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博 赵正桥
关键词:高校学生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路径研究
中图分类号:D26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9)12 — 0063 — 04
党内政治生活是包括学习教育、组织管理、党内监督、组织生活在内的党内各项政治活动的总称。政治生活不仅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更是调节党内关系,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强调,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必须“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1〕。对此,学生党支部要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发展导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在基层党组织的贯彻落实。
自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以来,各高校纷纷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内容为依据,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总体来讲,高校学生党支部政治生活呈现出向好发展的趋势。为具体了解高校学生党支部党内生活开展情况,本文选取华东某大学为例,以2018年3月-2019年3月为时间段,搜集该校各类学生党支部党内活动案例共158件。通过样本分析,从总体上看,该校党内活动种类丰富、总量较大,组织生活开展较为活跃;学生党支部对党内生活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能够深入社区、养老院、电视台等地开展实践性较强的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专业学习兴趣创新支部生活内容,经常性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政治仪式感不断增强;定期开展专题理论学习,以座谈、研讨为形式,引导学生党员参与到理论学习当中,提升学生党员政治素养;在理论教育中,强调将理论学习纳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学生党员理想信念;在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中,能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条例准则,并将其作为党员培训的重要考核内容;“三会一课”制度得到基本落实,能够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议等,在保证党课出勤率的同时,能在党支部内形成互动交流,分享学习经验,提升党性觉悟;在制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或作出重要决定时,能积极征求党员与群众意见,党内民主程度不断加深;按期召开民主评议会,强调要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剖析问题并寻找解决措施。
然而,学生支部党内活动也存在一些问题。从开展形式上看(见图1-1),各类活动开展数量上差异较大,主要集中于主题党日活动及理论学习、研讨上,仅此两项开展数量所占比例已接近50%,党支部组织生活在宏观数量上有一定保障。相比之下,支部工作培训、志愿服务活动、支部间工作交流等党内活动开展频率低下,不及样本总量的15%,可见,学生党支部对支部建设、党务工作能力培养缺乏重视,学生党员深入基层党建工作机会较少。“三会一课”、党员培养与发展在开展过程中缺乏规范性,出现支部委员会缺失会议记录、党员发展流程不清、组织材料撰写不及时等问题,学生党员在党务工作能力方面缺乏锻炼机遇。
图1-1
从各类党内活动的开展时间上看(见图1-2),存在显著差异。其中,以党课学习教育的时间性差异最为突出。党课教学开展总量較高,但开展时段集中于7至9月,即高校毕业季与开学季时段,活动内容也集中在毕业生党员与新生党员的教育上,而其他时间党课开展的数量低下甚至缺失。可见,党员学习教育在总体上朝向常态化发展的同时,区间内仍然缺乏连贯性。
图1-2
在对党内活动内容相关度的评价中,设定理想信念、党的纪律等12组关键词,并对各类活动中关键词的出现频率进行统计(见图1-3)。由图可见,有关理想信念、党性觉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的路线政策学习讨论的内容与各类活动结合程度比较高,是学生党支部活动开展的主要内容导向;而有关党的纪律、党员干部、网络平台、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系群众等内容却鲜在支部活动中出现。支部活动内容比较单一,有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与要求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从横向上来看社会实践活动、党支部工作培训交流与网络平台、党的纪律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程度较差,可见该类活动开展层次较低,未能深刻体现党内生活的政治引领功能。
图1-3
总体来讲,高校学生党员处于由学校向社会迈进的过渡阶段,受到就业、升学等现实因素的影响,因而更加倾向于专业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等方面精力的投入,自我教育意识、党建工作意识都十分薄弱,易出现思想意识松懈等不良现象。
学生党员作为学生群体中的先进力量,具有较为坚定的政治信念与优良的理论素养,但在支部内,也不乏存在思想意识松懈、政治信念动摇的现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常态化发展中存在频率分布不均的问题,导致学生党员中存在忽视政治、淡化政治的不良倾向;在理论培训上,学校层面缺少对学生党员及预备党员的理论教育而过于重视对发展对象的集中培养,造成党员发展前后理论教育失衡的严重问题;党员的理论学习情况缺少严格的制约与监督机制,绝大程度上依靠党员自觉,党支部的政治教育与政治引导功能没有得到良好的发挥;在教育对象上,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的教育缺少侧重,重理论而轻实践的现象十分明显,导致支委成员对党支部工作制度运作规范缺乏基本了解,党务工作能力低下,极大地阻碍了学生党支部政治功能的发挥。
院系二级党组织对党支部纪律监督责任的“占位”,导致学生党员无法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双向过程中强化纪律意识。一方面,党支部对党员学习生活中出现的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违反组织生活纪律、不服从党组织日常管理、搞团团伙伙等行为缺乏及时监督,尤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没有进行坚决的批评与制止,使学生党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缺乏清晰认识,放任问题不断扩大化;另一方面,监督意识的缺失导致监督职能的缺乏。党员的纪律监督没有同党员民主评议、奖惩机制相联系,导致党支部对纠正违反党内政治纪律行为的作用被弱化。其中,党员民主评议环节是党支部制度构建中比较薄弱的环节,集中表现在民主评议内容空泛、评议结果与党员考核结合程度不高,缺乏必要的奖惩措施,民主评议对党员思想及行为的规范、监督效果欠佳,容易诱使学生党员出现意识松懈、制度怀疑等不良思想。此外,针对部分有一定监督意识的学生党员而言,缺乏向党支部及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的便利渠道,在学生党员、党支部、基层党组织间没有形成意见与建议的信息反馈链,导致学生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可度与信任度降低,不利于学生党支部政治意识的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需要依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2〕,学生党支部在组织运作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同样不容忽视。首先,学生党支部组织设置结构相对单一尤其针对学生党员中专门从事项目研究、毕业生党员等特殊群体,组织管理缺乏创新性与灵活性。党支部之间、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缺乏必要联系,使党支部制度在具体执行上存在环节简化、形式化等问题,支部决定往往不经支部大会讨论,民主集中制原则被弱化;其二,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主要通过内部选举或上级党组织任命的方式产生,选举制度不够规范。院系二级党组织对支部工作缺乏必要的指导,没有积极参与到学生党支部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总结验收及学生党员考核过程中来,对党支部的工作内容与开展形式多采取强行灌输或提前决定的方式,使得党支部建设过程被逐渐边缘化,影响学生党员身份意识的培养与学生党支部政治功能的发挥;其三,组织会议程序不规范,如党员大会中对党员接收发展过程中存在到会党员人数不足、党员发展与支部内各事项的讨论流于形式、组织材料生成不及时等问题,造成学生党员对组织制度的重视程度降低,对组织制度的執行与完善缺乏严肃态度。
党内生活的内容和形式要与时俱进,要体现时代特点,回应时代课题,创造性解决新的问题。组织生活作为党内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性与系统化程度亟待加强。其一,学生党员对支部组织生活重视程度不足,将支部组织生活任务化,不求质量只求数量,照搬照抄组织生活形式。对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不仅难以提升学生党员的参与热情,也削弱了组织生活在社会范围内的教育意义与引导作用;其二,支部组织生活在内容、时间、形式上随意性很大,“或开会、或听报告、或读小结,没有体现党组织生活的庄严性和重要性,存在一定的平淡化、庸俗化和娱乐化倾向,严重削弱了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3〕。党支部工作计划不按照时间节点严格执行,支部工作开展滞后。其三,党支部在组织生活的开展过程中,密切联系群众的观念比较薄弱。理论学习中,没有将群众路线作为研讨重点。在支部工作交流和组织生活计划中,缺乏以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的意识,导致群众对党内生活缺乏了解,难以形成对党支部工作的反馈意见。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4〕。 因此,必须要发挥党支部政治教育功能,将政治教育贯穿到党员培养、教育等各个环节。在此过程中,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5〕,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更深层次的常态化方向发展。
其一,依托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力量,成立党的理论教育专职辅导小组,对口帮扶各学生党支部,深入政策解读,帮助学生党员加深政策认同,“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政党有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6〕,消除党支部内理想信念松懈、政治信仰动摇等不良问题;其二,设立党员课堂,制定学生党员学习课程表。不仅要将党的基本理论作为学生党员必修课程,也要设置有关党的历史、党史人物、党务实践、专题讲解等选修课程,突出政治教育,优化使用教育资源,挖掘教育潜力,调动学生党员学习兴趣;其三,高校可增设党建理论科研课题,并将研究成果纳入到学生考核及综合评定体系之中,努力将学生党员理论学习成果化,形理论教育倒逼机制;其四,党支部要以培养党员身份意识目标,明确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具有的责任与使命,鼓励学生参与到校内外各项活动中,在强化身份意识的过程中坚固理想信念。
“纪律严明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7〕。学生党支部应积极培育维护政治规矩与政治纪律的责任意识,对于支部成员内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予以坚决批评与制止。在日常教育中,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例准则为内容依托,将党的纪律纳入到学生党员理论学习的重点范围,并设置经常性的汇报学习、考核验收环节,保证党支部政治纪律教育质量。在学生党支部内,要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实际作用,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应健全党员监督信息反馈渠道,支部内经常性开展问题查摆会议,发挥支部党员相互监督作用;规范党员民主评议的程序与内容,避免出现党员评议形式化、表面化问题,将评议的内容落在实处。对敢于说真话的党员,要给予一定的保护与鼓励。对存在政治意识松懈、具有违反政治纪律倾向的学生党员,在集中讨论与个人意见征求的民主原则之上,提出整改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汇报。
此外,党组织应鼓励学生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挥学生党员批评建议的权利,揭露和纠正基层党务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带动学生党员形成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的意识,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优化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严肃政治纪律的最终目的。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8〕,在党支部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做好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会成员的选拔与培养。党支部书记应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组织协调能力及群众工作本领”〔9〕,因此,高校在选拔和培养学生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会成员时,不仅要侧重于政策理论的教育,更要兼顾学生党支部实务工作能力培养。
高校基层党组织在对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开展理论培训时,要将“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10〕。学生党员普遍党龄较短,与理论学习相比,实践经验对学生党员认同感与归属感的培养作用更为显著。因此,高校中应增设党务工作职务,将学生党员推向党务工作第一线,先培养起一部分学生党员规范化、标准化的思维意识和行为习惯,在实践中培养党性觉悟与政治认同感,以此带动党支部政治生活严肃化程度。高校在制定学生培养方案时,可要求学生党员干部在校期间具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有条件的高校可与各街道、社区形成合作,定期派遣学生党员深入基层党务工作岗位。在院系二级党组织中,要积极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会,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学生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能力考核环节,对缺乏基层党务工作能力、基层党务工作热情的学生党员予以更换。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性形式”〔11〕。党内组织生活会必须明确主题,做到会前认真学习、会上深入讨论,真实客观的查摆问题。在学生党员规范意识提升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尽量将组织生活开展时间固定化,在内容与形式上保证组织生活的严肃性;针对支部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的问题,还要以建设具有支部特色的品牌活动为重点,增加实地参观、调研学习等实践性、可操作性的组织活动,转变党内组织生活刻板、枯燥、简单化的实际问题,以“动”带“学”,以“兴趣”带动“热情”,增强党建活动的感召力与吸引力;在支部的理论学习与活动开展上,加强与、“智慧党建”、“学习强国”等学习管理平台党的结合程度,将“智慧党建”、“学习强国”的维护管理工作作为支部工作重点,将学生党员的完成情况作为党员评议的重要标准,提高党支部管理效率。面向日常生活存在的困难尤其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党员要及时予以疏导,组织募捐、谈心谈话等帮扶活动,增强学生党员对组织生活的依赖感与认同感,为党的政治生活发展注入更为持久的情感动力。
〔1〕新华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9-02/27/c_1124171974.htm,2019-02-27.
〔2〕共产党员网: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EB/OL〕.http://www.12371.cn/2018/09/17/ARTI1537150840597467.shtml,2018-09-17.
〔3〕韋试业,陆观荣.试论新时代高校党支部组织力的提升方略〔J〕.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2018,(01):98.
〔4〕〔8〕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N〕.人民日报,2016-10-02(06).
〔5〕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8,(05):314.
〔6〕谭维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若干理论问题解读“四个全面”党员干部学习问答〔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社,2015,(04):130.
〔7〕〔11〕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11):181;
183.
〔9〕〔10〕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N〕.人民日报,2018-11-26(01).
〔责任编辑:谭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