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彬,朱 蓉
(1.福建商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2;2.江南大学 设计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3.澳门城市大学 创新设计学院,澳门 999078)
城市历史街区作为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展现当地的文化内涵,同时还有多重功能,是一笔巨大的资产财富。城市历史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1]”。但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在前所未有的规模、速度和范围内造成了一场严重的历史社区和传统城市形态的损失。为了提高容积率,整体功能被置换,原有建筑风貌被破坏,再也寻不到原先的历史文脉。
城市是由很多要素组成的,其中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建筑,没有建筑就没有城市,大量历史建筑遗存是历史街区不可或缺的基本前提。也就是说没有一定数量的历史建筑,就不能称作是城市历史街区。然而在很多城市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过程中,相关部门对街区内建筑尤其是房屋结构的风格和功能进行了重建式改造,破坏了其原有的面貌。而当地居民由于缺乏房产保护意识和维修改造的财力,没有办法进行自主改造。街区内大部分的建筑年代久远,原本的空间设计依据的是当时的社会状况,而不是为了今天的生活而建造的,那时的工匠根本没想过生活方式变化如此之快,自然原有生活配套设施不能够满足现代的生活需要。
城市作为一个有机体,它是有生命的,不断向前发展的,建筑同样也是有生命的,也会有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而经常性地对建筑进行改造重建违背了城市发展的规律。所以在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中,建议在保持整体的建筑风格与城市历史街区的相统一的前提下,采取尊重旧建筑的历史底蕴,进而进行人性化改造,以适应当地居民的生活,如增加室内厕所,调整排水和给水系统,重新布置电路网络,提高房屋质量等等。“从物理形态来看,历史文化街区属于法国著名思想理论家列裴伏尔(Henri Lefebvre)所说‘空间实践’(thespecial practice)[2]”。
城市历史街区的概念最初出现在关于历史城市保护的法规和相关条约中,根据全球很多的城市历史街区发展经验,保护被认为是最常用的办法,城市历史街区保护的普遍化主要是由于早期的全球化。历史街区保护相关理论大多是在具体的保护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所以也能够反映出保护概念的发展脉络。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复兴这一术语也被认为是城市规划师和城市历史街区从业人员的专用术语。
1.从1913年《历史纪念物法》到1933年《雅典宪章》的颁布,再到1950年梁思成先生在对北京保护规划中提出的要利用城墙等,渐渐开始了对单体古建筑进行保护的理论。
2.1964年《威尼斯宪章》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组织召开的一次会议中研讨颁布的。会议还通过了《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其作为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部国际宪章,对于古迹保护的理论指导意义直到今天还有重要价值。
3.1975年在贝尔格莱德召开了国际环境教育会议上,期间发表了著名的《贝尔格莱德宪章》,其主要目的是拟定教科文组织的城市历史街区清单要求。同年,新宪法实施过程中十分关注人类与生态关系,意在有效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国民幸福感。
4.在全球范围内对城市历史街区的研究起到了广泛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城市历史街区保护方面。国际古迹遗址保护(ICOMOS)在澳大利亚支持下,促使了旨在保护古迹的《巴拉宪章》的形成,它是由当地城市历史街区的从业者和研究人员总结在实践过程中的经验而得出的并进而成为他们的指导方针。宪章初步建立于1981年,后又在1988年和1999年出版了修订版。《巴拉宪章》给当地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提供了许多科学的策略,对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具有积极作用。
在城市历史街区保护和复兴的实际案例中,每个国家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又存在差异:如“美国对于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复兴主要以‘城市设计’的形式出现,在城市设计的总体层面上,注重把历史地段的整治与市中心功能复苏的开发计划联系在一起,城市设计在保护整治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3]”;“法国将城市历史街区和传统风貌保护作为基本出发点,采用的是多层次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与主导价值取向,从宏观到微观,逐步深化为历史街区的风貌整治提供可操作的规划依据[4]”;而阮仪三教授认为“在总结多年保护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保护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大到街区用地性质,交通规划,小到每一幢建筑的立面、门、窗等细节都被纳入保护的范围,主要从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三个层次对历史街区平面、建筑空间立面的传统风貌进行肌理构成的修复[5]”。相比较而言,“中国主要是集中在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但采用的方法相对单一化,模式化,系统化理论运用不足,国内外研究趋势正在往文化旅游地保护与开发、居民参与和政府定位等方面展开[6]”。
在全球城市历史街区保护和复兴计划中,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催化剂,而建筑设计理念是在不断更新变化着的,城市发展也始终涉及到连续性的概念;城市历史街区通常有利于环境的再生,包括建筑环境的历史和经济价值,它可以用来发展地方经济,吸引投资,突显当地环境的独特性;还可以创造特定的房地产附加值,有助于为周围环境注入新的生命,贡献其历史和经济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性重建与修复,既可以为城市创造出一个有吸引力的环境,又有助建造出以人的生活和工作为中心的现代城市空间,但我们应该注意到恢复文化城市历史街区地要比单独建造一个新的城市建筑的所需的费用高很多。
建筑和街道是过去建筑风格的最后遗迹,这些元素作为城市历史的构成拥有它的物质属性和精神属性。1987年10月的《华盛顿宪章》有这样的明确表述:“在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中应该充分体现历史城镇和城区真实性的特征,其中包括物质属性和精神属性,这是城市历史街区的组成部分。”美国的凯文林奇认为“狭义地来说,地方特色就是一个地方的场所感[7]”,在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城市历史街区并没有增加新的建筑,但是仍给人有深厚历史底蕴感觉,这是因为它归属于原来的城市结构和街区,它本身不是一个重点,只是一般的历史建筑,这就是城市历史街道氛围始终不同于新开发的街道与社区的原因。这种独特的历史氛围很容易被人们通过视觉和内部感官所捕捉到,除了建筑之外很多的要素都是历史文化的载体,而最直观的就是街道本身,它包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历史景观最重要的载体。因为对于人们来说,街道是所有人接触这个城市最直接的方式,自然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走进城市,站在繁华大街里,感受到的就是街道文化,所以街道也成为历史文化最重要的载体。
整体空间维度和空间记忆同样是历史街区最重要的价值要素,不单独是历史建筑,一座城市除了建筑之外,大量空间结构、空间肌理、街道街面也都是城市文化载体,它们都有原真性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的渐进式保护更新,坚持保护的原真性原则,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了原社区网络的稳定,坚持居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土地的非商业性开发原则[8]”。由此可见,城市历史街区保护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保持原本街区的特色,让它延续当地所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凸显原有的生活空间和生活技艺。
目前公认的促进城市发展最有利的模式是对独特的资源开发和利用,而城市历史街区正是城市建设中所特有的资源,这就启示我们要认识到城市历史街区在旅游业发展中发挥的巨大的作用。城市历史街区进行旅游资源开发的优势显著,进行以文化旅游开发为主的模式可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的能力,优化城市文化组织,进而全面增加旅游业的吸引力。城市历史街区作为城市的重要资产,通过对其进行保护和复兴,一方面它对城市经济发展的意义重大,营利性的特征可以为城市发展提供创造力;另一方面其文化作用也不容忽视,复兴当地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地文化发展。
现代旅游形式多样,文化旅游作为特殊的旅游类型之一而深受人们喜爱。“文化旅游是指旅游者主要以消费文化旅游产品,体验与享受旅游活动中的文化内涵,从而获得身心愉悦的一种旅游活动[9]”。人们对历史和历史对象越来越强的了解欲望成为现代文化旅游快速发展的原因,而游览方式的多样化和旅游范围的扩大化极大地开阔了游览者的视野,使旅游者形成崭新的认识,让旅游者获得美好体验,提升其审美趣味。文化旅游可以系统地给旅游者创造机会去体验一个地方的文化,去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等。游客通过实地感受和游览,得到了丰富的文化感受。文化旅游的基础就是国家和城市在历史发展中积淀的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包括社会组织形式、家庭传统特征、经济活动方式等一切的社会文化环境。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们通过艺术、贸易和移民等途径来交换文化经验、思想理念、价值观念和商品,文化特有的表现形式总是容易引起人们的兴趣。一个城市独一无二的文化可以让世界各个角落的游客形成较强的好奇心,这就为该城市发展文化旅游吸引了大批游客也为其今后发展开拓了前景。城市的文化能力体现在其城市历史街区的历史中,独特的历史文物的存在是确定旅游开发的前提条件,这是城市文化旅游发展的宝贵资源。旅游资源是一切能够满足游客利益、使游客印象深刻的事物被认为是旅游者的兴趣对象,因此能吸引游客的景点、自然物和其他物品就构成了旅游客体或旅游利益客体。
在旅游业中,历史文物的存在可以预先确定旅游开发成功的地区,然而,在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打破地域的历史文化形态也普遍存在。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要坚持每一个再创造的旅游对象都要符合民族特色和传统的原则,必须保护和恢复那些具有永恒历史价值和民族文化的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的文化。当代旅游业重在将休闲娱乐与生活方式、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等结合在一起,在给游客提供娱乐的同时让游客感受历史文化的韵味。
在城市历史街区可持续发展理论中,街区活力复兴中最核心的部分其实应该是提倡“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真正在对城市街道空间的改造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城市的发展,同时尊重当地居民的利益也是至关重要的,尽量要做到公平合理,保障居民切身利益。旅游业发展的价值在经济上主要表现在城市和居民可以通过企业投资、房屋出租、重建居住区和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获得经济利益。在社会作用上,旅游业还解决了当地居民的就业问题,为他们提供工作场所,重视包括人际交往在内的文化交流价值。“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市井文化既具有一般商业文化的特征,又以一种回忆和搜寻的心理氛围引发人们记忆的片断,去感受已然逝去却又似曾相识的生活气息[10]”。
城市历史街区内的建筑,由于建造时间久远,在卫生条件,技术要求和经济性能等方面都不合适于现代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然而它们大多未翻新,也没有进行重大修理,建筑质量、居住空间和整个配套设施的配置远远不能满足当代居民的生活需求。重建这些建筑有助于提升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改善工作环境。很多文献显示,经过人口调研,未改造的城市历史街区多呈现出人口的外来化、老龄化、低收入的显著特征,大部分都成为了城市中的弱势群体。
在很多情况下,对城市历史街区的改造恢复中保留一些原有的旧建筑物是非常必要的,这些建筑在恢复的过程中,费用上可能比建设一些全新的建筑价格更高,也比最初的计划要昂贵得多。但是恢复一个历史性的建筑物可以为今后城市发展创造出更大的经济价值。很多研究表明,就和谐发展而言,全新建造过程中的能源以及大量材料的使用比恢复现有的建筑物造成的浪费要更加严重,而且修复历史建筑,确保文物古迹、历史空间得以保存可以让后人分享古人的建筑遗产。
我国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复兴工作正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不仅需要不断整合并创新旅游地的优势资源和地域文化,更需要政府、企业、社团与社区等社会资本的多方参与、支持与合作。社会资本是在国家和区域和谐开放的社会关系网络、有效的制度规范、普遍信任、权威关系以及横向合作的社会组织等环境条件下,个体或组织为实现一定目标,能够调动和利用嵌入于其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各种社会资源,促进和发挥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本的共轭功能[11]”。总之,应该正确处理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复兴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在物质建设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应更加注重精神追求与情感维系,城市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应该以街区保护和复兴为目标,避免过度开发和盲目追求规模和经济效益,应当充分关注当地居民的利益,注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