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沙》被载入《史记》之因及其在汉代的影响

2019-03-05 15:23定瑞雨
宜宾学院学报 2019年9期
关键词:怀沙渔父君王

定瑞雨

(贵州大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说:“令尹子兰闻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屈原至于江滨,被发行吟泽畔”。[1]2485-2486这里,司马迁载录了屈原与渔父的一段对话,文字大致与《渔父》篇吻合。又说:“(屈原)乃作《怀沙》之赋,其辞曰……于是怀石遂自汨罗以死”。[1]2486-2490

司马迁虽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有录入《渔父》篇文字,但这是以叙事体的形式记录屈原与渔父对话。唯有《怀沙》篇被明确说明是屈原自主创作而全文载入。《九章》中的其他八篇也只有《哀郢》篇在此列传的文末被提及,但也只是篇名而已:“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1]2503司马迁在《史记》中全文载录《怀沙》篇,由此可见,《怀沙》篇在司马迁心中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一、汉人视《怀沙》为屈原绝命辞

关于《怀沙》在《九章》中的编次,学界认识不尽一致。王逸《楚辞章句》、洪兴祖《楚辞补注》将《怀沙》列在《九章》中的第五。黄文焕《楚辞听直》、林云铭《楚辞灯》认为《怀沙》为《九章》之末篇。刘梦鹏《楚辞章句》将《渔父》和《怀沙》合而为一,删去《渔父》而增入《怀沙》中。近现代学者多按照内容重新排列《九章》次序,主要争议集中在《九章》后四章《思美人》《惜往日》《橘颂》《悲回风》的真伪问题以及《怀沙》是否为《九章》末篇的问题上。

为何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独载《怀沙》全文?洪兴祖认为“此章言己虽放逐,不以穷困易其行。小人蔽贤,群起而攻之。举世之人,无知我者。思古人而不得见,仗节死义而已”①,“太史公曰:‘乃作《怀沙》之赋,遂自投汩罗以死。’原所以死,见于此赋,故太史公独载之”。这似乎认为《怀沙》能说明屈原死因。而汤炳正认为汉代传本与现行王逸《楚辞章句》版本在编次上是不一样的,司马迁看到的《九章》传本中《怀沙》位于最后,所以司马迁认为最末篇自然是绝命之篇,故全文载录。

任何古籍在流传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古本与今本在字句、章节次第上出现不同也是常见之事,但是对于司马迁生活的时代,《九章》编次完成与否无疑值得深入考证。

汤炳正认为《九章》是后人根据自己判断编排的,所以古本编次与今本编次不同。此言很有道理。《汉书·扬雄传》说:“(扬雄)乃作书,往往摭《离骚》文而反之,自岷山投诸江流以吊屈原,名曰《反离骚》;又旁《离骚》作重一篇,名曰《广骚》,又旁《惜诵》以下至《怀沙》一卷,名曰《畔牢愁》”。[2]3515关于这段文字,可以有两种理解,其一,班固也认为《怀沙》篇曾位于《九章》之末[3]。其二,扬雄只取了《九章》中的几篇,而非全部。《九章》篇名的首次出现应该是在刘向的《九叹》中,其《忧苦》云:“叹《离骚》以扬意兮,犹未殚于《九章》”。[4]300据此可知,《九章》之名在刘向时代已经确定了。又班固《离骚赞序》言:“至于襄王复用谗言,逐屈原在野,又作《九章》赋以风谏,卒不见纳,不忍浊世自投汨罗,原死之后秦果灭楚”。[4] 51这说明在班固时代,《九章》之名已经确立并广泛传播。

扬雄只取其中几篇的情况在当时也是可能的。古代书籍多是单篇流传,余嘉锡先生在其《古书通例》中曾说:

学者不能通其意,则各就己之所长,性之所进,取其一部分诵习之也,古人读书盖多如此。因其时竹帛繁重,抄写不易,往往因某事欲读某篇,则之抄取一篇观之。[5] 97

所以就算当时《惜诵》《涉江》等九篇已经有了《九章》之名,但是在传播的过程中,是可以单篇流通的,故《史记》中只提到《怀沙》和《哀郢》两篇,《汉书》中也只提及《惜诵》和《怀沙》这两篇。由于《九章》诸篇在汉代多为单篇通行,所以其篇目编次与诸篇在汉代当时的影响力大小并无直接关系。《怀沙》虽然有可能位于末篇,但其真正在汉代受到重视,根本原因在于汉人认为《怀沙》为屈原绝命辞,而非因为其位于《九章》篇末。

二、《怀沙》的象征意义:仗节死义

关于《怀沙》题目的含义,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是认为“沙”便为司马迁所言的屈原“怀石”以死的“石”。朱熹《楚辞集注》说:“言怀抱沙石,以自沉也”。[6]97王夫之《楚辞通释》也认为“怀沙者,自述其沉湘而陈尸于沙碛之怀”[7]85。第二种解释,即将“沙”解释为“长沙”。汪瑗首先提出了这种说法,其在《楚辞集解》说:“怀者感也,沙指长沙。”[8]193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从地理方面进行考证,认为:“今考《渔父》沧浪,在今常德府龙阳县,则知此篇当作于龙阳启行时也。《怀沙》之名,与《哀郢》《涉江》同义,沙本地名。……若以怀沙为怀石,失其旨矣”。[9]110此外,李陈玉《楚辞笺注》、夏大霖《屈骚心印》以及近现代学者游国恩、姜亮夫、马茂元等皆持此说法。

《怀沙》篇名,并非是从赋文中所得,这其中有特别的命名缘由。《怀沙》篇在汉代有着非比寻常的象征意义,故司马迁载录《怀沙》全文后,紧接着叙述屈原的死亡;扬雄对于《九章》的仿效也以《怀沙》为终。这种象征意义就在于“仗节死义”。《惜诵》是屈原被逐的开始,“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杼情”一句还在表明自己被君王误解的悲愤,而结尾云:“矫兹媚以私处兮,愿曾思而远身。”此时已未悲痛欲绝之态。到了《怀沙》篇,“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其赴死的决心昭然。考查《九章》全部,共八处有“死”字,其中直接涉及屈原本人想法的则有五处,除了《怀沙》外,还有:

焉舒情而抽信兮,恬死亡而不聊。

(《惜往日》)

或忠信而死节兮,或訑谩而不疑。

(《惜往日》)

宁溘死而流亡兮,恐祸殃之有再。

(《惜往日》)

宁溘死而流亡兮,不忍为此之常愁。

(《悲回风》)

从数量上来说,《惜往日》更多一些;从内容上来说,《惜往日》和《悲回风》比《怀沙》更具有主动性,表现出屈原愿凭死以明忠信的决心。但是,《怀沙》在这种决心之外,多了知死不可免的认知:“民生禀命,各有所错兮。”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也有类似的说法:“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两人对于死亡有着相同的看法,《怀沙》引起了司马迁的共鸣。汪春泓认为,《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表现出了对屈原因忠自沉行为的赞赏之情,但这与司马迁无涉,由此作为否认此篇撰成出自司马父子之手的重要依据[10]。这种认识存在偏颇,首先,古人的忠君之心不能用今人的思想去加以揣测。司马迁虽然遭受了严重的政治迫害与侮辱,但是很难由此判定其失去了忠君之心;其次,此篇并非是在表达对于忠君思想的赞扬,而更多的应该是表现出司马迁对于屈原洁身自好、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精神的赞赏。联系司马迁生平,可知其入狱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正是敢于在群臣皆声讨李陵罪过之时替其游说。另外,《怀沙》“仗节死义”的象征意义其实和“忠君守节”的思想在某些层面上是不一样的,前者更多的是对于自我信念和精神的一种高度坚守,而后者则是对于自我以外的他者的忠诚。故司马迁对于屈原乃至于《怀沙》篇可能很有共鸣。

将《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所记载的屈原与渔父的对话同《楚辞》中的《渔父》篇进行文字上的比较,前者中有一句是:“众人皆醉,何不哺其糟而啜其醨?何故怀瑾握瑜而自令见放为”?[1]2486而在《渔父》中对应的此句为:“众人皆醉,何不哺其糟而歠其醨?何故深思高举,自令放为?”其中“怀瑾握瑜”曾出现在《怀沙》中,原文为:“怀瑾握瑜兮,穷不知所示。”王逸解此句为:“言己怀持美玉之德,遭世闇惑,不别善恶,抱宝穷困,而无所语言。”而王逸解“深思高举”为“独行忠直”,二者虽然在深层含义上有相似之处,但是从文字本身来看,两句话之间并不存在声转或者音转的关系,此外,虽然相同句子出现在屈原不同作品中的例子比比皆是,如“乘骐骥而驰骋兮”,既在《离骚》中又在《惜往日》中出现;“若与泽其杂糅兮”在《离骚》《思美人》《惜往日》中皆有。但是后者是作者在创作时的自我情感抒发的相似处。如果将《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的屈原与渔父的对话认定为《渔父》文本的话,那么这种异文情况的出现其实源于司马迁在写定时记忆出现偏差,将《怀沙》篇的内容不小心移花接木至了《渔父》中,此从侧面反映了司马迁对于《怀沙》产生强烈共鸣后对此文本的高度熟悉。

此外,关于屈原怀石自沉的问题,不止司马迁有这样的记载,差不多同时代的东方朔在其《七谏·沉江》中也说:“赴湘沅之流澌兮,恐逐波而复东。怀砂砾而自沉兮,不忍见君之蔽壅。”东方朔死亡时间自然早于《史记》创作完成的时间,但是《史记·滑稽列传》在评述东方朔时并没有提到《七谏·沉江》,所以说不上是受东方朔的影响,应该是在当时确实有屈原自沉之说。

由此,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独载《怀沙》全文,除了是因为在《怀沙》中得到一种共鸣外,便是当时流传的屈原怀石自沉一事。由于《怀沙》独特的“仗节死义”的象征意义,以至于屈原自沉而死的本事衍生,逐渐超越了其他死因的说法,再通过司马迁的记录,这件事逐渐流传开了后世许多文人都持相同的看法,在表达“仗节死义”时都会受此影响:

张说《过怀王墓》:“一闻怀沙事,千载尽悲凉。”

顾况《酬唐起居前后见寄二首》:“欲作怀沙赋,明时耻自沉。何处吊灵均,江边一老人。”

曹勛《泽畔吟》:“宁怀沙抱石以自沉兮,庶齑志而下信。”

《苕溪渔隐丛话》说:“而《荆楚岁时记》则曰:‘五月五日,为屈原投汨罗江,人伤其死,并将舟楫拯之,至今为俗。’然考之《怀沙赋》,则曰:‘滔滔孟夏兮,草木莽莽,伤怀永兮,汩徂南土。’似非五月五日”。[11]92赵逵夫先生认为屈原确实是在五月初五时死亡的[12] 369-377。但是最初司马迁仅仅只是记载了屈原怀沙自沉而死,到了后面衍生出了具体的日期。若真如赵逵夫先生的考订,那么屈原怀石而死并非司马迁杜撰,而是在当时确有这样的死因本事流传。只不过这个死因本事是否完全真实却待考证了。所以对于屈原是否怀石而死,其实后人有颇多疑虑,除了《苕溪渔隐丛话》有提出疑虑外,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也说:“公武心好是书(指《资治通鉴》),学之有年矣。见其大抵不采后伟卓异说,如屈原怀沙自沉……削去不录,然后知公忠信有余盖陋子长之爱奇也”。[13]晁公武认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不录屈原怀沙自沉一事,这是由于这件事是属于奇事,没有足够事实依据来支撑。

所以,屈原死亡的真正原因或许并非是司马迁在《史记》中所言,更有可能是王伟所说是因为某种疾病而致[14]。从《怀沙》篇来看,屈原是已经知道自己死期将至了,但是这种死亡不是自己主动寻死所致,《惜往日》和《悲回风》虽然也曾表现出屈原愿以死明志的决心,而且甚至清楚说明了自己死亡的方式,

不毕辞而赴渊兮,惜壅君之不识。

(《惜往日》)

望大河之洲渚兮,悲申徒之抗迹。骤谏君而不听兮,重任石之何益。

(《悲回风》)

然而在这两篇中,《悲回风》里多次提到彭咸又提到了申徒,二人皆是有负石自沉以明志之事,《惜往日》里虽然没有这二人,但是也引用了许多古代贤人之事以道自己虽有忠信而君王不识的愤懑,所以所谓的赴渊而死、任石而死只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笔法而已。虽然自司马迁记录屈原死因后,后人提到“怀沙”多指屈原,但是这种象征意义并非自屈原始,且看《怀沙》篇名,未曾是从赋中取名,屈原在作此篇时已经知晓自己死期将至,以“怀沙”为名是在表现出自己不忘彭咸之志。

“屈原被逐汉北之时……顷襄王与秦昭王在鄢郢相会的消息,不是他自杀的唯一原因,但却是使他立即结束生命的一个导火线”。[15]376-377但是班固言:“原死后秦果灭楚”。[4]51《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也说:“屈原既死之后……其后楚日以削,数十年竟为秦所灭”。[1]2491也就是在屈原死亡之前,楚国虽然形势危急,却尚未被灭国,屈原虽在其赋中多次表达出君王智壅以至未知自己忠信、而听小人之言的愤懑,但是楚国仍在,屈原不管是作为臣子或者是楚国贵族子弟,其实仍有希望,不至于在家国尚在之时便有投江自杀的行为。“含忧娱哀兮,限之以大故”,所以《怀沙》篇其实也有一种对于死亡的无奈,是在大限将至之时,对自己志向的再度诉说:“离慜而不迁兮,愿志之有像。”

扬雄的《畔牢愁》以《怀沙》为结尾,同司马迁一样受到汉代流传的屈原怀沙自沉本事的影响,另外再加之被司马迁记录在了《史记》里,更加深了事件的可信度。其次是“怀沙”本身的象征意义,这种意义是屈原所效仿古人而得,也希望自己的志向能为后人所效仿,《怀沙》便是志向到达的最高点的咏叹调,然后戛然而止,却余音环绕,以死亡为终结是士人最激烈的表志方式。

三、“仗节死义”对汉人的影响

汉代大一统的政治背景与战国时期诸侯国林立的局面截然不同,汉代文人的生存状态和政治理念自然也有所不同。“大一统的局面完全不同于战国时代,在战国时期,士人可以朝秦暮楚或者三谏不从而离君远去。而大一统是四海一家,君王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而士人臣属则相对地失去了身心的自由,几乎完全被王权所束缚”[16]369,在这样的背景下,君王需要臣子绝对的忠诚,臣子唯一的服务对象也只有且必须只有君王一人。“节义”与“忠君”在此时被绑定在了一起,逐渐形成为了同一概念,这也是司马迁在《屈原贾生列传》中不解屈原为何不游于其他诸侯国的原因之一。屈原所守的节义不仅仅是对于楚王的忠诚,还有其身为楚国贵族对于整个家族所应承担的责任,正是王逸所言的“古者,人臣三谏不从,退而待放,屈原与楚同姓,无相去之义”。

当追求“三不朽”的途径很大程度取决在一人即唯一的君王身上时,汉代直士贤臣内心充满了压抑,正如贾山在其《至言》中所说:

雷霆之所击,无不摧折者;万钧之所压,无不糜灭者。今人主之威,非特雷霆也;势重,非特万钧也。开道而求谏,和颜色而受之,用其言而显其身,士犹恐惧而不敢自尽,又乃况于纵欲恣行暴虐,恶闻其过乎!震之以威,压之以重,则虽有尧、舜之智,孟贲之勇,岂有不摧折者哉?[2]2330

秦二世而亡,太过于短暂,汉代是中国政治制度转变的一个重要时期,春秋战国所构建出来的在人生态度、学术思想等各个方面的价值观在此时受到了冲击,还未完全调整过来的心态与快速转变的政治制度结构使得士人内心产生了极其强烈的压迫感,“忠君”被明确地提升到了为人臣子的最高坚守点。

所以《怀沙》所表现出来的“仗节死义”的象征意义其实被单一化了,可是却也直接与汉代文人在思想上产生了勾连。这样屈原本事中“仗节死义”之事便被强化了,《怀沙》所承载的社会意义也被加深了。

汉初君臣喜欢“楚声”,一是因为他们出身于丰沛的政治集团;二是当时的知识分子以屈原“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的“怨”,象征着他们自身的“怨”,以屈原“怀石自投汨罗以死”[17]168的悲剧命运,象征他们自身的命运。

《汉书》记载萧望之被宦官弘恭、石显等人陷害,欲自杀,“其夫人止之,以为非天子意。望之以问门下生朱云。云者好节士,劝望之自裁”[2]3288,最后萧望之饮鸩自杀。身居丞相之位的王嘉因上书直谏汉哀帝宠幸董贤想要封其为侯一事,引起了汉哀帝的不满,最终被斥责入狱,王嘉原本还想要与哀帝据理力争一番,所以拒绝了掾史的毒药,言:“丞相幸得备位三公,奉职负国,当伏刑都市以示万众。丞相岂儿女子邪,何谓咀药而死!”却没想到反而引起了汉哀帝大怒,王嘉在狱吏的一句“犹当有以负国,不空入狱矣”下,喟然长叹道:“幸得充备宰相,不能进贤退不肖,以是负国,死有余责。”其实汉代君权集中制,王嘉所谓“负国”其实便是觉得自己身为宰相,难以使君王悔过,反而为君王所疑,其最后绝食呕血而死[2]3502。汉灵帝时期,吕强在黄巾之乱时劝灵帝大赦党人,被中常侍赵忠、夏恽向君王进谗言,“帝不悦,使中黄门持并召强。强闻帝召,怒曰:‘吾死,乱起矣。丈夫欲尽忠国家,岂能对狱吏乎!’遂自杀”[18]1710。

以上三例主要是臣子被君王所疑时,以死表节义。此外还有面对国家危亡时,以死表忠心的例子。汉哀帝时期的龚胜,王莽篡国后,强征其为讲学祭酒、太子师友,他皆拒不应征,“晖等白使者语,胜白知不见听,即谓晖等:‘吾受汉家厚恩,无以报,今年老矣,旦暮入地,谊岂以一身事二姓,下见故主哉?’”[2]3085而后龚胜绝食四十天死。在《汉书》中与龚胜同传的鲍宣也因身为汉忠直臣,不附王莽而被捕入狱,最后自杀而死。

孔子言:“未知生,焉知死。”世人皆求长生,在周代青铜器中,无论是作为祭祀的礼器还是作为陪嫁的媵器,“眉寿无疆”“眉寿多福,万年无疆”等之类的嘏辞出现的频率都十分高。到了汉代,士人习养生之术以求长寿的现象更是普遍,王充在其《论衡·自纪》中称自己作《养生之书》,提倡适食节酒,服药引道,以求延续生命。汉人高扬的生命意识使得他们在无数文赋诗篇中都透露着对于生命的赞美以及时间易逝的感叹,但是当节义与生命产生冲突的时候,他们却选择“仗节死义”,在此时,死亡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是对于君王表明忠心的一种最强烈的手段。

但是对于在《怀沙》中所表现出来的“仗节死义”,汉代文人也并非一边倒地认同。扬雄“以为君子得时则大行,不得时则龙蛇,遇不遇命也,何必湛身哉”[2]3515,班固持有和扬雄较为相似的观点,即也不认可屈原自杀行为。但是与扬雄相比,班固是更加基于忠君层面上对于屈原本事进行不同解读,他在其《答宾戏》中称自己所处的汉代为“皇代”,认为“今吾子处皇代而论战国,曜所闻而疑所觌”,他是极力认可汉代大一统中王权高度集中下的“忠君”主张的,然而对于何种才是“忠君”的行为,他却有着自己的看法,故班固在《离骚序》中称屈原“责数怀王,怨恶椒兰,愁神苦思,强非其人,忿怼不容,沉江而死,亦贬絜狂狷景行之士”[4]50,班固认为屈原的沉江而死不是在表明忠心,反而是陷君王于不义之中。

班固的思想受到其父班彪的影响。《后汉书·班彪列传》言:“彪、固讥迁,以为是非颇谬于圣人。然其论议常非死节,否正直,而不叙杀身成仁之为美,则轻仁义,贱守节愈矣”。[18]935由此可见,班氏父子与司马迁的思想颇有相悖之处,但是联系司马迁的生平,其入狱的最大一个原因便是替李陵开脱,当时包括汉武帝在内的汉朝百官皆认为李陵未像其祖父一样战败而自杀便是通敌叛国,而司马迁则认为他只是暂时忍受被俘的屈辱,等到一日再报汉恩。同时,司马迁本人也未曾因为遭受宫刑这样的奇耻大辱而以死明志。司马迁对于《怀沙》“仗节死义”象征意义的理解还未完全与忠君联系起来,更多的是对于屈原品性操守的赞成,所以才与班氏父子在对于屈原的评价上大有不同。然而其认为坚持“节义”也不必以死明志,故司马迁在《屈原贾生列传》中称赞屈原的品格,却也发出了“而自令如是”的悲叹。

不管汉代文士是对屈原自沉一事有着怎样的判断和自我评价,对于此事的讨论反而证明了这一本事在汉代流传甚广的事实。而自沉本事在屈原作品《怀沙》中似乎得到了印证,作品与流传的故事相互呼应,由此增强了事情的可信度、加深了作品的影响力。汉代强调忠君的大一统的政治背景,使得《怀沙》“仗节死义”的象征意义有了传播和影响的环境,也强烈引起了汉代文人的共鸣,同时也反过来成为了其在面对相似的“屈原困境”时得以仿效的标杆,也是君王控制群臣、稳定中央集权的优良的宣传文献。

结语

对于《怀沙》的研究,学者多集中在题旨和编次问题上,从屈原生活背景出发分析《怀沙》的创作缘由和主题结构,但是《怀沙》在汉代的影响研究也是不可忽视的,其被司马迁全文载入《史记》,在选择上自然有他的原因;同时汉代文人对于《怀沙》的阐释也表露出他们的精神状态。

《九章》在汉代多是单行篇流通,所以在如《史记》《汉书》等书中皆只提及其中几篇赋。《九章》之名在班固时代应该已经出现,而且为班固所知,故在《汉书·扬雄传》中说扬雄所作的《畔牢愁》应该是只取了《九章》中的某几篇。《怀沙》在汉代受到关注,并被《史记》明确作为屈原创作的作品而全文收录,这与其在屈原作品中编次无关,而是基于如下原因:其一,屈原怀石自沉本事在汉代广为流传,并被号称“良史”的司马迁记录在了影响力颇大的《史记》中,增强了其可信度,并得以流传下来;其二,《怀沙》本身所具有的“仗节死义”的象征意义是文士最激烈的表志方式,司马迁对于《怀沙》的熟悉程度和认同感很高,这也是由于《怀沙》篇引起其强烈的共鸣,只是因为其志尚未得尽,所以“隐忍苟活”。这里节义尚未完全与忠君相联系。在汉代逐渐加强的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政治背景下,“仗节死义”最终与忠君联系了起来,由此受到了君臣的推崇,也就更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力。

而对于“仗节死义”的行为是否符合忠君标准的不同解读,反而证明了屈原自沉本事的影响力,此本事与《怀沙》里所表现出来的内容与情感得以相互印证,推动了《怀沙》篇的传播,成为了汉代文士在面对“屈原困境”时做出选择的标杆。

注释:

①本文所引《楚辞》文本以及王逸的章句内容和洪兴祖注文皆源于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3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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