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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财政部联合监察部印发了关于《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落实会计委派制的主要方式便是成立财务核算中心,因此财务核算中心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被迅速推广开来。财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分散在各单位的资金。核算中心在提高会计规范化水平、强化会计监督、防止贪污腐败方面有着突出作用。中国气象局引发了关于《气象部门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通知,根据该文件精神,中国局、省、地市级气象局陆续组建了各级财务核算中心。为了顺利推进会计集中制度改革、打消各单位顾虑,气象局核算中心的管理模式建立“三不变”基础上,即保证各直属单位会计责任主体、资金所有权、财务自主权三不变。保留直属单位开立的国库授权账户、自有资金银行账户,保留核算主体会计账套。取消各个单位原有财务部门,优化财务人员分流至新成立的各级财务核算中心,由此开启了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模式时代。
相比于其他中央部门,气象部门人少层级多,县级气象部门人数普遍在10人以内。基层会计人员多为兼职人员,仍旧需要从事气象预报业务,存在经济业务执行与会计记录不分离现象,会计人员独立性不强,财务核算中心成立后县账市管,县级气象部门只需要保留一名报账员,而不再配备会计人员。成立后的财务核算中心拥有独立的人、财、物,行政上级别与各服务单位平级。核算中心拥有本单位人员职务晋升和工资考核决定权,不受到服务对象影响,财务人员的独立性有了坚实物质保障。从机制上无动机做假账,强化了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全流程监督。并与审计部门、纪检监察等外部部门共同构筑了一道坚实防线。
核算中心成立前,每一直属单位一般只有一个会计人员,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各直属单位会计存在对财经政策理解不一致、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财务稽核标准不统一问题,导致会计信息质量高低不一,进而影响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改革后,各直属单位财务人员择优进入财务核算中心,使得核算中心人员知识结构合理,年龄老中青相结合。专业化的分工可以使财务人员对自己负责业务做到专精尖。财务核算中心规范化的管理可以使财经政策执行得到统一。直属单位不必为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而担心,能够集中精力谋大事、求发展。
成立核算中心大大节约了人力资源。以省级气象部门为例,一般有1省本级机关、8-10家直属事业单位、6-8家直属企业。以每一个会计主体配备一会计一出纳计算,总共需30-38人,财务行政成本相对较高。通过改革成立财务核算中心,流程化的核算模式以及精细化的分工使得会计人员需求量急剧降低。目前气象部门省级财务核算中心人员普遍在20人左右。会计人员的减少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通过合理调岗,积极发挥富余人员作用,即可以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也促进了各单位其他业务的发展。
财务核算中心制度的推行一直缺乏法律基础,现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均未对其职责有明确的定义。核算中心管理模式建立在服务单位会计责任主体、资金所有权、财务自主权三不变基础上,无论是前述财政部还是气象部门的通知都未对核算中心进行实质性的授权,特别是充分体现其财务监督的行政职能。因而财务核算中心的位置比较尴尬,存在职责模糊、定位不清问题。直属单位对核算中心职责理解也有一定偏差。一方面认为成立财务核算中心后,财务管理工作职责便划归了核算中心,自身无参与进来的必要,不积极配合财务核算中心的工作,若审计检查出与财务相关问题后,便认为问题责任在于财务核算中心把关不严。另一方面,又认为财务核算中心只是承担着代理记账的职能,本单位拥有资金所有权、财务自主权,核算中心的财务监督导致其用钱不方便不灵活,对财务核算中心日常监督把关工作存在抵触心理。
成立核算中心的最重要目的是强化财务监督。需对直属单位各项支出的真实、合理、合法进行监督。在实际监督过程中,却发现核算中心对支出的合法合规监督比较到位,但对支出的真实、合理性的监督就差强人意了。由于会计人员独立于直属单位,对直属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没有直观的接触,甚至对某些专业的业务活动根本不了解。只能从表面上审核报销的原始凭证前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原始发票是否真实,无法从实质上判断业务事项的真实合理性、支出必要性。在绩效管理上也不可能对资金使用绩效做出有效、合理地评价。另外由于实务资产的管理、往来款项的催收职责在直属单位,核算中心无权核查,容易出现帐帐、账实不符情况。导致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会计信息失真。
预算管理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确地编制预算有利于后期财务执行规范、高效。随着八项规定的要求和《预算法》进一步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对预算精确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财务核算中心模式下的预算编制存在着以下矛盾,首先预算编制责任不清,服务单位认为编制预算只是核算中心的事,自身只管花钱就行,不能很好配合财务核算中心编制预算。服务单位关心较多是支出规模有无增长,对于支出细节的关心不够。受制于核算中心会计与核算单位空间的隔离,会计编制预算时难以深入了解服务单位经济业务支出明细,特别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业务支出明细,导致会计编制预算时会过多依据上一年部门决算数据,编制预算时难免不规范、不精细。其次,粗糙的部门预算损害了预算的严肃性,导致预算执行过程随意性较大、约束力不强,同时由于核算中心也深度参与了预算编制,存在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如果核算中心严格执行的预算容易导致与服务单位矛盾,核算中心财务监督职能受到了局限。
核算中心应找准自身定位,即不越位也不缺位。即不干预核算单位资金的使用权、所有权、财务自主权,同时履行好财务监督责任。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财务集中核算制度,让单位领导知晓每一笔财务报销中那些责任是由自身承担,那些责任由核算中心承担。核算中心主要责任要体现财务监督上,即严格审核经济支出合法合规性,但核算中心的财务监督即非削弱单位的财务管理权也不能替代核算单位内部控制。核算单位需要全面承担主体法人责任,包括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保证经济事项真实合法,杜绝舞弊现象。单位法律责任主体仍是单位负责人,服务单位仍有责任和义务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提会计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
财务核算中心在履行财务监督的同时要做好服务工作,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一方面,对于政策文件许可的支出,核算中心应该做好提醒工作,保证各项支出附件齐全,经得起各级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对于政策法规严格禁止的支出,核算中心应该耐心解释说明,提供政策法规依据,以专业化素养赢得服务单位的认可。另一方面,财务核算中心在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履行好监督职能。这就要求会计不仅审核报销的原始凭证前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原始发票是否真实,更要从政府采购程序是否完备、列支渠道是否正确、财务审批流程有无遗漏、是否专款专用上进行监督。为了更加有效履行好监督和服务职能,核算中心一定要融入核算单位,积极参与核算单位各项会议,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报,实施等各个环节,熟悉核算单位经济活动内容,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与控制,了解资金支付特点,将财务监督职能前移,事前对支出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核算单位先斩后奏而导致资金支付时出现被动局面。及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悉心听取反馈建议,共同研究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在深化机制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气象事业单位只有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气象服务需求才能生存发展。传统事业会计只注重对过去而不面向未来战略的局限性日益显露出来,核算中心必须由核算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核算中心应该运用管理会计思维和方法,分析现有财务及非财务信息,编制面向未来合理可行的预算,积极跟踪预算进展,,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改进财务监督机制,提升资金利用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业务管理水平,利用掌握的预算单位会计数据,逐步形成一套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综合分析流程,提高项目资金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为单位战略实施提供有效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包括内部决策控制评价及沟通的各种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使之更好地适应控制现在和筹划未来的需要,为服务单位经营发展战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