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虚化与实践固化:儿童照顾上的父职

2019-03-13 13:17刘中一
人文杂志 2019年2期

刘中一

内容提要 在传统性别结构和社会文化的影响下,在儿童照顾问题上,父职角色被虚化和边缘化。这种状况又透过社会政策和制度的管道和场景镶嵌进日常生活,成为父亲参与儿童照顾的父职实践行动的脉络背景,造成父职实践的路径固化。如要改变这种恶性循环,就要消除“密集母职”的迷思,唤醒男性照顾意识与自觉,转变传统男性气质形象,倡导“父母共同照顾”或者协同照顾以及推行性别平等社会政策。

关键词 父职 兒童照顾 个体经验

〔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9)02-00106-07

20世纪中前期,我国社会仍以母亲角色和母职实践为儿童照顾的主流,母亲被视为儿童照顾的主要依仗,父亲则被定位为满足家庭经济需求的养家者工具者角色。进入20世纪后半期,随着已婚女性大规模地投入劳动力市场和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生育子女数减少,人们对男性参与儿童照顾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在现代育儿理念的不断启示下,人们开始逐步相信,父亲参与儿童照顾对幼儿智力发育、情绪发展以及性格成长等都有着重要影响。另外,大量的实践也证明:儿童照顾的父亲参与让家庭生活更加和谐稳定,让女性对婚姻关系有了更多的满足感。由此,若为真正减轻双工作家庭角色紧张对妇女造成的负向影响,或者解决儿童照顾责任在两性之间的不均等分担,必须对儿童照顾活动中的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进行深入分析。

一、文献回顾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科学界对于父职角色和父职参与的相关研究已经相当丰富。学者们从不同的面向,依照不同的标准,对于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的概念边界进行了界定。目前,父职角色的定义五花八门,学界比较认同的父职角色定义是指男性投入扮演父职角色的动机、源自本能的亲职行为及个人内在形象或男性气质的认同等。S.Kraemer, “The Origins of Fatherhood: An Ancient Family Process,” Family Process, vol.4,1991,pp.377~392.相对而言,父职实践的概念比较清晰,父职实践就是父职角色的扮演和实践过程。根据父职角色涉及到的主要内容,有研究者提出了父职实践内涵的三个层面:父亲与孩子的互动、随时提供照顾以及对孩子的成长负责任。W.J.Doherty, E.F.Kouneski and M.F.Erickson, “Responsible Fathering: An Overview and Conceptual Framework,”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vol.2,1998,pp.277~292.同时,有研究证实,男性若积极参与父职实践,对于孩子是有所益处的。W.Marsiglio, P.Amato, R.D.Day and M.E.Lamb, “Scholarship on Fatherhood in the 1990s and Beyond,”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vol.4,2000,pp.1182~1183.因为,子女成长的过程及人格的建立,需仰赖父亲、母亲的共同配合及参与,父亲着重工作反而忽略亲情,与子女关系疏远,进而造成父亲较不愿意且较少分担母亲角色的责任,若因而产生隔阂,易造成家庭不合等问题;反之父亲与子女的互动频繁,将促使亲子情感更加紧密。M.E.Lamb, “The History of Research on Father Involvement,” Marriage & Family Review, vol.2-3, 2000,pp.23~42.

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并非固定不变的概念或内容,其内涵和型态是复杂而变动的。有研究者归纳出美国父职变迁的四个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前殖民时期:父亲主要担负至外地拓荒的角色,因此,小孩的养育责任归于母亲,有时甚至整个族里的人都需要负起教养的职责。父职的展现更多在于是家族之长,藉由他的威权,进而凝聚家族的力量。第二个阶段是殖民时期:父职角色主要指的是英国新教徒的父亲,沿袭英国传统的法律,父亲对于孩子拥有绝对的权力。当时的社会坚信唯有父亲才能带给孩子良好的学习榜样,认为父亲能将孩子教养得宜,包含传授给他们理性、自我规范以及逻辑思考等概念,而这种典范是母亲无法传承的。第三个阶段是1900-1970年代:美国已进入工业时期,一种较新的父职角色出现在中产阶级的美国社会。虽然此时期的父亲仍是家中的主要养家者,但是他们意识到以往的父亲都是冷漠的且并没有给予家庭足够的温暖,因此,这些父亲开始将职场与家庭完全切割,强调一个好的父亲应以温和取代以往的霸权,创造一个让孩子性别学习的楷模与典范。第四个时期是1970年代迄今:对于父母亲有着新的诉求,也就是期待父亲当一个协同双亲的角色,与妻子一同平均分担育儿的工作,强调亲职内同等的责任。E.H.Pleck and J.H.Pleck, “Fatherhood Ideals in the United States: Historical Dimensions,” In Michael E. Lamb. The Role of the Father in Child Development,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1997,pp.33~48.

男性气质与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的关系,是西方学界关于父职研究的另外一个重点领域。有研究者指出,在性别意识形态观点中,如果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性别态度,会增进父亲的参与意愿,连带使家务中的性别分工更趋平等。⑤S.S.Jesmin and R.R.Seward, “Parental Leave and Fathers Involvement with Children in Bangladesh: A Comparison with United States,” Journal of Comparative Family Studies, vol.1, 2011,pp.95~112.更有人发现承担非主流男性工作的男性很可能被从事主流男性职业的男性当成其他女性看待,因而造成他们附属于那些主流男性的情况。S.Cross and B.Bagilhole,“GirlsJobs for the Boys? Men, Masculinity and Non-Traditional Occupations,”Gender,Work and Organization, vol.2, 2002,pp.204~226.此外,有研究者认为若父亲拥有一定的儿童照顾技巧和参与经验,就会增加参与儿童照顾的动机,实现新型父职角色的认同;反之亦然,父职角色的建构及认同的提升也会带动父亲学习育儿技巧和参与儿童照顾活动,有利于父职实践的完成。⑤并且,合理的社会政策对于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有促进作用。有研究发现,请领育婴假的父亲在未来将会比没有请领的男性具有较高程度的育儿参与行为,而发展重视亲职角色,提倡性别平等的劳动市场,也能有效提升父亲参与程度。A.L.Almqvist, A.Sandberg and L.Dahlgren, “Parental Leave in Sweden: Motives, Experiences, and Gender Equality amongst Parents,” Fathering, vol.9, no.2, 2011,pp.189~206.

在实践层面,美国在最近半个世纪以来一直是走在时代的前列。在上世纪的80年代,美国就发起了男性运动,开始在社区中成立培育具有两性意识的男性成长营,提倡男性应发掘自我内心更多的温柔、细心、情感等自我流露的本能。到上世纪90年代,美国学界已经开始对男性特质予以重新检视。受此影响,美国社会各界对男性参与儿童照顾,甚至是全职爸爸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此时,有關男性如何参与儿童照顾的书籍和指引男性做个新好爸爸的书籍陆续涌出。在当代美国社会中,在公众场合推着婴儿车、换尿布、依偎孩子似乎已经成了一种风尚。不过,也有人批评这种场面多是形象超越真实——因为没有足够的实证数据证明男人在孩子照顾上有更多的参与,家庭内的儿童照顾性别工作分工仍然没有改变。J.Sumsion, “Critical Reflections on the Experiences of a Male Early Childhood Worker,”Gender and Education, vol.11,1999,pp.455~468.

不得不承认,相对于西方学界和实践层的“辉煌”,我国在儿童照顾父职角色和父职参与方面总体上黯淡很多,为数不多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教育学和社会学界。教育学界的成果基本散见于一些幼儿教育类的通俗读物和个别学前教育的刊物,探讨的内容也大都局限于儿童家庭教育中的父亲参与。吴航、朱嫚嫚、刘雯:《幼儿父亲参与父职教育的意愿及其阻碍因素》,《学前教育研究》2012年第11期;李辉、张小培:《重塑幼儿家庭教育中的父亲角色》,《教育导刊》(下半月)2014年第6期。虽然有个别研究者将提供婴幼儿日常生活照顾定义为父职参与的五个向度之一,但是,并没有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张再明:《大陆父亲父职表现成效及相关因素的探讨》,《中国家庭教育》 2012年第4期。社会学的研究主要由徐安琪等人完成。在早期的一项研究中,徐安琪等结合西方社会已有研究成果与我国的实际情况,总结出我国父职参与应该是一个包含了日常照顾、互动沟通、行为教导、学业指导和关怀陪伴等的全面、多元的体系。徐安琪、张亮:《父职参与对孩子的效用:一个生态系统论的视角》,《青年研究》2008年第9期。在随后的研究中,他们使用夫妻配对资料比较双方一致性的方法,发现尽管丈夫较多地认为自己的总体参与还欠缺,妻子却较多地表示了满意。那些妻子高估的通常是在传统上被认为不是父亲职责的事项,诸如丈夫参加给婴幼儿孩子洗澡、洗尿布等日常照顾活动。张亮、徐安琪:《父职参与水平:夫妻配对资料的共识和歧见》,《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他们还发现随着社会的变迁,尤其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生育子女数的减少,不少中国父亲不仅表达了不希望自己在子女教养参与方面被边缘化的意愿,在实际行动中,有的父亲甚至也表现得比母亲更为投入。徐安琪、 张亮:《父亲育儿投入的影响因素:本土经验资料的解释》,《中国青年研究》 2009年第4期。另外,他们通过实证研究也证实,尽管参与儿童照顾会给父亲带来一些负担和压力,但他们在参与儿童照顾过程中也收获了更大的积极心理体验。父职参与对促进父亲的成长、成熟有重要的积极影响。徐安琪、张亮:《父职参与对男性自身成长的积极效应——上海的经验研究》,《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3期。徐安琪等人的研究对父职参与儿童照顾的分析,无论从方法还是内容对后来的研究都有启示意义。不过,由于研究方法的局限,徐安琪等人的研究缺乏父职参与儿童照顾的主体视角,对儿童照顾父职参与的机制和逻辑揭示得还不够充分。

在西方研究成果的引介方面,有研究通过回顾父职在西方社会的发展演变历程发现,现代西方父职呈现三种主要模式:社会民主主义、市场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型父职的构建在欧美工业国家风起云涌。在这股浪潮中,新型父亲重新理解了家庭生活和工作的意义,社会发展出男性化的照顾子女方式。换句话说,给孩子提供大量日常照顾的新父亲形象受到社会舆论的大力推崇。王向贤:《关于欧美构建新型父职的述评》,《晋阳学刊》2014年第3期。同时,该研究者还通过比较中国、瑞典和美国的实践,指出男性如何承担父职是全社会共同构建的,社会政策的作用居功至伟。因此,如果要想在我国建构新型父职,必须对社会政策进行根本性的改良和改造。王向贤:《社会政策如何构建父职?——对瑞典、美国和中国的比较》,《妇女研究论丛》2014年第2期。还有研究者指出在现代育儿理念中,父职参与的重要性越来越被关注,这不仅是性别平等意识在儿童照顾领域的体现,也是儿童健康成长对男性教养责任提出的客观要求。刘婷婷:《从“一孩”到“二孩”:家庭系统的转变与调适》,《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10期。无可否认这些学者对父职以及父职参与国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转介和本土化的努力,但也毋庸讳言,这些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的指向性和针对性还不是很强,在实际生活中还缺乏操作性。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有一些年轻学者的硕博士论文也开始涉足到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问题的研究中。不过,总体上看,这些研究虽然在某些领域中(比如男性气质与父职参与、家庭教育的父职参与、父职缺失的影响等)都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雷峰利:《男性气质视角下的父职参与》,硕士学位论文,天津师范大学, 2012年; 钟阿敏:《家庭教育中的父职参与状况研究——以90后大学生为调查对象》,硕士学位论文,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 樊桂兰:《爸爸你在哪里——父职缺失对子女心理健康影响的叙事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但是,由于过于强调宏观层面上的父职参与,因而缺少对于父职参与儿童照顾的专项深入分析。

我国传统社会中,父亲在实践层面并未被要求参与具体的儿童照顾工作。儒家文化中的五伦是传统父职建构或父职角色主要依循的规则,严父是家庭中父亲的角色定位。在大众的认知中,父亲不与孩子过分亲近,具有绝对的权威,父子关系中甚至含有尊卑的意涵。因此,传统社会中父亲与子女的关系疏远。换句话说,父亲只要负起养家的工具性角色即可。然而,随着社会的急速变迁以及西方文化的冲击,传统家庭价值观逐渐改变,女性的地位开始逐渐提升并投入劳动市场,当双重压力使就业母亲无法独立完成亲职角色的任务时,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就显得格外重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部分父亲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主动从传统家庭的养家者角色延伸至照顾子女的参与者角色。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试图关注在儿童照顾的问题上,现代社会中的父职角色如何被社会文化虚化和边缘化,以及这种状况又如何通过社会政策和制度的管道和场景镶嵌进日常生活,成为父亲参与儿童照顾的父职实践行动的脉络背景。为了获取最完整的个体体验,我们在研究初期也力求在现实生活中找到“真实”的访谈对象。不过,由于所欲找寻的访谈对象为亲自(或独立)照顾3岁以下儿童的父亲,而此类对象在现实生活中,不仅人数少,且多出于面子等顾虑,不愿承认自己的身份。后来,虽然历经各种努力和尝试,可最终的结果并不是十分令人满意。因此,最终文中所分析的资料除了少部分来自相关网络社区外,绝大多数为研究者个人的生命经验。

研究者本身也是一位幼儿的父亲,由于工作性质和个人体认等原因,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研究者都是作为一个主要的照顾者出现的。由于研究者长时间关注儿童照顾的男性参与话题,同时也是儿童照顾的亲历者,所以,研究者对于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等主题有着有别于其他研究者的感触。另外,实事求是而言,本文中叙述的研究者的个体经验不能等同于研究者实际的经历和感受。因为,研究者的个体经验包含了社会、文化,或是学术领域的若干素材,这些素材通过与个体经验的杂糅、辩证与反思,最后通过研究者的主体经验以学术的方式呈现出来。

三、父职角色的虚化与父职实践的固化

当代社会中的年轻父亲在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的认知上,除了会参考传统文化所建构的父职角色之外,也会结合自己的生命史和个体体验去探讨父职角色的扮演模式。因为,在不同的生命过程和生活脉络中存在着不同的性别秩序,这些无形中都会强化社会性别结构认同与个体性别意识形态形成。换言之,从个人生命史的角度,虽然可以看到一些不同于传统男性的行为模式选择,但个人行为也被严重地局限在既存的性别结构和社会文化中。

1.性别结构的认同

研究发现,当父亲投身儿童照顾时,往往都会面临与男性气质认同的矛盾,而父亲面对这样的冲突时是否能够取得足够的心理建设和心理平衡将影响其后续的行为展现。另外,父亲早期的社会经验、性别角色态度及信念等都会影响参与育儿行为的心态,父亲原生家庭内部的性别角色分工方式也会影响未来父亲面对自身家庭内部分工时的态度。此外,个人参与家务的程度会与当事人的性别角色认同一致,因此当父亲拥有较为平等的性别观时,将展现较高的家务参与行为。

儿子降生的最初时段,我并非天然地就做好了亲自照顾的心理准备。坦率地说,我生长在一个传统的农民家庭。在我成长的环境中,照顾孩子天然是女人的事。在我的原生家庭和村庄里,甚至找不到一个男人“带”孩子的先例。在我们村里,如果一个男人经常和孩子联系在一起,即使是工作需要(比如村里的小学教师),也会被认为缺乏阳刚之气,被贬斥为“娘们儿”。

传统性别意识形态认为男性之于家庭的主要职责应是一位养家者而非儿童照顾的主要责任者。研究发现,大多数父亲也都会竭尽所能去努力扮演着合于社会期待的男性角色,亦即合于社会认可的价值规范。虽然男性气质会随着时代、地点、社会价值不同而被赋予不同的意涵。但是,主动承担儿童照顾工作的男性往往会被视为“女人气”,会被认为与社会认定的男性气质相背离。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传统性别意识形态在父亲和儿童照顾之间划了一道红线,一旦有人有意地跨越这条红线,便会因违反常规而招致异样眼光。

我们还发现,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会受到性别结构支配,但也会对这些支配力量提出质疑或者反抗。性别结构是具有规则的性别秩序体,它所包含的制度、规范限制了个体的自由意志。比如,男性的主导身份及女性的附属地位,建构出传统的性别结构,而身处在这样的性别结构中,自然而然建立出来一套支配性男性行为的模式及典范,例如本质上会被认为较女性具有侵略性,以及男性不适合从事照顾工作等,这些特质或者行为便被视为是社会所认同的支配性男性气质展现的一种特征。

2.社会传统文化的规制

文化作为一种集体现象,往往会通过合法化的制度转化为真实的经验再现,最后成为牢不可破的社会事实。与父亲相比,母亲角色较明确且清楚,就如同母亲怀孕生子一样,是一种生理的本能,反观父职角色却紧紧地与文化的观点联系在一起。传统社会文化期待女性一手包办家中打杂与抚育幼儿的工作,因为是女性所以被期待需要独自完成这些工作。于是,男性学习育儿技巧的机会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连带影响后续男性投入儿童照顾的热情和动力。事实上,我们发现,只要有平等的学习机会,男女所具有的育儿潜能是一样的。

在刚开始学习照顾儿子的时候,我经常被妻子和母亲怀疑是不是可造之材。在她们的意识里,我就是粗心大意和笨手笨脚的代名词。记得最为夸张的一次,妻子在工作单位一上午接连往家里打了大概有20个电话,遥控着指挥我给孩子沏奶、喂饭和换尿布。她不相信我一个人能够把事情全部处理好,能够在孩子照顾上和她一样出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直到经过多次的我一个人带孩子的场面,看到父子均安然无事,她才慢慢地减少了电话的次数。

尽管多数的情况下,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是一个人自己选择与决定的,但周围其他人在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方面所呈现的价值标准、道德和行动选择,都会对个人的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产生某些限制或影响。在社会从众心理和参照群体理论的作用机制下,父亲参与儿童照顾很容易演变成一场集体行动。个体的选择受到其他人的牵制,甚至被迫一致化。

在儿子三四岁的时候,他所在的幼儿园经常组织一些亲子活动。在这样的场合中,我经常会遇到一个尴尬场面。那就是在所有的孩子的家长中,多数的时候只有我一个男性。开始的时候,为了不显得异样和突兀,我还会主动地“解释”:孩子的妈妈因为工作加班,没法陪孩子来。后来经歷的次数多了,干脆也不解释了。

我们发现,当男性从事儿童照顾活动时,多数时候会刻意与女性特质做切割,或者连结与男性特质相关的事物,藉此凸显自己是男性而非女性。换句话说,尽管有人会打破了父职和母职之间的性别隔离,但是多数活动就是陪孩子玩耍和游戏,而像一些服务性的工作,例如换尿布、给孩子洗澡和喂饭等等,父亲参与得比较少。换句话说,对年轻父亲来说,在角色认同上确实不同于过去,儿童照顾逐渐成为构成父职角色的重要一环,但在男子气概的诠释上,仍延续传统性别气质的认同,并未因参与儿童照顾而有根本上的改变。

我们也发现,父亲参与儿童照顾除了会参考传统文化所建构的父职角色之外,也会根据当代的社会文化规制去扮演自己的父职角色。传统认知中,某一类型的父职参与行为习惯于被认定为理想父职角色应该具备的。例如,在经常性参与儿童照顾行为中往往被认为中产阶级且受过良好教育的父亲会具有较好的参与行为,并以此作为衡量男性是否模范的标准。然而,这样的标准并非放诸四海而皆准。

3.社会政策与福利制度的影响

社会政策和福利制度具有巩固既存社会结构中各种规范的能力,既存的社会政策和福利制度往往复制与维系了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限制了父亲参与育儿的机会。由于社会对男性有较高的职业生涯期望,认为男性就应该责无旁贷地扮演家庭中经济供应者的角色。在这样的社会期望之下,男性希望女性离开职场或减少劳动市场投入,配合他们照顾好家庭与陪伴孩子成长,让男性没有后顾之忧地发展工作。这样的社会建构常被视为理应如此,并且又透过企业组织或工作制度的复制加以强化。从现实层面来看,现阶段许多的雇主都无法全然地支持男性投入儿童照顾,现有的社会政策设计也大大地阻碍了男性进入到儿童照顾的实践当中去。

随着现代化过程中两性教育机会的均等化和妇女劳动参与率的提高,一些年轻父亲对传统性别分工的刻板印象重新解构,由家庭的经济提供者的角色主动转变为儿童照顾的实际参与者。但是,在一些社会政策当中,仍可见某些固化的观念和思维方式。受此影响,本来有些父亲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在养育孩子身上,也会被迫放弃自己原本的想法和做法。在社会政策和福利制度环环相扣的作用机制之下,现代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的建构似乎面临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罩笼。网络社区中一位育儿父亲的留言很好地印证了此點:

现在的社会上只有产假,国家可以照样给发工资,没有听过有父亲假。还没有听说有专门给爸爸照顾孩子的假期,我倒是听说过陪产假,就是女方生产的时候,男方也可休一周左右的陪产假,这个假也主要是为了照顾女方。现在的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女的可以在产假休完之后,还可以为了给孩子喂奶,休一个哺乳假,就是每天可以为了给孩子喂奶,晚来早走。男方肯定不行,没听说有人为了在家看孩子,可以不来上班,不行就试试,肯定会算你旷工。

我们认为,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改革,可以推动新型父职角色的确立和新型父职实践的出现。然而,有时积极的友善社会政策却可能产生反效果。有人比较法国与英国家务中性别分工情况发现,虽然两国的女性劳动参与程度都相当高,但英国家庭内却拥有较平等的性别分工。原因在于,法国政府提供相当慷慨的儿童照顾的社会公共政策,因此男性不太需要因应女性劳动参与率的提升而从事儿童照顾工作;反观英国,友善女性的相关社会政策寥寥无几,因此在未有足够支援儿童照顾负担的制度时,便需相对增加英国男性参与儿童照顾活动。J.Windebank, “Dual-earner Couples in Britain and France: Gender Divisions of Domestic Labor and Parenting Work in Different Welfare States,” Work, Employment & Society,vol.2, 2001,pp.269~290.

四、父职角色与父职实践的重构

通过以上对个人生命经验的分析,不难发现,儿童照顾方面不同性别的角色期待,仍深深地留在社会中。传统社会的性别二分法至今仍牵制着大众,不论是对自己或是外界他者,这样的传统遗绪仍可被察觉。即使有父亲开始意识到儿童照顾不再只是女性的责任,自己也应该参与其中,但社会制度与结构所遵循的男女分工模式,仍然大大局限和限缩了父亲在儿童照顾方面的发挥空间。当然,不可否认,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些父亲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父职角色开始有了不同以往的诠释:男性对于家庭的功能不再仅限于工作赚钱,更是可以提供儿童照顾的主体。这在一定意义上显示出传统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在当代社会已经不具有绝对的统治力和影响力。

不过,长久以来固定的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的诠释方式,在当今社会仍为多数人推崇,由此所型塑出来的父职想象与期待,仍然难以让人满意。若希望能真正扭转男权和父权主义在父职方面霸权的传统,建构新型的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不仅需要广大的行动主体努力地做到行动自觉,同时也需要社会制度与社会政策从不同面向的改进。因为,很多情况下,社会政策和制度的原则方向和设计内容会左右个体行为,进而逐步改变社会上的各项行动规范。B.Hobson, S.Fahlén and J.Takács, “Agency and Capabilities to Achieve a Work-Life Balance: A Comparison of Sweden and Hungary,” Social Politics, vol.2, 2011, pp.168~198.

1.消除“密集母职”的迷思

长期以来,社会大众普遍将母亲视为最佳的照顾者,期待她们能将孩子的需求摆在第一位,使得母亲们纷纷遵循着一套特定的照顾方式与价值观来养育小孩,多数是以孩子为中心。母亲的自尊与对自身的满意感主要来自于儿童照顾的参与过程中。因此,当母亲感到父亲的参与行为将可能威胁到母亲在家中的角色地位时,便会开始扮演起父亲与家庭中间的守门员角色。一旦父亲开始涉入儿童照顾,母亲就开始千方百计地阻挠,以降低父亲通过参与而获得与儿童照顾相关内容的学习与成长机会。若要解构这种困境,就必须打破母职是“密集母职”的迷思。唯有母亲开始信任父亲从事儿童照顾的技巧,并不再紧握对于儿童照顾的掌控后,父亲才可能更进一步深入参与儿童照顾。

2.唤醒男性照顾意识与自觉

近年来,西方社会流行推行“工作-家庭平衡”或“工作-生活平衡”的生活理念,儿童照顾出现“再家庭化”趋势。“再家庭化”将儿童照顾的价值与职业工作的价值摆在平等的位置上,不再强调工作价值优先。如何让男性意识到儿童照顾的责任,政策制度与结构将会是一个重要的关键转换因子。目前,整个社会似乎越来越倾向用工作来认定男性的身份,这样的氛围也使没有工作角色的全职父亲在社会生活中面临被贬抑的窘境。因此,应将父职角色整合在自我发展实践的架构中,而非以互相冲突或互斥的二分法来区别儿童照顾与经济劳动。当然,促进男性对于儿童照顾义务与责任的自觉,也应从男性的角度出发,满足男性在社会生活上的需求,思考婴幼儿照顾可以给男性带来什么,让男性在婴幼儿照顾中感受到尊严和快乐。

3.转变传统男性气质形象

就整体社会而言,支配性男性气质的存在使得现有父职角色与社会发展难以适应。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重塑男性气质。通过教育或宣传以矫正人们对于照顾的认知与对于男性从事照顾工作的观感,更要利用榜样或典型人物的故事或形象诱使男性无论在家庭内外,都能参与儿童照顾工作。比如,新闻媒体上经常出现男性影星或歌星等公众人物给婴儿换尿布、喂奶以及推着婴儿车的形象。在这种潜移默化的宣传中,人们的观念逐步转变。理念中都不再把父亲先入为主地当作儿童养育中的帮手、补充者,而是把父亲看作与母亲一样的承担者。

4.倡导“父母共同照顾”或者协同照顾陈方:《家庭政策:促进妇女发展的保障与途径——“家庭政策与妇女发展”专题论坛综述》,《妇女研究论丛》2014年第6期。

與传统照顾模式相比,协同托育在儿童照顾问题上引入了父亲的直接参与,这种儿童照顾模式更倾向于一种父子之间双向的沟通互动,主张在儿童照顾中实现父母的通力合作。协同照顾的制度设计突破了母亲是儿童主要或唯一照顾者的角色框定,改变了女性在育儿和家务劳动中的责任压力。承认每一个父亲都有照顾子女的权利、需求和责任。特别强调父母之间(或两性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不是分工关系。例如,拥有带薪的父亲假的出台,让男性可以在毫无顾虑的情况下,放下手边的工作,去照顾小孩;或是让男性目睹生产过程,体会女人的辛劳及亲情陪伴的重要性;而父亲训练计划,则可帮助男人更有信心地扮演及承担父职,促进男人参与父职与家务,了解女性需求及陪伴小孩成长的重要性,让男性对于亲职从排斥转变成亲身参与。

5.推行性别平等社会政策

制度的设计、社会的结构仍大大地阻碍了男性进入儿童照顾的领域。面对制度上的阻碍,便同样需要透过制度改革来进行改善。因此,发展一个积极促进父亲参与的家庭政策便被视为一个有效的方法。比如,为了配合促进男性参与儿童照顾,可以明文规定产前辅导班和孕妇产前检查中的男性参与次数。但是目前的社会政策基本没有涉及到男性进行儿童照顾的条款,也没有就此进行相关社会支持的内容。虽然,《劳动保险条例》《人口法》等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明确规定女性有权在孩子的孕育和照顾等方面获得社会保障,但对男性儿童照顾的权益和责任一直语焉不详。王向贤:《社会政策如何构建父职?——对瑞典、美国和中国的比较》,《妇女研究论丛》2014年第2期。满足男性育儿需求,推进性别平等和保障儿童权利的最大化,新型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的建构是关键,即承认每一个父亲都有照顾子女的权利、需求和责任。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的重构一定要积极纳入文化背景和性别意识形态等因素,不应简单地以男性投入儿童照顾的时间多寡和儿童照顾的具体内容,而对父职角色和父职实践做出结论性评价。同时,也不能过于突显不同文化和不同性别的特殊性,而应考察个人行为在所处社会文化脉络中发展出的同一性,以减少因文化差异或性别差异而可能产生的评价偏误。

作者单位: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秦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