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杰,刘金富,2,孙启成
(1.嘉兴学院 体军部,浙江 嘉兴 314001;2.福建师范大学 体育与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3.海军航空大学 航空基础学院军事体育教研室,山东 烟台 264001)
我国分别在1975 年、1985年和1995年对部分城市的0-6岁幼儿生长发育和形态特征进行了调查,但未涉及身体素质测试,不能全面反映幼儿体质发展的特征。从2000年开始,我国每5年对3-69岁的中国公民进行一次体质健康监测,标志着体质研究已上升为我国体育科学界最为活跃的研究领域之一[1]。截至2017年已进行了四次国民体质测试工作。据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显示,我国3-6岁学龄前幼儿总体身体素质水平虽居各年龄段之首,但是对比2010年的数据,部分身体素质出现下降的趋势。近年来社会聚焦于大中小学生体质下降问题,而幼儿这个“弱势群体”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通过数据分析向社会呈现幼儿身体素质变化趋势及现状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通过四次《国民体质监测公报》(幼儿部分)的数据,分析幼儿身体素质动态变化及探讨变化的原因,同时提出建设性建议为增强幼儿身体素质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以四次国民体质监测公报(幼儿部分)身体素质为研究对象。
1.2.1 文献资料法。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及百度搜索引擎查阅收集相关资料,以“幼儿体质”、“幼儿身体素质”、“幼儿体育”为检索词,以“全文”为检索项,年限设置为“2000年-2018年”,期刊来源为“SCI、EI、CSSCI、核心期刊”,共检索到论文563篇。数据来源于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的《2000年国民体质监测报告》[2]、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第二次国民体质监测报告》[3]及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2010 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4]、《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5]。
1.2.3 数理统计法。运用 Excel和SPSS11.5 统计软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运用逻辑分析原理对数据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分析幼儿身体素质动态变化规律。
我国3-6岁幼儿身体素质测试指标主要有立定跳远、双脚连续跳、10m折返跑、网球掷远、坐位体前屈、走平衡木六项。以2014年幼儿身体素质测试结果为基点,对四次国民体质监测(幼儿部分)单项指标对比分析,研究不同时期同年龄段和同时期不同年龄段幼儿身体素质特征及其发展规律,为科学指导幼儿体育教学、促进幼儿身心健康的良好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四次国民体质监测结果表明,我国3-6岁各年龄段男女幼儿立定跳远成绩均有显著提高,男幼儿提高幅度小于女幼儿,但存在自然增长现象。与2000年相比,3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7.9cm、7.8cm;4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4.9cm、6.4cm;5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5.5cm、6.2cm;6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6.0cm、6.6cm。与2005年相比,3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5.1cm、4.7cm;4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1.6cm、3.2cm;5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1.5cm、3.1cm;6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0.6cm、2.3cm。与2010年相比,3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3.5cm、4.0cm;4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0.7cm、2.1cm;5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0.6cm、1.4cm; 6岁男女幼儿分别增长1.3cm、3.2cm。
图1 四次全国幼儿(3-6岁)立定跳远成绩平均值
图2 四次全国幼儿(3-6岁)网球掷远成绩平均值
四次国民体质监测结果表明,我国3-6岁各年龄段男女幼儿网球掷远成绩有下降趋势,男幼儿下降幅度大于女幼儿,但存在自然增长现象。与2000年相比,3岁男女幼儿无变化;4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5cm、0.1cm;5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6cm、0.3cm;6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7cm、0.1cm;与2005年相比, 3岁男幼儿下降了0.1cm、女幼儿无变化;4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4cm、0.1cm;5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6cm、0.2cm;6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7cm、0.1cm;与2010年相比,3岁男幼儿无变化、女幼儿增长了0.1cm;4岁男幼儿下降了0.2cm、女幼儿无变化;5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2cm、0.1cm;6岁男女幼儿均下降了0.2cm。
四次国民体质监测结果表明,我国3-6岁各年龄段男女幼儿10m折返跑的能力基本无变化或略有上下波动,但存在自然增长现象。与2000年相比,不同年龄段男女幼儿成绩均有提高,其中3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0.5s、0.6s;4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0.2s、0.3s;5岁男女幼儿均提高了0.3s;6岁男女幼儿均提高了0.3s。与2005年相比略有上下波动,其中3岁男女幼儿均提高了0.3s;4岁男幼儿下降了0.1s、女幼儿无变化;5岁男幼儿无变化、女幼儿提高了0.1s;6岁男幼儿提高了0.1s、女幼儿无变化。与2010年相比略有上下波动,其中3岁男幼儿无变化、女幼儿提高了0.1s;4岁男女幼儿均下降了0.1s;5岁男幼儿无变化、女幼儿提高了0.1s;6岁男幼儿提高了0.1s、女幼儿无变化。
图3 四次全国幼儿(3-6岁)10m折返跑成绩平均值
四次国民体质监测结果表明,我国3-6岁各年龄段男女幼儿坐位体前屈基本无变化或略有上下波动,随着年龄的增长,男幼儿的坐位体前屈有下降趋势,而女幼儿增长不明显。与2000年相比略有上下波动,其中3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0.2cm、0.5cm;4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0.2cm、0.4cm;5岁男幼儿下降了0.1cm、女幼儿提高了0.4cm;6岁男幼儿下降了0.1cm、女幼儿提高了0.8cm。与2005年相比有下降趋势,3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2cm、0.1cm; 4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2cm、0.4cm;5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3cm、0.4cm;6岁男幼儿下降了0.2cm、女幼儿提高了0.2cm。与2010年相比略有上下波动,3岁男幼儿下降了0.2cm、女幼儿无变化;4岁男幼儿提高了0.1cm、女幼儿下降了0.4cm;5岁男幼儿无变化、女幼儿下降了0.3cm;6岁男女幼儿均提高了0.1cm。
图4 四次全国幼儿(3-6岁)坐位体前屈成绩平均值
四次国民体质监测结果表明,我国3-6岁各年龄段男女幼儿双脚连续跳成绩有所提升,但幅度有逐渐变小的趋势,同样存在自然增长的现象。与2000年相比不同年龄段男女幼儿均有较大提高,其中3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2.0s、1.8s;4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0.7s、1.0s;5岁男女幼儿均提高了0.6s;6岁男女幼儿均提高了0.5s。与2005年相比不同年龄段男女幼儿均有提高,其中3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1.1s、1.0s;4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0.4s、0.5s;5岁男女幼儿均提高了0.5s;6岁男女幼儿均提高了0.4s。与2010年相比不同年龄段男女幼儿均略有提高,其中3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0.6s、0.5s;4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0.2s、0.3s;5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0.3s、0.2s;6岁男女幼儿均提高了0.3s。
图5 四次全国幼儿(3-6岁)双脚连续跳成绩平均值
四次国民体质监测结果表明,我国3-6岁各年龄段男女幼儿走平衡木成绩有所下降,但同样存在自然增长的现象。与2000年相比不同年龄段男女幼儿均有下降,其中3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1.3s、1.2s;4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1.2s、0.6s;5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7s、0.5s;6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5s、0.1s。与2005年相比略有上下波动,其中3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2.4s、2.5s;4岁男幼儿无变化、女幼儿提高了0.5s;5岁男女 幼儿分别下降了0.5s、0.2s;6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4s、0.2s。与2010年相比略有上下波动,3岁男女幼儿分别提高了0.5s、0.9s;4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2s、0.1s;5岁男女幼儿分别下降了0.5s、0.3s;6岁男幼儿下降了0.1s、女幼儿提高了0.1s。
图6 四次全国幼儿(3-6岁)走平衡木成绩平均值
近年来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倍受社会关注,小学阶段与初中阶段的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随着身体发育作用呈现稳步提升趋势,而高中阶段与大学阶段的学生身体素质水平不容乐观。学龄前幼儿体质状况的关注度较低,因而发展相对滞后,作为起步阶段动力不足势必会影响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学生身体素质。从四次幼儿体质测试数据看出,我国3-6岁各年龄段幼儿身体素质除立定跳远和双脚连续跳有提高外,其它指标无变化或有下降趋势。年龄特征表现为,男幼儿坐位体前屈随年龄的增长而下降,女幼儿无明显变化;其它身体素质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我国3-6岁幼儿身体素质的现状不容乐观,更令人担忧的是目前我国幼儿体质工作的重点仅停留在体质测试层面,并未形成完善的“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一体化的体质监测体系,主要原因是“幼儿体育”作为弱势者被社会忽视,人们缺乏对其价值的认知和关注,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政策设计,缺乏幼儿体育课程的开发以及专业幼儿体育师资等一系列连带问题[6]。
一方面“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在我国根深蒂固,“唯分数论”已经延伸至学前教育阶段,社会、学校、家长“重智轻体”、“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思想体现于各个层面,幼儿课外时间被家长安排的幼升小补习班、艺术兴趣班占据,幼儿几乎无本属于他们玩耍的时间。另一方面,我国的教育过程过分强调“安全教育”,潜在危险性项目被取消,体育课相对不受重视,学前教育中亦是如此。看似维护了当今学生、学校、家长所谓的“利益”,实则影响体育教育、体育教师、学生全面素质等多方面的发展,长远而言不利于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反观日本,在通山保育院幼儿可以倒立行走、跳跃11段跳箱、每天20min黄土地操场疾跑等体育活动,另许多幼儿园都会推行“裸保育”、“赤足教育”[7],针对幼儿进行耐寒训练,即使冬天也要赤裸上身操场奔跑,磨练幼儿意志,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日本的幼儿体育教育值得我们深思。
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幼儿体育专门制定相关的法规或条例,所涉及的内容均包含在幼儿教育法规中。1989年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规。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关怀[8],而未对幼儿体育给予较高的重视。由于缺少专门的幼儿体育法规或条例,学校、教师、家长对于幼儿体育的发展无法可依,无条例可从,从而导致幼儿体育发展迟缓,而政府职能缺失正是造成幼儿体育发展滞后的客观原因[9]。2012年教育部颁布实施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其中健康领域中对幼儿动作发展做了详细规定: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应该具备的平衡能力,动作协调、灵敏,力量和耐力,手的动作灵活协调提出了合理期望,指明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具体方向[10]。四次幼儿身体素质监测表明,除立定跳远和双脚连续跳提高外,其它指标无变化或有下降趋势,说明我国幼儿教育部门对《指南》中健康领域的相关政策并未深刻解读及有效执行,从而导致幼儿身体素质当前困境,应该引起教育职能部门、社会、幼儿园及家长的思考。2018年6月北京体育大学、首都儿科研究所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共同研制《学龄前儿童(3~6岁)运动指南》的专家共识版发布,其中明确该年龄段儿童应每天累计活动时间不低于3h,中等强度以上至少1h,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户外运动时长不低于2h,而且提议限制其每次在屏幕与久坐时间不得超过1h[11]。该《运动指南》的发布有一定的方向性指导意义,虽起到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但非权威官方发布,因而具体措施落实效果仍有待考究。
体育活动能否成功,与体育活动内容的选择紧密相关[12]。幼儿体育活动应以游戏性项目为主已成为教育界的共识,但目前我国幼儿教育一是缺少以运动游戏为主的幼儿体育课程;二是对于幼儿体育活动“游戏化”理解片面。我国绝大部分幼儿园并未开设幼儿体育课程,所谓的活动游戏只是幼儿在有限空间的自由玩耍,缺少的是教师技能施教、教学内容、课堂组织、时间分配、运动负荷等内容的合理安排,幼儿园教师只是负责园内开放活动时的安全看护、短时间的早操带领活动。正是由于缺少幼儿体育课程及过于“游戏化”的现象[13],幼儿身体素质锻炼并未得到科学指导。另外缺少专业体育教师是影响幼儿体育课程开发的重要因素,这导致目前幼儿体育活动存在随意性、非专业性。
目前我国大部分幼儿园无专职体育教师,幼儿活动主要由各班幼儿教师组织开展,且女教师占绝大多数。据调查,目前浙江省的幼儿园中,男教师比例只占1%,专职体育教师更是微乎其微[14]。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较为复杂。首先,性格上女性有耐性、温柔、有爱心比男性更适合从事幼儿教学工作;思想上男性对从事幼儿教育存在抵触心理,加上薪资待遇及社会偏见等因素的影响。其次,学前教育专业未开设幼儿体育相关课程,无法培养理论、技术要求较高的幼儿体育教师;而幼儿教师需要具备综合素质,除科学、社会、健康等知识外,还需掌握一定的音乐、舞蹈、美术、手工制作等知识技能,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未开设学前教育等相关课程,体育毕业生也不能满足从事学前教育的条件。最重要的是受传统思想“重智轻体”的影响,体育教师被拒之园外,造成了不仅男教师少、体育教师更是缺乏的现状。
政府制定颁布的政策具有强制性、干预性,同时又具有指导性的特点。我国并未制定相关的幼儿体育政策,但美国的经验可以给予一定的启发。美国幼儿体育政策构架源于美国联邦政府和社会组织,幼儿体育政策及其主体具有多元性特征[15]。例如美国联邦政府为增强0-3岁幼儿的发展潜力制定的幼儿健康步骤计划(HS)[16]、为解决幼儿肥胖与超重问题颁布了国家健康战略和启动“动起来”计划[17]以及“总统青少年健身计划”[18]等政策,从政府层面确立了幼儿体育的地位,同时给学校、家长提供了幼儿体育发展的标准,充分表明政府对幼儿体育活动的指导、示范和干预作用明显。
美国的非政府部门同样可以发布指南、计划以及方案,主要包括美国国家体育活动计划联盟(NPAPA)、全美幼儿教育协会(NAEYC)、美国运动与体育协会(NASPE)、美国医学研究所(IOM's)、美国儿科学会(APP)、美国数据政策研究所[19],联邦政府只需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例如NPAPA为促进幼儿体力活动而建立的《儿童体力活动报告卡制度》、NASPE为提高儿童体育教育质量制定的《美国0~8岁幼儿适宜性教育实践方案》、NPAPA下属协会美国儿童体育教育委员会为促进幼儿体育教师专业化颁布实施的《美国3~5岁幼儿运动适宜性实践方案(第3版)》等幼儿体育政策,不仅在美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其他国家制定相关幼儿体育政策提供了较好的借鉴价值。增强我国幼儿体育相关的研究机构或各项协会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制定专门性的幼儿体育政策,完善已有的幼儿体育制度,推进幼儿体育的全面发展。
好的政策需要具体落实方能成为好政策,所以政策执行力是关键。四次国民体质监测公报中幼儿身体素质的结果表明,我国幼儿园对《指南》中的健康领域要求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了幼儿身体素质的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下降的状况。影响有效执行幼儿体育政策的因素较多,其中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是关键要素。园长作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是有效执行幼儿体育政策的关键;而教师是幼儿体育政策的最终执行者,同样影响着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所以首先应加强园长和教师对幼儿体育政策的认同及认知能力、学习能力;其次,完善园长、教师责任制以及将幼儿体育政策有效执行力纳入园长、教师业绩考核评估体系等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校内外幼儿体育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各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幼儿体育政策执行的监督,并纳入到幼儿园考核指标中;健全幼儿园内部幼儿体育政策监督制度,保证其运行的有效性;同时建立社会、家长监督制度,保障幼儿体育政策顺利、有效执行。加强幼儿园幼儿体育政策执行资源建设,主要是指幼儿园在执行日常体育工作、体育政策过程中所需要的以体育经费、体育场地器材、体育师资为主要内容的财物资源和人力资源[20]。
著名教育家罗素在《教育论》中对幼儿教育进行了讨论,特别是孩子的游戏玩耍。他在“教育的目的”中提出人最理想的品质主要包括活泼、勇敢、敏感和理智。而活泼、勇敢,激发孩子游戏兴趣,发展肌力、丰富想象力的早期教育内同,只有通过体育才可以培养且最为有效。1990年联合国制定的《儿童宣言》同样提出“儿童有参加游戏的权利”,“玩耍”是孩子的天性得到了有效的权益保障。但不同国家不同父母对待这一问题的态度截然不同,西方多数国家基本都是“纵容”的态度,而中国父母则视“玩耍”为不务正业,导致的不仅是儿童体质的差距,更是意志品质的挑战。玩是孩子的天性,更是孩子的权益。社会、家长应改变传统的对体育的“误解”,让孩子放心的玩耍,玩出自己的想象、愿望和个性。2014年浙江省成立了全国首个幼儿体育协会,每年举办的幼儿体育大会设亲子游戏、趣味田径、游泳、基本体操、篮球(亲子篮球)、足球等17个项目,不仅推动了幼儿体育的发展,更促进了社会及家长对幼儿体育的重新认识。玩耍是孩子的天性,需要家长的支持,需要家长的参与,更需要家长思想的解放。正如浙江省幼儿体育协会所倡导的:让幼儿在体育活动中“玩的开心、玩出兴趣、玩出健康、玩出水平、玩出品德、玩出梦想”[21]。
由于“重智轻体”以及幼儿体育师资短缺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我国幼儿体育教学滞后的情况。未来,幼儿园应专门开设幼儿体育课程,增强幼儿身体素质,加大幼儿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是关键。浙江省幼儿体育的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值得推广、借鉴。一是加强幼儿教师职前和职后的体育素养培训。浙江省幼儿体育协会联合其它体育项目协会每年组织全省幼儿教师的体育培训工作,提高了幼儿教师的体育理论和技能水平;鉴于我国幼儿体育师资匮乏的现状,可采取第三方合作(如体育培训机构)或外聘的形式满足现实需求,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幼儿体育教师短缺的燃眉之急,促进幼儿体育教学的顺利开展。二是启动幼儿体育项目教学实验基地工程。2017年浙江省幼儿体育协会分别启动了幼儿篮球、幼儿足球全园教学计划,并对项目的训练指导、赛事邀请和观摩、幼儿体育师资等问题给予支持,标志着浙江省幼儿篮球、幼儿足球大规模推广正式启动。中国篮球协会主席姚明点赞“幼儿篮球,浙江样板”,鼓励把浙江模式推向全国迈进了坚实的一步。三是引进专任体育教师。目前由于我国幼儿园教师大多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缺乏体育方面的理论知识、技能。因而主管部门及学校如何协调沟通吸引体育院校毕业生投身幼儿体育教育事业,同样是幼儿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
表1 美国《3-5 岁儿童运动课程的适宜性实践(第三版)》
美国幼教协会首次提出发展适应性的概念[22]。1987年出版的《0-8岁儿童发展适应性实践》方案中明确提出发展适宜性是由两个方向决定的:适合年龄和适合个体差异,并指出在发展适应性实践中,儿童启发、儿童主导、教师支持的游戏是最重要的部分[23]。1997年和2009年的修订版中,重申了这一概念。美国运动与体育协会出版并修订了《3-5岁儿童运动课程的适宜性实践》[24],其中第三版在儿童早期运动实践由学习环境、指导策略、课程、评价四部分构成的基础上增加了教师专业标准,并进一步完善了各部分的指标内容(表1)。美国对早期幼儿发展适宜性运动实践研究较早且理论、实践丰富,特别是修订后的第三版《3-5岁儿童运动课程的适宜性实践》为我国幼儿体育课程的开发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我国结合《指南》中对幼儿动作的发展要求,开发适宜性幼儿体育活动内容应体现层次性原则:①内容的层次性。庄弼(2015)提出幼儿体育活动内容体系包括三部分:一是以平衡、协调与灵敏、力量和耐久力为主的基本动作技能内容;二是不同水平的球类基本动作技能活动内容;三是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内容[25]。②目标的层次性。明确以动作发展作为幼儿体育学习的首要目标[26],并制定幼儿粗大动作与精细动作发展水平,构建以发展基本动作为主线的幼儿园活动课程体系[27]。2018北大国际幼儿体育高层论坛中国内外学者针对幼儿体育开展问题进行了多方位探讨[28],其中汪晓赞教授在幼儿体育课程开发问题中提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对应“Know it、Do it、Love it”的KDL课程理念。在幼儿体育课程开发过程中需考虑当下国内各地区的幼儿教育实际情况,融合国内外先进理念,打造科学性与适宜性兼备的幼儿体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