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司法警院警察体育教学研究
——以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例

2019-03-15 20:33李志雄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武力服刑人员罪犯

李志雄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前 言

警察体育(警体)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警察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兴起的一门新学科,是司法警官类院校开设的一门重要的、具有“警”字特色的必修课程,同时也是在职监狱警察不同层次(初任干警、司升督、军转干部、监狱特警等)培训经常学习和训练的科目,司法警院学生和在职监狱警察通过警察体育课程内容的学习和训练,能有效提高体能、技能、战术等警察执法业务水平。[1]

一直以来,我国司法警院警察体育教学都是借鉴和参照公安或部队院校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教学训练的,所强调的是快、准、狠的一招制敌的控制理念。教学和训练以警察体能、擒拿格斗、搏击等内容为主,欲把每一位警察都训练成“武林高手”。殊不知这种使用踢、打、摔、拿等技法既容易造成过度使用武力导致罪犯受伤、致残甚至死亡,警察自身的人身安全也难以保障,很难达到有效控制目标的预期效果。执法结果容易产生争议,可能导致公众难以接受、舆论难以接受、法庭难以接受的局面。[2]由于长期受到这种理念和技能的影响,再加上新时期舆情导向偏颇,近年来警察过度使用武力或暴力执法事件频频发生,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尤其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狱警察在监管场所内不允许过多使用武力的情况下,监狱警察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执行公务,达到安全、有效、合理的执法效果,已成了当前的热点话题和关注焦点。作为司法警官院校,肩负着培养司法后备人才的重大责任,人才的培养方向、学校的教学理念和训练方法等都要与司法体制改革相适应。因此,新时期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司法警院警察体育教学改变教学观念,提升训练质量,进一步增强监狱警察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已刻不容缓。[2]

一、“狱内最低伤害武力控制理念”的提出背景

近年来,监狱在押暴力型、团伙型、涉黑涉毒型等服刑人员比例日益提高。这些服刑人员反社会意识深,抗拒改造情绪强烈,加之限制减刑、短刑、外籍犯的逐年收押,顽危、抗改服刑人员增多等诸多因素,形成了监管压力逐年增大的态势。随着监狱劳动改造模式的调整变化,服刑人员劳动现场从狱外转移到狱内,狱内安全防范技术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加强,服刑人员为了脱逃刑罚执行就必然会冒更大风险。[3]服刑人员为达目的,他们会选择更为凶残、恶毒、隐蔽的犯罪手段,直至威胁到监狱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

由于社会公众法制意识越来越强,警察执法监督机制越来越完善,现行的法律和政策明确规定警察执法过程中不得过度使用武力和暴力执法。尤其是监狱警察在监管场所内对服刑人员不得使用过多的武力的背景下,当监狱警察面临服刑人员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暴力袭警等狱内犯罪时,要求以安全、合法、合情、有效为原则,以最专业的控制和程序,最低伤亡和损失,解决监管场所的安全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了安全有效对付及管理服刑人员的办法和措施——最低伤害武力控制(徒手控制、警械控制、武器控制)。该理念的要义是:警察对服刑人员实施控制时,根据反抗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按照狱内遇抗控制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警察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服刑人员的伤害降到最低,甚至不伤害。[4]

二、狱内遇抗控制基本原则及使用原理

(一)基本原则

罪犯反抗等级由低到高可分为:心理对抗、不服从命令、被动式抵抗、阻挡式抵抗、武力攻击等五个层级。而相对应的控制措施由低到高分为:加强监视、口头教导和警告、徒手控制(个人或小组控制、手腕锁)、警械控制(辣椒水、伸缩警棍、盾牌)、武器控制(非致命武器)等五个层级,由于罪犯反抗是动态的,罪犯犯罪手段和反抗程度也可能会随事态的发展而发生变化,那么警察要做好形势评估,果断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根据警察执法武力N+1原则,警察有必要保持适当的武力优势,使用时在每一个武力等级上都遵循“最低伤害”原则,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处置,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监狱警察自身的安全,同时也能对罪犯的伤害降低到最低,甚至是不伤害。

(二)使用原理

徒手控制是狱内遇抗控制技能中最基础、最核心、最常用的技能,主要是通过对罪犯的神经点(下颌骨角神经点、舌下神经点、眶内神经点、颈窝、踝前等)和大肌肉神经丛(肩胛上端神经丛、臂神经丛、桡侧神经丛、桡骨中神经丛、锁骨末臂神经丛、腓骨神经丛、股骨神经丛、胫骨神经丛等)进行按压或击打使其产生剧烈疼痛、分散注意力、失去平衡、甚至不能活动,从而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这些神经点和大肌肉神经丛是经过国际医学广泛认可和接纳的,经过实践证明,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不会造成致命性和永久性伤害。[5]在执法实践中,狱内遇抗控制既可以单人实施也可以小组配合实施,按照狱内遇抗控制原则,根据现实需要,以徒手控制为基础,有效结合警械(辣椒水、伸缩警棍、盾牌)和非致命武器进行综合运用,进可攻退可守,把握好尺度,做到随机应变。

徒手控制属于轻度控制,通过单人或小组人员对罪犯的神经点(下颌骨角神经点、舌下神经点、眶内神经点、颈窝、踝前等)进行按压或手腕关节的反关节控制,使其剧烈疼痛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实践证明,按照既有的方法和程序使用是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根据武力使用原则需要使用警械时,辣椒水的使用是最安全的,仅造成被喷者的眼、鼻和皮肤刺痛,强烈催泪、催咳,并导致暂时性技能障碍,便于警察进行下一步控制,该产品静音、无毒、不燃,便于清洗,不会对罪犯造成永久性伤害或留下任何生理上的后遗症;伸缩警棍和盾牌在非紧急情况下,警察对罪犯身体部位(桡骨中神经、桡侧神经、股骨神经、腓骨神经、筋骨神经等)进行有选择的击打也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罪犯的伤害,这种伤害属于短暂性伤害,而不是致命性或永久性伤害;如果武力需要升级到使用武器的情形下,警察也尽可能使用非致命武器,从而尽可能使罪犯的人身伤害降到最低。因此,最低伤害武力控制技能的运用在法律上能得到支持,在医学上能得到认可,在警察执法技战术上有这个需要。能让监狱警察在实施控制过程中做到安全、合法、合理、有效。执法结果尽可能的减少争议,规避了警察执法风险。

三、我院警察体育教学的现状

最低伤害武力控制课程是我院在多年的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的基础上,在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利用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借鉴香港的理念和教学方法,开发出适合国内监狱特点,以狱内最低伤害武力控制为理念,以徒手控制技能为基础,有效结合警械和武器为控制手段,从当前狱情和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实用性、针对性强,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教学体系和培训特色。

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最低伤害武力控制理念下的警察体育教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并取得了先行先试的效果。由最初的香港惩教署教学团队主导教学,粤港两地联合教学进入到了由我院教官团队自主教学并为全国同等院校起到示范作用的阶段,无论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还是教学的场地和器材等各方面的条件都已经相对成熟。但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监狱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构建符合我国司法警院警察体育教学和在职监狱警察培训需要的教学训练体系,更好的为我国同类司法警院警察体育教学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新时期的警察体育教学还有六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完善和改进:

(一)领导重视不够,对最低伤害武力控制理念的认识出现偏差,直接影响到理念和技能的教学推广。

(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训练手段还需要进一步更新优化、合理配置,教学质量和效果尚未达到预期。

(三)理论与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重教学轻科研,科研严重滞后于教学实践,与技能相关的理论成果寥寥无几,甚至没有统一的教材和教学大纲。

(四)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师团队不稳定,骨干教师较少,年轻教师成长太慢,新老教师交替出现断层现象,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教学需要。

(五)技能的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学得好不好,练得是否到位难以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价。

(六)战与训脱节,大多数训练是在没有外界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的单个技术和战术的训练,在这种理想化的条件下训练出来的技能很难达到警察执法的实战需要。

四、新时期警察体育教学的几点建议

(一)警察体育教学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只有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才能为技能的学习和训练提供指导。通常把最低伤害武力控制技能按照狱内遇抗控制武力使用等级分成徒手控制、警械控制、武器控制等三个大的模块来进行教学和训练,每个模块都有相应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它们是相互联系的整体,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有独特的实战技能技巧,组织教学时按照理论学习—技能训练—实战训练的步骤进行,训练者必须充分了解和把握当前监狱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熟悉技能技术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武力使用等级、技能的运用原理、运用方法以及运用效果等一系列的理论知识。原则上要求理论知识考核通过者才能进行技能的训练,用理论来指导实践,也可以用训练实践对理论知识进行检验。总之,警察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通过理论的不断梳理、总结、分析,最终转化成教材、论文、课题等研究成果,用既有的成果来指导教学训练。

(二)警察体育教学要技术和战术相结合

技术是战术的基础,战术是技术的具体表现形式。最低伤害武力控制技术包括个人技术和小组战术,训练者只有熟练掌握个人技术才能在小组战术配合中发挥出效果,而小组战术的实施又能体现个人技术水平。教学和训练时必须把个人技术和小组战术紧密结合,才能保证警察使用武力时更安全、更合理和更有效。因此,技术的教学必须结合战术的形式和要求来进行,个人技术要与战术中的安全理念、安全距离、安全战术站位以及其他警务战术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技战术的综合训练来强化警察战术意识、战术思维能力和战术行动能力。

(三)警察体育教学要徒手控制与警械、武器使用相结合

新形势下,随着警察执法监督机制越来越完善,受相关法律的约束和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监狱警察需要使用武力时要以合法、合情、合理的方法来处置,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和反抗的程度来决定武力使用的等级。因此,警察要结合各种情形采用与之对应的武力等级。各武力等级的使用都必须要以“最低伤害”为原则,做到“适度、折中、有效”的控制。但罪犯犯罪手段和反抗程度随时可能会随事态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警察学会灵活变通的使用武力,在狱内遇抗控制原则的框架内,控制好武力使用程度。因此,警察体育的教学和训练要把徒手控制技能、警械使用技能以及武器使用技能有机结合,最大限度的发挥武力控制的效能。

(四)警察体育教学要与监狱实际情况相结合

由于监狱场所环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押犯构成、狱情犯情等情况复杂,罪犯不服从、不配合甚至反抗等情形随时可能发生且形态不可预期,某些顽固分子会采取一些特殊手段在监狱制造骚乱、暴乱以达到暴力越狱的目的,这给监狱日常管理提出了挑战,时时刻刻考验着监狱警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尤其是在现行法律、政策以及舆论环境不允许过多使用武力的情况下,监狱一线警察安全、合理、合法的运用狱内最低伤害武力控制技能来化解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警察体育教学要充分利用监狱场景进行模拟训练,通过收集监狱以往发生的个案进行探讨、分析和演练,制定出适合监狱食堂、监舍、监仓或其他监狱活动场等不同环境中的武力使用操作规范,使警察体育教学和训练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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