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浓
看《黄土地》一场吃粥的戏,记起了当年我的乡亲,他们也是一年三百六十日,每日三餐喝这样的稀粥水。
我和爸妈住在镇上,景况较好,每天起码有一顿米饭或面条,不像住在乡间的爷爷和全村老小,每餐喝粥,把嘴都喝尖了。
粥用一种麦粉煮成,里面没有放米,有点像我们现在吃的麦皮,只是比麦皮还要稀。
吃粥的碗很大,一吃起码三碗才顶肚,因此吃饱之后,肚皮涨得滚圆,像个大西瓜。晚上喝饱了睡在床上,身子一动便听到肚皮里“啯咚、啯咚”地响。粥倒是滚烫的,只是碗边上有一圈较凉,因此要尖着嘴唇来吸,大家都发出“呼里呼噜”的声音,从来没有人觉得这也是什么失仪。
送粥的菜只是一味豆瓣酱,自己在家门前晒的。酱缸里往往蠕动着蛆虫,可是捡掉之后照吃。用筷子头挑那么一小点酱放在粥面近嘴处,跟粥一道吸进嘴去。一碗粥也不过挑那么三四次酱,便都送进肚子了。
偶尔奢侈一下,在粥锅里放进几根番薯或几颗芋头,就会把孩子们吃得眉开眼笑的,肚子里有点实在的东西,特别舒服。
到门前河里的菱角长得可以吃了,爷爷会派亲戚家一个小伙子推一车到镇上来。妈妈总是煮了白米饭请他吃。到小伙子走了,妈妈便会夸张地形容一番,说小伙子什么菜也不要,一扒就是半碗,再扒一碗饭便下了肚。一吃便是十几碗,不是客气还可以继续吃下去。比起那天天吃的水汪汪的粥来,白米饭的确香得多,好吃得多。
《黄土地》里的农民,吃粥时把碗舔得干干净净的,碗边上的粥水也用手指刮了送进嘴里,这是艰困的生活养成的好习惯。小时候吃饭,大人告诫碗里不得剩下一粒米,否则将来会娶个麻脸老婆。目的当然是要孩子珍惜米粮。
看到香港物质丰裕的下一代,肆意地浪费食物,童年時一些因果报应的故事便会泛上心头,怕他们将来有一天会挨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