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名应准确、简明,反映文章的核心内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而不使用具有主、谓、宾结构的完整语句,最好不用标点符号。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
2.论文标题一般不设副题名。确有必要时,用冒号将副题名与主题名分开;或者用与主题名字体、字号不同的文字排印副题名,以示区别。采用后一种编排格式时,在目次表中主题名与副题名用“:”隔开。
3.题名用词应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题名中的外文人名要用原文。