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
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围绕“一个中心”,健全“五项机制”,推动“四化建设”,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效能,为平安洛阳、法治洛阳建设作出了贡献。
紧紧围绕“人民调解为人民”的中心主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认真实践“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核心要义,主动融入全市“9+2”工作布局,以高质量的服务理念,打造人民调解“洛阳品牌”。
提质服务理念。2018年以来,市司法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市“9+2”工作布局,即洛阳“十三五”发展的顶层设计中。人民调解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部分,跻身“9+2”工作布局,其内涵得到新的提升。同时,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列入全市民生实事。以此为契机,市司法局努力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人民调解室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人民调解中心,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
提档阵地建设。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打造人民调解委员会“样板间”,将调委会“一张调解桌、一个调解员”的老配套提档升级,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硬件上,做到 “一室一厅”,“ 一室”即调解室,“一厅”即法律咨询厅,逐步配备联通律所、调解组织的远程视频咨询机,让群众不出村就能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咨询和调解;软件上,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官、法学教师组成专业指导团队,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科技推动便民。把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结合,强化 “三大平台”之间的联动协调,打造集纠纷受理预约、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指导群众维权、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民事纠纷“网上查询、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化解”一网通。
目前,洛阳市共有3603 个人民调解组织,11024 名人民调解员。洛阳市司法局通过建立健全五项机制,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孟津县城关镇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涉访纠纷
栾川县庙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六娥(左)到群众家中调解纠纷
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一是高位发力推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明确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两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出台《关于建立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调解机制的意见》推动“横到边、纵到底”的调解网络建设;多次召开调解专题会议,解决调解员待遇等问题。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出台《洛阳市人民调解员补贴办法》,15 个县(市、区)制定了符合地方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健全经费保障制度。三是重视人文激励。洛阳是历史文化名城,洛宁县讲理村的讲理堂就是有着200多年历史的“人民调解室”,是河洛大地人民调解的历史见证。洛阳市司法局结合当地特色,着力打造人民调解“河洛文化”。协调市政府下拨专款,开办《有话好好说》电视调解栏目,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为百姓化解矛盾纠纷,深受群众欢迎。2018年,依托“发展‘枫桥经验’、打造洛阳品牌”系列活动,举办人民调解员书画展、演讲比赛。新安县司法局开展调解百姓舞台,栾川县司法局利用“故事会”“三下乡”等活动,把调解员的故事改编成豫剧、快板表演给老百姓。将人民调解与文化相结合,与普法相融合,有效引导了群众“有纠纷找调解”,同时也激发了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
优化队伍建设机制。完善选聘制度,严把入口关,坚持品行优先、能力突出的原则,选拔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口碑优和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五老”人员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吸纳律师、大学生村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各县(市、区)在队伍建设中各具特色,孟津县积极从退休教师中选拔调解员,律师资源充盈的瀍河回族区以每个调委会要有 “调委会主任、老妇联主任、法律顾问(律师)”为目标,探索出人民调解员队伍“铁三角”配置的瀍河特色。
完善三级培训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做好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和集中轮训等制度。一是采取岗前重点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人民调解员证由市司法局统一印制。二是分级实施普遍轮训,坚持市、县、乡三级培训,市级培训到乡,县级培训到村(社区),乡级保障全员培训,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三是依托机构开展培训。依托高校、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培训,增强培训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老城区司法局通过机构培训,提炼出独具特色的心理干预调解法,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时成效显著。四是开办调解专家传经送宝讲堂。每年从高校老师、律师和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人民调解员中选聘10名调解专家为培训讲师团讲师,供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需求挑选,实地“传经送宝”,分享经验。培训结束后,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者意见,打分反馈,分值低的讲师下一年度不再续聘。
建立等级评定制度。为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市司法局出台《洛阳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以三年为周期,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目前,全市现有首席人民调解员46 名,一级人民调解员573 名,二级人民调解员3698 名,三级人民调解员6707 名。
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登记备案管理,对岗前培训、继任培训合格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录入河南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考评激励机制,机制必须包含实际评议和群众评议两部分,年末考评,对不称职的人民调解员予以辞退。
“我是人民调解员”演讲比赛
高标准、高质量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是一蹴而就,而是要靠具体、扎实的创新举措,积跬步致千里。洛阳市司法局以人民调解四化建设为抓手,逐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法治进程。
调解思维法治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推动调解协议的依法达成、确认和履行。以偃师市为试点,推进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法人化、自治化,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让社会化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更加凸显。
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要求调解员队伍要包含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务人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心理咨询师、退休政法干警等,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各有所长;二是整合内部资源,咨询专家库要有大学教授、医疗专家、心理专家、司法鉴定专家等,产生“1+1>2”的倍增效应。
调解方法多元化。加强外部协调联动,打造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的三大“洛阳品牌”,做到小纠纷就地调,大矛盾集中调,疑难复杂纠纷联合调。
调解程序规范化。运用好省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平台,案件受理、登记、结案、归档,严格按调解程序开展。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司法确认的调解案件增加案件补贴,固化调解结果,强化调解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