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内部管理模式与质量安全实施绩效: 基于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视角

2019-03-14 10:52周洁红杨之颖
关键词:间隔期统一农药

周洁红 杨之颖 梁 巧

(浙江大学 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浙江 杭州 310058)

一、 引 言

当下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由追求总量增长向结构性调整过渡,农业产业也面临着以质量为核心竞争力的产业转型升级的挑战。与此同时,人们的安全消费意识不断提高,对食品的营养、健康和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2016年全国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事务的总支出达3.4亿元,较上一年上涨19.2%。然而,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旧严峻,国务院2017年2月印发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明确指出,农兽药残留与添加剂滥用会导致严重的源头污染,对食品供应链源头进行控制管理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重心。

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公报》(第二号),截至2016年,我国规模农业经营户占总农业经营户的比重仅为1.9%,农产品生产仍以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为主。在市场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分散小农户与众多消费者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并进一步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2]。已有研究从理论角度分析认为,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有助于提高农户质量安全生产水平,而合作社作为农户自发组织而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在组织农户、约束农户自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3-4]。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11年明确提出对合作社的鼓励、支持和引导,然而,现实中合作社组织因集体行动困境而无法实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搭便车”“公地悲剧”等问题普遍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合作社组织缺乏合理的运行规范和管理模式[5-7]。

刘刚等构建了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理机制,认为合作社应从标准化生产、生产服务、质量监督和激励的角度实施有效控制[8]。实证研究也发现,推行生产标准、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技术指导与培训、加强产品认证和品牌销售服务等管理措施能有效引导农户质量安全生产行为[6,9-11]。然而,已有文献仅分析了合作社各类管理措施的单一实施效果,未考虑到管理措施间的相互作用和组合关系会进一步影响合作社整体的安全管理绩效。同时,国内研究重点关注与生产环节相关的管理措施,相对而言忽略了人力资源激励措施、组织文化构建措施对农户生产行为的影响[12-13]。

农户的农药使用方式常被用作评估其生产行为安全与否的标准,如农药使用种类、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等[14-15]。安全间隔期与最终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水平最为相关,而简单使用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来度量农户生产行为则受限于农产品和农药种类,因此,本文统计了不同果蔬类作物在夏季常见的病虫害类型及其对应的常用农药种类,通过平均各类病虫害对应农药的安全使用间隔期来计算标准农药安全间隔期,最终选择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作为农户执行农药使用标准的度量指标。

最终,本文构建了结果控制、过程控制和社会控制的内部管理模式,并基于此拓展了合作社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类型,将其囊括在一个定量分析中,在具体探究单一管理措施对农户行为作用效果的基础上,使用客观的主成分分析法(PCA)进行各项措施的整合效果分析以优化合作社内部管理模式,为合作社更好地引导农户进行安全生产提供可行的建议,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

二、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人际交往的规则和社会运行的机制,制度环境能够影响人的经济行为,在经济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合作社成员农户“惠顾者与所有者同一”的特征要求合作社基于服务性质实施组织管理[11,16]。本文由此构建了图1所示的合作社组织行为逻辑,并重点探究合作社组织如何通过调整内部管理模式来构建组织制度环境,引导农户进行安全生产以提高合作社质量安全实施绩效,从而满足市场需求并实现收益目标[17-18]。

图1 合作社组织行为逻辑及内部管理模式

Vázquez在特许经营组织管理的研究中提出了以结果、行为和社会为基础的控制机制[19],本文在此基础上,结合果蔬合作社组织的实际运营特点和管理特征,将合作社内部管理模式分为结果控制、过程控制和社会控制。结果控制围绕初级农产品展开,包括限定产品数量和品级等;过程控制是指合作社对生产过程的严密把控;社会控制主要是通过组织内部信息交换以及组织文化的构建来影响农户社会特征[12]。本文根据果蔬合作社组织的实际运营特点,将常见的质量安全管控措施按照以上三类控制进行细分:

结果控制措施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紧密相关,具体包括:(1)安全检测:合作社对农户收获的农产品进行统一的农药残留检测等;(2)产品分级:合作社对农户收获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分级,实行差价收购,评判标准包括产品外观、重量、口感等。

过程控制措施与整个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农户生产行为直接相关,具体包括:(1)农资供应:合作社统一提供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农药化肥,或要求农户购买和使用指定的农资种类和品牌;(2)生产标准:合作社为农户制定标准的生产历,规定种植品种、农药化肥使用量与使用时间、收获时间与处理方式等;(3)统一加工:适用于可进行初加工的农产品,如腌菜、干果等,合作社统一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4)统一品牌:合作社要求社员使用统一的商标、产品包装等;(5)统一销售:合作社统一收购社员生产的农产品,并以合作社的名义统一销售农产品。

社会控制措施主要围绕组织内部信息交换和组织文化构建,与农户技能培养和价值观形成关系密切,具体包括:(1)奖惩考核:合作社对农户进行生产监督,并定期评选生产行为较好的农户进行表彰,对违反合作社相关要求的农户实施处罚;(2)技术培训:合作社针对种植技巧、农资使用、特殊灾害防治等内容进行授课培训;(3)种植指导:合作社在关键农时点或特殊灾害期间给予农户统一的应对指导;(4)档案记录:合作社对组织的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档案记录;(5)互助协作:合作社将社员分为若干个生产小组,由生产小组内部进行自我管理。

本文就合作社各类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农户安全生产行为的影响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一:结果控制正向作用显著。结果控制聚焦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特征、安全检测和产品分级,具体根据农药残留量、甜度、含水量等指标判断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而决定农户收益,因而能有效规范农户的农药使用行为[10,20]。

假设二:与农户产前和产中生产行为相关的过程控制正向作用显著。农资供应限定了农药的品牌和种类,有助于控制农药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为农户提供了全面的农药使用方式,减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9,21]。

假设三:与农户产后生产行为相关的过程控制的作用方向尚不确定。统一销售、加工和品牌是产品增值的重要手段,与合作社销售绩效和收益目标密切相关。陈新建等认为统一销售、品牌和加工有助于构建合作社良好的市场声誉并提高收益水平,能有效降低农户违约风险,并在合作社销售绩效和农户生产质量安全间形成良性循环[11]。但此良性循环得以成立的前提是不存在农户“搭便车”行为或道德风险,反之合作社很可能陷入集体行动困境[5,22]。因此,产后环节控制措施的作用效果更多地受限于农户的集体意识、风险偏好程度和质量安全认知等。

假设四:社会控制的正向作用显著。Wu等认为,知识技能的匮乏和环境意识的薄弱是我国农户未能实施安全生产的重要原因[23]。种植指导和技术培训两项措施均可通过提升农户的个人种植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等来达到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目的[24-25]。人力资源激励理论认为,组织可以通过设置合理的激励措施来调动人的积极性,对具有良好生产行为的农户进行表彰,对具有违规行为的农户进行惩罚,以强化农户合理行为动机并削弱不合理行为动机,形成良好的组织风气[13]。档案记录是信息采集的重要手段,有助于确保食品生产源头信息流的清晰透明,同时协助农户明晰生产过程并培养农户自我管理和约束的行为习惯[26]。谭智心等认为我国合作社内部出现“搭便车”行为的原因是缺乏监督,提高农户互助程度能显著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因而农户结成互助小组、实施互助协作有助于及时传递生产信息并培养农户的集体意识和责任感[27]。

三、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果蔬类农产品是我国消费量仅次于粮食作物的第一大经济作物,主要以初级农产品和初级加工品的形式在市场上流通,与人们日常饮食习惯极为相关。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夏季高温湿热,果蔬作物(尤其是蔬菜)的生长周期短、收获次数多,且相关病虫害发生概率较高,农户极有可能提高农药的使用频率并缩短农药安全间隔期。因此,本文从浙江省农业厅提供的全省果蔬产销合作社名录中随机抽取了100个合作社,并于2017年6月至9月按照每个合作社对应3—4个社员农户(包含社长)的模式进行调查,充分考虑合作社和社员的异质性,最终筛选获得100个果蔬合作社312个农户的调研数据。

(一) 合作社安全管理措施

本文83%的样本合作社是县级及以上的合作社示范社[注]合作社示范社是指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实力、服务水平、质量安全水平、社会声誉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政策重点扶持对象,采取名额分配、逐级申报的方式评定。详见《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 2017年12月3日, www.moa.gov.cn/nybgb/2014/dyq/201712/t20171219_6104119.htm, 2018年7月28日。,有14%的合作社实施了全部12项管理措施,超过一半的合作社实施了9项以上管理措施,所有管理措施的平均实施率达70.9%。其中,结果控制两项措施(A—B)的平均实施率在70.7%,过程控制五项措施(C—G)的平均实施率在69.5%,社会控制五项措施(H—L)的平均实施率为72.3%,基本可以认定样本合作社在运行规范上符合基本要求,且具备一定的管理基础(参见表1)。整体来看,合作社的安全管理实施率和农户覆盖率十分接近,说明样本合作社和社员农户的对应比例关系保持较好,为组织内部和组织间的差异分析奠定了基础。

表1 合作社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种植指导的实施率达到100%,说明所有样本合作社均能在关键农时点或特殊灾害期进行生产信息的及时传递,具备保证生产完整进行的能力。除此之外,统一品牌和统一生产标准是两项实施率最高(83%)的管理措施,这与中央政策扶持有关,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承担着带动小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的责任,同时,近年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参与意识增强,愈发重视以品牌建设为核心的营销手段[28]。产品分级体现了农产品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和市场运行效率,是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趋势,这一措施的实施率高达80%,充分说明了样本合作社具备较高的市场需求意识。技术培训的实施率为76%,这是因为地方农业部门普遍将合作社作为农业技术推广平台,间接促进了合作社组织内部的技术培训。另外,由于安全检测和统一农资供应要求合作社具备一定的资金储备和管理资源,近40%的合作社受限于这一实施门槛而未采取这两类管理措施。档案记录和互助协作的实施门槛虽然较低,但仍有40%左右的合作社因为缺少管理经验而忽视了对组织生产信息的掌控和组织文化的构建。统一加工的实施率最低(47%),因为多数果蔬产品无须进行再加工销售,或合作社尚没有纵向整合供应链的能力。

(二) 农户个人、家庭及经营特征

如表2所示,受访者的平均年龄为52岁,平均教育水平为初中,目前的农业从业者以中等教育水平的中老年人为主,其生产技术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相对较弱。家庭成员人数、务农收入和经营面积作为核心生产要素会显著影响农户决策,从而改变农户生产行为[14,29-30]。本文80%的样本农户的家庭成员人数在5人及以下,6%的家庭成员人数在10人及以上,这是中国农村中典型的多子未分家的情形。在经营面积方面,由于各类作物品种对土地种植密度的要求不同,如丘陵地区的果树种植面积普遍较大,而平原地区的叶菜蔬菜种植面积则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很多合作社是种植大户领办的,作为种植大户的社长与社员在经营规模上差异很大,因此,样本农户的平均种植面积为43.8亩,标准差高达111亩。农户间的异质性决定了农户在执行质量安全标准上的能力存在差异。

表2 农户个人、家庭及经营情况

注: 受访者教育水平为序次变量,没有受过教育=1,小学=2,初中=3,高中/中专=4,本科/大专=5,研究生及以上=6。

(三) 农药安全间隔期

表3所示为样本合作社农户所涉作物的平均农药安全间隔期Si,本文以此为中心值对农户j(j=1,2,…,312)的农药安全间隔期Xij进行中心化处理,记偏离程度为Gapj=Xij-Si。若Gapj大于0,则说明农户的农药安全间隔期在最低标准线外,农户良好地执行了农药使用标准;反之,则农户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为。负向偏离程度越大,农户生产行为风险越大;正向偏离程度越大,农户生产行为越安全。在312个样本农户中,负向偏离程度最大为23天,正向偏离程度最大为32.33天,平均偏离程度为1.61天,平均偏离方差为6.47天,约40%的农户未能严格执行农药使用标准,存在农药残留问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参见图2、图3)。与合作社平均70.9%的管理措施实施率相比,样本农户在执行农药使用标准上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说明合作社管理存在效率损失。

表3 作物平均农药安全间隔期

注:以上数据由作者根据《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九》《2017年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以及中国农业信息网中的相关内容整理计算得出。

图2 偏离程度散点图

图3 偏离程度直方图

四、 合作社内部管理模式与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的相关分析

(一) 变量选择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的偏离程度,用于测度农户对农药使用标准的执行水平;主要的解释变量为合作社11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其中,种植指导因其在样本中不存在异质性而被剔除;农户个人、家庭及经营特征作为控制变量以提高模型的解释力度(参见表4)。

表4 变量选择、变量含义与赋值

(二) 实证分析

1.单一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的影响

合作社单一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的边际影响如表5所示,模型1的方差膨胀因子最高为5.37,可认定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问题,系数是无偏的。但经怀特异方差检验发现模型1存在显著异方差性,因此,本文进一步估计了稳健标准差(模型2)以改善估计系数的有效性。家庭成员数量对增加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表现出了显著的正向作用,这是因为小规模家庭经营中的农业生产绝非个人行为,很大程度上受整个家庭特征的影响,如家庭成员数量越多,家庭中年龄层越多样,年轻成员对农药安全间隔期的理解和掌握会更加充分,因而在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效果上表现更好。另外,家庭决策人的年龄越小、教育水平越高,其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越长,更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与已有文献的研究结果一致[14,31]。相较于蔬菜种植户,水果种植户普遍表现出更小的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这是因为多数水果在种植过程中存在套袋行为。套袋能直接降低果实接触农药的概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药残留水平,因而弱化了农户对农药安全间隔期的执行意愿。

合作社各项管理措施中,产前、产中和部分产后环节的过程控制对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的作用效果积极且显著。生产标准和统一品牌作为两项实施率最高的管理措施,均能有效提高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说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管理方式能有效激发农户的集体行动意识,印证了本文分析框架中对合作社组织行为逻辑的分析。因此,对还未实施任何管理措施的合作社而言,生产标准和品牌建设的实施门槛较低且作用效果显著,是合作社首当考虑实施的管理措施。统一农资供应对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的边际正向影响仅次于统一生产标准,但受限于流动资金和管理资源匮乏,多数合作社尚无能力采取农资统一供应的措施。组织农户技术培训也能显著提高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这验证了Wu等[23]和Henson等[32]的研究结论。然而,产后的统一加工环节显著不利于提高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这可能是因为合作社为保证供应链环节的连续性,出于节约时间成本的考虑,弱化了对初级农产品的质量评定,反而掩盖了部分农户的安全生产行为风险。因此,合作社在实施统一加工之余应配合其他措施以保障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表5 合作社单一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边际影响

注: 括号内参数为标准差;*表示p<0.10,**表示p<0.05,***表示p<0.01,下同。

2.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组合方式及其对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的影响

在假设合作社各项管理措施独立的基础上,表5中的模型2估计了合作社结果控制、过程控制和社会控制对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的边际影响。其中,结果控制中的安全检测、产品分级,过程控制中的统一销售,社会控制中的奖惩考核、档案记录和互助协作均未表现出显著作用,可能的原因是各项管理措施间并非完全独立,一定程度上存在互补或替代关系。因此,本文使用偏相关系数和主成分分析法对管理措施进行提炼整合,并比较不同组合方式对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的作用效果。

表6所示的55组偏相关系数中,产品分级与统一销售的偏相关系数最高(0.745),其次为产品分级与统一品牌(0.458)、生产标准与技术培训(0.442)。在品牌建设过程中,合作社为提高市场议价能力一般要求社员农户统一通过合作社销售产品,这需要对农产品进行分等分级,从中筛选出质量上乘且安全可靠的农产品,以提高合作社品牌声誉,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实际生产管理过程中,合作社一般通过组织技术培训向农户传达生产标准和技术要求,地方政府部门也经常以合作社为媒介向农户推广现代农业经营方法等。除此之外,安全检测与档案记录是负相关程度最高的一组措施(-0.178),可能的原因是档案记录和安全检测分别侧重于生产投入记录和产出结果检验,而根据投入可以预测产出,根据产出可以推断投入,合作社出于管理成本考虑可能会择其一而行。本文进而对管理措施变量进行了KMO检验和Bartlett球形检验,认为变量适合进行主成分分析。

表6 偏相关系数

注: A.安全检测,B.产品分级,C.农资供应,D.生产标准,E.统一加工,F.统一品牌,G.统一销售,I.奖惩考核,J.技术培训,K.档案记录,L.互助协作。

在Greiner等提出的分析方法[33]的基础上,本文对合作社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并保留特征值大于1的三项主成分,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如表7所示,这解释了原始数据中60.7%的方差。主成分1是结合产前过程控制和社会控制的管理措施组合,具体以生产标准和技术培训为主,辅以互助协作、农资供应和档案记录;主成分2是结果控制和产后过程控制并重的管理措施组合,具体以产品分级和统一销售为主,辅以统一品牌;主成分3是综合结果控制、产后过程控制和社会控制的管理措施组合,具体以奖惩考核为主,辅以安全检测和统一加工。根据因子载荷矩阵计算样本农户的三项主成分得分,以替代原有各项管理措施作为解释变量进行线性回归分析。

表7 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

表8所示为控制农户个人家庭经营特征后,三项主成分(管理措施组合)对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的边际效应。考虑到同一合作社的社员农户在生产行为上可能存在相关性而导致系数标准差被低估,本文同时采用一般估计、稳健估计和聚类估计来比较系数显著的变化情况。主成分1代表的管理措施组合对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偏离程度的边际影响最高且最为显著。农资供应和生产标准是产前生产过程控制中的管理措施,直接影响农户的农药使用行为,技术培训、档案记录与互助协作分别是社会控制中的人力资本培养措施和组织文化构建措施,能提高农户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农户间的互助协作以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在组合内部形成良性循环。然而,主成分2和3均未对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产生显著影响,一方面可能是主成分分析损失了部分原始数据信息,另一方面可能是具有显著正向边际效应的管理措施与具有显著负向边际效应的管理措施在组合使用后抵消了彼此的作用效果。

表8 合作社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组合的边际影响

续表8

五、 结论与建议

本文构建了基于结果控制、过程控制和社会控制的合作社内部管理模式,并使用农户农药安全间隔期的偏离程度来度量农户对农药使用标准的执行情况,最终利用实证调研数据探究合作社三类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及其组合方式对农户安全生产行为的影响。

在合作社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中,过程控制对规范农户农药使用行为的边际效果显著优于结果控制和社会控制,其中,统一生产标准和农资供应是最直接有效的产前、产中过程控制措施,统一品牌是最为有效的产后过程控制措施。社会控制中的技术培训有助于农户人力资本积累,能够及时传达生产标准以及种植相关技术,是提高农户质量安全认知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除此之外,以产前、产中过程控制为主,辅以人力资本培养和组织文化构建的社会控制是最高效的管理措施组合。

统一加工在本研究中显示出不利于农户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的原因在于合作社农户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机会主义倾向,合作社应致力于提高农户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技术。具备初级农产品再加工能力的合作社在实施统一加工前同样应该注意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以减少农户投机行为的发生。在实施类似于奖惩考核的人力资源激励措施和档案记录、互助协作等组织文化构建措施时,合作社应充分考虑农户的接受程度和执行能力,同时应公正透明地执行。

因此,对还未实施任何控制管理措施的合作社而言,应选择难度较低且单一实施效果较优的管理措施,如组织技术培训、推广生产标准或注册合作社统一品牌。在积累一定流动资金和管理资源后,合作社可考虑实施难度较高但效果显著的管理措施,如统一农资供应以规范农户生产投入和产出行为。在完善过程控制的基础上,合作社可进一步实施人力资本开发措施和组织文化构建措施,培养农户质量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采用合理激励的方式引导农户进行自我管理,充分发挥过程控制和社会控制的组合效应。同样,政府也应充分意识到,目前制约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提高的关键在于流动资金匮乏、管理人员和经验缺失,需考虑加强合作社或小农融资渠道的建设,重视对合作社社长和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以助力合作社突破当前的发展瓶颈,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标准化,从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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