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博 医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系,上海 201602)
存在主义哲学这样看待死亡,它认为死是必然会到来的可能性,却又似乎永远不可能真正达成,因此,海德格尔将死亡定义为“不可能的可能性”,并把死亡的这一存在方式称为“悬临”(Bevorstand),“悬临”一词兼有“必然到来”和“尚未实现”之意。悬临在前的死亡给“此在”(Dasein)设定了一个终界,使此在能够先行到死中去领会“生”的本真意义。
海德格尔将死亡称为一种“可能性”,顾名思义,是因为他承认“死”对于“此在”是必然会到来的事件。诚然如此,作为有限存在的“此在”终究无法逃脱死亡的必然命运,如海德格尔所说,死亡作为终结是此在“不可逾越的可能性。”[1]288
“此在”在世,面临着无数关于人生可能性的筹划,在这诸多筹划中,死亡之所以特殊,一方面在于它的“不可逾越性”。“此在”在面临不同人生选择的时候,可以自由、自主地作出筹划,虽然也要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但统而观之,任何其他人生可能性在死亡面前都是一种“或然性”,换言之,其必然程度都较死亡有所不及。人们常说“人固有一死”就是对死亡必然性的一种确知,正是这种确知把死亡作为最特殊的可能性展现出来。
另一方面,死亡这种可能性的特殊之处还在于:其作为“此在”生存的终结,是一种彻底的“非一存在”。所谓“非一存在”,指的是死亡这种可能性的悬临使得“此在”其他的可能性都不能再可能,即在面对这样一种可能性之时,“此在”不仅不能再对其他可能性作出筹划,甚至之前所做的一切筹划都失去了意义,因为在此在对它的死亡的态度中,它和任何其他此在的所有关系都被中止了。
质言之,在海德格尔看来,死亡就是一种不可逃避的“非一存在”:它必然会发生在“此在”身上,而且一旦发生,就会给予“此在”以毁灭性的打击。可以试想:对于“此在”来说,死亡这件“坏事”,它必然会发生,由此我们才会时常感到“畏”(Angst)的情绪而惶惶不可终日,海德格尔称这样的生存状态为“不在家”,他认为,“不在家”的状态是人生的常态。也就是说,死亡在“此在”生存的每一时刻都是不可否认的可能性,它不只存在于人生的终点,还悬临于“此在”存在的全过程,只要“此在”在世,死亡就如影随形。
海德格尔认为,死亡不同于某一件工作的完成,抑或是一个东西的毁灭,死不是单纯的结束、完成或不复存在。相反,死存在于此在之内,它是人的整个存在方式,也就是说,人只要存在着,他就承担着死亡。
在这里,死亡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是说“死”与“生”是密不可分的,它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意蕴:其一即是指“死”是“生”的目的和归宿,这一点与海德格尔的“时间观”有着密切关系。众所周知,“时间”由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概念构成,而自亚里士多德肇始,西方哲学家就一直将“现在”视为时间的核心,他们认为:“时间就已流逝的部分而言已不存在;就尚未到来的而言也不存在。”[2]但海德格尔却反其道而行之,在他看来,此在在世,不仅以“生”的方式存在着,而且是一个从“生”走向“死”的旅程。在途中,“过去”和“现在”属于“生”,而唯独“将来”(Zukunfit)属于“死”。因此,此在正是被悬临的“将来”指引着去观照“过去”和“现在”的,如果把“将来”理解为死亡,那么“过去”就代表了此在“被抛”的命运,“命运”的一抛使此在向终结运动,所以海德格尔说:“刚一降生,人就立刻老得足以去死。”[1]282“现在”则代表了“操心”,即为了躲避“被抛”于世的“畏”而沉沦,为俗事繁忙,最终混迹于常人的“闲言”“好奇”和“两可”之中,失去了自己的“本真”状态。如此看来,“过去”和“现在”从本体论层面而言都带有无可奈何的悲剧色彩,只有“将来”因其自由、自主的地位而堪当此在之归宿的大任。换言之,“生”是人被迫而为的事情,而“死”恰是人能动选择的结果,“死”在终点牵引着“生”,指导着此在的人生选择。作为“生”的目的和归宿,“死”使此在终其一生都为着自己如何而死进行筹划,如此,“死”无时无刻不存在于此在之中,并且让“生”带有了“死”的痕迹。
意蕴其二则指“死”是随时可能发生的。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死”必然会到来,然而何时会到来却并不是确定无疑的,也就是说,此在在世的任何一个瞬间都有可能是“生”,也有可能是“死”,任何一个时刻都可能是此在存在的最后一刻,在海德格尔看来,“生”与“死”的界限并不似常人划定的那般明朗。如此一来,“死”与“生”之间便有了更深层次的纠缠,此在在面对“生”的各种可能性而进行筹划时,不得不再为随时可能到来的“死”作出双重打算。在这种纠缠中,此在不得不悦纳“死”这一必然的坏事,并从它的“害处”中寻找其积极的价值和意义。
如前所述,死亡这件必然到来的坏事,它的“悬临”并不存在于“生”的反面,反而与“生”纠缠在一起。“生”即是为了“死”,“死”随时可能取代“生”,“生”与“死”在这样一种看似辩证统一的关系中达到了和谐。
然而在海德格尔看来,二者在这一对辩证关系中却并不对称,此在能够清晰地观照到“生”,但却永远不能领会到“死”,因而无法达到此在的整全。
究其原因,一方面,未死之人对“死”这一“最本己的可能性”并没有真正地领会,因此不是整全的此在;另一方面,已死之人因其达成了死亡而失去了继续筹划“生存的可能性”的可能,换言之,死亡切断了人发展自己成为自己的一切可能性。这也是死亡的“非一存在性”所规定的题中之义。海德格尔认为:“只要此在存在,它就包含有一种它将是的‘尚未’,即始终亏欠的东西。”[1]279而当此在不再存在,则无从论起他的“整全”。总之,“此在”这种存在,当它“在此”之时,身上就“存在着一种持续的‘不完整性’,这种‘不完整性’随着死亡告终”[1]279。就其“可能”的角度来看,“死”与“生”融合一致、密不可分;但就其“不可能”的角度而言,“死”则不“生”,“生”则不“死”,二者毫无临界点可言,“死”对“生”来说,将永远是一种“悬临”的东西。
“悬临”的死亡被视为一种可能性的原因在于它一直向此在“逼近”,使此在切实感受到一种压迫,以及由这种压迫而产生的“畏”。而正如“畏”的对象是空泛的一样,“死”这一不断逼近此在的存在也是没有实体的,因为“畏启示无(Nichts)”[3]。换言之,没有人能真正经验到自己的死亡,常人所能观察到的死亡只是他人的“死亡现象”或自己的“濒死体验”,海德格尔认为以上与“死”相关的概念同真正的死亡还相距甚远。真正的死亡“作为此在借以向其死亡存在的存在方式的名称……是此在的特具一格的可能性”[1]284-286。
死亡的“不可能性”是日常思维难以理解的范畴,因而也是常人所极力回避、否认的事实。常人,或称“日常此在”,总是喜欢躲在他人“死亡现象”的背后窥视死亡,久而久之,他们就将“经验死亡”混同于本真的“死”,从而消弭了死亡的本体论意涵。常人以经验去观察他人的死亡,从而得出结论,认为自己真正领会了死亡,然而海德格尔却指出,这是一种刚愎自用的“错觉”,这种错觉必将导致一种错误信念的产生:常人总是认为自己是不死的。
常人醉心于粉饰他人的死亡,把“生”与“死”相隔离似乎成为日常社会心照不宣的共识。
这种错误的根源在于过度解读了死亡的“不可能性”。沉浸在日常事务中“操劳”的人常常抱有这样的幻想:既然此在无论如何也不能领会自己的死亡,那么“死”终究只是他人的事情。虽然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人的“有限性”,即死亡终会来临,但这一“终界”被无限期地推延到今后的某一天去,从而逐渐在此在的人生筹划中变得模糊不清。丢失了作为目的和归宿的“死”的方向指引,此在也就迷失了“生”的意义,从而深陷日常事务之中无法自拔,在庸庸碌碌中忘却了自身的“本真存在”。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人们说:死确定可知地会到来,但暂时还没来。这个‘但’字否定了死亡真正的确定可知。把此在引向当下还可耽留忙碌的事物,以免无所事事地想到死。”[4]168
海德格尔揭示道:“即使在闪避自己的死亡之际,日常此在真正确知的也不止于它在纯理论思考中认为真的事情,只不过它不敢透视其中奥秘,对自己掩藏起两者之间的不同。”[4]168这其中掩藏起的奥秘不仅限于此在对自己死亡的否认,更包括常人对他人的“死亡现象”的回避。
未死之人没有经历过死亡,因而无法领会本真的“死”的必然性,他们只知自己的“生”,而未知自己的“死”。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常人总是不承认自己会死,似乎“死”总是别人的,它可以关系到任何人,却唯独与自己无关。人们忌讳谈论死亡,在论及死亡时总是闪烁其词,竭力使人不要注意到它,甚至对垂死之人也总是安慰道:“事情会好起来的。”这种安慰不仅是对垂死之人的安慰,更是对安慰者自身的安慰,正如海德格尔所说:“有所掩藏而在死面前闪避。这种情形顽强地统治着日常生活……常人就以这种方式为提供对死亡的持续的安定而操劳。”[1]291
这种“不安”和“畏惧”的情绪与此在对“在世”的“畏”不同,它往往来自常人对死亡的“社会性不适”。在日常生活中,死亡是一个始终都在降临的不幸事件,然而在当下,死亡却与我们无关。对于“他人之死”,我们认为对自己并没有直接的威胁,因此我们常常希望将类似事件遗忘掉,以便重新回到安定的日常生活中来,换言之,常人不允许此在在面对死亡时具有“畏”的勇气,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回避死亡,仿佛其从未迫近。然而,这种面对死亡的逃避态度终究不能使此在从本真的意义上确知其自身的死亡。
在海德格尔看来,死亡是最本己的可能性,但常人的看法恰恰相反,他们总是把死亡视为某种首先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继而忽略了它“悬临”于自身之前的事实。
这种具有镇静作用的疏远的确能够给此在带来一时的“安宁”,但海德格尔对此的质疑是:混迹于常人之中真的能够回避死亡吗?他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人无论如何都不能代替此在去领会死亡。在海德格尔看来,此在逃避死亡的方法无非有二:一是把作为独特个体的此在一般化、普遍化,使得每一个此在都成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这样,死亡也就成为程式化的常人的一生中某种事先预定好的阶段,从而打消了作为“最本己的可能性”的死亡的不确定性,以及随之而来的此在的“畏”。
海德格尔指出,每一个此在都有着专属于他自己的独特的“畏”。也就是说,诉求于他人为自己的死亡进行代理的努力是完全无济于事的,因为“任谁也不能从他人那里取走他的死……只要死亡‘存在’,它依其本质就向来是我自己的死亡”[1]276。由此看来,死亡之“不可代理性”的根源在于:作为研究对象客体的此在可以被抽象为某种“普遍本质”,但是作为生存主体的此在,其本质恰恰在于他能够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这种对于“存在”的感知是人类所共有的,但却也是最为特殊、彼此不同而不可互相替代的。
方法二是把他人的“死亡现象”与此在本己的“死”相等同。诚然,人们能够经验到他人的死亡,并以日常的方式来思考这样的“死亡现象”,如此一来,“死”的最高程度上的或然性就被遮蔽了,从而变得不再确定可知。但这种做法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把他人的生活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并因此能够在此在的整体性中对此在的存在获取一种真正的领会。我们可以经验到一个垂死的此在向它的“不再存在”状态过渡的过程,此时我们不仅把他的身体当作是一个“上手”的物体,即肉体来看待,这一过程中更包括了这一此在生前与我们“共在”的模式,亦即它包含了这一个死去的人对于活着的人的意义。因此,这并没有让我们更加切近地理解垂死之人所经历的“存在”的失去,从而也就没有使我们更加切近地理解本真的、使此在达到整全的“死”究竟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这种只属于自己的“死”,终究是与他人无关的,如前所述,它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在此在面对“死”的时候,任何他人都是无法代替的。
质言之,对于“死”这件最本己的事情,无论未死、将死或已死之人都无法从经验上对其进行确知,因此它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可能性”。
由此,海德格尔因死亡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游走的悖论而将其称为“不可能的可能性”。他认为这样关于“死”的辩证解读对此在从日常的沉沦中解脱是有所裨益的。“死”既是最高程度的可能性,又是绝不可能达成的“悬临”之物,“生”与“死”正是在这一正一反之间实现了“共在”。
海德格尔将“生”与“死”的“共在”称为“向死而在”,具体而言,就是呼吁人们“先行(vor)到死中去”。换言之,“就是先行到这样一种存在者的能在中去:这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就是先行本身。在先行着把这种能在揭露出来之际,此在就它最极端的可能性而向其自身开展出自身。把自身筹划到最本己的能在上去。”[1]301
“先行到死中去”的此在看到了“死”的必然性,于是更加珍惜“生”的各种可能性,在对“生”的可能性的筹划中,此在消弭了对“死”的不可领会。也就是说,只有“向死而在”的此在才能脱离常人群体的异化状态,重回本真的个别化而获得自由;也只有自由的此在才会对生命充满热情,在“死”中挖掘出“生”的意义。
首先,死亡让此在脱离常人而恢复本真的个别化。既然“死”这一“最本己的可能性”是任何他人都无法替代此在的事件,那么在面对死亡时,此在就自然而然地与先前那个混同于芸芸众生的常人产生了质的差异。换言之,此在“先行到死中去”就是为了在“生”与“死”的“共在”中体会二者的区别,只有当“存在”与“不存在”共存,此在才能看到“常人状态”生活的荒谬和可悲,才会“在这种能在中……看清楚,此在在它自己的这一别具一格的可能性中保持其为脱离了常人的,也就是说,能够先行着总是已经脱离常人的。”[1]302
海德格尔认为,“先行”到“死”与“生”的“共在”中是此在打破死亡之“不可能”的唯一方法。因为只有在“共在”模式下,此在才能领会到本真含义的“死”,它有着与“经验死亡”截然不同的意义,这样的“死亡”在“存在”与“非存在”的二元结构中“在场”,使此在更加珍惜自己当下的“存在”,不再躲避于常人的“普遍意见”中浑噩度日,用以换得内心虚假的“安宁”。如此,“向死而在”的此在获得了使自身“个别化”的勇气,他开始勇敢地将自己暴露于“被抛”的“畏”之中,开始懂得悦纳与“个别化”并生的“不在家状态”,最终从日常的沉沦中得到救赎而成为本真的自己。
其次,死亡让此在在筹划人生的可能性中获得自由。“先行”看到死亡的此在重获其本真性后即开始珍视自己的“存在”,本真地生活,其具体的做法便是打破常人“统治”下的日常意见的枷锁,开始以“个别化”的方式筹划自己的人生,在这诸般筹划的过程中,此在才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如海德格尔所说,“向死而在”的此在“就在热情的、解脱了常人的幻想的、实际的、确知它自己而又畏着的向死的自由之中”[1]306。
如果说死亡的“非一存在”性使此在之前所做的筹划本身都失去了意义,那么这些可能性筹划的意义归旨就在于其所带来的“自由”。为什么此在“个别化”的筹划能为其带来自由?海德格尔认为:“为自己的死而先行着成为自由的,这就把此在从丧失在偶然地拥挤着各种可能性的情况中解放出来。”[1]303恰恰因为在死亡来临之时,一切曾经做过的可能性筹划都将失去意义,此在在其仍然“存在”的时候就要尽可能地把属于自己的可能性筹划得更加精彩,而不去盲目地遵循常人为其制定的程式化的“可能性”,这样,明知死亡在前方“悬临”而仍然积极地、从本真状态出发来筹划自己的人生,在海德格尔看来就是获得了“自由”。在更多的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心境”上的自由,是一种在身体有限性的制约下,去寻求精神的“敞开”状态,即打破束缚、接纳无限可能性的自由。
第三,死亡让此在明白人生的意义而热爱生命。到此看来,海德格尔的“向死而在”理论大体沿着这样的路径前进:此在明白自身领会死亡的“不可能”,从而在“先行”状态下看到了“生”与“死”的“共在”,在“生死”二元结构中领会了死亡的“本己性”,继而开始从繁忙的常人生活中解脱出来,自由、自主地筹划自己独特的人生可能性。因此可以说,海德格尔虽然在其“生存论”哲学中澄明了“死亡”的“在场”,但他的最终目的并不在于否定生命、消解意义,走向彻底的虚无主义。恰恰相反,在对死亡这一“非存在”的观照中,此在能够拨开常人意见的迷雾,看到“存在”的本真含义,从而更加热爱生命,在有限的人生中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
海德格尔认为,一个将死亡纳入其存在体系的人才是整全的此在,因为只有从本体论层面了解人的存在的全部结构,此在才能明白人生的意义。正如施太格缪勒的评述:“死亡就是一种创造性的力量。没有任何斗争可以像死亡那样把人从他的日常性中抛出来。”[5]海德格尔所描画的“死亡”正是这样一种具有悲剧色彩,又包含了诗意的“创造性力量”,他“挖掘出了死亡的一种积极含义:作为能在的此在,只有向死而在,才能本真生存”[6]。在海德格尔这里,“死”与“生”融为了一体,它不再是生命的反面,而是生命的救赎,它为迷茫、沉沦在日常生活中的现代人指明了解脱之路。
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死亡是一件必然到来、不可回避的坏事,然而经验却对其无从领会,因此常人总是躲在“死亡现象”和“公众意见”的背后窥视死亡,因而逐渐地遮蔽了死亡的必然性。忘却了“死亡必然性”的此在虽然获得了虚假的“安宁”,但也付出了迷失本真的代价。此在唯一能够真正领会死亡的方法就是“先行”,即在“生”与“死”的“共在”模式下观照“存在”与“非存在”的差别,从而在“生死”二元结构中澄明“死”的“在场”。一个澄明了死亡的人才是一个完整的此在,完整的此在亦即“个别化”的此在,那是脱离常人意见“统治”,冲破枷锁、重获自由的本真“存在”,基于这样一种生存状态的此在才能领会生命的真谛,以饱满的热情对待人生,积极筹划专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