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美
一、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一种新的摸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缺乏具体的扶持政策。目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并不明确,也无章可循,操作性不强,各合作社只能采取自产自销的经营模式,无法开拓合作社业务,进行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因此,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
2.缺乏技术、信息、经纪、产品营销方面的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获取市场信息、有开阔的市场路子和开拓精神的一批优秀农民,为合作社的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以及农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运输等提供一系列服务。
3.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少农民和从事农村工作的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认为现在主要应发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把合作经济与家庭经营对立起来;有的部门和干部在工作中侧重于发展农村专业协会,不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没有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位置;有的认为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职能部门不宜多管,放任自流,淡化了对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组织、引导职能。
4.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夠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的影响,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二、合作社发展中的对策
1.树立典型,推进示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应当采取引导和扶持的方法,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以典型示范推动其发展。相关部门应加强调研,通过引导、扶持、服务等多种形式,抓好一批章程比较规范、功能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农民得到实惠比较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并运用会议、新闻报道、参观等形式,加强交流,把好的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发挥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合作社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我省农户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常了解的比例很低,甚至有一部分农户根本不知道。对合作社不了解必然会导致农户没有产生参与的意愿,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对农民做好引导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农户深刻地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社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户的合作意识,激发农户的合作动机,创造农户的合作机会,启发农户的合作实践;另外要积极宣传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户来参与合作社的组织建设。
3.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政府应当安排扶植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服务;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等建设项目,可以优先委托和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另外要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等;另外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问题。
4.建立依托科研机构的合作社信息系统调研、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度,为政策支持提供基础依据。目前自下而上由地方主管部门填报的合作社统计信息制度存在严重缺陷,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处于形象、政绩、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等要求很可能只填报好的方面,而对于实际经营状况、困难与问题、经营不善乃至名存实亡的合作社等信息隐瞒不报,致使难以掌握合作社客观真实的发展情况,不利于发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因此,本文建议,要发挥科研机构人力资源优势、研究优势、知识优势,在全国建立一批独立于政府部门的合作社信息系统,调研、监测与信息发布,通过调研定期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决策建议。
5.提高素质,培养一批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管管理者队伍。政府要经常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专业培训,对他们进行种植养殖技术、新品种引进、产品深加工、市场营销、信息搜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税收政策、经纪人等多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专业合作社的本领,从而使其更好的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6.因地制宜、创造性的创建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创建和发展合作社问题上,不能“蜂拥而上”,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下指标进行考核,不能只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政府要通过宣传引导,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质量和数量并举,适度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从部门参与管理指导,强强联合,“能人当家”,政策扶持,产品深加工,绿色无公害,质量安全,品牌战略,竞争市场等方面入手加大力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作者单位:150700黑龙江省延寿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