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北碚农业受山多田少、地脊民贫的地形限制,历来不甚发达。抗战时期,北碚被规划为抗战大后方的重要迁建区,大量人口的迁入使得发展涉及民生基础的北碚农业迫在眉睫。自1942年起,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以开展农贷业务为主要方式,着手推动北碚农业的发展,进而有力地配合北碚迁建区的建设。
【关键词】 北碚 农贷 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
北碚僻处江巴壁合四县交界之处,原为巴县之一乡场,过去盗匪遍地,行旅视为畏途,后设江巴壁合四县联合峡防局,经历任之峡防局长肃清土匪,安定地方,编制保甲,努力建设后,初有繁盛之景象。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川省境内农村普遍破产,峡区自不能免。1928年,卢作孚背靠峡防局创立了北碚地区第一家现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北碚农村银行,为峡区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养活生计及繁荣城乡小商业作出了贡献。但在缺乏国家财政支持的情况下,一所以峡区为营业范围的股份制银行只能发挥有限的的调剂作用,并不能满足北碚地区农贷的资金需求,故金融对于北碚地区农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十分有限。全面抗战的爆发是北碚地区的农贷业务发展的重要契机,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后,广大西部地区成为抗战建国的重要依托。北碚因比邻陪都、沟通渝合的地理优势,被国民政府规划为抗战迁建区之一,各教育文化事业机关纷纷迁入,人口激增,北碚迎来了真正的繁盛时机。当时北碚全区土地面积20315平方公里,区内山多田少,地脊民贫,全年食粮生产量不够全区人口三个月消费。[1]农贷的资金需求巨大,推进北碚农贷业务的发展迫在眉睫。故国民政府开始着手推动北碚农贷业务的开展。
一、办理机构
北碚区域农贷业务原由巴县合作金库代办。1941年9月,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署致函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请求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主持办理北碚区农贷。实验区署之所以有此请求,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巴县金库与北碚相距过远,往返不便,“以致合作社贷款往往失时,贷款迁期,不但不能增加生产,而反增多农民消耗,若不加以改善,殊失农贷本意”[2];第二、巴县合作金库对北碚区农贷的投入不足,在北碚仅派一人作为驻区业务员,负责全区农贷的初期调查、直接监放、后期还款及催收,并要按月将全区农贷之还款、放款情形送由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署查对。在巴县合作金库的管辖下,北碚区的农贷发展十分薄弱、松散,未能为北碚区农民生产与农业发展带来助益,因此三峡实验区署想请求由北碚农民银行来办理农贷也不难理解了。
北碚虽因抗战迁建而有所兴盛,但其工業、商业多仍为小型经营,不甚发达。而在此并非工商发达之地,1942年却有中央、中国、邮储局、四川美丰与北碚农村银行及农行碚处六所大银行,实是事少行多,经营不易。1942年5月28日,四联总处发布《中中交农四行业务划分及考核办法(丁)》,该办法对于四行放款投资业务进行了划分,规定了转移以往放款投资的原则。1942年7月23日,四联总处理事会在此发布《理事会关于四行放款投资业务划分实施办法的决议》,更具体地规定“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土地金融、合作事业暨农具制造、农业改良、农产加工及运销之贷款与投资,由农民银行承做”。[3]1942年,中国农民银行重庆分行函示北碚农贷准划交碚处直接办理,并规定了《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与巴县合作金库交接办法五项》,农行碚处与巴县合作金库经过洽订,决定以4月1日为移交日期,手续悉依五项办法办理”[4]。
农贷转接主要有两项工作,一为北碚区各信用合作社偿还巴县合作金库贷款,二为改组北碚区各信用合作社。为了农贷的顺利交接,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积极催偿未还清巴县合作金库欠款的合作社尽快还款。据统计,1942年4月1日交接时,巴县合作金库列出北碚各合作社欠款余额计75080元,至同年7月,巴库已收回49000余元。[5]
同时,北碚管理局亦积极配合农行碚处的行动,按照1940年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的《县各级合作社组织大纲》之规定,将全区信用合作社普遍改组为乡镇保合作社。北碚自1937年夏起即积极组织信用合作社,其实质是一种为谋取借贷、储蓄之便利而组成的农民互助组织。至1942年,已发展到67社。但北碚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存在一些弊端:一、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需由农民自筹,资力有限;二、信用合作社对借款用途未做严格限制,大部分农民借款后并未投入到生产领域。1937年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署对北碚各乡镇农家借贷用途的抽户调查情况显示农户借贷主要用于婚丧嫁娶、贴补伙食,而只有极少数能用于农业生产。[6]三、放款为信用放款,未做抵押,资本回收具有一定风险;四、社员对信用合作社负无限责任,当合作社经营失败且合作社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社员除去股金之外,还要分摊债、填补亏空,这将反而成为农民的负担。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弊端不独北碚如此,只因北碚地区山多田少,农民生活尤其困苦,需要依靠借款来维持基本生活开支的情况普遍,更加凸显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资力少、力量弱、风险高、管理松散的弊端。
综上所述,在农村普遍破产、资金枯竭之际,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便利农民融通资金、缓解高利贷之害的作用,但仅仅依靠此种农民互助组织还不足以缓解农村金融破产的浪潮,有鉴于此,国民政府行政院在1940年8月9日公布了《县各级合作社组织大纲》,将县各级合作社之组织定位为应与其他地方自治工作密切配合的、发展国民经济之基本机构,取代前述农村信用合作社。新县制下的县各级合作社组织被纳入了地方自治系统,与带有农民互助性质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相比,其组织、管理更为严密。1942年中国农民银行重庆分行函示北碚农贷准划交碚处直接办理后,北碚管理局立即着手整改,至1942年8月底即将全区信用合作社67社普遍改组为乡镇保合区作社。至此,能够配合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发放农贷工作的基层组织才初步完成构建。1942年9月,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正式开始放款。
二、办理情形
1942年,中国农民银行重庆分行主管之农贷区域共计72个县区,此72县区中设有合作金库者考凡六十八县,设有县合作金库之县份在办理各种农贷时,均由合作金库向中国农民银行重庆分行透支转放,其不属于金库贷款范围以内者,则委托合作金库代放。未设合库考仅屏山、江北、城口三县及北碚试验区一处。江北、屏山、城口三县之农贷则分别由中国农民银行重庆分行、宾处、宣处贷放,北碚试验区之贷款则由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直接贷放,[7]十分便捷。中国农民银行重庆分行主管各行库经办之农贷分为普通农贷与特种农贷两类。普通农贷分为农业生产、农业推广、农村副业贷款等项,北碚区之农贷属于普通农贷之贷放范畴。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在北碚历年农贷数字如下表:
2.1946年度数字是截至8月底止。
(笔者注:《碚处1942年度农贷报告》中将家畜保险费贷款归为了农业生产贷款,故该报告将1942年度农贷总额计为274,993.60元。此表将家畜保险费贷款8,653.60元扣除,是为正确。)
1.农业生产贷款
农业生产为普通合作社贷款以及抗建垦殖设等贷款,均以粮食之增产为主。农业生产贷款为历年北碚农贷的主要贷款种类。1942年,北碚农贷只贷放了农业生产贷款一种贷款种类;共贷放了266,340元,该年度运用该项放款买牛者68人,数额为44,880元,占全数16%,买农具者19人,计7,300元,占全数2.65%,买种子者4人,计1,300元,占0.5%,用于租佃费用者4人,计800元,占全数0.3%,作垦荒费用这农场一所,计43,000元,占全数16%。1943年,贷放了846,000元农业生产贷款,占全年农贷的82%;1944年的农贷以农产运销为主,农业生产贷款只占全年农贷总额的1%;1945年,农业生产贷款的比重有所上升,占全年农贷总额的25%。[8]
2.农业推广贷款
农业推广贷款的具体用途在推广初期并不明确,只将贷款对象限制为“专以农业改进机关为对象”[9]四联总处也将农业推广贷款的额度限制为“以预算总额之六成为最高限额(推广经费由借款机关自筹)”[10],故北碚区的农贷机关对农业推广贷款亦不甚重视。1942年,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刚刚接管北碚区农贷时,中国农民银行重庆分行所管辖之72县区中,仅遂宁合作农场办理了此项贷款,主要以种子之推广为中心,推广其与农林部合办之优良稻麦[11],北碚区尚未办理农业推广贷款。1943年,四联总处开始重视农业推广贷款,首先表现在1943年度农贷方针中明确规定“本年度农贷应注重农田水利及農业推广贷款,以增加粮食生产和战时特产为中心业务”[12],并提高了此项贷款之额度:“以预算总额之八成为最高限度”[13],还对农业推广贷款之用途进行了详细规范:“收购种子、种苗、杀虫防病之药剂、器械及有效肥料与农具;制造杀虫防病之药剂、器械及有效肥料与农具;繁殖种子、种苗及改良畜产”。[14]事实上,北碚施政者历来重视推广良种以改良畜产,1930,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即试行约克县与波支猪杂交研究及推广,1939年又推广了荣昌白种猪500头,推动全区猪只白化。但在1943年当年北碚区仍未办理此项贷款。
至1944年,中国农民银行才开始在北碚区试放60万元农业推广贷款作为试水,仅占该年度农贷总额的0.5%。[15]具体做法为:将农业推广贷款贷方给一合作农场,与农推所合作引导合作农场试养约克公猪与荣昌母猪杂交,以获取更优良的猪种,当年即获成功。杂交所生的第一代猪仔生长速度较北碚本地猪平均高30%—50%。一年之内,体重亦常有400至500市斤,备受农民欢迎。[16]见有此成效,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在第二年加大了该项贷款的数额,又向北碚自耕农及朝阳镇合作农场联合养猪场贷放250万元用于推广此种优良猪种,占该年度农贷总额的9%。[17]该场获得贷款后,即养约克公猪一头,荣昌母猪5头,杂交育出优良白仔猪。白仔猪较普通猪种发育为快,在出生2、3个月内,即较普通猪种硕大一倍,在同一饲养时期内,可较普通肥猪增加体重三分之一。北碚自耕农示范区与朝阳镇合作农场联合养猪场的5头母猪每年共产10次,每次约10头,每年可推广100头,其他附近农民以母猪来场交配推广数量,尚不在此数内。收益方面,每年可售出仔猪80头,每头2万元,计值160万元;出售肥猪20头,每头8万元,计160万元,合计收入320万元。养猪饲料系由该场办理之酿酒及磨粉之酒糟、粉渣供给,所得肥料即供该场场员应用,均不计值。养猪收入除去人工及伙食约20万元外,净收益300万元。此项贷款可使该场236户场员受惠,约占全区农户1.86%。[18]
3.农产运销贷款
北碚的农产运销主要运用于西瓜与食盐的运销上。具体情形如下:
(1)西瓜运销
四川原无瓤用西瓜,1933年,北碚本地企业兼善实业公司的私人农场征集国内外西瓜名种从事栽培,几经实验终于成功。鉴于北碚区山多田少,土地贫瘠,种普通农作难以维生,耕地稀少的西山坪农民穷苦尤甚,兼善公司特意选择在西山坪开辟荒地推广西瓜这种厚利作物。此后,西山坪培育出的大瓤西瓜行销重庆乃至遍及全川,成为北碚的特色农副产品,每至夏季在重庆市区及周边消费区供不应求。兼善农场的农民每年种植西瓜的收益除维持全家生活外,尚有盈余,因此每户农家年年必种,形成了北碚区一重要农场。[19]1941年,西山坪农场西瓜产销社可供发往重庆市区的西瓜即达到了71688.5市斤。[20]
1945年,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帮助西山坪组成西瓜运销合作社一所,起初社员对集中运销尚存怀疑态度,经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职员几经宣讲后方明了其中意义,各社员每人自动先交西瓜一百斤以上,集中运输到重庆销售。办理运销所需款项由合作社集中向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借贷。1945年农行碚处向西山坪西瓜运销合作社贷款40万元用于运销西瓜,每斤收购价格50元,运到重庆出售价格90元,每斤可获毛利40元,共运销113担,获毛利452000元。除运费利息及开支外,可得纯益372335元。[21]
(2)食盐运销
北碚本地区不产食盐盐,居民用盐均需从别处调运运销。乡(镇)合作社需向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贷款前往渝合两地购买食盐,运回北碚后再向各镇所属的保合作社配销食盐,以平价供给社员食用为原则。售价既低,收益自薄。即此平价供给中,农民已受其惠。
以1945年为例,中国农民银行分别向朝阳镇、黄桷镇、澄江镇三镇合作社各贷放80万元、龙凤乡合作社贷放56万元用以购运食盐,四单位共计贷款296万元,贷款期限三个月,共运销食盐1191市担。每斤食盐成本90.5元,售价108元,可获毛利17.50元。除运力、利息及开支外,约计每运销百担,合作社可获纯利16,000元。1945年乡镇合作社运销食盐1191市担,共获毛利2084250元,纯益190560元。[22]
食盐乃生活必须品,销路畅通,供不应求,四乡(镇)合作社每月共可配销食盐397市担,可基本满足社员生活所需。故就食盐运销贷款一项,可使四乡(镇)合作社共6314户农民受益。占全区农户50%。
自1943年起,中国农民银行抗战时期在北碚贷放了农业运销类农贷共计15,502,040元,其中1943年贷放了30,240元,占当年北碚区农贷总额的3%;1944年贷放了8,015,800元,占当年农贷总额的77.65%,1945年贷放了3,756,000元,占当年农贷总额的14%。
4.农村副业贷款
农村副业贷款历来为四联总处所列之重要农贷,但以往该项贷款多分散于其他各项贷款中,不易集中彰显办理成效,1943年,四联总处为使该项贷款得以具体推进裨彰成效,特订定《中国农民银行卅二年度农村副业贷款办理须知》,以进一步推动农村副业贷款。此前,四联总处对农村副业贷款之用途定义得较狭隘,即“购买副业原料工具或设备”。[23]而《中国农民银行1943年度农村副业贷款办理须知》首先就对农村副业贷款之用途进行扩大,“利用农村妇女或农民剩余劳动力所从事于主要耕作以外之生产事业”,合作社、农会等农民团体但凡举办具备一下四项条件之副业,即可申请农村副业贷款:“一、利用当地廉价农产品原料者;二、利用当地业已经营、略具雏形而可资推进者;三、生产战时军民必须品者;四、生产国际贸易品者四项条件”。[24]除《须知》外,四联总处还将农村副业贷款之最高额度从以前的“时值之六成”提高到“八成”。[25]这样一来,自1943年起,农村副业贷款的使用范围及申请额度都大大提高了。
北碚的农村副业贷款主要贷放用于养猪。农家副业种类繁多,因时、因地而副产各异,在乡村最普遍的副业莫若喂养牲畜家禽。北碚区内因有家畜保育所及蚕桑改良场,对喂猪、养蚕予以提倡及指导,但养蚕分春秋两季,冬季养蚕对设备要求甚高,一般农户难以实现,故在全区内蚕户并不算多,据1937年的统计数据仅有100余户。[26]而养猪对农家的技术、设备要求甚低,养猪可用家庭残羹余汤菜叶瓜皮作为饲料,无需额外支出过多饲料费用,又可得粪便作为农家肥料。且养猪半年以上即可随时出手,其饲养时间与借款之期限相吻合。加之养猪所得利润对农家收入算获利较大,以1942年物价为例,若在六月间借款300元,自筹240元买笼子猪(即小猪),一只重30斤,饲养四个月至少可重50斤,自此以后每月可长10斤,至年底其所饲之猪可长至少70斤,计值980元(每斤以14元计算)。六个月内计以喂饲包谷二斗,计值180元,原本540元,借款300元,按月息一百三厘计算,六个月共应付利息24.4元,共耗743.4元,可盈236.6元。[27]因此,北碚区内农家多以养猪主要副业。“即一般人未种田地者,见养猪有利可获,亦均相率饲育,几有无家不喂猪之概”。[28]
在1942年北碚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组以前,办理信用贷款用以买猪饲养者亦占多数。1942年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又在北碚办理家畜业务,养猪之农民复可投保畜险,是其利益稳妥可靠,均乐于养猪。[29]
1942年度贷款用途以借款买猪者403人为最多,数额为152,680元,占全数贷款总额55%,借款养猪之社员403人,若以每人养猪一头计算,可供盈807,289.80元。[30]1945年养猪贷款12,780,000元,占全数农贷总额的50%,分别贷放给3个农场及11个农民社团14个单位,共养猪678头,受惠农户666户,约占全区农户5.24%。以1945年物价计算,农户购买架子猪(小猪)每头约2万元,半年后可养成150斤之肥猪出售,约值6万元,饲料多系农户自种之菜蔬及家庭剩菜等,多不计值,家庭副业亦不计人工,故每头猪可获毛利约4万元,678头共获毛利27,120,000元。
自1943年至1945年农村副业貸款在北碚历年农贷中的占比分别为8.5%、13%、50%,呈不断上升趋势。但从中受惠的农户却为数不多。以1945年为例。
当年农村副业贷款占农贷总额的50%,但受益农户仅占全区农户的5.24%。[31]
总的来说,自1942年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接收北碚农贷的办理业务,在北碚开展较为多样的农贷业务,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增加耕地面积、增加农家收益、增进农业生产、减低当地放款利息的作用,进而也有力地配合了抗战时期北碚迁建区的建设工作,但因合作组织不甚健全、业务不能适应地方环境之需要、贷额不足等问题,未能取得预计的成效。
【参考文献】
[1] 《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1942年度农贷报告》,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10510000055000。
[2] 《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署关于办理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农贷事宜致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的函》,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0810004008820000014000,1941年9月2日。
[3] 《理事会关于四行放款投资业务划分实施办法的决议》,《四联总处史料(上)》,第565页。
[4] 《中国农民银行碚处关于办理北碚区农贷致北碚管理局的函》,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0810004015990000032000.
[5] 《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关于报送本处1942年度农村合作贷款预计进度表上中国农民银行重庆分行的呈》,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10520000072000,1942年7月4日。
[6] 《北碚月刊》编:《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概况》,1937年,第73页。
[7] 《中国农民银行重庆分行三十一年度主管四川省川东区农贷报告》,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06090000213000.
[8] 《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农贷数字分类统计表(1942-1946年)》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11070000008000
[9] 《中中交农四行局农貸办法纲要》,《中行农讯》第7期,1942年,第13页。
[10] 四联总处第109次理事会议通过《中中交农四行局各种农贷准则(194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农月刊》第3卷第1期,1942年,第93页。
[11] 《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1942年度农贷报告》,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10510000055000。
[12] 《1943年度农贷方针》,《四川省政府公报》1943年第152期,第12页。
[13] 四联总处第158次理事会通过《农贷准则(1943年度)》,《中农月刊》第4卷第1期,第130页。
[14] 四联总处第158次理事会通过《农贷准则(1943年度)》,《中农月刊》第4卷第1期,第130页。
[15] 《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农贷数字分类统计表(1942-1946年)》,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11070000008000
[16] 《北碚管理局概况》,1949年,第20页。
[17] 《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农贷数字分类统计表(1942-1946年)》,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11070000008000.
[18] 《中国农民银行1945年度农贷实际效果报告》,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06790000230000.
[19] 《兼善农场、西山坪农场种植瓜果之成果》,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3580001000450000061
[20] 《1941年西山坪农场发出西瓜统计表等》,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3580001000470000004.
[21] 《中国农民银行1945年度农贷实际效果报告》,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06790000230000.
[22] 《中国农民银行1945年度农贷实际效果报告》,02890001006790000230000.
[23] 四联总处第109次理事会议通过《中中交农四行局各种农贷准则(194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农月刊》第3卷第1期,1942年,第93页。
[24] 《中国农民银行总管理处关于订定本行1943年度农村副业贷款办理须知致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的通函》,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11150000056000.
[25] 四联总处第158次理事会通过《农贷准则(1943年度)》,《中农月刊》第4卷第1期,第130页。
[26] 《北碚月刊》编:《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概况》,1937年,第37页。
[27] 《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1942年度农贷报告》,重慶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10510000055000。
[28] 《北碚月刊》编:《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概况》,1937年,第35页。
[29] 《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1942年度农贷报告》,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10510000055000。
[30] 《中国农民银行北碚办事处1942年度农贷报告》,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档号02890001010510000055000。
[31] 资料来源:《中国农民银行1945年度农贷实际效果报告》,02890001006790000230000.
作者简介:朱明钰(1993-),女,汉族,重庆,硕士研究生在读,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近现代金融史
课题项目:本文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民国时期北碚金融服务体系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SWU190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