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1)赵欣悦,张帆.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N].中国体育报,2017-12-11(007).。而推进体育强国建设,首先必须要增强学生的体质健康,加强学生身体锻炼,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身体最佳发展,与此同时,也必须要求学校体育课保持多样性。
然而,不同运动项目具有不同的特性,学生对这些项目的接受会呈现不同的反应,且在高校体育课程设置中,会存在一些危险系数较高的项目,如跆拳道、散打等重竞技的运动项目。因此,在高校体育课、运动会、体育比赛、甚至课外体育活动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由运动或意外引起的学生伤害事故,并由此引发许多纠纷,这在很大程度上给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而且运动伤害也会对受害学生的未来学习和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基于此,“有些高校为了尽量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对一些高风险运动项目进行回避,直接放弃对一些风险项目的教学安排”(2)刘乃宝,严峰,杨铭.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与保障机制研究[J].体育与科学,2015,36(1):91-95+101.。学校体育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如果因为怕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而控制体育运动的开展,那将会影响到学生身体素质的发展甚或民族素质的提高。
针对现阶段高校体育伤害事故问题日益凸显,但国内关于处理类似纠纷的法律措施依然模糊,以及学界对体育伤害事故中学校和学生的责任归属问题尚未形成具体的定论等客观现实,笔者拟在学界相关研究的基础之上,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及事故防范进行探讨,以期为针对高校体育伤害问题建立更为全面且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提供一些参考。
第一,高校体育教学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高校体育设施与运动场馆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体育课程的顺利开展以及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然而,很多时候,因学校未能及时检测到教学器材、设施以及运动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从而导致了学生的受伤事故的发生。这其中,“体育教学设备或校舍过于陈旧、未及时检查、修理或拆除,场地和设施未达到国家或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都会成为学生受伤的原因”(3)田小冬.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规定及应对策略[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6:1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学校体育课程大多都安排在户外运动场所,体育教学设备常年暴露在阳光下,很多器材容易生锈,不可预测的非安全因素太多。也因此,长期在此类环境中进行体育课运动练习,难免会出现意外,发生伤害事故。
第二,超负荷运动超出学生承受能力。体育学是一门独具运动特色的学科,从安全角度为学生提供理论指导是体育教师最基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然而,在体育教师的教学过程中,却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学生伤害事故。就目前而言,“体育教师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教学方法和内容不合理、疏忽大意、组织不力等”(4)谭静.试析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防范与处理[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3,39(8):90-94.,当教师使用不科学的训练方法对学生进行教学,或者不考虑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超负荷训练时,可能会出现超出学生自身运动能力致使学生发生运动损伤的情况。因此,体育教师尤其应该充分结合学生的身体素质以及锻炼能力,按照科学的训练方法,对学生进行运动负荷和强度适宜的课程安排,同时,也需要及时向学生讲解体育课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安全保护的方法。
第三,学生体育课安全意识不强。大部分学生对体育课程的理解与认知过于随性,他们认为体育课就是一种娱乐休闲的方式,所以有些学生上课时态度不端正,嬉笑打闹,忽视课堂纪律。而体育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不可控因素较多,尽管老师上课十分认真,积极管理,但对于自我安全意识较差或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来说极易造成自身的伤害事故。因此,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体育课的认知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并及时关注少数因身体健康原因而不适宜参与体育锻炼的学生,否则极易导致严重的伤害后果。综合来看,学生主体也是造成学校体育课伤害事故的原因之一。
造成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直接关系到如何认定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为更好解决伤害事故后的纠纷与冲突,消除公众对高校体育安全问题的质疑,务必要根据造成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进行主要责任分析与认定。
针对高校体育课学生伤害事故,教育部于2002年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指出:“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5)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EB/OL].http://www.china.com.cn/chinese/2002/Aug/192210.htm.但在实际情况中,学校对学生受伤事件后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有限,相关责任界定就必然存在争议。对此,有关学者就以上相关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焦义培在分析归责原则的基础上,从学校过错、学生过错、多方过错以及不可测因素等四个层面对高校体育伤害事故进行相应的责任认定,并提出了学校过错是学校或教师的过失行为而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学生过失则是因学生自身疏忽造成的自身伤害,并且,学生作为事故责任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责任,由学生本人或者监护人承担责任;多方原因和不可测因素,即由学校、教师、学生和其他无法预测的天灾人祸而造成(6)焦义培.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处和预防机制构建[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6,38(2):106-108+149.。邹志俊认为,确定学校伤害事故责任方应基于“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学生父母无法履行监护义务,学校应该教育与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同时,“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8岁公民可自行承担民事责任(7)邹志俊.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之法律分析[J].西安体育学院报,2004(4):99-101.,也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对事故主要责任进行分析,并由相应的责任主体承担事故责任赔偿。孙冬青认为,应通过责任认定原则明确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并从学校的视角将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无责任事故等三个方面,从而对高校体育伤害事故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关解决对策(8)孙冬青,孙金蓉.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中“校方责任”确立的法理分析[J].武术体育学院学报,2009,43(8):86-89.。
综上所述,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鉴定大致可以划分为学校责任、学生责任和混合责任。现以一些具体案例就学校以及学生的责任进行分析和认定。
第一,学校过失导致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
案例:一学生课间活动时与同学在乒乓球台打乒乓球,球掉落在厕所旁边的一堵墙墙角,由于学校厕所过于老旧未及时修理,导致该生在捡球时墙突然倒塌将该生砸倒,该学生抢救无效不治而亡(9)王珍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成因与防范措施[D].重庆:西南大学,2012.。
“办法”中提到:“学校校舍、学具以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存在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应依法承担责任。”
此案中,作为一所公共教育机构,学校对校内建筑与活动场所维护与管理不当,未能及时发现和检修,使学生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活动,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学校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补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二,学生过失导致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
案例:某校学生陈某与刘某,在课下自由活动时与班上的同学自行组织了一场足球比赛,比赛中,陈某为守门员,刘某多次未有机会射门,这时同组同学给他传了一个球,他们都想拿下这个球,刘某射门时陈某也想拦住这个球,就在这时刘某一脚踢到陈某的左眼上,陈某当场倒地,老师迅速赶过来将陈某送往医院,医院诊断陈某为外伤性视网膜脱离,鉴定为伤残十级,陈某监护人同时起诉学校及刘某并要求进行伤害赔偿(10)任亚莉.我国中小学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研究[D].西安:西安体育学院,2010.。
“办法”指出,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本案例中,在事故发生后,教师第一时间将学生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学校及老师履行了规定的保护义务,因此,学校及老师都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而刘某一脚踢到陈某眼睛上,是造成陈某直接受伤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此外,陈某在参加这个活动的时候也应该想到该运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极有可能会伤害到自己,所以陈某也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本案例中,责任主体不在学校,应由学生刘某及其监护人以及陈某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多方过失导致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
案例:某高校一次田径课教学中,体育教师授课内容为背越式跳高,但因该校没有田径场,缺乏运动场所,教师就将学生们安排在水泥篮球场进行练习。下课时,老师指示停止练习,但其中几名学生不听指令继续练习,最后由于动作不规范,一名学生越杆后落地超过海绵垫,头直接摔在水泥地上并当场昏迷,教师及时将其送至医院救治(11)郁俊,陈锡林.体育课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的法律探讨[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2(2):3.。
“办法”规定,学校提供给学生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办法”还规定,学生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案例中,学校未给学生提供具有安全性的运动场所,教师还将学生们安排在不适宜跳高运动的水泥场所进行上课,且对不听指令的学生未能及时制止其危险行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没有做到相应的保护义务,学校及教师对学生的受伤具有一定的责任。而学生违反课堂纪律,不听指令,也是造成自身受伤的原因之一,所以,学生本人也需要承担责任,鉴于此,应按照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由学校、教师、学生或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运动伤害事故严重的会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及声誉。对此,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发布了《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此,笔者在对“意见”相关条款进行分析及思考的基础上,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防范提出可操作性路径。
第一,完善校方责任险制度。“校方责任险,是指由学校作为投保人,因学校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类型。”(12)贺世鹏,杨金兴.体育课伤害事故处理案例分析[J].当代体育科技,2019(4):149-150+172.通常情况下,尽管学校是伤害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但学校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不能给予受害学生及时的资金救助,也不能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且有些时候,学校并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但却要承担主要责任。基于此,完善校方责任险制度对于处理学校和学生的赔偿纠纷是十分必要的。
校方责任险的出现源于事故后赔偿纠纷问题所遇的现实困境,尽管校方责任险在部分范围可以处理此类问题,但是,目前校方责任险仍处于改善阶段,社会对学校责任保险的理解也比较浅薄。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在伤害事故中的赔偿,更大程度地减少校方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完善学校保险制度对处理纠纷风险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对于处理学校学生伤害的相关政策或规定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但这些法律法规涉及范围较广,对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来说缺少针对性,不能对具体的纠纷问题提供相应法律依据,也无法为校方责任险提供法律保障。另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虽提出“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13)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EB/OL].http://www.china.com.cn/chinese/2002/Aug/192210.htm.,然而,《办法》只是鼓励学生自愿购买保险,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依然会存在学校与家长在体育课伤害事故发生后的赔偿纠纷问题。也因此,不少体育教师为了避免体育课上出现学生受伤问题,直接取消危险系数高的体育运动,这始终无法使学校体育课真正开足开齐,也无法确保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落到实处(14)王强,李小伟.体育课为何上得如此小心[N].中国教育报,2019-2-26(004).。
基于上述分析,完善校方责任险首先需要加强相关法律的立法,强化法制建设,组织构建合理的高校体育课学生伤害事故法律体系,设立专门的处理部门,规范处理程序。其次,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普遍建立校方责任险,并进一步完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更好的保护学校和学生应有的权利,以进一步分担学校风险、减少损失。
第二,建立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构。由于学校伤害事故赔偿问题涉及各方利益,所以伴随而来的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就会增多。一般情况下,学校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的纠纷谈判和法律程序十分复杂,如果设立第三方调解机构处理高校体育运动伤害的赔偿与纠纷问题,不管对于校方还是学生来说,都更加公平和权威。第三方调节机构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协商、疏导的方法在学校和学生监护人中间进行协调,并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分析,结合双方的证据,形成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
2014年10月,江西省启动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治立法工作,各方代表在这项工作启动前均希望引入学生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构,为解决在校学生人身安全以及伤害事故问题,其中提出了第三方申请调解,即类似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样的第三方调解进行中间协调。
学校体育面对的是一个数量庞大的学生群体,当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纠纷与赔偿问题无疑给学校甚至整个社会都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它对教育的和谐也有一定的影响(15)李红雁.构建教育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难点分析[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3,12(2):112-115.。因此,设立由相关部门专门负责与管理学生伤害事故或者死亡案件的第三方调解机构,由专业的调查员对案件双方责任人进行调查以处理纠纷与赔偿问题,可更加公开公正地确保学校与学生的合法权利。值得强调的是该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此基础之上,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一旦发生,推行第三方调解有利于更加迅速地处理学校与学生家长关于责任认定、事故处理和赔偿纠纷等问题,这不仅提高了整个伤害事故处理的效率,也尽可能地避免了学校与学生家长激烈的正面矛盾冲突,为妥善处理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教育氛围提供了保障,而且更好地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利,也有利于缓解学校处理伤害问题的压力,进而有益于学校精进体育课程建设。
第三,健全学校体育伤害防范规章制度。学校作为学生体育课程开展的主要场所,必须对学校体育设施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有安全风险和隐患的体育教具进行管理;同时,对教师做好紧急救护方面的培训工作,教师上课前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就学生主体,尤应充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及安全意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讲座。概而言之,预防体育伤害事故应是高校体育教学工作的重点,制定体育运动伤害预防方案,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才能最大程度减少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概率。
综上所述,造成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多种,但对于其相关法律责任,学校、家长乃至全社会都应保持积极应对态度,要明晰体育伤害事故在体育课程中可以预防,但是无法避免,以牺牲体育课的开展去避免事故的发生不仅不利于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也不益于学生身体素质的发展。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可依据具体情况确定造成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责任认定和合理的协商与沟通,使公众能正确看待学生伤害事故,推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预防高校伤害事故的发生。对此,建议有关立法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制定高校体育伤害事故都能适用的相关法律,使参与体育伤害事故的各方责任人,包括学校、学生监护人甚至整个社会都能根据相应完备的法律法规去处理问题,通过融合各方责任感、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的自身保护意识,积极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以此提升民族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