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布次仁
民营经济发展程度与区域经济社会整体水平紧密相关。西藏民营经济近年来虽发展较快,但整体水平仍相对滞后。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发挥金融对西藏民营经济的支持作用,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在当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外学者针对金融发展与民营企业经济增长的关系有许多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Levine等人的研究成果表明金融发展可以通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激励技术创新等方式来促进经济发展[1]。谈儒勇等人采用 OLS 分析得出我国金融中介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李琳通过VAR 模型、格兰杰因果检验和脉冲响应等实证方法来验证金融中介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得出的结论与谈儒勇相对一致[3]。针对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出发,王蕊提出通过引导上规模的民营企业通过相互参股、技术入股、高管人员持股等形式进行股份制改造,优化民营企业的产权[4]。从信用担保角度出发,袁圆和韩春明分别提出可以通过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加强信用担保市场监管等方式来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帮助民营企业获得更多贷款[5,6]。从民间金融角度出发,张乐提出大力发展民间金融,积极开展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机构全方位合作[7]。
改革开放40年来,西藏辖内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中央赋予西藏特殊优惠金融政策,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助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相关政策的扶持下,西藏民营企业获得了长足发展,西藏民营经济已成为西藏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据西藏工商联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西藏非公有制经济主体26万多户,约占全区市场主体总量的96%,这些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城镇劳动力就业,为西藏的地区生产总值和税收的增长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活力和创造力。
根据麦金农和肖提出的金融深化理论,金融领域的发展与经济邻域的发展二者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金融深化可以促进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抑制导致经济落后。可以通过金融资产的一些流量和存量指标、金融支持体系的结构和规模等指标来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业发展状态是处于金融深化状态还是金融抑制状态。以下通过描述西藏金融业支持西藏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来说明金融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助推器”的作用。
近年来,西藏银行业支持民营经济的信贷规模不断增大,金融产品不断丰富。据初步统计,2018年末,西藏非公有制经济贷款余额(包括私人企业贷款、港澳台企业贷款、外资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500多亿元,约占西藏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2%以上,占比较2017年上升了约4个百分点;其中,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近500亿元①,占非公有制经济贷款的80 %以上,占比较2017年上升了8个多百分点。
在藏银行业金融机构还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提升金融服务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如西藏银行针对小微企业设计了“藏易贷”,针对扶贫企业开发了“藏富贷”和“藏惠贷”两个产品,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西藏堆龙民泰村镇银行结合当地市场实际推出了“商惠通”、“税贷通”、“创汇通”、“民俗贷”、“电商贷”等信贷产品来方便快捷的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融资需求;中国银行西藏分行对于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承诺做到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以此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为解决小微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建设银行西藏分行推出“小微快贷”线上信贷产品,缩短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审批流程和办理周期,实现了小微企业融资业务高效、便捷的信贷服务模式。农业银行西藏分行成立了10家“普惠金融专营机构”直接为非涉农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邮储银行西藏分行设计了“传统金融、政务金融、民生金融和双创金融”在内的多种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不断创新融资方式,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结构,推动民营企业产业升级。
近年来,西藏资本市场主体不断丰富,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末,在西藏17家上市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到了13家,总市值约为963.76亿元 ,这些企业通过直接融资筹集了大量的资金来支持自身发展。西藏民营企业融资方式进一步丰富,利用债券来融资的民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债券发行规模不断加大,2018年末,有7家西藏民营企业在债券市场上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余额近76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余额约64亿元②。
据初步统计,目前西藏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小额贷款公司40家,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的存在丰富了西藏金融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西藏民营经济的融资难问题,有效支持了西藏民营经济的发展。据初步统计,2018年末,西藏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规模超20亿元,贷款主要投向了西藏的矿业、高原天然饮用水产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民营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已成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为西藏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中央和当地政府一系列政策的扶持下,西藏的民营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受限于经济产业发展环境、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潜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掘,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水平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如下:
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单中,新疆自治区有3家民营企业上榜、内蒙古自治区有7家民营企业上榜、宁夏自治区有3家民营企业上榜、广西自治区有2家民营企业上榜,西藏地区无一家民营企业上榜[8],可见西藏民营企业发展实力仍较薄弱,很多民营企业生产规模较小,生产的产品知名度较低,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数量较少,“走出去”是西藏民营企业面临的最大课题。
西藏企业经营管理高级人才较为欠缺,大部分民营企业缺乏科学的内部管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财务制度,难以足额提供有效资产抵押和担保品。这直接导致了许多民营企业在银行信用评级中资信差、信用等级低,不能满足最基本的贷款条件,致使民营企业融资难度加大。
民营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后,通常需要复杂的审贷手续,金融机构还要经过层层审批、逐级审核,审贷流程较为繁琐、周期过长,据个别民营企业反映,从接收贷款申请到最终发放贷款,短则需要1个月的时间,长则需要3-4月的时间才能最终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有效满足民营企业“短、频、快”的资金需求特点。
融资担保能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目前,西藏担保机构数量少、分布集中、业务品种单一,且没有再担保机构,据初步统计,担保机构的在保余额约为 13亿元,远远不能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融资担保扶持政策缺少一个核心抓手,难以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融资担保体系。在西藏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金融机构多采用传统的抵质押担保,缺乏以存货、仓单、知识产权、厂房租赁合同等作为担保产品进行担保融资的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降低了民营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
由于西藏长期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民营企业有较高的吸引力,致使民营企业高度依赖间接融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据初步统计,2018年末,西藏民营企业银行贷款余额400多亿元,而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进行直接债务融资的债券余额仅为76亿元,在企业融资结构中占比较小,这从侧面反映出,目前西藏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较为缺乏。
银企信息不对称,直接影响民营企业融资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想获取企业信息,只能通过到企业实地考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金融服务平台查询。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只包含了企业在银行领域的信息,缺乏其他相关信息和数据,这使得银行不能准确的掌握企业信用信息,西藏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客观存在。
按照中央有关减费降税的政策要求,结合西藏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降低用能成本,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地区内的就业大户、新兴产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实施更大程度减税优惠,扶持其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省级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设立民营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搭建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吸引发达地区知名企业来经营建厂,提升辖内民营企业整体实力,促进辖内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民营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培养民营企业家,做大做强一批、扶持一批、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民营企业,建立大企带民企的机制,帮助和指导民营企业打好发展和管理基础,完善民营企业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信用观念,满足银行审贷要求,增强其融资能力[9]。
探索建立适合西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信用评价机制,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充分利用“预授信”、“平行作业”、优先办结等方式,确保审批时效。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审查审批“绿色通道”,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整合业务办理环节,试行审批人制度,推进“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以提升信贷审查审批效率,保障民营企业信贷供给,切实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针对目前西藏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运作不灵活的现状,建议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方参与、风险分担、机构完备的融资担保体系。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对满足条件的机构予以风险补偿。不断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以机械设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权、草场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支持以行业协会、商圈骨干企业为纽带的商圈融资模式,对商圈企业整体授信、分类用信,扶持商圈企业发展,丰富融资担保方式。探索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信贷风险共担模式。探索设立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帮助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的民营企业度过阶段性困难时期,支持辖内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吸收借鉴全国民营企业债权融资支持工具试点的成功经验,结合西藏的实际特点,在对民营企业风险有效识别和控制的基础上,积极与债券信用增进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展开合作,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提供增信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融资。对重点民营企业发债给予一定的贴息,鼓励重点民营企业进行债券融资[10]。通过与信用增信机构联合创设或单独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方式,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信用风险保护,有效稳定债券市场预期,优化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环境。
鼓励西藏民营企业利用银行信贷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民营企业的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造,鼓励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积极制定有关优惠政策,支持辖内优质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新三板挂牌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公司债券融资。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充分发挥产业创投、股权投资等基金的社会带动和放大效应,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直接融资支持。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大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优化传统的信贷审评流程和企业信用评价模型,缩短贷款发放时间,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依托对客户“财务+行为+交易”数据的分析,结合征信、税务、海关、工商及第三方信息,主动为符合准入条件的民营企业授信并自动审批其提交的贷款申请,提升民营企业金融可获得性。针对部分民营企业对流动资金“短、频、快”的需求,推出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其融资需求[11]。持续推进辖内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增加民营企业信贷管理弹性,对符合条件的西藏民营企业做好转贷、续贷工作,缓解其融资压力。
在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用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涵盖金融、发改委、法院、工商、税务、环保、质监、农牧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性信用平台,较好地解决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持续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服务,探索搭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强化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利用,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不同民营企业的信用差异化融资产品。加快建立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定期评选表彰诚信企业和企业家,发布企业诚信“红黑榜”,引导民营企业强化信用意识,培育诚信文化。
注释:
① 本文所提及的民营企业采用的是狭义民营企业的定义,即包括私人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
② 数据来源:W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