传承项目那么少,而周边民族的遗产项目那么多的发问。
第三,国家力量介入后,使其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与重视,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不断进入当地开展调查、研究。当地人通过外界对布朗族弹唱的重视而激发了其文化自觉意识与自信,从“外人”对其传统文化的重视,猛然“醒来”,意识到本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在布朗族弹唱通过不同方式“走出去”,被关注与重视后,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文化自信。
从其传承发展的实践逻辑来看,布朗族弹唱的自在传承其实是布朗族社区群众的一种日常生活的文化表征,布朗族弹唱是其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立足村寨建立传习点,依托周期性的节日开展布朗族弹唱邀请赛,即不割裂一种文化传统与民众生活方式的关联[12],传承与生活互构为一个整体,让其以一种新的方式重新回归至他们社会生活的逻辑之中。只有让其真正融入到日常生产生活传承实践,不离开其生产生活,才是具有可持续性的,才具有生命力。
总之,只有厘清其传承实践的逻辑是怎样的,是如何一步步推进与转化的,才能找寻到它的传承动力。布朗族弹唱传承经历了一个历时性的过程,是对费孝通先生“文化自在、自觉及自信”理论的一种具体实践。那么,通过研究布朗族弹唱传承实践逻辑的转化,可以探索其传承实践的可持续性动力、传承主体对本民族文化的认知以及其是如何应对文化转型的,这对保护人口较少民族与边境地区文化多样性具有实际意义,同时亦为相关遗产保护带来一些启示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