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袁泽友
收藏界每年总会有那么些“爆款”的新闻。譬如2019年,最让人关注的莫过于重庆大学博物馆“赝品”风波了。
这注定是一场没法收场的闹剧,那些等着看热闹的人们大概是看不到这一风波如何善后的。因为在这之前,已有类似故事在重复。没有结果,就是这些风波最后的“结果”。
2015年6月,浙江师范大学陶瓷主题艺术馆开馆,170余件展品中大多数都是由浙师大美术学院退休教师李舒弟所捐,开馆后不久展品被指“假到了惨不忍睹、令人发指的状况”;2016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校友邱季端向母校捐赠了6000件古陶瓷藏品,但随后该捐赠却引发了部分业界人士质疑,指出这些藏品为“赝品”。
这一系列事件相继在几所知名高校中被曝出来,实属学校的不幸。学校们灰头土脸,当事人气急败坏,坊间议论纷纷,看上去都是高校的 “笑柄”,但折射的却是中国民间收藏的混乱以及文物收藏的制度缺位、标准缺失、法规缺陷。
从北宋开始直至民国初期,中国历史上至少经历了四波收藏热。没有历代收藏家们的收藏与保护,我们恐难在今天一睹那些传世珍宝的真容。而今天,我们刚刚经历了一波更为广阔的收藏热潮,参与人群之众、收藏领域之广,堪称史无前例。这带动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空前繁荣。据中国经济网2016年的一篇报道,中国艺术品市场经历了30多年的快速发展期,整个市场的交易规模已经接近4000亿的水平。
收藏总是和国家社会的稳定繁荣相关联的。我们正在经历的这波热潮,大约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正是中国经济突飞猛进之时。而但凡一个事物发生“过热”“过快”的趋势,多多少少总会伴随着混乱与失序。收藏圈正是如此。随着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的结构也在不断的丰富与深化,但市场交易不透明、市场体系扭曲、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评估鉴定权威体系的缺失等问题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
首先是造假的泛滥。收藏大军来势汹汹,繁荣的不仅仅是古今艺术品市场,同时也繁荣了庞大的赝品市场。无论书画、陶器、青铜、玉器等大宗藏项还是泉币邮票等杂项,无不鱼龙混杂,乱花迷人眼。
国人艺术品造假水平之高自不必说了。关键是这一领域的造假和其他诸如食品、家电、服装等领域的造假不同,造假者可以冠以“艺术仿制品”的名号,人家生产的也是艺术品,于是很轻易就回避了法律的责罚。“赝品”与“仿品”之间,似乎并没有清晰的界限。
“赝品”大行其道,再加上“专家”们的推波助澜,初入藏门的藏家们,谁没有交过“学费”呢,只是交得多与寡而已。于是,浩浩荡荡的收藏大军养活了一个庞大的赝品产业,也养活了大批“专家”。
专家泛滥成灾,不知这是不是中国藏界的“独特风景”。美国美术史家高居翰早年曾在《溪岸图》之争的一篇论文中写道:“在鉴定专家和赝品制造专家之间,有着互惠的悠久传统。”曾有一个时期,这种互惠的链条延伸得更广,拍卖公司、卖家,联合一些官方鉴定人员造假,骗局也越来越大型。据媒体报道,最著名的案例是,2011年商人谢根荣假造金缕玉衣,骗贷24亿,背后有故宫博物院、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等国家文物机构的五位鉴定人员站台。
当赝品进入了藏家们的“多宝阁”,藏家的“分野”也就形成了。赝品如同一块“试金石”,将芸芸藏家分成了三六九等。
一类藏家将赝品当成自己的老师,不断学习不断成长,最终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成长为真正的收藏家、鉴赏家。这类藏家是最值得敬佩的,他们比起很多只见过出土文物的专家来,视野更加宽阔,“实战”能力更强。更知道真文物之所以“真”,假文物之所以“假”。
另一类藏家得知自己收了赝品之后,同样不露声色。但他们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给自己的赝品寻找下一个“接棒者”。这类藏家往往知假贩假,比起制假贩假者,他们更加虚伪和可恶。更为不幸的是,这部分藏家中有一些人还混迹“专家”行列,为害不浅。
还有一类藏家,收了一辈子的东西,最终却守着一堆赝品或破烂。他们对自己的东西往往深信不疑,用心理学术语说,已经处于深度的“自我催眠”状态,一旦醒来,人可能就崩溃了。再是假的,那也是他们全部的精神支柱。这类藏家往往是最可怜、最可悲的。
这便是当下民间收藏的“生态”,虽丑态百出,但也历练了一大批有实力、有品格、有担当的收藏家,他们大多默默无闻,却撑起了中国藏界的脊梁。然而,这些身经百战的民间收藏家们,在“公藏”与制度面前,却不得不小心翼翼。“私藏”与“公藏”之间的隔阂,依然是中国广大民间藏家的一块“心病”,这也是民间收藏最大的困惑。
首先还是藏品的鉴定与认可。由于真正的专家的缺失,鉴定科技手段的局限性,使中国艺术品鉴定一直处于窘境,于是“眼学”依然是当下文物鉴定的主流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民间藏家的藏品,往往入不了体制内专家的“法眼”,因为这些民间藏品既没有出土的证据,也大多没有传承的依据。不少极具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的藏品,常常被专家们打入死牢,被判定为“臆造品”、仿品等等。曾经有人说,“鉴定界有好多病,但没有正规医院去治,因此就有好多庸医出来瞎治。”
同时,国家的一些权威鉴定机构也极少对民间藏品开展鉴定,这也导致国家文博机构与民间收藏之间的隔阂长期存在,大有“老死不相往来”之势。正因为这种天然的隔阂,使很多民间文物的价值难以被公认。它们要么被淹没在民间藏家手中,难以绽放其应有的光华;要么被流落到海外市场,成为中国文物的损失。
法律的不完善,则是收藏家们最大的“心病”。尽管国家文物法近年来不断有些修改,但仅仅是小修小补,并未触及核心。有法学学者曾撰文指出,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制定,至今已30多个年头,虽历经多次修订,仍存在不足。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文物保护法》与《物权法》存在部分脱节,文物作为文化遗产,一方面没有体现遗产的财产性;另一方面,由于注重公法保护,忽视了私法利用。在这之中,藏家们最担心的是,在现行法律制度下,私人所有文物的所有权与国家管理权之间的冲突依然存在,文物的私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之间的关系依然紧张。
多年来,民间收藏家们一直期待着文物市场的春天的到来,但每次文物保护法的修订都不免让藏家们失望。千千万万的民间收藏家们守望着他们的藏品,也守护着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根脉。当下,我们在倡导让沉睡的文物活起来。但如果法规不完善、制度不创新,“公藏”与“民藏”的隔阂恐难化解,民藏之惑恐难消解。没有真正的春天,文物恐难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