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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山东省临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抢抓民政部蹲点调研机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推动五个加强、强化五个规范、实施五个提升”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主线,大力整合资源要素,优化运行体制机制,构筑起新时代基层民生民政工作新格局。
(一)强化组织保障。将民生民政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县加强民生民政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五个加强、五个规范、五个提升”,梳理出26项重点工作,成立12条工作线,分别由一名县委常委牵头。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10次,专题调度会26次,现场办公38次,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解决问题、强力推进。
(二)构建制度框架。结合工作实际,构建“1+N”政策体系:以《临邑县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的工作方案》为统领,制定出台了17个政策性配套文件、5个社会救助制度办法,重点推出17项改革,优化了27项救助流程,初步构建起全县民生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制度框架。
(三)充实工作力量。按每万人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配齐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36名乡镇民政辅助人员。明确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村级民生民政协理员,并落实相关待遇。建立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和上岗培训制度,提升业务素质。
(四)完善基础设施。2018年,规划建设了总投资1.73亿元的33个民生民政项目,已建成18个、在建4个。在养老方面,县级新建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乡镇整合撤并敬老院,规划建设5处区域性养老中心;村级建成幸福院77处、日间照料中心19处。在殡葬改革方面,已建成县级逸安公墓、董寨树葬公墓和145处村级骨灰堂,规划建设县殡仪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建设2-3处公益性绿色公墓,3年内实现村级骨灰堂全覆盖,建成县乡村3级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五)优化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救助、养老、殡葬服务体系。在社会救助方面,创新建立了县社会救助中心、乡镇民生民政办公室、村级民生服务室,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程序、有标准、有明确职责”。
(六)理顺工作机制。结合“放管服”改革,明确县乡村三级职责权限,县级能放则放,乡镇全力承接,村级充分赋能。目前,乡镇承接民生民政服务事项95项,其中救助审批事项12项;村级直接提供代办服务事项29项,其中救助事项18项。实行窗口式办理,充分授权,提标提效。打破地域和部门限制,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民生事务。
(一)创新社会救助机制,构建大救助工作格局。抢抓“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机遇,构建起“10+1+3”大救助工作机制,即以生活、特困、临时、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慈善等10大专项救助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扁平化管理、信息化支撑、信用化追溯3项措施为保障,做到“群体明确、职能清晰、政策透明、多元共助”,实现救助资源大整合、救助群体大覆盖、救助效能大提升。一是资源统筹。坚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成立县社会救助中心,整合15个部门的10大项34个子项救助职能,承办全县所有救助事项,解决了重复救助、交叉救助、遗漏救助问题,实现“一门办理、一窗受理”和资源效益最大化。二是权力下放。将与群众密切相关、量大面广的4个部门12项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建立了“村级申报、乡镇审批、县级监管”救助管理模式,实现扁平化管理,打破了户籍地、居住地以及逐级申请的限制,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民生事务。三是信息支撑。研发了临邑县智慧民生大救助云平台,构建部、省、市、县、乡、村六级贯通的救助数据网络,整合各部门救助信息数据,建立困难群众救助信息数据库,设定贫困群众困难指数,实行困难群众信息预警,依据困难指数判定是否救助以及救助标准。同时,引进电子签章,实现一网通办、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只要一张身份证、只用一个民生服务码的“五个一”服务。四是流程再造。通过权力下放、信息整合,倒逼程序简化,重塑工作流程27项,压缩时间,提高效能。例如,在低保办理方面,由两榜公示变为一榜公示,由事前审核变为事后监督,由申请人上门咨询进度变为短信即时提示;由原来的核对前置,变为现在的申请与核对同步进行,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7天变为不超过10天。五是标准优化。优化民政、住建、教育等部门救助标准10项。重点改革低保认定标准,突破原来只以收入、财产作为低保认定条件的限制,把支出也纳入认定条件,建立“收入贫困型”和“支出贫困型”认定标准。改变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只采集稳定性收入,对不稳定性收入和采集困难的收入不再进行核算,进一步提高低保识别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六是信用追溯。创新建立诚信救助机制,对救助申请人实行“肯定式”受理,即假设申请人所提供信息全部真实有效,由本人签订诚信承诺书,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在村级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后,乡镇即行审批。对通过举报或事后经济状况核对查实的弄虚作假事项,启动信用追溯程序,对当事人和涉事人员纳入失信人员信息库,失信人员如果再申请办理救助事项,启动“否定式”审查,即假设当事人所提供的资料全部为不实资料,严格审查把关,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被评为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十佳优秀创新实践案例。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县级层面,实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管办分离”模式,引入青岛阳光佳苑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临邑县社会福利中心,鼓励县中医院与阳光佳苑公司合作,实现医养结合,提供专业化服务。新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失能特困人员全部实现了集中供养;对低保家庭、贫困户中的高龄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提供低偿、无偿服务。乡镇层面,规划建设区域性专业化养老中心,在兜底养老的同时,面向社会开放,开展社会代养、托养服务。村居层面,提升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与卫生室、儿童之家相结合,完善运行机制,就地就近解决“三留守”、老弱病残人员问题,搭建基层特殊人群互助关爱服务平台。
(三)推动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出台了《关于深化婚丧礼俗整治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作用,明确婚丧礼俗“十提倡十反对”,营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行公墓、骨灰堂建设,倡导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具体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在不同区域推行不同殡葬方式;明确各种生态节地安葬方式比例;明确建设标准,根据村居人口规模,建设独立型和多村共用型骨灰堂;明确奖补标准和用途,奖补资金全部用于村级公共设施建设。
(四)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水平。一方面,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探索了“定向式”“下沉式”“区域派驻式”三种执法模式,明确了各执法部门与乡镇的职责边界;以信息化为依托,探索县、乡、管区、村四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到问题及时在一线发现、矛盾及时在一线化解。另一方面,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抓好社区服务阵地建设,完善社区生活、医疗、教育、物业等服务功能,打造社区服务生态圈;发挥群众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