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选择

2019-03-04 20:01:34柏振平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网民

柏振平

(东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方略,这为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明确了方向。目前,我国的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呈现隐蔽性、多元性、规模化、无界化的特点,正确认识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改变我们相对弱势的被动的地位,积极争取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动权,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赢得网络主权显得尤为迫切。因此,新时代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必须要紧紧坚持“一个理念、一个中心、一个防范、一个保障,一个参与”的战略选择。

一、一个理念:树立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贯穿网络空间的理念

当前,西方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多元化渗透,这给中国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诸多威胁。以“网络领域同样需要自由主义”为名,一些西方国家大力宣传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肆意输出他们的意识形态,抨击中国的政治制度及价值观,通过多种方式在网络上输出他们所谓的“普世价值”,混淆概念,扰乱视听,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面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威胁,我们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努力建设一个强大的网络国家。

1.坚定互联网作为我国战略资源、网络主权坚决不可侵犯的意识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正在成为除了领土、领海、领空之外的又一种主权空间[1]。网络战在一些国家已经展开,由网络舆论引发的“颜色革命”在中东和北非已经上演。从伊拉克战争中第一次实施战略心理战,到建立“特种媒体部队”,再到“网络中心战”的推出,美国军方进行了几波网络战的理论更新和实际作战试验。互联网已然作为一种国家战略资源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我们的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均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建立一种互联网作为一个国家的战略资源的意识,并严格确认网络主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主权,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我们要积极建立网络部队,争取利用网络提前占领用户和市场空间,对互联网新技术的未来发展,新的行业,如数据消息,大数据,国有资本要有前瞻意识,然后发挥网络舆论引导力,从而增强我国网络意识形态话语。

2.增强党的理论创新,突出马克思主义真理的科学性

近年来,主流与非主流,先进与落后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在网络虚拟社会中交织并存且日益活跃。可以说,中国的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并不平静,不仅正在接受多样化社会思潮的挑战,而且也面临着发达国家思想文化渗透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形下,弱化思想的领导和解除思想的武装都意味着放弃领导权,这就相当于放弃网络阵地。要增强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领导,我们必须努力增强党的理论创新,积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处理各种错误的意识形态倾向,从而使得网络话语与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的方向具有一致性。我们应该不断地扩大我们的理论视野,作出新的概括,并且着力提高理论的“供应力”和社会现实的“解释力”。特别是对于网络空间中极端甚至有误的社会思潮,主流意识形态应该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以真理的科学性彻底清除错误导向和消极负面影响。

3.厚植网络文化,转变话语方式,说好中国故事

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首先是对网络文化的重视。通过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挖掘传统文化经典的丰富内涵、促进中国文化“走出去”,使得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更为广泛,更加有助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学术话语具有精确性和严谨性的特点,而政治话语强调价值判断,强调基本立场,大众话语的特点是贴近群众、易于理解。在宣传思想工作中,为了得到与公众和学术界的理解支持,我们必须考虑这三种话语的特征,将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转变话语方式,弘扬网络主旋律、进行正面宣传,使得党的政策策略成为网络最强音。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引导,必须讲好中国故事,凝聚国内群众的思想共识,凝聚发展动力,阐明中国走向世界的世界意义,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支持[2]。

二、一个中心:坚持人民中心论,依靠群众提升网络意识形态的引导力

人民性始终是共产党党性的集中体现。为了保障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我们需要在网络与现实中共同努力,在现实社会中给予人民更多的利益,使他们能够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而积极地、自觉地认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同时,在网络世界,要加强网络引导宣传教育,增强网民的自我教育意识,使人民群众在网络上面对各种抨击社会主义的行为时能够分清是非,主动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维护贡献一份力量。

1.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是一场思想战,这种斗争争夺的目标是人民群众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事关民心向背,关涉到我们党的群众基础的扩大。我们的党和国家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目标,习近平更是强调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他强调:“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3]”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又指出:“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13亿多中国人民,更好造福各国人民。[4]”这种“以人为本”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观是网络领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宗旨的生动应用,为我国网络领域工作指明了方向。

2.相信和依靠网上群众,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制胜法宝,同样,这也应当成为促进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原则。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最核心的问题即在于如何对待网上的群众。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中国互联网用户已有7.72亿,普及率甚至达到了55.8%。随着网络和智能终端的升级,网民数量增长迅猛。从对主流意识的态度来看,这些人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捍卫者、认同者、怀疑者、敌对者。捍卫者和认同者正是我们可以信赖和依赖的网络群体,他们占多数。习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相信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自我教育,认同并自觉维护主流意识形态,把党的正确思想转化为自觉行动,真正成为网络社会系统的支柱。

3.培养网民的网络素养和免疫力,引导和建设我国主流意识形态

习近平指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2]。”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战略的网络攻击,我们应该充分尊重和发挥网民的主体性,大力培养网民群众的网络素养,增强抵御攻击的能力,做好意识形态的引导和建设。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构建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调动各大主流网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常识、常理、常情为原则进行宣传和报道,并以生活、生命、生动的形式对内容进行加工和宣传,从而使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说服和舆论引导更走近人民大众,更符合群众要求,更加生动形象。我们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占领国内网络的思想阵地,改进和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使广大网民能够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和指导,从而加强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有力地维护党的领导,自觉抵制错误思想和不良言论的侵害,并自觉加入到与错误思想的斗争中来,成为维护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常备力量。

三、一个防范:实现核心技术的突破,推进国家大数据工程,增强网络意识形态的风险防范能力

中国的网民数量多,网络空间大,网络发展的复杂性是其他国家所无法比拟的,但中国网络的发展虽然大但却不强,在网络软硬件设施、网络核心技术方面均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这正是我国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方面依然遭到西方国家制约的关键因素。

1.加强网络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增强意识形态在网络领域的竞争力

目前,我们的核心技术受人制约是我们最大的问题。习近平指出:“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5]。”为此,在实践中,需要高度注重网络信息核心技术的研发,争取尽快在核心技术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超越。同时,“要着力化解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两张皮’的困境,真正落实核心技术成果转化的具体环节和关键程序”[6],为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为了维护我国的网络安全,必须要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加强对网络硬件设施的控制,注重提高网络软件的技术水平,加强网络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尽快突破核心技术。只有拥有了网络核心技术,才能从网络大国变成强国,才能有效地抵制网络领域的各种有害言论和错误思潮,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

2.通过国家大数据战略工程实施,增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防范力

有专家指出,这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西方国家正是利用新的时代特点,运用数据库展开意识形态斗争,严重威胁了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比如,世界范围内的大型数据库主要分布在欧美西方价值观取向较强的国家,一些国家充分运用这些数据库,生成一系列有损我国发展的研究报告,干扰了正确话语导向。对此,我国应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快速探寻出把大数据技术融入到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途径,通过大数据平台的开发和充分利用,综合分析网络意识形态的风险因素,提高感知、预测和预防风险因素的能力,从而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3.有效运用网络的技术特性,加快培育网络的自我净化能力

在传统的意识形态教育中,通常明确区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教育者一般是由官方或专业的知识分子来担任,然而公众只是受教育者。在现如今的网络空间中,由于网络技术多向互动的独特性,使得公众既是意识形态的传播客体,同时又是意识形态的传播主体。为了保障我们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既然我们不能改变网络空间的这种技术特征,那就必须学会运用、引导这种技术特征。在中国,一些网络组织如谣言粉碎机、果壳网等在加强意识形态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它们积极引导网民理性看待社会,培养了他们的民族自信心。通过将新媒体融入传统媒体,采取广大网民喜闻乐见的意识形态宣传和引导方式,积极开拓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活动空间,促进网络意识形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尤其是可以发挥党政机关、高校、企业、网络平台的优势和广泛影响力,形成与社会网络平台的良性互动。这是新形势下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建设网络意识形态的关键举措。

四、一个保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体制机制,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标志着网络领域同样需要严格实行法治。从这一角度出发,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制必须要以法治保障为基础,一切工作建立在相关法律法规之上,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必严。只有加强网络领域法治建设,才能有一种强制性措施去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入,从而巩固我国的网络领域防线。

1.建立健全互联网治理法律法规,增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顶层设计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网,既是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制度性基础,也是构成捍卫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话语权的先决性条件。[7]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要加强网络立法,依法规范网络行为。近年来,中央政府颁布了《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和规范文件,网络空间治理“四梁八柱”的法规制度体系基本确立[8]。通过完善和巩固现有的网络法律制度,并且依据发展需要不断地更新网络法律制度。坚持网络信息安全立法为核心,重点立法,开放立法,有效保障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和网络信息传播的安全,提高我国网络法律法规对网络信息技术和国际互联网发展需要的适应性。只有网络法律体系可操作性强、适应性好且与时俱进,不断推动网络法制化进程,才能依法保障我国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有效打击各种破坏势力。

2.提高网络空间治理力度,确保网络空间天朗气清

习近平强调,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或乌烟瘴气,生态良好或恶化,极大地影响了人民利益。因此,要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创造一个更为清朗的网络空间,就必须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持政府在法治的框架内行动,首先,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络行为,坚决与各种错误的网络思潮、行为做斗争,持续开展各种打击网络谣言、淫秽色情信息等行动;其次,完善网上舆情监测机制,建立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最后,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技术手段建设,及时发现处置利用网络鼓吹西方价值观念、恶意攻击党的领导、有损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民族分裂思想的言行。

3.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网管网用网的能力

充分发挥法治的导向作用,提升网络行业自律意识,引导网络机构依法办网,广大网民依法上网的思维,这正是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模式的发展路径。网信管理部门针对我国网民的特点,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组织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同时公布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格处置传播虚假谣言信息的网民,进一步增强网民和各类网络媒体的法治意识,引导各类网络媒体和网民加强自律,自觉依法办网、上网,有效净化了网络空间。

五、一个参与: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积极主动维护网络安全,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互联网的发展是无国界的,它使各种社会要素如资本、信息、产品等在世界范围内流动,使得世界各国作为一个整体紧密相连,各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利益也出现了共进退的态势。我们要清醒地认识,互联网使各国进一步交流,促进了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与此同时,它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规则不完善、秩序不合理、发展不均衡等。为了应对全球化进程中这些网络问题和挑战,习近平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指出,我国有责任有义务推动国际互联网全球治理体制的改革,促进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构建。

1.参与全球网络治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习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4]”我们应当增强与技术发达国家,特别是网络技术发达国家的对话与交流,促进网络空间规则的制定,完善处理网络分歧的谈判机制,努力打造和谐的国际网络文化氛围,保障网络空间的和平与安全。同时,我国政府、社区组织、科研机构、各学者均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国际网络治理的相关事务,各专家学者应当积极参与国际网络治理的相关学术会议,这些举措对于我国借鉴国外优秀的网络治理模式和经验有积极的意义,有利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对我国的国际声望和影响力的提升有极大的帮助。

2.积极发出中国网络治理的声音,贡献中国网络治理的智慧

互联网作为人类生存的公共家园,它最基本的宗旨应是致力于造福全人类。为了打造网络空间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指出,我国有责任有义务推动国际互联网全球治理体制的改革,促进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构建。为此,他生动阐释了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四项原则、五点主张,向世界发出了国际互联网治理与合作的“中国声音”,为世界互联网的繁荣提出了新的建议,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打造贡献了“中国方案”,树立了典范,同时也显示了中国在世界互联网领域的大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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