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倩 杨膳源 梁淑灵 李兴智 姜思涵
摘 要:随着时代不断的发展,经济的不断进步,我国会展业也取得了飞速发展,而发展中的信用问题层出不穷,信任危机不断扩大,因此,进行互联网时代会展主体间的信用关系分析,研究解决信用危机的方法,对会展业健康向上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会展经济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会展主体;信用关系;信用危机;会展现状;互联网
一、引言
在当今会展业迅速发展的背后,伴随着许多会展信用的危机,会展主体如主办方与参展商、参展商与观众等之间的信用问题没有得到重视。在会展业缺少会展风险保障体系,相关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探讨相关会展信用分析,深度挖掘会展行业繁荣发展背后的重大信用问题,对会展业的发展以及会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会展承办方和主办方信用关系分析
会展主办方作为展会发起者,往往不具备举行一场完整展会的能力,因此常常通过订立合同委派专业的会展公司进行办展的一系列操作,有了具体的合同约束,主办方和承办方的信用关系才会有一定保障。由于我国会展业发展不够成熟,受承办方的能力限制,展会中多多少少会有突发性事件产生,若承办方不能妥善处理此类事件,将会降低主办方的信任感,导致承办方的形象塑造受损,从而引发信任危机。其次,部分主办方存在拖欠尾款,不履行合同条款等问题,影响承办方的正常收益,给承办方带来经济损失。根据对现今的信用关系分析,我们提出,主办方应当严于律己,履行合同条约;承办方应不断学习国内外的优秀展会案例,确保一场展会得以成功且优秀的举办。双方共同努力,以建立相互信任的良好信用关系。
三、参展商和观众信用关系分析
目前在会展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参展商和观众中也伴随着信用危机的发生,如参展商之间不正当竞争猖獗、诚信度不高等问题。这就需要参展商与观众做到诚信合作、真诚参展,互相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
对于参展商而言,在展会中,展品侵权的问题时有发生,展品侵权意味着会展信息交流的信息源出现真实性问题,会造成展会交流的重大障碍。展览产品假冒,仿冒知名品展览,采用盗版软件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但会产生许多知识产权纠纷,更会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应有观众的信用度大大降低,甚至会影响整个会展行业信用市场的发展与走向,产生信任危机。
对于参展观众而言,在消费类展会中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观众,都属于消费者群体,享有消费者的权益,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当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大型会展活动中的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都是经过严格程序审核的,但是在互联网会展发展背景下,观众也要学会辩识多样化的展览品,抱有真诚良好的态度与参展商展开合作,彼此建立良好的信用合作关系,以及社交信用关系。
四、会展组织者和观众的信用关系分析
展会观众以出资或注册的形式获取看展的权利,会展组织者通过提供场地和相关会展服务获取利润,成为会展经营者一方。会展组织者有义务提供相应的展示内容和服务,保证会展场所的安全。但是,会展组织者经常擅自降低产品和展会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等级、更换品牌、弄虚作假等;而观众也会出现逃票、不遵守现场秩序等现象,双方的信用关系就涉及了守法信用、经济信用、社交信用3个信用类型。
五、会展组织者和参展商信用关系分析
参展商与会展组织者存在双向的信用关系,一方面,会展组织者承诺为参展商提供良好的参展环境、场地和服务,保证参展方在展会举办期间正常参展;另一方面,参展方承诺遵守组展方制定的展会规则并如期参展。在传统的会展交易过程中,会展组织者难以在短时间内评估参展企业的行业声誉和参展资质,一旦有信誉不佳的参展商产生交易违约或违规经营等行为,将极大影响展会的声誉,损害会展组织者的利益。同时,部分会展组织者存在的骗展、伪展现象,也直接影响了参展商的商业利益。两者之间一旦有了互联网做媒介,参展商可通过财政部所设天眼查等平台,直接查询会展企业信用信息,减少参展风险;会展组织者也可通过专业观众数据库,筛选掉行业信誉不佳的企业,两者之间的经济信用风险将大大降低。
六、参展商之间的信用关系分析
品牌推广、产品交易、信息交流、合作招商是参展商参展的四个目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参展商的四个目标会越来越方便实现,同时也出现了较多的信用问题。从目前会展领域实际情况看,参展商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甚至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同一个展会中不同的参展商之间会因为争抢观众、展位、品牌、工作人员等资源而产生争吵打斗,从而造成扰乱会展现场的秩序,大大降低此次展会的展览质量和效果。除此之外,参展商之间还存在知识产权和名誉权等方面纠纷,并由此而引起会展组织者和场馆经营者的连带责任问题。
七、会展主体间的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基于前文所述,我们对会展主体信用关系发展的建议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依托互联网信息库的会展风险评估机构
从目前的行业情况来看,会展的参展商和参展观众所获得的信息皆是由主办方或承办方提供的,所获取的信息十分有限,除非是举办历史悠久、有重要政府部门背书的展会项目,否则无法对展会项目的风险进行客观评估。因此市场上急需组织结构完善、专业水平高、客观独立的会展风险评估机构,以互联网信用信息库为参考,出具个性化的风险报告以作为参展企业和观众的参考,解决劣质展会和伪展、假展的问题。
(二)推出专门面向展会的保险险种,减少主办方的办展风险
保险在会展企业的经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会展危机发生时,保险企业通过赔偿会展企业的经济损失,帮助会展企业在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风险事故发生时避免经济危害。承办方通过购买保险将办展风险转移给保险机构,起到了转移展会风险的作用。
除此之外,保险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从企业经营管理和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必然要关心保险财产的安全,积极进行防灾防损工作。保险企业运用自己长期处理危险的经验和专门知识,指导会展企业的风险管理,向会展企业提供防灾咨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会展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因此建立会展保险制度,是一项提升主办方、承办方、参展商三方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这对于主办方的建立会展信用十分重要。
(三)政府多部门联合打击违法交易及商业虚假交易
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问题亟待解决,及时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重中之重。针对参展商与观众间的诚信问题,可采用政府惩戒、行业协会通报、将失信企业列入失信系统等方式解决,构建行业统一的互联网信用系统,把参展企业存在的重要失信问题全行业通报,限制失信企业参展、观展,从源头上杜绝欺骗等交易行为。
利用政府部门牵头,多企业合作的方式,建立会展招商信息库,以增加对参展企业资质审核的效率,避免行业声誉不好、产品质量不佳的参展企业混入展会项目中,减少主办方和承办方的信誉损害,从而建立高质量展会,提高主办方的信誉形象。
八、结束语:
基于以上的论述,在互联网时代会展主办方与承办方、组织者和参展商、组织者与展会观众、参展商与参展商、参展商与观众之间所存在的信用问题,主要是以合同违约、商业骗展、低质办展、虚假承诺等守法信用、经济信用、社交信用问题为主。通过此次调研,我们建议从控制信用危机发生,降低违约风险,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解决问题,希望對互联网时代相关主体信用关系系统的优化带来一定帮助,为会展业的发展提供相关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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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许小倩、杨膳源、梁淑灵、李兴智、姜思涵皆为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生,本科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