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耦合与结构性嵌入:新时代乡村旅游发展的场域定位与实践逻辑

2019-03-03 12:32
延边党校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战略旅游农村

刘 林

(华东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徐汇 200237)

一、乡村旅游:新时代乡村建设与发展的战略耦合点

(一)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

2005年12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提出五点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1]。“生产发展”指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逐渐实现农业现代化;“生活富裕”指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共享社会的发展成果;“乡风文明”指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农村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村容整洁”指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面貌;“管理民主”指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贯彻和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上五个方面全方位地阐释“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略,成为一定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科学指引。乡村旅游,以乡村特有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为旅游吸引物,以城乡要素流动与文化互动为外部形态,以增加农民收入、优化乡村产业结构、保护乡村生态环境为旨归,它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外在互动与内在契合的关联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乡村旅游健康发展。作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乡村旅游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直接便利;二是农民减负、农业科技支持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间接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三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将大大提升乡村旅游的质量和游客吸引力;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管理民主化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主体性保障,有助于增强乡村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

乡村旅游发展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良性建构。乡村旅游的发展具有综合带动效应,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能够有效地带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民增收增利。此外,还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由此观之,乡村旅游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剂和加速器。

(二)乡村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战略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美丽乡村,后于“十一五”期间在全国掀起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浪潮并取得良好成绩。2008 年,浙江安吉出台《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纲要》,正式提出“中国美丽乡村”计划。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并首次提出“美丽中国”概念。同年12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3]作为美丽中国建设战略重要构件和全新载体,美丽乡村战略在承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宗旨的基础上,发展其包容性内涵,表征为发展持续、生活宽裕、居民新型、环境优美、管理民主、文化赓续。

美丽乡村与乡村旅游具有内在契合性和外在互动性的天然的结构性关联。

两者的内在一致性表现在战略比较视域下的内涵通约。从总体目标看,两者均以提高人民物质和精神文明水平、助推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为战略目标,两者间的内在耦合性有助于交叉地带的倍速发展,又好又快地实现双重目标。从路径定位看,两者都属于基层建设,乡村旅游为美丽乡村建设战略提供动态化的现实载体,两者有机结合的基本主线是将乡村的地域性生态环境优势升级为区域性可持续发展优势,基于两者在实践路径上的交叉性,在战略规划中应重视路径统合和资源共用,避免重复建设。从实践客体看,两者都以宏观上的“旧三农问题”和微观上的“新三农问题”为主要对象①“旧三农问题”指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新三农问题”指农民老龄化、农业边缘化和农村空心化问题。。其中,农民作为乡村建设发展实践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主客统一体,既投身于乡村战略,又受益于乡村战略,是实现以乡村战略从外部激活乡村发展精神的历史性的主体范畴。

两者的外部互动性表现在辩证逻辑视域下国家战略的功能分化与互嵌。一方面,美丽乡村建设战略不仅在宏观视野上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其战略系统必要构件——两者同属于国家发展规划之中基于城乡发展二元体系这一实际问题而提出的乡村发展板块,而且在微观视野下为发展乡村旅游之具体实践提供全方位与多层次的结构性保障。乡村作为一种空间范畴,既具自然属性,也具社会属性,美丽乡村建设战略基于乡村的自然属性改善其生态环境和基本面貌,同时还基于乡村的社会属性优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金支持以及人才培养。另一方面,乡村旅游是美丽乡村建设战略的生动实践和可持续性助力,前者对于后者的影响具有非双重外部性的正向功能,其外部形态主要以显性和隐性这两种形式出现。显性形态主要包括生态环境的改善、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农民收入的结构升级,隐性形态包括乡土文化的文明嬗变、民主管理的基层建构、农村幸福感的提升。相较于其他乡村发展路径,乡村旅游有其比较优势,其开放性、交互性、共享性使各项农村发展战略的效用实现最大化。

(三)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战略

“三农”问题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以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为背景,以破解与弥合城乡之间二元结构、实现两者融合发展为目标,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其总要求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4],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新时代乡村发展视域下的多元发展理念,即“乡村经济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治理转型和乡村社会振兴”[5]。《意见》多处提及到“旅游”,反映出国家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对乡村振兴和乡村发展现代化进程的助推作用。作为升级版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与乡村旅游具有立体化的相互关联。

乡村旅游是以区域性特色“三农”资源为基本产业载体的新型业态,是连接城乡并实现两者之间资源要素双向共享和协同发展的重要纽带,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和内源动力,契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机理反映在以下几个层面:其一,促进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多元化转型,实现乡村经济振兴。新发展理念引导乡村发展模式转型,以乡村为依托的农业进行适应性调整,与以实现农业价值多元化和满足日益增长的中产阶级精神文化需要为核心旨归的乡村旅游实现有机耦合。乡村旅游对于乡村经济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效地带动传统农业进步,促进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供需平衡;合理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实现多元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产品附加价值,实现农民创收增收。其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生态环境关涉乡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是乡村振兴重要的内涵构件。乡村旅游对于乡村生态环境质量具有较高要求,只有建设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乡村生态环境,才能使乡村旅游真正落地生根,守住其资源本底。其三,助力乡风民俗赓续与发展,实现乡村文化振兴。乡风民俗是乡村社会的根和魂,承载着乡村发展的历史脉络,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是发展乡村旅游重要的前提性构件。同时,发展乡村旅游反过来促进乡风民俗的赓续与发展,表现为城乡互动与文化共融;乡风民俗的价值重构,主要包括价值识别与价值转型。其四,突破传统地缘性、亲缘性和封闭性的乡村治理模式,实现乡村治理转型。区域协同联动既是乡村旅游的构因,也是乡村旅游的结果,发展乡村旅游既有助于乡村治理的良性转型,这同时也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其五,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与农村增利,实现乡村社会振兴。乡村旅游带动性强、辐射面广,与农业发展相融通,与农民利益相一致,与农村繁荣相协同,全方位提升乡村社会发展水平,实现乡村社会振兴。

二、结构性嵌入:新时代乡村旅游发展的实践逻辑

(一)制度嵌入:以国家制度法规引导乡村旅游发展

经济社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制度的助推与保驾护航。基于现行政治体制与经济转型的时代语境,制度对乡村旅游发展影响深远。以制度嵌入为视角,可帮助我们更好地解读乡村旅游发展的制度建构与模式嬗变。国家正式制度法规与乡村约定俗成之非正式制度不同程度地影响乡村旅游发展的实践理路,同时两者相互形塑与嵌入。基于制度嵌入理论,发展乡村旅游,以其嵌入乡村社会的制度安排为关键,可将乡村旅游视作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制度嵌入过程,嵌入效用强弱与其嵌入环境有关,两者相耦合则效用强,反之则弱。

在具体实践层面,乡村能力和制度安排是乡村旅游发展的两大核心影响要素。

乡村能力对于乡村旅游模式的型塑机理。乡村旅游以其自有资源为基础,以本地村民为主体,其发展初期通常由其自身主导。自有资源的整合、评估与挖潜直接关涉乡村旅游的模式生成,与此同时,当地村民对于乡村旅游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也极大地影响乡村旅游的模式嬗变,两者共同作用于以乡村能力为主导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需要注意的是,乡村社会属于熟人社会,乡村旅游发展的深入化与村民个体获利的差异化所导致的村民意愿分化只能靠乡村精英的公信力加以弥合,进而稳定产业发展。

正式制度对于乡村旅游模式的型塑机理。当乡村能力有限,外部的正式制度成为构建乡村旅游模式的主导力量。基于国家战略规划,制定以乡村旅游开发为靶向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而完成对乡村旅游模式的制度化建构与模式演进。以正式制度为主导的乡村旅游模式呈现出较为强势的外部形态,但并不具有明显的排他性特征,本地村民依然是核心主体,以各种方式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乡村旅游模式虽然高效,但其利益非均衡性特征容易导致利益共享各方关系的异化。

(二)组织嵌入:以地方党政机构指导乡村旅游发展

乡村发展体系由多元主体协同构建,政府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组织嵌入方式实现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支持和引导,确保乡村旅游持久有效地推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基于当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政府对社会具有管理与服务的双重职能,尤其是对经济发展起着宏观调控的作用。因此,政府对于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嵌入具有现实性与历史必然性。

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期,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也在发生转型,但基于国体与政体的考量,以历史实践为参照,党和国家的正确引导是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乡村旅游作为新时期促进乡村全面发展的新型产业,势必无法脱离政府引导而独立发展。此外,科层制下政府行为具有非对称的行为惯性,即使政府已由全能型逐渐转变为服务型,也无法摆脱其运用组织嵌入的方式实现既定目标的倾向,主要表征在两个方面:其一,以社会资本实现关系型组织嵌入,这里的社会资本是微观层面的社会资本概念,是作为个人联系的社会资本,这种从上到下的关系型组织嵌入对乡村旅游发展具有积极效用。在关系型组织嵌入中,政府通过整合社会力量实现对于乡村旅游开发的有效监控,助力政府职能实现。其二,以行政吸纳实现结构型组织嵌入,即政府在乡村旅游建设过程中掌握核心资源,并以此对乡村旅游建设主体的自发性进行合理引导,将主体主动性与主体受动性融合,实现效用转型升级,引领社会发展实践。在结构型组织嵌入中,目标主体经由政府引导逐渐向政府靠拢,在结构上与政府趋于互嵌,政府将部分主体吸纳至科层式的管理体制之中。上述两种组织嵌入类型,都充分体现出政府在乡村旅游发展中所起到的引导作用

(三)财政嵌入:以政府公共财政扶持乡村旅游发展

公共产品供给滞后对乡村旅游形成阻滞,政府通过公共财政为乡村旅游打通资源难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6],应发挥政府在其中的积极作用。以乡村旅游建设为视域,当市场失灵时,政府应运用财政填补市场漏洞,通过利益传导实现资源流动进而发挥其宏观调控的职能,实现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公共产品供给是政府公共财政针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资源输出的重点领域,涵盖旅游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培训、旅游宣传、医疗卫生等。其一,参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制定。乡村旅游是国家乡村发展战略的耦合点,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规划与统一布局,实行多元化、多层次的财政扶持模式。其二,投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砌筑乡村旅游发展之基。拉动农村经济发展,需引入外部资金,政府公共财政投资成为乡村旅游不可或缺的外部动力,这种由政府公共财政主导的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具有更为显著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其三,投资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乡村旅游开发的可持续性。旅游的本质决定其对于环境的特殊要求,政府对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具有前瞻性。其四,投资乡村旅游服务培训,帮助培训人员增长知识和提升能力,为游客提供更具专业性和个性的旅游服务。乡村旅游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应构建优质的旅游环境,也应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其五,投资乡村旅游宣传,做好乡村旅游的名片。经济社会效益的实现离不开市场开发,乡村旅游业尤其如此,需要政府运用公共财政投资市场宣传。

然而,仅仅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无法有效地实现乡村旅游发展的广泛性与科学性,在充分利用政府公共财政支持的前提下,应积极吸纳非政府资金,进一步“开源”。一是对于金融资金的合理运用,包括银行信贷和金融租赁;二是对于社会资金的合理吸纳,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鼓励社会资金融入乡村旅游开发,实现政社联动;三是对于外资的合理引进,通过改善投资环境提升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的融资能力。

猜你喜欢
战略旅游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精诚合作、战略共赢,“跑”赢2022!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战略
战略
旅游
导致战略失败的三大迷思
在农村采访中的那些事
出国旅游的42个表达
赞农村“五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