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梁
2014年7月,笔者加入了一个下乡实践团队,去潍坊寿光一个城郊城镇化改造典型村去看了看。当时并不觉得有何异样。但几年过去之后,却在最近不断回想起一些城镇化现象的细节,仿佛一点一点接近某个事实的真相,仿佛逐渐摸到了时代的脉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于当下最值得做的事,就是农村城镇化。
中国三农问题的前途,可以归纳为三点:第一是农村的城镇化,第二是农业的工业化,第三是农民的工人化、市民化。这所谓三条道路,因为彼此相辅相成,所以本质上是一条路,可称为城镇化之路。毕竟如果离开了产业和产业从业人员的现代化,城镇化就成了空壳;离开了城镇化,产业和产业从业人员的现代化会失去场所依托。用德州人的话讲,就是“居住向社区集中、就业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
这条城镇化之路,是当下继承既有发展成果、解决突出矛盾、为下一步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经济建设大局有扭转乾坤之功效的关键之着。所以不仅是三农问题的主要出路,也是全国各主要经济社会问题的主要出路。
一、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意义
(一)通过人和产业的集中推进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此处“基础设施”取广义,既包括道路、水电,也包括医疗、教育、公安、金融等一切具有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服务作用的设施或条件。
人类出现后和发展过程中,在定居这方面,出现了一个通行于各时代的有趣现象:地球上的人类,在地球表面分布并不均匀,即使在各种生存资源分布均匀的情况下,人类定居时也并非均匀分布,而是总会形成一个个聚落,聚落内人口密集,而聚落外人口稀疏,换句话说,聚落周边一定范围内的自然資源能养活的人,选择住在一起。这种现象中的聚落,今天叫做居民点,最早的居民点是部落,后来是村庄,再后来是城市,任何时代,多数人都是居住于居民点之中。
居民点现象出现的原因很多。有人指出人类互相依靠的心理,互相交往的需要是原因之一,这一点上人类跟其它喜群居的动物相似。有人指出居民点的位置并非偶然,居民点总会出现在交通网络的焦点上。有人指出密集居住使一些服务人群数量大但服务范围小的设施(如医院)成为可能。总之,居民点就是这样一个客观现象。在人类宜居的土地中,居民点所占的比例很小,但确确实实居住了人类的绝大多数。
至少在我国,从人口和产业密集度来说,居民点绝非奉行分散主义。看看比较典型的华北平原的卫星图片就知道了:大片农田中一个小小的聚落,是村;大一点的聚落,是乡镇;再大一点的,是县城。菏泽市规划设想中支撑城镇化的集约高效产业,就是按照市——县——重点镇来分级布局的。广大地区的实践,确实在自觉不自觉间,倾向于人和产业的集中。
集中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何影响呢?
大体上可以说,社会上行行业业,是互相提供服务的不同人群。但如果加入数量的分析,就可以发现,社会上的人还是可以分成两大类。一大类人是生产活动的主力,创造社会财富的主力,社会消费的主体;另一大类人是为前一类人提供更专门化的服务的人。前一大类占人口的绝大多数,粗略地表达的话,就是“工农群众”。后一大类占人口的少数,以“为人民服务”——也就是为前一大类人服务——为存在的主要目的,包括道路维护者、水电维护者、医疗人员、教职工、警察、金融机构职员等等。由此很明显地可以看出,社会上的确存在可以叫“基础设施”的一类事物,不以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为目的,而以辅助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人群,为其提供生产活动的帮助和生活活动的帮助为目的,基础设施的运行则有赖于“为人民服务”的辅助性人群的工作。
一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高于农村,原因有多方面,但最主要最根本的,是人和产业在地域上集中和分散的区别。城市,无论人口还是产业,都比农村更集中。同样的基础设施,比如同样大小、教学容纳能力相同的学校,当存在于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区时,它的教学容纳能力能得到充分发挥,那么办这样一所学校的成本与发挥的作用比较相称;当存在于一个人口稀疏的农村地区时,它的教学容纳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那么办这样一所学校的成本与发挥的作用不那么相称。因此,我们看到,城市中某个较大居民区的大量居民发现自己居住的地方距学校较远时,向政府提出建立新学校的要求时,由于成本与作用相称,政府会按照普通的规划视角来对待,下决心新建学校比较容易。而面积同样大小的农村地区的一个或数个村向政府提出同样的要求,由于成本与作用不相称,政府就只能按扶贫等缘由的规划视角来对待,下决心新建学校比较难。与学校类似,道路、水电设施、医院、警务设施、金融服务设施等等也都是如此,不管是政府来建设还是私人来建设都受这样的规律支配,不管是服务于社会公众的生活的设施还是服务于产业活动的设施都受这样的规律支配。所以形成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整体高于农村的现象。
因此,如果农村城镇化得到大范围推进,人口和产业得到集中,将为服务半径有限的基础设施增加存在的必要性、可能性。那么,在必要性、可能性大大增加的条件下,群众对基础设施的需求,绝对会形成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大动力,使各项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得到推进。
(二)社会公平的进一步实现和人的进一步解放
如果以为,立法禁止干涉人的自由,而这立法又得到充分贯彻实施,五光十色的美好的自由生活就到来了,那未免太天真了。身处经济发达社会活动丰富的地区的人,与身处经济落后社会活动贫乏地区的人,在实际拥有的自由上所存在的差距,不是靠政治的力量就能弥补的。
如同化学上,运动更激烈的分子间更易产生化学反应一样,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更多更丰富的交往,意味着全社会创新活力的增强。历史上,人与人间的交往,都是在经济上产生更丰富联系后获得了强大发展动力的。因此,城镇化带来的交流的便利,有利于同时从两个方面解放人,一是人从社会得到什么,二是人为社会贡献什么。二者都将因具备更多选择的自由而获得进一步解放。
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种种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消长,若仅从数据论,我国目前对社会公平有着最大负面作用的影响因素正是城乡之差距。居住于同一居民点之中的不同收入层级居民之间的不公平,远比居住于不同居民点之间的居民之间的不公平更易引起作为社会潮流的不满情绪。换句话说,农村与城市间的不公平,不那么容易引起社会不满,而某一城市或某一农村内部穷人富人之间的不公平,很容易引起社会不满。但若仅从实际利益分配的量的差距来看,则我国最大的社会不公是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的经济社会地位不平等,从矛盾的角度看,是城里人群体与乡下人群体之间的矛盾。
城乡间生产力水平差距和生产方式的区别,催生了两套不同的经济制度和社会模式,三者又共同催生了许许多多的制度细节,成为阻碍城乡间社会公平实现的重要因素。城乡二元模式所带来的问题,不是简单地使用法律和政策把二元模式取消掉就能完事的。“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在上层建筑上的举措必有相应在经济基础上的举措对应才能发挥作用。
如果农村城镇化得到推进,则从根本上消除了城乡二元模式存在的必要性,从而为附随于二元模式的种种造成城乡不公的制度细节之消除开辟了道路。然而,正如城镇化以渐进为宜一样,经济社会城镇化到社会治理制度一元化的过程也以漫长渐进的过渡为宜。
(三)社会管理方式的简便化
居民点形态一元化果真能实现的话,除有利于社会公平外,还有利于转变社会管理方式。目前,二元化的居民点形态,亦即城市与农村两类完全不同的居民点共存的局面,使社会管理实施者采取不同的态度对待之。城市中采取越分工越细的方式,不管是为实现社会管理而设置的设施还是人都越来越专业化和精密化。农村中采取相对多功能化的方式,设施和人都追求全职能。如果能统一于典型城市型居民点,则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统一标准化”会得到加强,因两种标准造成的隔阂和界限,以及它所造成的不便,都可以消除。
一元化同时也有利于一些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设施在设置的方式上脱离行政区划和层级的限制,而只服从于大小不同居民点的需求,只服从经济地理要素。如此可以算生產力的更进一步解放。
然而,不得不指出,即使一元化为统一的城镇性居民点,社会管理方式上仍然不是消灭了所有的类别界限。比如生产型城市,以工业区为具体的规划的中心和抽象的城市活动的中心,消费型城市就以住宅区为这样的中心等等。要把这一点说明白,将不得不借助于一些人际关系理论。
自从人类出现以来,就有了人际关系。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是一元化的,而陌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是二元化的。这种二元化的人际关系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有一点类似于传统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即生活性人际关系,它往往由血缘、地缘等不直接涉及生产关系的因素决定。从居住于同一房屋的一家人开始,到居住于同一社区的一群人,到居住于同一城市的一群人,呈同心圆式扩张。人在这种人际关系中的共同行为,主要是生活上的,例如共同接受公共教育、共同接受医疗和物业的服务、在户籍管理中被看作一个整体等等。这类人际关系和谐与否,主要影响的是生活而不是生产。其二是以工商企业内共同生产为主的生产性人际关系为典型,它往往由生产关系本身决定,这种人际关系的分布全无什么类似于同心圆的形状可言,而是完全服从经济的要求,熙熙攘攘皆为名利所转移。人在这种人际关系中的共同行为,主要是生产上的,例如共同劳动、业务协作。这类人际关系和谐与否,主要影响的是生产而不是生活。
陌生人社会的逐渐扩大,熟人社会的逐渐萎缩,使得社会管理中,用一元化的思路来对待人际关系渐成为不可行的,势必要二元化。现代社会公共服务,比如公安、消防、教育、医疗、社保、环卫、全民健身、水电,因为是针对所有人而不是仅针对一些行业,所以倾向于以地域为核心展开,以社区为服务单位,以生活性人际关系为纽带来统计管理服务人群。而事关特定行业的社会管理工作,就相反,服从于生产性人际关系。
在社会管理中处于工作和领导核心地位的党组织,实际上也是按照工作单位党组织为主,生活单位党组织为辅的方式来安排的,一定程度上具有兼顾两类人际关系的意图。
不管是居民点形态的二元到一元,还是人际关系的一元到二元,都是与城镇化彼此促进的因素,是发展下去的必然。
(四)生产力的飞跃
从近代的英国开始,近现代一切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事物都是在人口和经济活动密集的地方首先出现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城市是生产力发展的温床。我国目前人均生产水平很低,主要是因为大量传统农业人口的存在,所以当前(仅仅是当前)提升国家整体生产水平的关键,不在高新技术攻关,不在大城市不断转型改革,而在农村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促进生产力发展,至少已经有两套模式。第一套是工业化的:工业出现和发展,然后农业人口大量转化为工业人口,工业先进生产力使人们有能力创造更多更丰富的社会事物,辅以思想意识的变革,把“有工业的乡村”一点一滴逐渐变成物质和思想两方面都典型的城镇,为居民生活、工作在一个工业城市创造更多条件,最后工业化持续推进。第二套是商业化的:某农村基于位置或其它有利因素吸引商业资本,商业活动增加,部分本地农业人口转化为商业人口,或外来流动商业人口增加,更多商业交流带来更多财富和新思想,把“有商业的乡村”一点一滴逐渐变成物质和思想两方面都典型的城镇,为居民生活、工作在一个商业城市创造出更多条件,最后商业化持续推进。
这两套模式都要求原先的乡村在固有特点上适合发展某种工业或商业才行(农业如果按照现代集约化规模化要求发展成发达的产业的话,本质上同工业),也就是说,本质上不是主观选择的结果而是人文地理上符合客观条件的结果。在我国数量众多的农村中,有很多已经拥有运用城镇化发展生产力的条件,那么政府要做的就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发现这种农村,并且推它一把。像德州市就提出了“一手抓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一手抓农村产业园区建设”。
发展生产力是城镇化的起点和依归,脱离发展生产力的城镇化就意味着创造将来会被废弃的“鬼城”。
(五)扩大内需
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以庞大消费市场的面貌呈现出来的过程很慢,近200年前打开中国大门的英国人就曾为此大跌眼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是收入水平低,二是与发达地区联系不紧密。
论收入水平的话,一般来说,城里人比农村人有钱。农村中偶出现比城里人富得多的人,都是在农村经济形态发生重大变化时出现的。比如国家因故征收农村土地,村民得到一大笔补偿费用,分配得当时公平地分给全体村民,而分配不得当时被少数人所垄断,反正总归会创造出富有的人群。
类似这样的事情在城镇化没有兴起的古代当然是没有的,凡农村因经济形态巨变而突然变得富有,本质上都是国家整体向城镇化推进的一个体现。有的农村表面看来没有改变种地为生的基本思路,但农业发展得更加集约化规模化更加有工业的味道了,又或者打出了人无我有的优秀品牌而更有商业的味道了,以这样的方式致富,则如上文“生产力的飞跃”中表述的那样,其实与城镇化的某些步骤重合了,完全可以看做城镇化的里程碑。
总而言之,欲提高收入水平,农村势必要求变。完全不变,固守传统农业形态,而在富裕上超过城市的,根本没有过。而只要顺着经济发展的规律一“变”,又势必采取一些同时有利于城镇化的措施,实际上等于致富和城镇化两件事同时在做。那么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下农村收入水平提高的根本出路在城镇化。
至于与发达地区的联系,要分两方面来说。一方面是硬件的,主要是交通和通讯。一方面是软件的,指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交通和通讯的建设一般归于狭义的“基础设施建设”,它们得到快速推进的时期都是城镇化热火朝天的时期,因城镇化而迅速膨胀的需求是交通和通讯两项事业发展的关键。
与城镇化伴生的,是生产的更高度社会化,社会化加大了分工上的差别,现代社会化生产更是大大加大了地域间分工的差别,那么这就成为不同地域间居民因经济上的交往而产生更多社会关系的契机。
城镇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活动、内需之间的互动,在我国有个典型,就是港口城市的“经济腹地”概念。我国的主要港口城市都很有趣,面向大海,背靠内河、铁路、干线公路等内陆交通干道,这就等于面向世界经济而背靠内陆经济。比如天津市,它的内陆经济腹地甚至包括整个蒙古国。又如青岛市,它拥有与世界其它主要港口交流的便利,又有胶济铁路等干线,使它的内陆经济腹地至少包括整个山东省。号称亚洲第一良港的青岛港,对于这个港口城市和所联系的内陆地区同样重要。山东省是传统农业大省,农事人口众多,农业经济发达,如果全山东的农村都转变为胶东式的小城镇,对青岛港来说绝对不是好消息,其职工过劳死的概率必将大大提高。
以上,还仅仅是说城镇化完成后,比之现在,所增加的常态化内需,还没算城镇化这一运动本身所意味着的巨大内需。
(六)为农村地区留住人才人力
农村人才流失的现象可以用我国对外人才流失现象来类比。
由于生活水准等指标上,我国整体不如发达国家,所以人才外流的现象严重。辛辛苦苦多年培养出的人才,被一张美国绿卡或者新加坡大学给的一个职位轻易就勾引了去。在这个中外人才矛盾中,矛盾的两面是我国和发达国家,既然不能发动战争把发达国家都毁掉,那么只能从矛盾的另一面下手,也就是把我国建设得更好一些,同时让人口增速减少一些来减少人口压力。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不要求现在居住的地方跟拟移民的目的地生活水准毫无差距,只要差距不那么大,就不会动。
农村跟城市的人才矛盾也是一样。所不同的是,农村不仅在人才上有严重流失,在人力上也有严重流失(每年数亿农民工来往,给铁路系统留下了深刻印象,386199现象也让乡镇上头痛不已)。由农村出发去城市追求高水准生活,还少了国界这一道限制。因此,与上一对矛盾的前景不同,若任其自由发展,则农村的前景黯淡,会陷入人才人力双重流失——生活水平下降——人才人力进一步流失的恶性循环。
依靠农村自身的力量很难走出这个恶性循环,所以这是国家应运用其整体调控能力的地方。具体方式可以有很多,但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是逐渐把农村形态转变为城市形态。
此外,人口过度集中于少数居民点,在国防上也是危险的。
(七)缓解既有城市人多地少矛盾并抑制房价
在各个快速城市化的国家中,普遍会出现房价总水平提高的现象,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有两种情况,一是个别地方乃至个别城市的房价高到让人吃惊的情况,二是房价提高的过程快得让人吃惊的情况。
在我国来说,无论以上哪种情况,本质上是地价的提高在带动房价,而非房价构成的其它方面在带动。建筑工程劳动力的成本在提高,但我国整体上仍然是劳动力资源供应充分的国家,不存在因资源稀缺导致的升价。建筑材料成本方面更不用說,我国目前是个建材工业发达,产能过剩的国家,建筑材料资源供大于求,也不存在因资源稀缺导致的升价。唯一能因资源稀缺,导致房价惊人上涨的房价构成因素,便是土地价格了。因此,缓解高房价的长远根本手段,归结于缓解高地价的手段。
我国是个人口很多人口增速很快的国家,这相对于面积不再增加本身十分有限的土地来说,构成了日渐增加的压力,这样看来,地、人供求关系的前景当然是不乐观的。不过假如单从这个供求关系来看,似乎还没有达到让人感受到压力的程度。
一个十分拥挤的城市中,居民理所当然是感受着地、人供求关系的压力的。居住、工业、商业和各种城市公共服务都是需要占用一定空间的,或者说,占用一定的土地面积。这样,在拥挤的城市生活中,人多地少是常态,地价面临很大压力,楼房被迫越长越高。
但是,就我国来说,这样的城市,作为一种土地利用类型,在全国土地面积中所占比例其实很低,我国绝大多数的宜居土地上的情况是:广大的农田一片又一片,天然和人工的林地夹杂其间,在这个广阔的背景上,大得像小城镇的大村子或只有百来户的小村子星罗棋布,乡镇企业的厂房也一个个分散地点缀着。总之,并不拥挤,地价显然不高(甚至没有产生地价概念的必要)。确实,尽管我国人口众多,但以这个人口数量除以我国的国土面积之后,却可以发现,我国实际上是人口总密度中等的国家,比很多发达国家都低,比如日本的总人口密度就是中国的三倍。
那么究竟是哪些因素导致了房价——或者说地价——出现前文所说的两类惊人提高的现象?首先是宜居土地的缺乏。我国国土面积很大,但其中约一半是不适合人居住的,或者退一步说,是不适合大群人长期定居生活的:青藏高原因为高寒气候而不宜居,新疆的大半地区是沙漠或荒漠,云贵高原大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甘蒙地区也有广大的沙漠和没有充分水资源的草原。其次是耕地和自然环境保护政策。基于我国人口总数很大的现实,我国将粮食基本自给自足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部分,这样一来,就不能像有的国家那样,把全部土地都看做可进行居住用房产开发的土地,反而要花很大功夫去保障耕地的红线。对自然环境保护有重要意义的特殊土地,如湿地等,也与耕地相似,动不得。这样可用于居住用房产开发的土地又去大半。第三是人口在大居民点的相对集中。即使全国所有宜居土地的总平均地价水平不高,但只要占总面积之一小部分的大居民点(往往就是城市)的人口是很集中的,就很容易在这些地方引发地价的提高。由于城市的人口占全国一半多,经济活动更是占全国的绝大部分,城市的地价的提高很快便经由房价的两类现象而引起全国的关注。“高房价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的共识也因此而产生了。
总而言之,地、人供求关系的压力,虽然可能与房价短期内涨涨跌跌的游戏无关,却从根本上决定着房价长久的走向。短期内,房价的涨跌可能被很多偶然性因素影响,比如汇率、银根、政策、商业炒作、消费癖好等等,但长期的走向只取决于地、人供求关系。解决地、人供求关系的矛盾,并最终缓解高房价的压力,可以设法开发非宜居地为宜居地,可以在城市中改善空间利用结构(比如增高楼层、叠放基础设施、开发地下空间),但这些都是杯水车薪,与总的可用土地面积相比较比例太小,与人口增长速度相比更是惨不忍睹。在可预见的将来,唯一能作为缓解人地矛盾着力点之处,就是上文说的导致地价提高的第三因素——人口在大居民点的过度集中。
人口自然增长的速度终究是有限的,纵观历史,能够在一代人的时间内,打破地、人供求关系平衡,造成房价两类快速上涨现象的,只能是迁徙。从户籍政策和人口迁徙政策来看,我国一直采取的是努力控制人口向大居民点特别是大中城市过度集中的思想。可即使这样,人口还是不可阻挡地向大中城市集中。这个过程,从农民工入城打工开始,随着他们的定居时间渐渐变长而深化,到拥有正式的城市户籍而告一段落。如此大规模人口迁徙的原因,从迁入地迁出地的比较来说,主要是因为大中城市有更好的商品、服务、教育、医疗、就业、交通、安保,在几乎每一方面都比农村要强,所以势必吸引迁徙人群。这就像改革开放前广东人游过深圳河“逃港”一样,是简单使用制度栅栏所拦不住的。
我国已经有一些吸引农民工重新回到农村务农的政策,但所能影响的总人数有限。归根到底,调整性的政策的力量,不能与城乡二元结构的鸿沟相提并论。无论有多少惠农政策,农村就是农村,总是不具有像城市一般的吸引力。一些发展得好的模范农村,共同特点是以一项或几项产业为资金来源,认真建设各种基础设施开展各项社会事业,本质上是新建了一个小城镇,而不能说仍然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发展了。想想也是,想把过度集中于城市里的人吸出来,唯有在外面另立城市。
农村城镇化才是上述一系列问题的根本解决措施。任何空间中,容纳同类物质过多压力过大时,就会将该类物质压向旁近空间。所以,城市人口压力过大时,自然要将人口压向旁近地区,这便是逆城市化。考虑到我国的一些实际情况,比如农村需要大发展、政策调节权限大、进城农民工人数很多且一定条件下存在撤回农村的意愿等等,我国迎接逆城市化的最好举措就是主动引导农村城镇化。
总而言之,所谓高房价的压力,并不是压在全国所有国土上,而仅仅是大中城市,假如好好发展农村,将它们都变成与大中城市有相似定居吸引力的小城镇,大中城市的部分居民被分流过去,高房价问题就从根本上解决了。或者也可以打趣地说,房价短期控制手段,应当责成住建部长去构划,可房价长远控制手段,倒该责成分管农村的副总理去构划了。
着重探讨短期内控制房价的手段的诸多观点中,充斥过多为个人短期政绩、为煽动社会不满、为权宜应对的成分,但着重探讨从根本上以长远手段控制房价的手段的诸观点,则不大可能被这些因素干扰,故而更有探讨的价值。而假如长远而根本的住房问题解决手段的着力点,实际上是在距离高房价地区很远的农村的话,比较不容易引起正在饥不择食地寻求住房的许多城市人的注意,这样反而更有加以强调,使之免于被忽视的必要。
二、当下努力推进城镇化的有利条件
(一)城市有力量和动机反哺农村
正如当前最大社会不公是城乡差距一样,所谓我国在经济上的相对落后,面最广影响最大的正是农村相对于城市的落后。当改革开放刚开始的时候,政策的主要导向是集中农村的力量全力支持城市特别是沿海开放城市的发展,使这些城市迅速跟上世界经济大潮流。从道义上讲,我国的发展对农村人民有很大的欠账。周恩来就曾经无奈而坦诚地在全国人大的會议上说:“(相对于农民)工人要占优势,这叫做立法上的不平等。”既然城乡二元结构是为全国发展大局而采取的不得已手段,那么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追赶世界先进的迫切性减弱,城市反哺农村,逐渐削弱二元结构,也是具有道义上的正当理由的。改革开放已经多年,农村虽然也经历了飞跃式的发展,但程度上远不能与城市的发展变化相比。当城乡这一对矛盾向城市倾斜过多时,推动它反过来向农村倾斜的要求很自然地就出现了。
机器生产机器,是增加机器的最快方法。城市生产城市,是增加城市的最快方法。今天,我国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比当年小得多,追赶先进水平的任务不再急迫,而城市本身也具备很强的综合经济实力,可以为城镇化提供各种条件。我国的一个农村如果打算依靠工业来实现城镇化,那么所需的建设资金、生产技术、管理经验、设备、原材料、产品市场等最便利的来源就是我国已经实现工业化的那些城市。如果打算依靠商业来实现城镇化,那么最便利的方式就是跟我国那些商业发达的城市沾上商业关系。现实中当然没有这么绝对的发展方式,城镇化从来都是工商并进协调推动的,但反正离不了既有的城市的力量。烟台的县级市龙口,所辖多个镇在城镇化上很成功(甚至还有一个典型村——南山),就是走的“工业强镇、商贸活镇”道路,2016年龙口全市总劳动力不足30万,而在城镇化进程中新兴企业吸纳的原农村劳动力就达到了14.6万。
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原料、市场、土地的需求,使得其经济触角常常伸向农村,对农村来说兼具机遇与挑战,这也可以说是城市参与农村城镇化的动机了。
以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计划为主导,集中从城市获得的经济力量来加速农村的城镇化,可以看做一种反哺。而依靠经济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来加速的城镇化,勉强也算反哺。
(二)国家掌握或影响的人财物力足以推进城镇化事业
尽管采用了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仍保留有至少三个强大的经济干预杠杆:经济计划、财政和货币政策、国有经济。政府仍有权在认为必要时运用其力量对以市场为基础性资源配置手段的国民经济做调整。笔者以为,大规模推进城镇化堪称此处所说的“必要时”。而一旦政府决意努力推动城镇化事业,则不论具体怎样做,其落实到基层的最终结果将可以归纳为“国家掌握或影响的人、财、物力大量用于城镇化事业”。
我国财政力量很强大,在经济生活中的影响力比例,更超过财政在全社会财富中所占比例。尤其是中央财政又集中了相当大比例的财政资金。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这种财政体制的好处会体现出来——一旦下定了决心要努力推动城镇化事业,可以轻易集中很多资金,使农村立刻获得很大的帮助,走上发展快车道。
比国家掌握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国家所影响的力量。有时,国家用政策的方式,使投资于某一领域变成有利可图的事情,吸引来源不特定的多种资金来此领域投资。有时,国家大力支持某一领域,使资本市场对其前景产生信心,而将资金聚集来。发挥国家带动影响的力量,应用于城镇化,将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
在技术力量、人才等方面,国家所能掌握和影响的,与资金方面类似。
(三)农村承接城市的人和产业的转移的时机已到
人的方面。在我国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已经出现了所谓“逆城市化”,在人口过于集中的城市核心地带,很多人迁出,前往人口不那么集中的地方。特大城市寻求建立卫星城镇,一般城市在城郊征地建立新区——其实就算没有逆城市化,人口的正常增加本身也要求城市扩张了。以上这些人会不会愿意落脚到新兴小城镇呢?
产业的方面。原先存在于城市中的很多产业,因为不适应城市转变了的发展思路,而将要被赶走了。有的城市强调老城区的文化、旅游职能而把老城区不合于此的产业轰走,有的城市整体定位改变后要升级产业而把旧有产业轰走,有的城市内部某区域地价、基础设施等条件变化使得过去曾适应此地的产业不得不让位于更适应新情况的产业,有的产业步入夕阳期而成了走到哪里都没人要的老乞丐。这些产业会不会愿意落脚到新兴小城镇呢?
不管是人还是产业,离开一个地方都会寻找另一个地方落脚。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村,特别是那些没有太大竞争优势的,只要能把这些人和产业招来就是胜利,就像女儿实在嫁不出去时随便找什么样的上门女婿都行,女婿的主观动机究竟是什么不是个重要问题。别人不稀罕的东西拿来当宝贝,听起来很可笑,但别忘了小平同志就是这样做过的。对外开放初期的中国自己把身段放得很低,努力承接发达国家不稀罕的产业的转移,给人家打工赚几个小钱,但这一切仅仅是开始。“装孙子”策略最终为中国换来了什么也是显而易见的。
(四)国际国内形势
近代以来中国历史上,有落后挨打的时期,有奴颜附庸的时期,有热战如火的时期,有冷战如冰的时期,还有经济震荡社会动荡不安的时期。可是祸不单行昨日行,如今那一切都过去了,当下可称近代以来最适合经济上再做大转型的安定时期。安定意味着可以放手进行一些会引起一定程度社会震荡的改革,和平意味着可以从容不迫控制改革的節奏。我们党所处大环境,比嗅到了二战逼近的危险气息的苏共所处环境要和平、安全太多了,完全没必要像他们当年那样豁出老命加速推进农村改革以适应新形势,完全可以有选择有重点地稳步推进改革。村民严重缺乏城镇化改革意愿的,不改;村庄有较大文化价值的,不改;城镇化对本地自然生态环境负面影响太大的,不改;没有明确城镇化支柱产业的,不改;粮食生产任务没有着落的,不改;改革对国防设施保密不利的,不改;甚至,村庄应当纳入老少边穷政策体系而非一般意义上农村城镇化政策体系的,也不改。
能够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一切生产要素也是当下形势对大范围推进城镇化的有利因素。
二、可尝试采取的措施
(一)专门干部培养
农村工作的特点之一,是高层制定的政策不可避免地与基层工作产生距离,常见的补救方法是运用人事的力量,培养适当的干部,把政策与基层工作联系起来。2016年,仅山东一省就选调了1350名大学生村官。
新农村建设,就已有的一个个成功范例来说,都有优秀的致富带头人的身影。有的致富带头人出身本村,威望足以团结起村民;有的致富带头人能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使生产活动得到转型升级;有的致富带头人具有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经营模式的能力,把村集体经营成成功的小企业;有的致富带头人仅仅是目光敏锐,抓住了一次难得的机遇(通常是大规模投资),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致富问题。
农村城镇化也是很复杂的一项农村工作,也需要适当的干部来挑起大梁,而且由于是让农村发生重大发展变化的举措,所以需要类似于致富带头人那样的好干部。理想的城镇化工作干部,要具备三项基本条件:熟悉城镇化方面的政策;有能力使村民团结一致为城镇化事业而努力;具备市场经济思维方式(不求有多高的经营技巧,只要有适应市场的基本想法就足够)。
具体工作是分散的,而政策是集中的,所以培养这样的干部应当是一个由分散到集中的过程,也就是先从分散的农村工作一线选拔干部,然后到党校或者其它什么地方进行集中的培训,培训的目的是培养出符合上文所述条件的合格干部,而具体是集中到哪一级的培训机构,则视将在城镇化工作中主要践行的政策出自哪一级党委、政府而决定。反过来,干部的派出又是一个由集中到分散的过程了——有城镇化意愿的村两委综合群众意愿后提出申请之后,或者政府对其认为十分有必要立刻实现城镇化的村下达指示之后,城镇化专门干部管理机构视具体情况酌量分配干部前往基层。
(二)土地开发
没有比土地开发更诱人的农村城镇化道路了。在地产商一番好似凭空运作的忙活之后,村里的普普通通的土地居然就变成了香饽饽,把地卖掉可以一下子得到好几代人挣不出来的钱。村两委只要稍动脑筋,稍微会花钱,就可以把村子建设得相当不错——资金充足时谁也不把建设当难事,中东的产油国和北欧的人口小国都验证了这一点——而这种种建设都无疑是有利于城镇化的。
但是从国家的视角来看,能为促进土地开发做什么呢?却是“什么也别做”。地价这种因素,真的不是可以大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领域。政府维护好土地开发秩序,再被动地应对地产企业的种种要求就可以了,其它的只能交给市场。
(三)市场主体参与城镇化的鼓励政策
除土地开发这个最典型的方式外,市场主体(尤其是城市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市场主体)参与城镇化进程的方式还有很多。比如投资村庄主营产业、承建村中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承销村庄产品、提供物流服务、提供通讯等信息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等等等等。龙口市在实践中提出了“(建设用地)由政府主导切换为市场调节,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对具备条件的相关村庄进行搬迁建设。”假如哪一天,突然冒出来一种以“农村变城镇一条龙服务”为业务的全职能承包商,也未可知。
从国家的视角看,运用适当的鼓励政策,促使更多市场主体投入城镇化潮流,是十分必要的。除常见的减税、培养人才、提供金融支持、提供信用支持、提供公关支持、表彰奖励等等以外,还可以采用与农村城镇化工作特点更密切相关的特色政策。
一个村庄一旦城镇化,则财富总量将大大增加,或者至少拥有一个财富总量增加的长远前景。能不能用政策创造一种“市场主体可以从其投资支持过的村庄的这种前景中获利”的机制呢?
城镇化之后的农村,面临粮食产量下降的可能性,是非常现实的。能不能用政策使专注于收购粮食或用其他方式间接保持了粮食产量的市场主体因其对坚守粮食红线的贡献而得到这方面的奖励呢?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发展的瓶颈,或者说白了,要想富先修路。能否在现有“投资于道路者的收益机制”的基础上,建立更规范化的BOT呢?
(四)形成特色产业和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天津的一个小村,在一位明智的致富带头人带领下,仅凭两个基本条件——村里有青山绿水、村子处在京津唐之间——就发展起特色旅游业,把附近大城市的有钱人“骗”到穷乡僻壤来花钱,“凭空”创造出邻村用“诚实劳动”创造不了的高额财富。狡猾的致富带头人的功劳不可低估,跑市场有功,打广告有功,但他最大的功劳是把特色产业的思想带进了原先毫无特色竞争力的小村。
在生产高度社会化的今天,用特色来打造竞争力是一种必然。将来如果我国数十万农村都走上转变为小城镇之路,都积极融入大市场,那么竞争会非常激烈,没有特色产业就只能平庸下去,无法快速致富,反过来影响城镇化的速度。
从国家的视角来看,创造特色产业是城镇化工作中比较体现主观能动性的一环。致富带头人要有观察、分析、想象的能力,国家则创造一些条件让各种奇思妙想有实现的空间。目前,已有“一村一品”、“一镇一品”等发展模式在进行中,如果城镇化大规模推动,将在这条特色之路上大踏步前进。
推动一个村庄城镇化的关键产业可能会是提供服务,但多数肯定还是提供产品。许多对城市来说稀松平常的产品销售渠道,对农村来说可能是闻所未闻的。2016年10月,山东召开了农商互联大会,邀请了很多互联网电商平臺参加对农村采购。与此类似的方式还有很多,进一步解放思想总是不难找到出路。
在推进一带一路工作的大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走出去的希望也在增多。在这贸易摩擦的风险不断增长的时代,创造好的出口产品品牌,在国际上占据市场,提高产业活动附加值,很有大局意义,且绝对并非高端制造业的专利。
(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
基础设施落后是一种劣势,但也是一种后发优势。长期渐进建设的原城市,新老基础设施很难完全对接,许多城市出现“今天这个部门刚完工修复路面,明天那个部门又开工挖开路面”的现象。而完全从一片白纸开始新建设的城镇却可以大量采用综合地下管廊这样的土地集约、科学有效率、构划长远的基础设施建设方式。
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化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基础设施建设为城镇化提供便利,城镇化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动力。在一些成功的通村公路的建设范例中,可以发现,事情的关键就是财力物力,就是投资,人力从来就不是问题。只要钱到了位,致富带头人完全能够带领渴望致富的乡亲们把路修起来,为此穿山凿石定桩架桥,一往无前。
市场在这里的某种程度上的失效,是因为该种建设,投资大,收益慢。中国人太“聪明”了,这辈子见不到回报的投资绝对不干,要过上好多年才见回报的投资一般也不干,缺乏那种把投资、效力于一番有意义的作为当作人生价值的“傻”劲。
除了直接投资以外,国家还能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筹措做些什么呢?或者说,国家能为资本市场在这里的失效补救些什么呢?
(六)建立多样化资金筹措平台
待城镇化的村,相对于既有的城市,是经济落后地区,落后地区不易吸引投资,这是事实。但落后地区,也是发展前途空间较大地区,所以只要方法得当,反而易于吸引投资,这也是事实。
菏泽市设想建立城镇化方面的专门政府投融资平台,然后依托平台发行种种证券产品来融资。烟台的龙口市提出“财政保障一块、银行借贷一块、企业投入一块、社会筹集一块”的口号。这都是可以借鉴的方式。
目前,国家有很多倾向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措施,也有推广农村基层基本金融服务的措施。这两类措施能结合起来吗?如果在金融上把城镇化中的村庄当作中小企业来看待如何呢?答案恐怕是不行。以枣庄滕州以马铃薯种植农民为典型的合作社那样的农村合作金融,应当与这里提到的资金筹措完全分开,那是贯彻社员制封闭性的原则,用以解决地方居民内部问题的,应当与外部金融系统严格区分。
对于硬条件终究不利于吸引资金的地方,既然不能“卖产品”,那么索性试着“卖情感”、“卖情怀”。情感是不是非市场经济因素?表面上看来,是的。情感有可能使消费者选择质劣价高的商品,情感可能使消费者拒绝便利的服务而倾向于麻烦的服务,情感会使生产者从事利润相对低的产业,情感甚至会引导顾客刻意抵制某些产品。但这样一种分析有个前提,那就是此处所谓“市场经济”,是把人简化为追求利润、质量、便利的简单经济动物,把经济理性与情感截然分开,将前者作为市场经济的唯一定义因素。而现实中经济运行时,人是无法简化为简单经济理性动物的。情感、习惯、政治和文化因素等等都是市场的影响因素,故在作经济理论探讨是可以将它们简化掉(毕竟这些因素不可能从根本上动摇经济的客观规律),但在实际经营中却从未有人敢忽视它们。
比利时一家地毯产销企业,在卖给穆斯林的地毯上镶嵌一个“指南针”,但这个装置不指向南方,而是直指圣城麦加,这样穆斯林每天面向麦加下拜的仪式大为便利,这样一种以宗教情感和习俗为卖点的产品,谁能说它不是市场经济的佼佼者呢?产品市场是如此,金融、投资市场市场也是如此。广东的乌坎村通过巧妙炒作政治热点,贩卖意识形态情怀,从海外特别是美国“骗取”了不少资金和其它投入。虽然在乌坎这个例子中,炒作得太极端,村内派系斗争过了头,导致充裕的资金最后只沦为争夺的对象,未能促进发展,但例子本身还是能说明问题的——西方尤其是美国,寻常的投资基金不好骗,带着政治、宗教方面的高情感色彩的投资基金很好骗,运作得当完全可以空手套白狼。
有的农村做得很彻底很干脆,经过改革,把村集体经济组织改成了公司,那么这样的村搞城镇化,资金筹措方式就与一般市场主体没有区别,也就不必特殊对待了。
(七)村改公司(或市场化程度稍低的类似改革)
所谓村改公司,就是把村集体经济组织改个性质,让它从此成为典型的市场主体,让它所拥有的一切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转,是一种致力于减少经济组织类别的数量以促进市场行为更趋标准化的作法。常见的具体作法,是先征地,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要点和难点是宅基地退出机制),然后组建公司架构,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改成股东,村领导层改成公司管理层,然后把脚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给公司,其它原属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也都转交公司。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欲成为公司职工的,有一定优先权。
现有的关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对它与外界的经济往来多有限制,尤其是土地制度上更是难以与外界市场充分对接,有时城镇化过程中土地性质转变这一重大变化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就是因此产生的。如果村改成了公司,有了名分,更方便地参与市场经济,当然是一件好事。之后以公司的方式来推进城镇化,可能从实体角度讲没有什么新的优势,但从制度上来说的确少了很多羁绊。
有些地方,改革没有彻底进行到公司制这一步,而是进行到了“农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造”这一步,那么显然,改革在思路上与公司化无异,程度上有区别罢了。
然则旧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又岂一无是处呢?尤其是限制土地流转的规定,不是没有道理的。农村居民拥有的土地虽小但对他们很重要,如果自由流转,一不小心流转出去了,没了,又会怎样呢?历史上豪强兼并小农土地的事情历历在目。所以利用村改公司消除制度“栅栏”而推进城镇化的同时,要对幼弱的新兴城镇有所保护,保护的主要对象是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种种关键财产,尤其是土地。即使在那些不是彻底改成公司,而是仅将部分集体财产融入一般市场的村,市场运作的主要对象肯定还是土地。
(八)培养适于城镇化生产生活的居民
这是最难、最耗时间的举措了。这种培养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人作为劳动力的素质培养,其二是人作为社会主体的素质的培养。
前者急迫、现实,但解决问题的思路简单,因为长期以来在脱贫工作中早就已经贯彻“加快教育脱贫,阻断贫穷现象代际传递”的工作原则,可以直接拿来作为城镇化工作的相关工作原则。山东省提出到2020年认定10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每年培训180万人,就大体属于这方面的举措。
后者长远、缥缈,解决问题的思路复杂。我国当今的城市居民——或者说,早期进城农民的孙辈、曾孙辈——仍然倾向于无视红绿灯,仍然喜欢占路经营,对很多具有很强公共性的城市事物不适应。如果农村大范围城镇化自今天开始,那么大概多少代以后能够培养出完全适应城镇化的生活的居民呢?虽然强调宣传教育和各种培训的作用,但此处所谓培养,最根本的途径仍然是城镇化生产生活活动本身。正是因为所需时间很长,所以更要抓紧,抓紧物质层面的城镇化来带动精神层面的城镇化,因为反过来更不行。
(九)发展新农村社区
山东的农村城镇化工作,从量上来说占全国七分之一强,所以很有参考价值。2014年出台的《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中提到,1996年至2013年,山东的村庄(以行政村计)从8.3万减少到6.5万,计划到2030年,将1.4万村庄(1400万人)纳入城市、小城镇,2.1万村庄(1800万人)整合成农村新型社区,保留3万村庄。新农村社区所占地位之重要可见一斑。
新农村社区的具体形态,根据滨州市委党校的刘永红的总结,有政府主导合村并居、园区社区同建、企业推动村企联合、招商开发或项目拉动、单村搬迁复垦、城中村改造——完全是跟城镇化走在相似的发展道路上的。
在笔者看来,新农村社区就等于完成度为一半的城镇,大局来看、长远来看是城镇化进程中的过渡状态,但对具体村庄来说以后一直保持着这个过渡状态也有可能。
(十)县域集中统一规划
德国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建立起的青岛老城,其规划水平完全不能与日本人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建立起的青岛工业区域相比,后者又不能与改革开放后新建立起的居住、商贸、旅游等新城区相比,青岛市民对越老旧的规划抱怨越大。我国许多改革开放后新崛起的城市,其城市规划水平超过了存在数百年的欧洲城市,这就是规划上的后发优势,倘若不进行深入研究基础上的集中统一规劃,就会丢掉这个优势。
笔者之所以强调县级政府为集中统一规划的最佳主体,原因如下:
笔者前文所述有关城镇化的问题,基本上是在说就地城镇化,也就是在农村的地面上进行城镇化建设,原农村居民自动转化为新的城镇居民。然而这只是理想状态而已,现实中,异地城镇化——农民放弃原有村庄土地和房屋迁移到既有城镇——才是城镇化实践和发挥城镇化作用的主流。以人口去衡量城镇化进程时,这一点尤为明显。就山东省来说,只有少数经济强镇才能抗衡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稍微扭转一点人口过度向城市集中的趋势,村级的成功范例则根本一个也没有。胶东的多个乡级小城镇,城镇化工作在全国来说都算不错的,但“不幸”临近青岛、烟台、威海三个“过于优秀”的城市,结果人口被三个城市大量吸走。就连菏泽市牡丹区,一个堂堂地级市主城区,也因为类似缘故成了人口净流出的县级行政区划。所以,我们看到,在现实面前碰得灰头土脸的菏泽市,在《2015年至2020年城镇化规划》当中,直接默认了人口的城镇化概念为异地的,默认人口的城镇化就是农民迁移到既有城镇。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这样的权威单位,也认为“就地城镇化仅适应于少数地区,多数地区呈现异地城镇化特征。”
不得不说,县级新型城镇假如能维持住人口和产业增长的趋势,抗衡过度向地级以上城市集中的趋势,已属不易。加之规划应具有大规模、长远、集中的特点,所以城镇化以县域为单位集中统一规划是合理的。
(十一)开展广泛调研
一切大范围农村城镇化运动都要从调研开始。笔者以为,可以考虑在下一次人口普查中,针对农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规划等方面的决策,宜更多采纳专家研究来参考决策,但搞城镇化的意愿、城镇化支撑产业具体选择等方面,则势必更多听取本地居民的声音。
四、农村城镇化必须注意的问题
(一)土地性质转变过程中的矛盾
不管是地产开发还是其它的城镇化道路,征地都是绕不过去的一环。我国当前的土地制度下,能自由流转的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集体土地很难流转。不流转,就不能将土地作为一种市场化的生产要素而利用,那还怎么搞城镇化?
但是,这可不仅仅是土地性质转变那么简单,这是非市场和市场的一次大对接,是一次经济体制的改革。用特权挖空了苏联、在政治上分裂了苏联、最后在计划经济崩溃后以资本主义的名义继续掌握俄国经济命脉的,是同一伙人,这件事给人的印象太深刻了。经济体制改革改不好就变成权贵阶层的饕餮盛宴,眼下的征地工作形势也完全需要瞪起警惕的眼睛。
成功的征地工作,都是处理好了“自愿与否”、“价钱如何”这种问题后才完成的,而它们的本质前提条件是征地过程中运动着的大额财富是否得到合理的分配。笔者去寿光调研期间,听到村干部的这样一种说法:征地时漫天要价的‘刁民和一味阻挠进步的保守主义者是少数,多数人完全能算得过账来,充分依靠多数,孤立少数,挟众意对他们施加压力,征地大业不会不成功。实际上,这种说法也暗含一种潜台词:如果政策给价得当,干部认真执行,就没有种种牛鬼蛇神的事情。
如果城镇化工作被单独挑出来作为一种独立的工作,由一支专业而稳定的干部队伍去领导的话,那么这支干部队伍的养廉就是个重要问题。笔者以为可以搞绩效式养廉,将单个城镇化工作的成果终身负责和终身受益联系起来,将收益预期对冲廉政风险与城镇化成果绩效考评结合起来。绩效考核的指标应当包括常驻人口城镇化率、户籍城镇化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住房、养老、教育、医疗应为重点。考核应当评奖,并应当作为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不过,不管怎么说,失去土地所有权,对原村民来说,是一种挑战。正如一些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人所说,农民的土地就是其最大的社会保障,提供稳定的收入,使其生有栖身之所死有葬身之地。如果土地性质转变了,利用方式也转变了,而社会保障没有及时跟上,隐患会很严重。
(二)暴富的负面影响
城镇化的过程中,居民点形态突然转变,产业落地规模和速度惊人,土地利用模式变化迅速,故而在城镇化过程中经常有暴富这种事情发生。暴富的负面影响有两种,一种是钱分得不好,一种是钱花得不好。
华西村的吴仁宝曾说,华西村没有家财百万以下的户,也没有家财千万以上的户。这种良好格局不是自然形成的,是经过了村两委事先长远筹划安排的。即使没有能力进行巧妙的安排,至少也在财富分配中秉持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规范,避免不正当的贫富差距,上文所说的在土地性质转化过程中出现的巨大财富的分配,是这方面的重中之重。不患寡,而患不均。一个暴富村如果财富分配不合理,出现严重贫富差距,则产生的社会矛盾比共同贫穷严重多了。
钱花得不好的现象,更难管一些。山西在小型煤矿整合成大型煤矿产业集团的过程中,给小煤矿的原主——俗称“煤老板们”——一大笔补偿费用。这笔资金实在太庞大了,就像在山西资本市场这个水盆中突然倒进一大杯水一样,难免不出现波澜。山西省很谨慎地对待这个问题,跟踪了这笔资金的去向以免它在过于集中的时间和领域内投入资本市场而带来经济混乱。农村城镇化中,也是一样的道理,迅速致富了以后,别让大笔的钱一下集中到某个领域去,或者至少不能让黄赌毒把钱揽了去。市场经济不等于政府变成甩手掌柜,不是说钱进入私人手里就完全不管了,但是,怎么管,是需要技巧的。我国近年货币领域概念、技术、应用都突飞猛进,无现金化趋势增强,且运用大数据管理社会的能力增强,金融系统扮演好资金流向监管者的角色的有利条件越来越多了。
(三)国家粮食安全
农村大范围城镇化与确保粮食生产矛盾吗?从概念上来说,不矛盾,因为城镇化是居民点存在形态概念,粮食是产品形态概念,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但是现实中,农村城镇化总会引起对粮食生产量的忧虑,因为一个农村转化为城镇后,常常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放弃了农业,转为工商为主。那么粮食产量将不可避免地下降了。如何既推进城镇化又避免粮食产量下降呢?
不妨先从农村搞城镇化的便利条件出发来看。靠近大城市的,利用大城市向外辐射效应;靠近交通干线的,利用交通干線辐射效应;有海外人脉的,利用海外的资金;有自然和人文特色的,搞旅游业(或者较低水平地来说,依靠生态工程的政府补偿);有可开发的自然资源的,搞资源开发。以上这些“歪门邪道”统统没有的话,只能靠农业生产升级换代。要是连这方面都不行,那么就只有靠政府的力量,搞扶贫式的城镇化了,那是少数。
由这里可以看出,有很大一部分农村虽然进行城镇化但不是靠工商等,而是靠农业生产升级换代。在当今这个二、三产业横行天下的时代,靠第一产业支撑起城镇化,那得要多高的产值呢?因此就可以期望这些村庄在提高产量后顶替一些放弃了农业的村庄的产量。然而所谓农业转型升级既有集约化和新技术应用这些可以增加粮食产量的方式,也有改种恰当经济作物这种不能增加粮食产量的方式。所以又不得不依靠一定的粮食进口,但太大量粮食进口又不符合粮食安全工作的本质目的。一来二去,粮食上总有缺口填不上。
故此,只能采取走一步看一步的策略了,也就是把粮食安全当作一条界线,如果城镇化确实导致粮食产量不断减少,那么在逼近这条界线时就要停下等待。换句话说,粮食安全成为城镇化速度的限制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