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明雪
【摘 要】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代购作为以网络通讯为媒介的一种新型购物模式逐渐被国内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追捧。与国内实体店以及网店这类传统意义上的购物形式相比,代购方便快捷的新型消费方式更被消费者所接受。但每一个新兴事物的衍生,必然会带来新的问题。由于缺失明确的法制监管,行业规范未达到成熟阶段,跨境代购繁荣现象背后存在的乱象也随之浮现。故本文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针对性的提出意见。
【关键词】跨境代购;监管;消费者权益
一、网络跨境代购的概念及现状
网络跨境代购是指一类帮助消费者代为购买商品的人群。基本为消费者看中的某样商品在境内无法购买,此类商品需要经过长途跋涉并且需要承担高额的关税,所以导致这类商品价格比较昂贵,亲自出国购买不现实,从而滋生出代购这一交易方式。买卖双方通过网络交流,消费者指定所需商品,由代购人购买回国,再通过国内快递等其他方式将商品运输到消费者手里。消费者以低廉的价格拿到想到的商品,代购也从中获得相应的利润。相比较传统的实体店消费,相同的物品,更加低廉的价格,自然找代购购买更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其发展趋势很好。
二、网络跨境代购中的关系
网络跨境代购的主体包含代购人、消费者、境外产品的销售者这三方。明确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才能理清主体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一)境外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境外代购中,境外销售者和消费者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在商品出现问题瑕疵时,依据法律,销售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保证产品符合其要求。消费者因产品问题导致权益遭受损害时,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向销售者提出赔偿的请求。
(二)代购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消费者与代购是一种委托关系,代购起到一种类似于中介的作用,向消费者提供一个可以用低廉价格买到心仪物品的一个平台,销售的并不是商品,而是一种服务。消费者主动寻找代购,提出制定购买产品。在支付产品部分价款或者约定的定金后,代购商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采买,再通过其他方式运输到消费者手中。
(三)代购与境外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销售者与代购人之间存在两种关系,第一种,境外消费者直接与代购人发生买卖关系,境外销售者和代购人有买卖合同关系。代购人向商品的销售者购买指定商品,商品运送到消费者手中后才转移给国内消费者,如果发生购物纠纷,消费者向境外销售者维权,代购人为消费者提供协助解决纠纷的服务。第二种是销售者本身就充当代购人角色。那么实际上就是买卖双方的关系,是第一种法律关系。[1]
三、网络跨境代购中存在的問题
(一)电商跨境平台所出现的问题
跨境电商平台销售商品不合格现象主要涉及到跨境电商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到底是买卖合同关系还是委托合同关系。如果双方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也就是说跨境电商平台是卖方,在从境外采购商品之后再销售给消费者,这种情况下,跨境电商平台需要对产品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双方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也就是说消费者委托跨境电商平台去境外采购,跨境电商平台也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采购了相应的产品,如不是买到假货,只是产品不合格等质量问题,则消费者应向作为卖方的境外商家追偿,跨境电商平台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代购商与网络平台互相推卸责任,导致消费者更加难以维权。交易双方都是通过虚拟网络聊天工具进行沟通交流,不知道双方的人品信用如何,此类交易存在的隐藏风险较大。
(二)消费者权益受损
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推动影响下,网络跨境代购安全保障也存在一定的隐患。第一,在跨境代购中,可能会出现部分商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或因为是境外购买的商品,没有相应的中文翻译说明和注意事项,造成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第二,由于这类交易属于个人之间的网上交易,采取的电子支付方式存在漏洞,例如买家支付了相应定金,卖家不履行责任和义务,拒不发货,在此过程中,还会有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时常会发生。另外,网络信息不是特别明确,对真实情况的了解遭到限制。在实践中有以下体现:第一,商品跨境,物品本身通常是没有中文翻译的,这样导致一些消费者无法了解到商品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难以了解商品特性,往往收到网上的资料和代购人的广告的误导。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第二,境外商品供不应求,一些不法代购在不正规的市场购买,从而达到谋取暴利的目的。第三,消费者通过信誉来选择店铺购买,一些店家为此雇人刷单,产生虚假评论。消费者往往受到欺骗。在产生交易后,一般代购都是不允许消费者退款退货的。如果消费者对商品感到不满,其权益难以保障。消费者往往处于劣势地位。
(三)法律监管不严
没有完善的市场交易信用机制,监督力度较弱,有些网络跨境交易平台还很不健全,某些网络平台为了谋取利益,代购商仅被要求信息登记及少量的金额担保,就可以在平台上成立店铺。因为机制的不完善,商家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甚少了解,以至于即使做出了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也不会有任何损失,更不会受到相关依据的处罚。应当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使其尽到应尽的义务。在商品入境的时候还会出现偷逃税款的现象。虽然相关部门已经做出了管理措施,但是管理的力度尚不足。
四、防范网络跨境代购风险的方式
(一)加强立法工作
因为电子商务为新兴产业,在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今天,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这一行业的法律法规。应当加强立法,完善跨境网络代购制度的法律法规,明确三方当事人应尽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是解决各类纠纷的有效手段。再考虑到原有法律没有包含跨境网络代购这种方式的发展,可借鉴其他发达地区的相关经验作为指导,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不断的修订和改善相关法律。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到侵害,让法律法规积极有效的实施,网络跨境交易的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二)完善救济途径及纠纷解决机制
消费者的权益在过去往往得不到妥善的保护,收到不如意的商品也无法退货时,联系卖家也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时,就要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增加消费者的维权途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跨境代购合作中,消费者如收到了代购货品,则境外销售者和代购方均可能成为被告,可视为买卖合同关系。跨境购物平台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在消费者对制定代购商品不满意时,商家应给予赔偿。同时,第三方交易平台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设立对这类行类的监督机制,消费者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有地方可以举报投诉。确定的诉讼管辖制度是完善网络跨境代购消费者维权的第一要务。第二,举证责任划分规则的制订也很必要。划分境外销售者,代购人与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规定好各方的负责范围。在消费者收到制定代购货物时,应对其产品的内容、外观、数量等一次检查,查看是否约定一致,如若出现偏差,应及时找到代购方,与之商量解决办法,代购方不得推脱,应当帮其解决。[2]
(三)网络跨境代购的监管
对于网络跨境这一新兴购物方式,我国相关监管的做法还想当不成熟,也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辅佐指导。行业还没有形成自律组织,代购人的市场极为混乱。需要对网络跨境中的代购人进行约束。对其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管,完善网络跨境代购市场。不断更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技术,必须要与时俱进的更新,才能适应网络跨境的发展。代购人代购的商品内容不同,种类也大相径庭,当然代购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也各不相同。应对应各类的代购制定不同的标准,尽快使其形成行业自律组织。制定标准,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并加以完善,同时加强对行业内部的监督建设。平台应向消费者提供代购商家的真實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得因贪图其中利益,出现包庇商家的行为。也要对商家进行监管和制约,杜绝出现类似于虚假好评的现象。网络跨境代购平台也可对代购商家发布的产品介绍和图片进行筛选审查,过滤一些夸大产品违背法律的信息。在日常交易中,可向其他行业规定学习,在代购商品中进行抽查,检查货品是否合格,有无违反法律规定。如有过分行为,平台应对商家采取相应措施,如关闭违法商家的店铺让其整顿。如因为平台的原因,使得消费者的权益收到侵害,那么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同时在代购人过境时,海关也需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监管质量,完善对跨境商品税收的征收管理机制,明确征收的代购商品的名目、数量及税收等,细化各项规定,明确知道各项管理,对于多次违反的人员,可以进行严格的管控。仅仅依靠海关部门还不能实现对网络跨境的全面监管,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向实现相互制约,共同进步的大方向发展。要努力适应信息化时代,提高业务水平,做到与时俱进[4]。根据现实情况,对进境物品的免税额度采取适当提高的措施,我国对这方面的监管还不是很完善,从而通过降低免税额度来减弱国内消费者对奢侈品的消费欲望。
(四)加强国际合作
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源于代购这一方式可以给消费者带来便捷和实惠。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共赢发展。知识信息时代,交通运输的发达,使世界各国的来往交流更加紧密,国际间的合作也越来越广泛。单纯靠个别国家的努力来规制网络跨境代购人的不良行为往往是不够的,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共同规范代购制度。
【参考文献】
[1]李洪帅,张德润,魏博.网络跨境代购中代购人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J].经济师,2018,No.353(07):68-69.
[2]熊磊.网络跨境代购法律问题研究[D].2015.
[3]林凯.网络跨境代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2012.
[4]陈国坤.海外代购中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的困境与对策[J].国际经济合作, 2016(7):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