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峰
摘要:大学体育保健类课程是大学体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体质弱势大学生的运动技能获得提升,体能得到增强以及体育品德受到培育,同时也隐存风险且更易给该群体带来伤害。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不但会影响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也易使体育教师的情绪产生波动,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并最终危及体质弱势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对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及成因展开分析,并提出一些规避体质弱势大学生发生意外体育伤害的补救性策略,以期能为此研究主题下的后续理论研究的开展以及预防体质弱势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提供参见。
关键词:体质弱势大学生;学生体育伤害事故;成因;补救
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9)06-0005-02
大学体育保健类课程是满足体质弱势学生基本体育锻炼需求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大学体育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公平、全纳教育、融合教育等教育理念被不断地吸纳进大学体育保健类课程教学中来,体质弱势大学生体育教育的受重视程度也在逐步加深。对于高校学生来说安全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不能为了身体健康而忽视了安全问题,这对于学生来说也是非常危险的,如何避免学生在体育课程当中受到安全伤害也是每个高校体育教师应该积极探索的问题。大学体育教师更应关注体育保健班学生在体育参与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如何预防、处理与补救。
1.体质弱势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致因分析
相较于普通大学生,体质弱势大学生泛指大学生中的体弱、伤、残等,由于先天性缺陷、后天致残等原因而不擅于参与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且在大学体育活动参与中处于相对劣势。一般情况下,体质弱势大学生要进行体育保健课程的学习。大学体育教学活动兼具运动活力与对抗竞争,同时又带有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风险性。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导致学生的人身受到不特定的侵害。致使体质弱势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如“意外发生”、“过错致使”、“准备不足”、“引导不力”等情形下所造成的伤害事故。更具体的原因包括学生体质因素、教学思想因素、场地器材因素、学校纪律和安全教育因素及特殊天气因素。本研究认为学生体育安全意识淡薄、体育教师掌控能力渐弱、学校体育公共环境培育不健全是致使体质弱势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
1.1学生体育安全意识淡薄。
据新华网报道,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中,45%是因学生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由于在校大学生尤其是体质弱势群體对于不同类型体育项目及其基本运动规律的认识不足,对于部分体育运动常识不明白却又不求甚解,在体育保健课程的参与过程中难免会违反常规或疏忽大意,久而久之,在学校体育安全方面便会形成惯性化思想懈怠,最终为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埋下严重隐患。
1.2体育教师掌控能力渐弱。
“学生本位”教育理念指引下的大学体育教学进一步确立与巩固了学生体育学习的主体地位,释放了学生体育参与的能动性。而在此背景下,体育教师的课内、外话语权及掌控能力就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约束。如此以来,大学体育就成为了学生的“自留地”,致使体育活动随意性增强。体育教师尤其是体育保健课任课教师的责任意识也会随之渐趋淡化,有时为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忘记或疏忽对学生进行体育参与的安全引导、教育及监督,继而酿成伤害事故。
1.3学校体育公共环境培育不健全。
大学体育公共环境是一个庞大的系统,也是在校大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重要运行载体,从体育课堂教学到课外体育训练再到体育竞赛,环环相扣。大学体育公共环境一直处在变化升级状态之中,学校体育公共环境培育营建不成熟就会造成此系统中任一环出现漏洞,继而引发体育安全事故。大学体育保健类课程从设置到细化再到完善等各个环节都要认真设计,以确保体质弱势学生群体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否则就会产生意外。
2.体质弱势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补救对策
2.1注重体育安全引导、教育与监管,不断强化体质弱势学生的体育安全意识。教育部于2002年所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若要有效降低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频率,首要之务在于激活与发挥大学体育安全理论系列课程教学的教育功能,突出体育教师在体育育人过程中的引领地位,重视对学生体育参与的安全引导、教育与监管,并不断强化体质弱势学生的体育安全意识。作为教师要尽职尽责、合理组织、精心安排、耐心教导,教育学生时刻注意安全,杜绝重大、特大伤害事故的发生。而体质弱势学生体育安全意识的增强不仅受教师提醒、体育安全教育课程学习等外因影响,更重要的是赖于学生自身的内因支配,只有学生自己在思想上足够专注并重视体育,才有可能重塑与强化个人体育安全意识,避免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
2.2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大学体育保健课程教学安全保障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4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建立健全大学体育安全教育与预防应急的管理制度是构建大学体育教学安全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制度建立首先需要顶层设计,学校体育管理层应高瞻远瞩,科学论证与制定,以防患于未然;其次,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生为本,预防为先,因地制宜,因校而异”的原则,结合各校实际而行;最后基于各项体育安全管理制度,再结合新生入校体检、体育伤害事故应急机制等内容构建“以学生为本”的大学体育保健课程教学安全保障体系,惠及每一位体质弱势学生个体。
2.3加大体育经费投入,优化大学体育公共运行环境。不断加大体育经费的投入力度,持续优化大学体育公共运行环境是规避与补救体质弱势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另一有效举措。由于大学体育长期被边缘化的缘故致使各高校对于体育的经费投入不足,体育运动场馆、器械等得不到及时更新与维护就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我们在网上所看到的某某高校同学由于篮球架垮塌等原因而致伤学生的伤害事故并非个例。因此,各高校应在重视体育的基础上循序提升体育经费的投入比例,以改善与优化学生体育活动的公共环境。如此以来,也有利于各高校的体育保健课程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助于体质弱势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4加强体育教师安全与应急技能培训,构筑师生安全命运共同体。大学体育教师群体是大学体育教育活动意外发生时最佳的预防与掌控者,与此同时,对于体育运动风险的识别、体育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以及致因分析等是体育教师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技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中明文指出,“学校要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通过体育运动安全知识与技能的系列内容培训,有效提升体育教师应对体育伤害意外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体育教师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师生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彼此间亦师亦友,从而构筑起师生安全命运共同体。使教师在教学内容中不断教授运动安全知识,能快速识别学生异常情况,预测运动损伤风險,具备很高的安全防范意识等,从而减少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过程中学生运动风险的发生。体育保健类课程任课教师更应以积极构建师生安全命运共同体为己任,在确保体质弱势学生不遭受体育伤害事故的前提下,通过体育保健康复等手段使该群体健康发展。
结语
大学体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与持续推进能够满足学生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的生理需要与放松身心,愉悦精神的心理需要。学生参与大学体育运动的人数越多,频率越高,相对应地就是体育伤害风险发生的概率就越大。文章对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同时结合亲身实践与考察对体质弱势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不断强化学生的体育安全意识,构建大学体育保健课程教学安全保障体系,优化大学体育公共运行环境,构筑师生安全命运共同体等规避性补救措施,以期能为预防体质弱势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以及此研究主题下的后续理论研究提供参见。
参考文献:
[1]董英波.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与处理办法[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1,27(4):13-16.
[2]郑红波.高校体育课程安全保障体系实施策略研究[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8(S2):221-223.
[3]崔建明,仝子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致因分析及预防措施[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8,26(4):166-167.
[4]范志勇,杜青茶.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J].教学与管理,2008(16):35-36.
[5]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Z].北京,2002-06-25.
[6]张文鹏.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责任及解决机制[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0,29(6):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