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华
文章的题目是《昆明的雨》,开篇却写一张画,其实这恰恰点出了本文的三个特点,这三个特点也分别与昆明的雨有关:悬空倒挂却又能存活开花、且能辟邪的仙人掌,既可见昆明雨季空气之湿润,又鲜有人知,显得十分有趣;雨季时的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可见昆明雨季里有许多美味;而“我想念昆明的雨”一句则更直接地写出了作者对昆明的雨的深情。虽是写画,实则写昆明的雨,又可见作者对昆明的雨的三种情愫,实在巧妙。
接下来作者写到了昆明的雨季的特点及给自己的感受,虽不似第二段那般直抒胸臆,却字字含情。作者觉得昆明的雨并不使人厌烦,也不使人气闷,而是让人感到很舒服,这当然是因为昆明的雨季不连续、气压不低的特点所决定的,但我们也能从中读出作者对昆明的喜爱之情,有了这种喜爱的感情,作者在昆明呆着当然不感到厌烦和气闷,而是感到十分舒服了。作者说昆明的雨是明亮的,是丰满的,是浓绿的,是使人动情的,这里的逻辑关系应该是昆明的雨季的这三个特点使作者动了情,动情之后自然而然地,昆明的雨季在作者心目中,就比原来的更为明亮,更为丰满,更为浓绿。福建师范大学的孙绍振教授在《审美知觉的变异》一文中提到:“准确地说,由于情感冲击了人的感觉和知觉,使之发生了变异,作家就通过变异了的感知效果去推动读者想象人物的情感。”[1]很显然,在这一段中,由于作者對昆明的雨季饱含深情,于是对其的感知便发生了变异,情感也就变得越发浓烈。作者写到昆明雨季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达到了饱和的状态,其实作者对昆明雨季的情感,也是达到了饱和的状态。因此,这一段体现了作者对昆明的雨的“有情”。
而接下来对仙人掌的描写则显得十分有趣,这种趣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昆明人家的仙人掌是倒挂着的却还能开花,这不但体现出仙人掌极大的生命力和昆明雨季里空气中水分的饱和度之高,还很罕见,因而显得十分新奇;其次是这玩意儿竟然可以辟邪,这也是鲜为人知的,至少对于除昆明之外的学生而言,很少中学生知道这档事。作者还特意对此展开详细描写: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先是放一面镜子,镜子的周围画着八卦,门头下则放着一片扎了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的仙人掌,这新奇的一切都给作者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最后是仙人掌竟拥有篱笆的同等功能,因为仙人掌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有刺,有阻拦作用,二是在昆明,仙人掌和篱笆一样多,有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在这里作者不再强调仙人掌与昆明的雨季的关系,因在上文业已提过,也不是为画辩解,作者在这一段意在为我们讲述在昆明生活时所看到的那些趣事。在作者看来,雨季的昆明是有趣的,这不仅体现在仙人掌上,同时也体现在下文的各种菌子和杨梅中。
在对昆明菌子的介绍中,作者不仅写出其“有趣”的一面,更是写出其“有味”的一面。不管是对价格便宜、又滑、又嫩、又鲜、又香的牛肝菌的描写,还是对味道鲜浓到无可方比同时价格公道的鸡枞的描写,无不令读者垂涎三尺。特别是干巴菌,当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时,简直好吃到让人张目结舌。所有的这些“人间极品”,都给作者的味蕾留下了最深刻的美好体验,至今回想起来,仍口齿留香。当然了,作者不但像一个美食家,把读者馋得口水直流,同时他还是个相声演员,把观者逗得前俯后仰。当写到牛肝菌遍开的季节时,文中有这么一句话:“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这是在写牛肝菌多且便宜的同时把穷困的自家大学也调侃、自黑了一把,令人忍俊不禁。
作者写青头菌虽然仅有短短三小句共30个字,但他却用“格调”一词来形容,本来用来指人的风采、仪态或指文章风格的词却用来形容炒熟了却还是浅绿色的青头菌,这里显然是运用“大词小用”的幽默方法。“所谓‘大词小用,就是运用一些语义分量重、语义范围大的词语来表达某些细小的、次要的事情,通过所用词的本来意义与所述事物内涵之间的极大差异,造成一种词不符实、对比失调的关系,由此引出令人发笑的幽默。”[2]这样的写法令读者不禁微微一笑,可看出作者对青头菌的调侃及其无处不在的幽默文风,好似同是菌类还真分格调一样。而在写菌中之王鸡枞时,作者将鸡枞与黄焖鸡米饭进行不伦不类的对比,盛乐所编《说幽默话做幽默人》一书中还提到:“类比幽默法是指把两种或两种以上互不相干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彼此之间光有历史的或约定俗成的联系的事物放在一起对照比较,显得不伦不类,以揭示其美异之处,即不协调因素。”[3]名贵的山珍与普通的黄焖鸡显然不属于同类的事物,作者刻意将其并列,正是其幽默笔法的体现。作者而且还讲了跳火车捡鸡枞的趣事——有个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枞,他跳下去把鸡枞捡了,紧赶两步,竟然还能爬上火车!这不仅写出云南十八怪其中之一——“火车没有汽车快”,也写出了鸡枞之多,更是为本文增添了不少趣味。
若说对以上菌子的调侃还算比较委婉的话,那么接下来对干巴菌的吐槽就显得直接多了——先是用极夸张的语言对干巴菌的外形进行吐槽,故设悬念,为后面蓄势:“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设置悬念法是幽默的一个重要的技巧,相声演员管它叫‘设包袱。即以热切的语调、真实的细节和充满戏剧性的情节引出你的幽默力量,在关键的那句话说出之前,埋下伏笔,预作暗示,让听众‘着了你的道。”[4]作者一而再再而三地运用幽默方法,足见他深谙其道。接下来作者又把干巴菌比作是“半干的牛粪”和“踩坏了的马蜂窝”,故意形成读者心理上的落差,这里是用了幽默方法中的“正反对比”——“对比总是在人们的心里造成一种落差,而我们往往会在这种落差中感受到幽默。”[5]作者甚至还用口语“乱七八糟”加以率性吐槽,进行第二层的铺垫与蓄势,这里则是用了“荒谬话语”的幽默方法:“这种幽默的生命,不但在于人物在一点上着迷,而且在于不管怎样走向极端,着迷点不但不会消失,而且会增强。并不是一切真痴真呆都能构成幽默,也不是一切真痴真呆的幽默有同样的水平。要使真痴真呆显出奇趣,起码得设法使其傻言蠢行导致显而易见的荒谬。”[6]作者最后才用“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进行正面惊叹,一前一后的反应对比,“用关键的话一语点破,或叫解开‘扣子、抖开‘包袱,让听者有出乎意料的感觉,于是,幽默的效果就发挥出来了。”[7]作者这样写不但突出干巴菌出人意料的美味,更把自己“不识好货”的憨人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在这里,作者则是用了“故作愚蠢”的幽默方法:“故作愚蠢幽默法是通过故意装傻的方式,以表面的愚蠢来掩饰自己的难堪或寄寓过人的智慧,让人透过表象,曲折地品尝出潜藏的幽默之趣。”[8]短短一段描写昆明菌子的文字里竟一连用了六个幽默方法,可见“汪氏幽默”境界之高,也可见昆明雨季之“有趣”。
至于昆明雨季的杨梅,作者真是喜欢得不得了,何以见得?因为他同时运用“有情”“有趣”和“有味”来加以描写。作者写到苗族女孩的吆喝声使昆明的雨季的空气变得更加柔和了,很明显從科学角度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但由于作者同时喜欢这娇娇的声音和昆明的雨季,有了感情,作者的感觉便发生了变异,这一切自然也就变成可能的了,这是“有情”。杨梅的名字“火炭梅”很有趣,以至于作者不仅用两个“真”字和一个贴切的比喻来直接地表达他的喜爱。当然了,不仅是作者,相信读者看到这个名字时也很觉得很有意思。“一点都不酸!”作者在这里更是巧妙地插入了口语,更直接地抒发出他的喜爱之情。最后作者通过将昆明的火炭梅与苏州洞庭山、井冈山的杨梅进行对比,从而突出昆明雨季杨梅的美味。
接下来作者写昆明雨季的花——缅桂花,在这里作者不但将这平淡无奇的名字写得很有趣,同时也写出了昆明的人情美。作者在赞赏“火炭梅”的名字后随即吐槽缅桂花的别名,显然既和谐又别有用意,一褒一贬之间,形成反差之趣。作者在缅桂花的北京式叫法后多补了“这个名字真不好听”一句,本来没必要写出来,但作者特意写出来,与上一段的“这个名字起得真好”形成呼应之趣,这是作者的有意为之,既可见作者的实力吐槽,又可见其真性情;本以为作者对缅桂花的别名吐槽到此为止了,没想到作者又进入第二层吐槽:“其实这跟桂花实在没有什么关系”,这里就从别名的吐槽更进一步地进入本名的吐槽了,“实在”一词再显实力吐槽;到此为止,读者想:总该放过这缅桂花的名字了吧,没想到作者还不依不饶,一个破折号之后又打了一个回马枪——“不过话又说回来,别处叫它白兰、把儿兰,它和兰花也挨不上呀,也不过因为它很香,香得像兰花。”依照这种态势,要不是限于篇幅原因,作者恐怕可以一直吐槽下去了。这些看似与正文没多大关系的描写,实则增加了文章的趣味性。接下来作者写房东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于是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甚至还摆满了七寸盘子。房东送花主要是因为其热心好客,但作者偏偏将其写得很小气,很明显是表面调侃,实则赞扬。使作者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而是以房东为代表所散发出来的,昆明这浓浓的人情味。
文章到此为止,风格稍显活泼,作者也意识到该有些变化了,想要让情感积淀下来且绵长,最后必须切换到深情的描写,这一点与朱自清的《春》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孙绍振教授在其《孙绍振解读经典散文》中说道:“《春》的章法有一点危险性:分门别类的写法,是不容易讨好的,有平铺直叙、罗列现象、写成流水账的危险。因为这样容易单调,缺乏内在的丰富和变化。如果真是这样,朱自清这篇散文就不可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可能是意识到了单调的危险性,朱自清在行文中,一方面以一种孩子气的单纯贯空全文,另一方面,又在努力求内在的变化。其为前文所说,从视觉意象到触觉、味觉和听觉的转换。其二则是在大幅度的动态的、热闹的景象之后,提供一幅静默的图画,与之形成对比,预防可能产生的单调之感。应该说,这一笔是比较到家的。”[9]于是最后一段作者便转入抒发其乡愁之情。作者在这里提到李商隐的《夜雨寄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作者客居他乡,思念乡人,在昆明没有像《夜雨寄北》中的“秋池”,作者便在雨天来到了莲花池,在这里他看了满池的清水,看了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石像,之所以清水和石像的前面都加了修饰语,是因为作者记得很清楚。他还记得池边有一条小街,街上有一个小酒店,还记得他们要了一碟猪头和半市斤酒,甚至记得这酒是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瓷杯里。最不可思议的还是,作者还清楚地记得屋檐下站着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还有院里的大木香花,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和数不清的半开的百花和饱涨的花骨朵,这一切已经经过四十年了,作者都还一五一十地记在脑海里。雨越下越大了,作者和友人朱德熙被困在了小酒店里,与其说是被大雨困住了,倒不如说是被昆明所有美好的一切困住了:“我们走不了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即使雨停了能走了,相信作者也不愿走吧,在如此可爱的昆明生活,即使哪一天可以离开了,即便作者有深深的乡愁,相信他也不会轻易离开吧!四十年前的那一天,“一寸深”的不止是苔痕,“深沉”的不只是雨,还有作者那浓浓的乡愁,及对昆明深深的眷恋之情……
综上分析,作者在描写昆明的雨时,并不仅仅着眼于雨季的特点,还是讲述昆明雨季里仙人掌、菌子、杨梅、缅桂花这些物,及自己和友人在莲花池那个难忘、房东送花等事,而在这些事物里,作者时而将其写得妙趣横生,时而将其写得令人垂涎三尺,时而又饱含真情,可以说,“有趣”“有味”“有情”是这篇课文的三个主要特点。那么,其中哪一点最为重要呢?笔者认为作为主导且贯穿始终的应该是“有情”,先是昆明雨季里的“有趣”“有味”的一切让作者得以深深地爱上了这座城市,有了这种深深的感情后,昆明雨季的一切又变得格外“有趣”“有味”。如此美好的昆明,怎能叫人不想念呢?详述之后又重申的想念,不仅使读者得以信服,也让作者的感情得以沉淀,得以回环。
参考文献:
[1]孙绍振:《文艺理论研究》,1987年,第6期第23页。
[2][3][4][5][6][7][8]盛乐编:《说幽默话做幽默人》,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年,第240/272/276/276/262/276/
287页。
[9]孙绍振:《孙绍振解读经典散文》,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236-2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