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死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脑动脉管腔闭塞,所供应的脑组织缺血、缺氧、神经元变性、坏死和软化,出现相应的神经功能障碍的一类疾病。脑梗死后常常留有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脑梗死后的康复治疗对改善肢体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质量,改善患者不良情绪均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1-2]。脑梗死的康复训练包括心理康复训练、肢体康复训练、语言康复训练、自我康复训练等。高质量的康复护理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的预后。Brunnstrom将脑梗死后遗症患者的肢体功能恢复分为6期,本研究根据分期,在不同的时期采用对应的护理干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选择2017年1月—2018年3月在我院行康复治疗的脑梗死100例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经影像学诊断明确[3],遗留肢体功能障碍,意识清醒,语言功能、理解能力正常,对研究知情同意。将100例患者随机分为干预组与对照组,每组各50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干预。
干预组给予分期康复护理。迟缓期重点护理为良肢位摆放,防止和抗痉挛模式,预防、减轻痉挛出现,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给予关节被动活动,生活护理,心理护理。痉挛期和联代运动期,重点为指导患者翻身、起坐,移乘,自我功能锻炼。此时患者处于痉挛期,联代运动模式明显,运动指导主要是缓解痉挛以及预防关节挛缩。部分分离运动期与分离运动期,这个时期患者痉挛程度减轻,开始脱离联代模式控制,出现部分分离运动到难度较大分离运动阶段,患者运动功能逐渐恢复,护理上以运动指导,指导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心理指导,运动指导,以保持立位平衡,平衡杠内中心转移,单腿站立,平衡杠内步行,拄拐步行等。正常期,痉挛逐渐消失,各关节和随意运动,速度、协调性接近正常,护理重点为回归家庭、社会后功能锻炼指导。干预时间为3个月。
分别与干预前及干预后3个月采用FMA运动功能评分量表[4]对患者肢体功能进行评价:上肢运动功能评分总分0~66分,下肢总分0~34分,分数越高则功能越好,上下肢总分0~100分;Ⅰ级<50分,为肢体功能障碍严重;Ⅱ级50~84分,为明显障碍;Ⅲ级85~95分,为中度障碍;Ⅳ级96~99分为轻微或者无障碍。干预后采用明尼苏达生活质量量表[5]对患者生活质量进行评价,评分越低则提示功能损害越小,生活质量越高。
采用SPSS 15.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干预后,两组FMA运动功能分级均较干预前显著改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Z=34.482,14.828,P<0.05);干预后,干预组FMA运动功能分级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Z=9.312,P<0.05)。见表2。
表2 干预前后两组FMA运动功能评分比较(例)
干预后,干预组患者的体力限制、疾病症状、心理情绪、社会关系以及尼苏达生活质量总分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干预后两组生活质量比较(±s)
表3 干预后两组生活质量比较(±s)
干预组 50 10.5±3.0 6.1±1.5 10.8±2.2 5.8±1.1 33.2±5.9对照组 50 17.1±4.1 9.6±2.0 13.6±2.5 9.0±1.4 49.6±6.7 t值 - 9.334 10.182 7.219 12.709 12.990 P值 - <0.05 <0.05 <0.05 <0.05 <0.05
Brunnstrom将肢体功能的恢复过程根据肌张力变化和运动功能情况分为6个阶段,1期无随意活动,2期引出联合反应,共同运动,3期随意出现的共同运动,4期功能运动模式被打破,开始出现分离运动,5期肌张力逐渐恢复正常,有分离运动、静息活动,6期静息、协调、控制运动,接近正常水平。Brunnstrom 1970年出版了《偏瘫的运动疗法》,该技术也成为中枢性促进治疗技术,在患者尚未恢复任何主动活动之前,利用人体发育早期本属于正常的各种皮层下反射活动,即共同运动、联合反应以及反射活动引出非随意运动,来促发恢复进程的开始,然后不断纠正运动模式,使之成为更复杂的功能性活动。联合反应是在某些环境下出现的一种非随意运动或发生性肌张力增高的表现,脑损伤患者在进行健肢抗阻运动时,可不同程度地增加患侧肢体的肌张力或患侧出现相应的动作,这种反应成为联合反应[6-7]。共同运动是当患者活动患侧上肢或下肢某一个关节时,不能做单关节运动,邻近的关节甚至整个肢体都可以出现一种不可控制的功能活动,并形成特有的活动模式,这种模式成为功能运动。脑梗死后肢体的痉挛模式,上肢以屈曲痉挛为主,下肢为伸直痉挛为主。
分期康复护理就是建立在Brunnstrom脑梗死后不同的肢体功能分期之上而进行的护理干预,其优点更具有针对性,根据患者不同时期肌张力、运动功能障碍的特点进行护理,一方面避免不恰当活动导致的损伤,一方面也能更好地对患肢进行功能锻炼,即既达到了功能锻炼的目的,又能够保护患肢[8-10]。在迟缓期,正确的肢体摆位能够预防关节痉挛,在这个过程中要帮助患者及时更换体位,避免相关并发症的发生,迟缓期在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即可进行关节被动活动;在进行相关护理时以及家属探视时均刻意站在患者患侧,向患者不断输入各种刺激,使偏瘫测做出反应,避免关节挛缩而影响后期的运动恢复[11-12]。在这个时期就对患者的不良情绪进行疏导,有利于患者随后各功能康复训练。在痉挛期与联代运动期,患者开始恢复运动,但这些运动是痉挛的刻板运动,这个时候通过指导患者进行康复训练,例如翻身、坐起、自我功能锻炼,病床与轮椅之间的转移,运动训练以缓解痉挛,预防关节挛缩为重点,进行上肢训练、下肢训练,搭桥联系等,帮助患者度过痉挛期与联代运动期,尽快进入分离运动期。在部分分离运动期与分离运动期患者的运动功能逐渐恢复,护理上以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运动指导以及心理指导为主,促进患者肢体功能恢复,使患者增强康复的信心。在本次研究中,经过分期康复护理后,干预组患者肢体功能改善更好,生活质量也更高[13]。
综上所述,脑梗死后实施分期康复护理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